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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110工作机制:让权力为权利服务

时间:2024-01-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10”的核心——让权力服务于权利初见“1110”时,我十分困惑,“一升一降一亮点零违纪零事故”,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工作机制?我们都知道,司法权是来源于公民权利的一种国家权力,司法权行使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每位公民合法的权利,这就是“司法为民”的理论来源。只有将涉执信访的化解和预防理念统一到同一个口径上来,“降”“预”同行,尊重权利,服务权利,方能更好地行使权力。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110工作机制:让权力为权利服务

苏燕

建阳法院在践行中院党组提出的“1110”工作机制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作为一名普通干警,我深有感触。“1110”似一股潮流,势不可挡,引领着越来越多的干警参与其中。

“1110”的核心——让权力服务于权利

初见“1110”时,我十分困惑,“一升一降一亮点零违纪零事故”,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工作机制?通过认真分析“1110”工作机制的四个组成部分,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们都知道,司法权是来源于公民权利的一种国家权力,司法权行使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每位公民合法的权利,这就是“司法为民”的理论来源。而“1110”工作机制的一升——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管理水平,一降——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保持涉诉信访低发态势,一亮点——抓好法院品牌建设工作,力争每个法院都有一个亮点,零违纪零事故——抓好队伍建设,确保法院队伍零违纪零违法正是围绕着司法为民这一核心而展开,让权力服务于权利,全面而科学地从四个不同的方向推进法院建设。

“1110”的科学——全面而不失活力

“1110”工作机制所包含的审判质效、信访化解和队伍廉政几乎涵盖了法院工作的所有方面,这让我们不得不惊叹制度设计者的站位和高度盖然性。然而“1110”工作机制的科学并不止步于全面,而在将千丝万缕的法院工作清晰地分门别类,促使其良性互动之余,“一个法院至少要有一个品牌亮点”的“一亮点”要求告诉人们法院建设在完成“规定动作”之外还需要有“加分动作”,在有序之外还要有活力。法院是司法实践的前沿阵地,法院工作是理论进步和机制完善的实践来源和适用基础。不断地发现和及时总结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机制,是法制进步的基础源动力,是实现法治的根本保证。亮点建设正是要激活法院创新创优的活力,推动法院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1110”的践行——筑牢法治长城

在前进中思索,在思索中前进。围绕着“1110”工作机制,我所在的建阳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在执行局局长的具体领导下,分工配合,群策群力,在努力完成四项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注重联系实际,探索出“六心”执行工作法,并在2012年年底全区执行工作质效考评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www.xing528.com)

1、找技巧,辟新径,快速实现权利。建阳法院近年来执行案件大量上升,2011年全年收案530件,2012年上升到了880件,在执行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案件数量和案件质量的矛盾,避免顾此失彼,成了亟待解决的难题。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们发现,受“8 ·5”案件影响,执行案件中存在不少互相关联的系列案件,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做好分流,对于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或与其相关的三角债案件均交由同一个执行人员执行,以提高执行效率。同时,通过加强与立案、审判部门的沟通,以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的方式,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采取保全措施或予以人身控制,尽量挽回申请人的损失。在案件质量上,始终注重执行行为的公开和透明,遵循“一步一告知,一步一回头”原则,特别是涉及拍卖的案件,做到每一步都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拍卖信息公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此外,增强质效指标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做到结一件报一件,结一件归档一件,一改过去月底集中结案的状况。

2、剖原因,探问题,厘清维权路径。执行阶段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信访的两个主要原因,一是认为审判结果或执行行为有失公正;二是认为执行程序不当,有违法之嫌。促使信访人有此感觉的诱因,有执行人员态度的“生、冷、硬”,有审理阶段或采取执行行为时法律释明不充分带来的误解,还有执行程序未能充分公开透明带来的“遐想”。通过剖析这些信访诱因,我们在做到前面提到的“一步一公开”之外,有意识地通过开展信访案例学习提高干警们释理说法的意识和技巧,避免群众误解。对有不同意见的当事人和案外人,引导其通过执行异议等法律途径解决异议。对需要征询当事人意见而采取的执行措施,一定要首先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做好当事人的来电来访接待工作,以真诚和热情面对当事人的咨询,做好记录及时跟进。此外,对已经发生的信访案件采取专人负责制,通过查阅案件、约谈当事人等方式找出信访原因,是法律释明不清的及时说明取得理解,是执行程序不到位的及时补正取得谅解,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充分沟通引导其正确维权,以尽快化解案件。只有将涉执信访的化解和预防理念统一到同一个口径上来,“降”“预”同行,尊重权利,服务权利,方能更好地行使权力。

3、寻亮点,培品牌,权利权力同行。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执行工作同样如此。由于近年来建阳法院执行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建阳市宣传部专门派员对我们的执行工作进行总结,以《“六心”工作法提升执行力》为题在《闽北日报》上报道了建阳法院创新的工作方法。2012年执行局共收到锦旗9面,得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4次,执行工作得到广泛好评。接下来,我们还将以“六心工作法”为依托,把亮点建设、品牌建设作为项目来抓、作为常态来抓,从思路、选题到实施方案,从规划、总结到实践运用,有计划、有步骤的培育亮点,同时加强与专家学者和媒体的沟通,寻求他们的支持,将亮点工作当做一个系统工程来抓。

4、限权力,尊权利,守好二者边界。“公生明,廉生威。”如果把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比作一幢大楼的话,队伍的廉洁就是大厦的地基。一个再雄伟华美的大楼,如果根基出现了问题,终将面对轰然倒塌的结局。廉政问题是老生常谈,可却有必要一谈再谈,特别是对执行局这样时时面对廉政风险的部门。在廉政工作方面,执行局以限制权力和尊重权利为主线,除认真参与完成院里组织的各项廉政学习活动外,还将廉政学习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守好二者的边界。首先,在每周的庭务会上固定设置廉政学习的内容,传阅最新的廉政文件、案例并展开讨论,会后完成心得体会;其次认真落实省院要求的逐案填写执行案件廉政事项自查表、执行案件廉政监察工作日志表制度,确保将监督落实到每个执行环节;第三,对拍卖案件的各项工作,严格依照省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的规定》和各项强制拍卖法规,由行装、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充分监督。建阳法院执行局正是以树“以廉为荣之风”,建立全面的内外廉政监督防控机制朝着“零违纪零事故”目标前进。

“1110”工作机制内涵深远,作为建阳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书记员,我的视角或许有些偏颇,未尽全面,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也仍有距离,但仍希望自己的微薄感悟可以让大家在践行“1110”机制的过程中有所共鸣,以抛砖引玉

(作者单位:建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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