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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110工作机制探析

时间:2024-01-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10”工作机制指标设置符合案件科学管理需要,也符合司法审判程序性特征。“1110”工作机制不仅界定行为界线和行为模式,还规定行为结果和奖惩方式。“1110”工作机制明确两个操作主体,制度执行操作主体为各基层法院,考评实施操作主体为专门成立的考评小组,并规定了机构组成人员性质。“1110”工作机制在考核行为过程中,有效控制实地考核项目,较好地体现了人文关怀特性。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110工作机制探析

吴小兵

2012年,南平中院党组提出“1110”审判工作目标,并逐步确立完善为工作机制,计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坚守。该机制紧紧抓住法院工作的本质和审判业务的内在规律,符合制度结构严谨、内容公正、操作性强、人本主义科学性要求,应当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一、系统构造完整严谨

系统严谨是制度科学化的基础,包括结构、逻辑、层次等几个主要方面。

一是结构完整。完整的制度结构应包括系统构成、制度目的、执行主体、行为准则、操作程序、监督奖惩等几个部分。作为“1110”工作机制,其构成有审判、队伍、党风、行政等子系统,明确制度设计总体目标和分级目标。其次,该机制各子系统确定了执行主体包括制度制定者、实施者和遵循者,三部分相对划分而又交叉重合。再次,该机制设定了主体的行为模式,制定了运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修正和奖惩。

二是逻辑严谨。“1110”工作机制以工作目标为主干,涵盖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行政后勤等方方面面的事务,它们在各自的内容上有着自己的特定性和要求,但又不相互对立和排斥,也不是割裂于整体的独立成分,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该机制的完整价值体系。

三是层次分明。“1110”工作机制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反映了司法工作实际,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凌而不乱。司法机关以审判工作为主、队伍管理为重的特色,公正优先、效率效果并重的价值理念,包括执行、法庭、信访、纪律、安全、法警、亮点工作等,所有这些价值追求按照主次轻重的内在张力不同,完美映射到“1110”工作机制身上,使之成为一套严谨的审判评价系统。笔者第一次接触“1110”工作机制时,首先感受到的是它的包容、完整和严密,于是要求复制分发,部门、人手一份,认真学习、坚决落实。

二、具体内容公正客观

客观公正性表现为实质和程序公正,实质公正体现为内容合理性,程序公正则要求按照既定程序实施。

一是评估指标设计合理。“1110”工作机制指标设置符合案件科学管理需要,也符合司法审判程序性特征。公正指标同时满足实体与程序公正和司法公开与民主的要求,如一审案件陪审率。效率指标不仅考虑审执时间水平,如平均审理时间指数,而且注意评价一定期间案件效率状况,如法院年人均结案数。效果指标既注重息诉服判效果评价,如一审服判息诉率指标,又注重对工作实际成效的评价,如执行标的到位率。

二是评估指标导向科学。“1110”工作机制指标对案件质量提升、审判资源优化具有科学的导向作用,评估指标分为正向和负向,将指标升降与案件质量紧密联系起来,使得指标数值变化能够直观反映案件质量变化;评估指标分配的权重与其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力相适应,便于查找案件质量问题;评估指标数据多功能化,如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引导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三是评估程序公平公正。“1110”工作机制安排了完善的评估程序,对结果、问题和奖惩的未来预测具有基本的确定性。首先,评估过程客观化。考评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大部分由电脑生成,减少以往过多依赖人工收集的弊端,排除可能存在人为干扰考评的现象。其次,评估结果可预见性。“1110”工作机制不仅界定行为界线和行为模式,还规定行为结果和奖惩方式。行为主体按照确定的规则行事,得到的考评结果和受到的奖惩同样是确定的,不存在所谓“例外”、“特殊”情形。因为客观公正,每个法院的付出都会得到公正的反映,所以笔者从内心里推崇“1110”工作机制,按照该机制蓝图规划,部署开展了“审判质效年”活动,使该机制在顺昌法院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www.xing528.com)

三、实施手段操作性强

制度可操作性包含明确的操作主体、完整的操作步骤、量化的操作措施三项基本要求。

一是操作主体明确。制度不会自动实施,需要操作主体来执行,没有确定的主体,制度就无法执行。“1110”工作机制明确两个操作主体,制度执行操作主体为各基层法院,考评实施操作主体为专门成立的考评小组,并规定了机构组成人员性质。

二是操作步骤完善。“1110”工作机制操作程序有机完整、有效衔接、协调顺畅。该机制不仅规定了审判质效管理程序,还明确了队伍建设、执行工作、法庭工作、后勤保障等的考评程序,怎样开展、期间做什么、如何结束,基本流程完整。程序的运行具有有序、连贯特征,“1110”工作机制操作步骤之间能够有效衔接,一个步骤完成了,能够转向下一个步骤,连续地进行操作直到结束。如果步骤之间产生矛盾,必然导致实施行为的冲突,最终妨碍操作程序的正常运行。“1110”工作机制操作步骤之间协调顺畅,如执行工作评估分别在效率指标、效果指标和队伍管理中操作,由于各自设计了不同的操作程序,因此并不可能产生矛盾。

三是操作措施量化。“1110”工作机制建立多级、多元的评估指标,在末梢指标上设置标准化指数,如四级指标纪律监督细化为党纪、财经、审务、作风等单独目标,并安排了合理的指数值;在三级指标计算上采取统计数据相除的方法直观实现,在二级指标合成上采取无量刚化方法取得指数后加权合成,如公正指标中的正向指标得分=40分×权重×指标值。经过简单统计处理,该机制的各项指标得到具体化、量化或标准化,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顺昌法院按照“1110”工作机制操作模式,2012年评查裁判文书2600份、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280份,排在全市法院前列。

四、考核过程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是现代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情感管理手段约束人的行为动机,实现制度效果的最大化。

一是行为关怀。人是法院最大的资本,是法院管理的主体,是法院生存发展的第一动力。法院管理行为必须体现关心人、爱护人、理解人、尊重人理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1110”工作机制在考核行为过程中,有效控制实地考核项目,较好地体现了人文关怀特性。审判质效考评需要采集的数据根据司法管理信息系统由电脑自动生成,避免过多到下级法院检查,电脑无法生成的其它考核数据和材料,由下级法院及相关部门自行向上报送,严格控制到下级法院实地考核项目,确实因工作需要的,应当报经考核领导小组批准。所有这些措施的安排,既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同样也展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细致入微的关怀,是对下级法院工作、学习、生活现状的一种尊重。

二是激励关怀。人的能动性需要发掘,发掘最有效方法就是激励。激励是对组织成员实施关怀,引起心理和思想变化,产生管理者期望的行为反应。“1110”工作机制实行三项激励关怀:效果激励,实行亮点工作单独加分,工作成效排名全省前列或获得上级肯定的,给予考评奖励分;物质奖励,明确目标考评等次靠前的,分别兑现不同的物质奖励;反向激励,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发生违法审判后果严重、严重违纪或犯罪、重大恶性事件或事故、考评弄虚作假四种情形,年终考评予以一票否决。“1110”工作机制激励措施是科学的,有奖有罚、方法多元、奖惩适度。人性化是人类情感的美好诉求,广大干警愿意亲近“1110”工作机制,工作热情高涨。在2012年考评中,顺昌法院取得综合排名第二、审判综合指标第二、审判公正指标第一的成绩。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既使是规范性的法律也不例外。“1110”工作机制同样存在不够完美之处,如简易程序案件调解占比30%不尽合理、公告案件纳入调解范围不妥当等。但瑕不掩瑜,“1110”工作机制总体是科学的,这一判断从顺昌法院的实践结果得到充分证明,因此值得推广。

(作者系顺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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