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1884)不但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文学作品,是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作。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1899-1961)曾经给过这样的高度评价:“全部美国文学起源于一本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书……这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对许多外国读者来说,它已经成了一部了解美国精神的入门书。
作为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典范,《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充分体现了马克·吐温的艺术风格。小说所刻画的人物和描绘的事件都能在南方现实生活中找到底本。哈克与他的父亲、吉姆、骗子手、舍伯恩上校以及醉汉博格斯,都有真实的生活原型。例如,黑人吉姆的原型为马克·吐温幼年时认识的叔叔家田庄上的黑奴,名叫丹尼尔。马克·吐温小时候经常听他讲民间故事;在随后的一些记载中,马克·吐温多次夸奖丹尼尔的品行。又如,奴隶制、富室大户间的宿仇与格斗、小城镇里的流氓瘪三、“文明”与“野蛮”两种状态的对立等现象都是马克·吐温的描写对象,而这些又都是美国南方生活的逼真写照。
小说的现实主义主题可以用“自由”来概括:反抗“文明规矩”的主旨和反对奴隶制的思想融为一体,扩展并丰富了全书的内涵。黑奴吉姆是自由精神的化身。他不像一般黑奴那样逆来顺受,而是冒死从主人家逃了出来,途中结识了同样具有自由精神的白人少年哈克,两人一起开始了寻找自由家园的旅行。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发现吉姆身上有着许多优秀的品格:勇敢、坚强、真诚、无私等。例如,他一路上像父亲一样照顾小哈克,甚至甘愿冒着失去自由的危险,向受伤的汤姆伸出了援手。吉姆的形象集中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和超越种族偏见的理想。
概括地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具有如下现实主义特征:
首先,小说一扫当时流行的伤感主义文风,所描述的普通人和事物来源于现实生活,尤其突出实际生活中人们应当关心的事和承担的责任,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
其次,作者在冷峻地描写密西西比河沿岸小镇的衰败鄙陋、居民的愚昧贫困的同时,又满怀深情地描写两岸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让丑恶的社会与美丽的自然风光形成鲜明的对比,表达作者对现实的不满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www.xing528.com)
第三,马克·吐温坚持用地道的美国英语来描写真正的美国生活。作者熟练地运用南方的几种方言,用笔自然,寓尖锐讽刺于轻松调侃之中。大量的方言、俗语的使用,既符合一个顽童的性格,也符合顽童的认识水平。他的语言生动形象,朴实无华,具有民族特色。需要指出的是,他并非简单地照搬方言和俚语,而是加以提炼和加工。这对以后的美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英语从此登上了文学舞台。
第四,行文自然流畅,将轻松的幽默和辛辣的讽刺融为一体。作品行云流水般地向读者呈现一个又一个幽默的场景、诙谐的对话,但幽默之中常伴有犀利的讽刺。
第五,既有人物心理的具体剖析,又有奇特风趣的想象。小说着重人物心理状态的刻画,如哈克对黑人的观点与态度的转变、他对社会的成规积习的认识过程、他对宗教训诫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背叛,以及他宁愿“下地狱”也不出卖朋友的行动等。所有这些都因活泼圆转的语言和生动的形象得以表现。
总之,《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主题的深刻性和艺术的独创性,代表了美国文学史上空前的成就。20世纪新批评派主将克林斯·布鲁克斯和罗伯特·沃伦在其《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中曾经高度评价这部小说。他们尤其赞赏马克·吐温“用的是哈克自己的口语,仿佛粗俗,实乃神奇”,而不是用刻板的叙述人的语言;用哈克的口语写,使“感情与事件融合”、“形式与效果一致”,从而创造了马克·吐温的风格。美国文学能真正独树一帜,不落欧洲文学(尤其是英国文学)的窠臼,散发出新大陆的清新气息,其首功当属马克·吐温,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又是马克·吐温作品中的顶峰。它堪称现实主义文学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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