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作为人类早期文明的三种不同形态,我们可以在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所信奉的“图腾崇拜”这一自然与血缘的神秘统一中发现其共同具有的人类学前提。然而,不尽相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背景又使得这一共同前提在上述三大区域内得到了不同的利用、阐释和发挥。在“古典的古代”这一海洋文明的基础上,希腊人抑制了“图腾崇拜”中的血缘因素,而将其中的自然因素神秘化,从而导致了西方式的宗教文化;在“亚细亚的古代”这一黄河文明的条件下,中国人抑制了“图腾崇拜”中的自然因素,而将其中的血缘因素世俗化,从而导致了儒家式的伦理文化;而在“雅利安人入侵”这一特殊的文明变故中,印度人同时利用了“图腾崇拜”中的两大因素:一方面将其自然的成分神秘化,一方面将其血缘的因素宗教化,从而形成了印度特有的种姓制度。正是这种不同的文明路径,才使得西方、中国、印度在其后漫长的民族心理和社会结构上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文化表征;正是这种不同的文明路径,才使得儒家文化作为人类文明中的一支发展出与众不同的特性。
儒家文化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然取其大义,择其精华,似可归纳为“伦理世俗”四字。因为与其他几大文化圈相比,只有产生于中国大陆的儒家文化是非宗教性的。这种非宗教性的儒家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了中国人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也就是说,与其他文化背景下的民族相比,唯中国人可以不需要任何神祇而泰然自若地处理日常事务,唯中国人可以不需要任何宗教而视死如归地超越现实人生。儒家文化的这一特质,不仅在漫长的岁月中渗透到政治、经济、艺术等各个领域,而且至今仍以其群体的凝聚力和积极的入世态度发挥着强大的生命力。时至今日,那种简单地认为没有宗教信仰的儒家文化便无法实现自我超越的肤浅之见在学术界已无人理喻;但是,对于这种文化类型的成因与机理,尚没有达成普遍共识。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曾经提出过所谓“轴心时代”的理论。他认为,公元前500年前后,在古希腊、中国、印度和以色列几乎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人类关切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看法。古希腊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中国有老子、孔子,印度有释迦牟尼,以色列有犹太教的先知们。他们的思想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从而使之在不同的区域里彼此独立地发展了起来。“人类一直靠轴心时代所产生的思考和创造的一切而生存,每一次新的飞跃都回顾这一时期,并被它重新燃起火焰。”[1]尽管雅斯贝尔斯这种颇具感召力的说法曾得到中国学人的反复引用,但细加分析便不难看出,且不论释迦牟尼所创立的佛教在当今的印度还具有多大的影响,这种将人类的几大文化类型归因于几位思想家创造性想法的观点显然是极为简单化的,因而也是肤浅的。[2]
除了雅斯贝尔斯之外,另一位德国学者的观点也同样具有误导作用,正像美籍华裔学者许烺光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斯·韦伯对东方人的一种误解的长期流传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种误解是:印度教徒、埃及人和阿拉伯人都是东方人。韦伯认为印度文明不过是东方文明的一支,其余的两支则是中国文明和日本文明。……然而,印度教的生活方式,无论是从家庭结构、政治发展、文学艺术、宗教信仰或种姓制度去观察,它同东方的差别和同西方的差别一样大。”[3](www.xing528.com)
其实,早在许烺光之前的梁漱溟就已经将印度作为一种既不同于中国又不同于西方的“第三种文化”加以研究了。在其著名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梁漱溟写道:“所有人类的生活大约不出这三条路径样法:(一)向前要求;(二)对于自己的意思变换、调和、持中;(三)转身向后去要求。这是三个不同的路向。这三个不同的路向,非常重要,所有我们观察文化的说法都以此为根据。”“西方文化是以意欲向前要求为根本精神的。”“中国文化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的。印度文化是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的。”[4]然而,尽管梁漱溟这种“三足鼎立”的研究格局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但其用“意欲”之发展方向来区分这三种文化的做法却显得有些粗疏且具有独断论色彩了。
与之不同的是,许烺光在人类学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从社会组织形式中找到中国、印度、西方三种文化之不同的关键所在。他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野兽,源于人有着超出生理需要之外的社会需要,如社交、安全、地位等。这些需要不是任何一个个体的人能够独立实现的,要满足这些需要,必须借助于社会集团的力量。人类的社会需求首先要在“初始集团”中得到满足,当“初始集团”满足不了这些要求时,人们便要在“二次集团”中寻求满足。无论中国人、印度人还是西方人,他们的“初始集团”都是一样的,即家庭,“在各种人类集团中,家庭对任何社会都是至关重要而且是无处不在的”。[5]然而,中国人、印度人、西方人在“二次集团”的选择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以家庭为起点,我们的分析转向各个社会中的二次人类集团。在中国,我们发现极为重要的二次集团是宗族;与之对照,在信奉印度教的印度,极为重要的二次人类集团是种姓;在美国则为俱乐部(在最宽泛的意义上,它指的是亲族集团之外的所有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而结成的自由协会或团体)。”[6]正是由于“二次集团”的不同,导致了三种文化的巨大差异,即中国人的“情境中心主义”和“相互依赖”,印度人的“超自然中心主义”和“单方面依赖”,美国人的“个人中心主义”和“自我依赖”。显然,与梁漱溟相比,许烺光的这些观点更具体、更细致,也更有说服力。但美中不足的是,他既没有告诉我们家庭何以一定会成为各种文化之共同的“初始集团”,他也没有告诉我们,中国人、印度人、美国人何以会在共同的“初始集团”的基础上选择了不同的“二次集团”。
显然,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理解中国、印度、西方这三种文化的现实差别与历史根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回答这些问题,也成为我们在文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研究儒家文化的首要前提。只有在看清其现实差别的前提下,才能够谈论其相互尊重与合作发展等问题;只有在探明其历史根源的基础上,才能够谈论其现代化的转换等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的研究视野必须进一步放宽,即不仅要考察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何以会偏爱种姓制度,而且要考察古老的印度人何以会创造印度教;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的研究对象需要进行稍稍的调整,即不再以美国这一西方文化的现代版本为其代表,而是要以希腊这一西方文化的古代源头作为标本;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的研究方法也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充,既要考察这三种文化共同的人类学前提,又要分析其各自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而这一切的一切,都要从追根溯源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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