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基金公司行为与组织规则的规定:风险管理思考

基金公司行为与组织规则的规定:风险管理思考

时间:2024-01-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在德国,根据《投资法》中相关规定,基金公司要遵守关于行为准则、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六、行为规范依据《投资法》的规定,基金公司在买卖交易投资资产的时候,必须采用所有可能的措施,用以获取投资资产的最高收益。

基金公司行为与组织规则的规定:风险管理思考

在进行资产管理的时候,基金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组织、利益冲突、行为等方面的准则。例如,在德国,根据《投资法》(2011年7月1日)中相关规定,基金公司要遵守关于行为准则、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一、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统一标准

欧盟层面上,对于行为、组织结构以及利益冲突的规定准则,即2010/43/EU,要符合关于在2004/39/EG以及2006/73/EG中对于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的实施,促进了面向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证券交易机构规范的统一。

二、投诉管理以及合规功能

在组织方面,要求基金公司针对投资者的投诉,建立直接的、透明的处理程序,并要求它公布每个投诉以及采取的救助措施。

此外,规则还规定,要求基金公司具备一个固定的、独立的合规职能部门。并且无论其方式、规模、业务的复杂程度以及业务的涉及范围怎样,要求每个基金公司都要设立此项职能部门。具体如何按基金公司自身状况以及技术组织角度对合规职能部门进行规划,允许其依据基本原则自行规定。它同样提出要求,所指定的体系要符合各个公司业务的特征。

合规职能部门的任务是,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违反基本原则的、不合适的行为以及过程进行监管,并且定期地进行评价。基金公司需要任命一个对合规职能负责的具体人员。从事合规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具备必需的权限、工具、专业知识,以及获得与其业务行为相关信息的途径。

三、内部监管以及风险控制职能部门

除此以外,还要求基金公司建立一个内部监管部门。内部监管部门的职能原则上要与其他部门的职能和业务区分开来,并且要独立于其他职能和业务部门。如果这两方面要求不成比例,则要求由基金公司的其他组织来完成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

该法规还对其他有关组织部门做出了规定,要求基金公司建立一个从级别与职能上与其他运营部门相独立的风险控制职能部门。作为运营部门的典型例子是基金管理部门。它要求这些独立于风险控制职能部门的运营部门不得自己识别、测量以及控制其自身产生的风险。如果设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合理地满足这个要求,作为例外,可以允许该部门失去独立性。

风险控制职能部门的作用在于,维持法律上要求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的风险阈值的要求。除此以外,它还要向公司的领导层提供关于确认基金风险特征的职责。另外,风险职能部门还要参与为柜台交易衍生品定价的工作。

四、关于利益冲突的规定

在德国《投资法》中,关于对行为准则条款的要求,基金公司必须制定关于如何应对利益冲突的原则。在这些基本原则中,它们必须规定,在对基金进行管理的时候,何种情况下会出现影响投资资产的或者是客户的显著利益损失的冲突。(www.xing528.com)

在这里,还要求资本管理公司在制定利益冲突管理政策的时候,确定采用何种程序以及措施,来对利益冲突进行治理。所采用的程序与措施必须立足于,确保潜在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人员所从事的业务具有相应的独立性。相关的人员是指,公司领导层、工会人员、基金公司的类似职能人员,以及所有参与基金管理的人员,所有参与资本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外包业务的相关人员。

在《投资法》的第17条中,对规定的程序与措施进行了具体化,其中包含:阻止与控制参与基金管理的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由此而有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对此适用的措施包含建立“可信”领域,建立信息交流隔离等。

五、如何应对不利的利益冲突

资本投资管理公司必须指明,在对基金进行管理的时候,何种管理形式会导致利益冲突。其中涵盖的利益冲突包括对投资资本或者客户造成的显著资产损失。

在出现不可避免的利益损失的情况下,需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层,或者是基金公司的内部部门,例如合规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员,禀报。在此需要这些负责的部门和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并要求这些职能部门和人员,向投资者汇报这些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以及所采取的治理措施。

六、行为规范

依据《投资法》的规定,基金公司在买卖交易投资资产的时候,必须采用所有可能的措施,用以获取投资资产的最高收益。在这个过程中,要考虑到价格因素、成本、速度以及合约的规模与方式等与执行协约相关的所有可能的方面。

《投资行为管理条约》对如何实施这些措施做了规定:基金公司要制定协约实施的基本原则,并且要向投资者提供实施原则的相关信息,以及与发生重大变化有关的信息。除此以外,要求基金公司出示按照该原则对资产进行管理的相关证明。

对于要求基金公司依据最高利益对资本进行管理的义务,要求基金公司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不仅将此原则应用于它们自己的交易,也将其用于把交易委托给第三方的情况。并且在第二种情况下,也要求它们遵循为投资者最高利益进行交易的原则。在规定的实施原则中,要求适用于针对外包的每个投资资产的组别。此外,还要求基金公司在对此原则的实施进行监管的时候,注意监管的质量。

七、合并与指示交易协约

《投资行为监管法规准则》为资本管理公司做出了前提条件的规定,要求它们在对资本进行投资管理、对客户的资本进行管理,或者是对自有资本进行管理时所必备的前提条件。

虽然合并交易在交易成本方面有很多利处,但是其中也蕴含了一系列的风险。例如,在确定实施的概率、速度时,合并交易只有在符合下列前提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第一,要避免相关的投资资产或者客户蒙受损失;第二,要求基金公司在实施原则中规定对合约如何进行分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