江舟
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司法公信,这个问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关注,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批评,这或许缘于转型期人们对司法的太多期许,或是因为司法工作确实与民众的要求有太大差距。
当种种激化的矛盾最后落脚到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法院,哪怕用理想的公正程序和精英的法律逻辑作出的裁判,依旧不能将法院从社会的实质正义的价值判断中拯救出来,法官越是希望用法律事实与程序公正来证明自己的正当性,就越是遭遇到更多的上访、申诉和指责。而民众似乎已经习惯用自己的感觉来判断某一问题的对错而非通过成文的制定法来理解公正,通过对一个个具体案例、一位位法官行为的亲身观察及各种法令条文的运作效果来进行体会与认知。在这种朴素民间正义的指引下,站在“案外”关注个案裁判的民众对司法的信任越来越低,甚至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的司法公信力缺失,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如何让司法被信任,已然迫在眉睫。
“一升一降一亮点零违纪零事故”的“1110”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量效率、降低涉诉信访总量、每个法院工作都有新亮点、队伍建设零违纪零事故)统领南平司法公信建设。“1110”工作目标,统筹兼顾审判、队伍,争先创优,把住司法公信这个关键,3个“1”和1个“0”紧扣司法公信建设,把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融于法院的管理之中、寓于工作的创新之中、化于法院的文化之中,扎扎实实地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以公正感召人。古老的正义女神雕像,一手拎着天平,一手提着宝剑,眼被黑布蒙着,雕像的背后写着一句话“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有人说这代表了正义的所有要素,天平象征着无论两端是什么人、什么机构、什么诉讼,天平永远倒向正义的一边;宝剑表明为了实现正义,国家应以强制力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眼被蒙着说明审判不应参杂任何感情,不论亲疏远近、种族肤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视同仁。正义之于司法有四字要求——公正司法,案件质效是立院之本、公信之本。“一升”着力于以实实在在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正司法,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审理不断累积司法公信;着力于围绕“31率”审判管理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实现审判质效的“阳光提升”。(www.xing528.com)
以为民感动人。“一降”要求法院改变观念,疏通民意沟通渠道,减少涉诉信访。针对影响法院司法公信的涉诉信访问题,构建“四全一选四下访”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性实行领导值日常态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接访,敞开法院神秘的大门,像医院一样为上访群众接诊问诊、会诊出诊,使得群众来访有处理、能处理、快处理,消化于平常,消化于萌芽。此举深受群众欢迎。
以清廉感染人。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司法要树立权威,增强公信力,就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让每一位法官将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零违纪零事故”就是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非比寻常的认识、决心、力度做好廉政工作。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司法必须被信任,否则它将举步维艰。信仰法律、信任司法目标的实现在当今中国依然任重道远,作为闽北法官,在“1110”工作机制中树立并传播这种信仰与信任,我们责无旁贷。在此以美国大法官卡多佐的一段话来与诸君共勉:“为了某种直觉认为是最高尚伟大的东西,沉浸于理想的追求之中,准备完全奉献自己,慷慨地,不需要任何理由。他们在遭受迫害与傲慢无礼的对待时,仍然苦苦守候,或许一百年,或许一千年,虽然这些价值的成果他们可能无法得到。然而,他们仍然选择这些价值,毫不犹豫,毫无怨言,充满了欢乐与喜悦。一句话,要成为永恒价值的布道士。”
(作者单位:顺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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