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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文学语言变迁:从文言到白话的确立

时间:2024-01-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胡适较早意识到文言脱离生活的问题,这为他日后的文字与文学改革的主张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而晚清文人,在维护文言的基础上谋求对中国诗歌局部的改良,改良的结果是诗歌仍旧在文言设置的规则里打转,最终也未能走出由语言设置的怪圈。从中国近现代诗歌变革的过程中能

20世纪中国文学语言变迁:从文言到白话的确立

中国诗歌的变革早在晚清就已经起步。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开始了一个现代性的转型,新思想、新思潮大量涌入,那种封闭的、以农耕为主的社会形态被打破,在社会的变局中产生了新的时代主题,而这种主题与古典诗歌封闭的体式产生了内在的矛盾性。另一方面,随着新思想的涌入,汉语的词汇和语法都发生了变化,语言的变化更从根本上冲击了古典诗歌僵化的体式。早在1868年,黄遵宪在自己的诗中就抨击了传统文人尊古、崇古的陋习,批评了那种“六经字所无,不敢入诗篇”的作诗方法,提出了“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的主张。[3]他指出:“各人有面目,正不必与古人相同。吾欲以古文家抑扬变化之法作古诗……举吾耳目所亲历者,皆笔而书之。要不失为以我之手写我之口。”[4]基于这种主张,他把很多自己在域外的见闻、感受写入诗中,“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耳目所历,皆笔而书之”。[5]为了解决新思想、新事物、新名词与新观念和古典诗歌体式的矛盾,他除了使用散文的笔法外,还有意向民歌学习,其《山歌》九首用的几乎都是白话。对黄遵宪突破旧诗体制的努力,梁启超曾给予高度的评价,指出:“近世能熔铸新理想以如旧风格者,当推黄公度。”[6]“公度之诗,独辟境界,协然自立于二十世纪诗界中,群推为大家。”[7]丘逢甲也说:“茫茫诗海,手辟新洲,此诗世界之哥伦布也。变旧诗国为新诗国,惨淡经营,不酬其志不已,是为诗人中嘉富耳。”[8]

黄遵宪典型地体现了一个过渡时期诗人的特点,就是他通过使用散文的笔法和学习民歌,力求突破古诗严格的格律体式,将新思想、新感受和新词、新语融入诗歌中,力所能及地改造旧诗的诗歌体式,希望它最终能够容纳中国社会在转型期生成的新的时代主题。但是,这种努力在今天看来其效果还是有限的,主要原因就是那个时代的诗人还不可能有足够的眼光和魄力,从根本上颠覆古典诗歌,即从语言与体式上实现中国诗歌真正的变革。梁启超曾经对那个时代诗歌变革的要求做过一个概括,就是“新意境”、“新语句”,“而又须以古人之风格入之”。[9]这个“古人之风格”其实就是包含了语言与体式上的要求,而语言与体式不变,中国诗歌不可能走出陈陈相因的怪圈。

中国诗歌真正的变革是在“五四”时期发生的,胡适是这个变革的主要倡导者。胡适最早涉及语言问题是从思考如何有效教授文言文开始的,1915年,胡适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时,有一篇为年会准备的论文《如何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在这篇论文中他第一次提到了“汉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与这个问题同时提出的还有“汉文乃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文法之不讲”以及“不用文字符号,致文字不易普及”等。[10]胡适提出这个问题当然并非偶然,一方面有其早年学习的经历为根据:他幼年学习古文更多地受益于老师的讲书,文言要经过解释、翻译才能读懂,可见古文与生活已经有了相当大的隔膜。另一方面,西方语言变革的历史也给他提供了一个参照,在同一篇文章中,他曾将当代的英法文与白话一起称之为活的语言,而希腊、拉丁文则被认为是“已陈死矣”。正是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胡适较早意识到文言脱离生活的问题,这为他日后的文字与文学改革的主张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其后,围绕着中国诗歌是否应当使用俗语的问题,胡适与几位留美同学展开了论争,他的观点遭到梅光迪、任叔永等激烈的反对,而这种反对倒愈益激发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考,也使他更坚定了从语言文字入手改革中国文学的想法。他认定:“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只是‘活文学’随时起来替代了‘死文学’的历史。文学的生命全靠能用一个时代的活的工具来表现一个时代的情感与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须另换新的,活的,这就是‘文学革命’。”[11]

关于诗歌的变革,胡适就语言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有一个精辟的阐释,他指出:

“初看起来,这都是‘文的形式’一方面的问题,算不得重要。却不知道形式和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形式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因为有了这一层诗体的解放,所以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方才能跑到诗里去。”[12](www.xing528.com)

拿胡适与晚清的梁启超、黄遵宪作一个比较能够看出,胡适更多的是抓住了中国诗歌变革最关键的问题。因为语言与古典诗歌的体式是连在一起的,古诗的特点本质上正是文言文的特点,前者的格律、音韵都是在文言的基础上生成的。与小说戏剧文体不同,诗歌不仅仅在表意的层面上使用语言,它在语句格式,词语的声调、格律、语气的抑扬起伏,包括文字的形态方面都与特定的语言息息相关,诗歌与特定的语言具有完全的同构性,因此,语言的改变必然导致诗歌的改变。而反过来说,没有语言的变革,中国诗歌就不可能真正挣脱陈规旧律的束缚,不可能真正实现中国诗歌的现代转型。

在以往的胡适研究中,很多研究者因为胡适谈论语言总是使用“工具”这个称谓,故而认为他的语言观是“工具论”而非“本体论”,认为他对语言的本质缺少深刻的认识,然而这种评价并不全面。因为评价一个人的语言观最重要的不是看他使用了什么样的概念,而是要看他在什么意义上认识语言。所谓语言本体论最重要的内涵就是认同语言与思想的同构性:思想就是语言,语言就是思想;在这个问题上胡适并非把这两个问题截然分开,他只是把它表述为一个“先”与“后”的过程。关于语言与思想的关系,胡适曾明确说过:

“我们也知道单有白话未必就能造出新文学;我们也知道新文学必须要有新思想做里子。但是我们认定文学革命须有先后的程序:先要做到文字体裁的大解放,方才可以用来做新思想新精神的运输品。我们认定白话实在有文学的可能,实在是新文学唯一利器。”[13]

在新诗发生史上,胡适等与晚清文人的不同在于,前者是从语言入手谋求对中国诗歌的改造,他们颠覆了文言也就整个颠覆了中国古典诗歌,迫使中国诗歌在体式与规则上重新洗牌,从而实现了对中国诗歌的根本改造。而晚清文人,在维护文言的基础上谋求对中国诗歌局部的改良,改良的结果是诗歌仍旧在文言设置的规则里打转,最终也未能走出由语言设置的怪圈。从中国近现代诗歌变革的过程中能够很清楚地看出:语言观念的选择与变革在诗歌的变革中总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种新的语言观念先于实践而发生,并会在诗歌的转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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