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语言观念具有相当深刻的矛盾性,就是一方面他对汉语,特别是汉语的口语曾给予很高的评价,高度欣赏它的简洁和非同寻常的表现力,认为它是世界上最优秀的语言;同时对汉语的缺陷也有非常深入的认识,认为正是其简单、粗糙使汉语作家在表意上陷入困境;而纠正汉语缺陷的办法主要就是引入西语的表意策略,用西语的复杂、精密弥补汉语的简单、粗糙之弊。老舍的语言观当然也有内在的统一性,就是他对汉语的优劣利弊都有深刻认识,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建设汉语文学语言的路向就是引入西文的表意策略,通过有效的兼容,去弊存利,让汉语文学语言既保留汉语的简洁、灵活,同时又有足够的精密、复杂,能够胜任表达一切复杂文思的要求。而在数十年的文学活动中,这种语言观正是推动他一系列语言实验的基本动力。
老舍在对汉语,包括汉语口语的肯定中隐匿着这样一层逻辑关系,即他首先相信用最简单的文字可以写出最优美的文学,然后,在同西语的比较中,他认为汉语是世界上最简略的文字,因此,汉语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最好的。
老舍在回忆自己早年创作经历时曾指出,在最初尝试写作和翻译时,因为英文“词汇的丰富,文法的复杂”,他曾“感到华语的枯窘简陋”,但是随后在读了许多英文名著以后,逐渐明白了:“文艺风格的劲美,正是仗着简单自然的文字来支持,而不必花枝招展,华丽辉煌。英文《圣经》,与狄福、司威夫特等名家的作品,都是用了最简洁自然的,也是最好的文字”。他说:“及至我读了《艾丽司漫游奇境记》等作品之后,我才明白了用儿童的语言,只要运用得好,也可以成为文艺佳作。我还听说,有人曾用‘基本英文’改写文艺杰作,虽然用字极少,也还能保持住不少的文艺性;这使我有了更大的胆量,脱去了华艳的衣衫,而露出文字的裸体美来。”[1]“阅读文艺名著,也教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好的著作差不多也就是文字清浅简练的著作。”[2]
在最早的三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中,老舍还表现了某种的犹豫,就是他在对比了西文的丰富,甚至文言的丰富时,曾深感白话的贫乏,他甚至有意“矫正过自己的北平话”。[3]但是在写作《小坡的生日》时,他终于找到了一种感觉,即“用平民千字课的一千个字也能写出很好的文章”。他说:“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真明白了白话的力量;我敢用最简单的话,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了。”[4]“《小坡的生日》,在文字上,是值得得意的:我已把白话拿定了,能以简单的言语写一切东西了。”[5]
正是坚信用最简单的文字可以写出最优美的文学,因此,老舍表示了对白话文的肯定。就是说,拿华语与西语比较,他知道华语的特点是简单,而基于自己的阅读经验和写作经验,他又认定简单的文字照样能写出优美的文章,甚至简单的文字有着更大的优势,在这样一个思路中,老舍表示了对母语的厚爱。他说:“后来,稍稍学了一点拉丁及法文,我更爱英文,也就翻回头来更爱华语了,因为以英文和拉丁或法文比较,才知道英文的简单正是语言的进步,而不是退化;那么以华语和英语比较,华语的惊人的简单,也正是它的极大的进步。”[6]
当然,从以上的论说中,就得出老舍的语言观就是以简为上,又过于草率和简单化了。因为老舍对文学语言的功能有非常深入的思考与了解,特别是在一种跨语种的比较中,他对“五四”时期白话文的简单、粗略有着非常深入的认识。这样在老舍关于语言的论述中就出现了非常矛盾的情况,就是一方面,在新文学作家中,老舍对白话文的评价可以说是最高的,例如,他相信白话万能,认为“在世界语言中,汉语是简练有力的”。[7]但同时在批评白话文的简陋、枯窘方面,老舍的言论又是最极端和偏激的。(www.xing528.com)
老舍在《我的“话”》中,在拿英文与汉语作了一番比较以后曾有过这样一段感叹,他说“因英语中词汇的丰富,文法的复杂,我感到华语的枯窘简陋。在偶尔练习一点翻译的时候,特别使我痛苦:找不着适当的字啊!把完好的句子都拆毁了啊!我鄙视我的北平话了!”[8]因为拥有双语的视野,老舍对汉语存在的问题一直都看得非常清楚。他说:“用西方的标准来看,中国的文法是很简单的,主要目的只在于表达一种笼统的概念。在日常讲话里,句子往往比较短,不很连贯,没有什么定语从句与修饰副词,这样就显得比较简单,直截了当。”而相比较之下,如果像西文那样,能更多地“运用修饰短语等”,则可以“使得过去要说的两三句话才能说得清楚的事情,现在用一句比较长的句子就可以表达了”。[9]他指出:“白话的本身是很穷窘的,句的结构太少变化,字的太少伸缩,文法的太简单,用字的简少,都足以妨碍思想发表的自由。”[10]
老舍对汉语这种矛盾的态度,其实涉及他对提高汉语表达功能的某种期待,即汉语作为一种口头语言是优秀的语言(言简意赅,便于掌握),作为文学语言也有它的优点(活泼、灵动,没有繁文缛节),但是一种语言的“优点”从另一方面说也许就是它的“缺点”。例如,对汉语来说,过于简略往往意味着它难以表达复杂、精密的思想与情感,而老舍作为一个拥有双语视野的作家,他的愿望是汉语既保留简略明了的特点,同时又能表达复杂精密的文思。事实上老舍对汉语的期待也是很多新文学作家对“现代”汉语共同的期待,几代作家在语言领域中的探索与实验,其目的其实也正在于一方面保留汉语的简练、灵动,另一方面又使其具备西文那种复杂、精密、逻辑性强的特点。
另外,老舍认为,对中国作家来说,中国话并非是可以随意抛弃的东西,而且,白话文学正在经历一个被建构的过程,中国作家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对传统汉语加以改造,使现代文学语言既保留传统,又兼容西文的功能。按照老舍的说法就是:“我们既不打算采用某种外国语来代替,也只好努力利用这并不漂亮的国货。第二,白话已是成形的东西,可是白话文学还在萌芽期中,这便是我们的责任来创筑一座新的金塔。”[11]
为了弥补白话的简陋和枯窘,老舍开出的一个“药方”就是拿欧化语作为补救,用欧化语的严密、细腻补救白话文的粗略与简单。在不同时期,老舍都一再提出过借鉴欧化语的问题。他说:“避免欧化的句子是不容易的。我们自己的文法是那么简单,简直没有法子把一句含义复杂的话说得圆满呀!”[12]“必要时,我们也可用欧化文法,因为中国的文法较简单。”[13]20世纪40年代老舍在《中国现代小说》一文中谈到中国作家借鉴欧化文法的原因时指出,“大家觉得这是可取的,因为这在思想的表达上更流畅,更连贯。从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这段时期,现代写作的另一发展,是使用了一些能够更准确达意的字眼”。他举人称代词“他”为例指出:“例如‘他’字,原来是泛指,究竟是指她、他或它,要根据上下文来定”。做了区分以后,这个意思就比较清楚了。“除了中国语言本身发生的这些变化而外,在中国的口语和文字里面,也不断引进了一些新的欧洲词汇和表现手法,这样,就使中国的语言在描写方面更形象生动,用语也更贴切、准确,而这在过去都是不曾有过的。”[14]
另外,还要特别指出的是,老舍在如何改造白话文的简单、粗糙方面还有一个非常独特的看法,即他更强调作家在语言上的创造性。老舍认为,作家使用的文字可以是简单的,但是写出来的作品并不一定就简单。一部作品写出来是否具有美的品质,不在于使用文字的复杂与否,一个伟大的作家即便使用的都是些常用字,也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点铁成金,即通过提炼让简单的文字具有美的品质。老舍说过:“其实诗中所用的字,与新闻纸上的字,在字典上全是一样的,只因为诗人独有的那点文调使我们几乎不敢承认诗中的字也正是新闻纸上的字了;我们疑心:诗人或有另一部字典吧?是的,诗人是另有一部字典,——那熔炼文字的心。”他认为“普通的事本来有普通的字去代表,可是文学家由他自己美的生活中,把文字另炼造一回,适足以发表他自己的思想。所以言语本身并不能够有力量,活泼、漂亮、正确;而是文学家在言语之下给了它这些好处的构成力”。[15]正是在这样一个观念的指导下,老舍投入了建设“文学的”现代白话文的探索与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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