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涉造反、刘邦立国起,儒者就不断走向历史前台。孔子八世孙孔鲋参加陈涉义军,最后被秦军杀害,接着还出现了陆贾、叔孙通、贾谊等名士。到武帝时,儒者开始直接影响政治。汉初后,传承儒家经典的儒者层出不穷,申培(即申公)传鲁诗;辕固传齐诗,还曾与喜好黄老的窦太后辩论;韩婴传韩诗;伏生传《尚书》;高堂传《礼》并教徐生及其子;田何传《易》,有弟子王同、杨何等;胡毋生(“生”或是对儒生的尊称,他字子都,胡毋应该是姓)传《春秋公羊传》(由孔子弟子子夏把孔子《春秋》大义传给弟子公羊高,后来一直家传,到景帝时公羊家后人公羊寿和胡毋子都把春秋公羊说写出)。公孙弘跟随胡毋子都学《公羊传》,后来去游说汉武帝,请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并请“以文学礼义为官”(《史记》,3119页),为儒学的传承和发展争得了某种体制上的保证。他治《公羊传》,当然是儒家,但又是个官儿灵,很得武帝欣赏,最后做到天子三公,还被封了平津侯,令天下读书人为之振奋。好家伙!学《公羊传》也能封侯!于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向]风矣”(《史记》,3118页)。但真能让儒家成为汉朝乃至后世的主导思想,历两千余年而不堕的,汉儒里首推董仲舒。为什么?简单来说,因为他不但用公羊《春秋》,而且以最能反秦拒韩的方式阐发了《春秋》公羊说。他的《春秋繁露》首先要从反秦韩的角度来看,才能读出其中的哲理三昧。
董仲舒(前179年,文帝元年—前104年,武帝太初元年,或说生于前194年,惠帝元年),广川人(广川战国时属赵国,今为河北景县广川镇董家里[17],也有人说在河渠乡大董故庄村[18]),其生平在《史记·儒林列传》和《汉书·董仲舒传》都有记载。他从小学《春秋》,汉景帝时成为博士。我们上一门课曾经专门讨论过孔子作《春秋》、传《春秋》的体例特点、文本特点、口传特点及其哲理含义。徐彦在疏解何休《春秋公羊传序》中引戴宏所说的:“子夏传与公羊高,……[五传]至汉景帝时,[公羊]寿乃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与董仲舒皆见于图谶。”又在《春秋公羊传》卷一引《孝经说》云:“子夏传与公羊氏,五世乃至汉胡毋生、董仲舒。”按此说法,董仲舒和胡毋生都是子夏的六传弟子。《史记·儒林列传》说董仲舒:“下帷讲诵,弟子传[转]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董仲舒不观于舍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3127页)他专心治学到了这种程度,但也不是书呆子。当然和公孙弘相比,书生气就重得多,不像公孙那样善于巴结权势人物往上爬。《汉书·武帝纪》里说:
建元元年冬十月[一种说法是董仲舒在这一年举贤良对策,另一种说法认为发生在六年后的元光元年,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说法],[武帝]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由于窦太后喜好黄老,举贤良的事情受阻,到建元六年,窦太后死。武帝第二年改年元光,才开始放手召见儒者和诏举贤良]。(《汉书新注》,78页)
董仲舒以贤良身份对策,由于和武帝三番问答,所谈的核心是天人关系,因此又称它为“天人三策”。董最后提议从官学中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武帝采纳。此后两千年间,儒家一直是中华民族的思想主导。实际上,董仲舒的最大成就不是说服汉武帝独尊儒术(汉武帝本来就倾向于儒家,起用了很多儒士),而是在参与促成此事的同时,以自己的思想彻底地反秦兴汉,以至于让儒家在汉代独领风骚,并在后来主导而非独霸华夏世界,迫使法家一族的思想沉寂了两千年。所以其功主要还不在兴儒,而在兴之而不替。
这之后,董仲舒做过江都易王的丞相以及胶西王的丞相,这两个王都属于骄奢淫逸、不听规谏的。去胶西王那儿是公孙弘推荐,实际上是想害他。因为董批评公孙阿谀媚上,公孙怀恨在心,向武帝推荐董仲舒去骄横的胶西王那里做相,想借胶西王之手除掉他。由于董仲舒为人方正刚直,这两个王还都很敬重他,所以尽管直言极谏,最后也全身而退。晚年在家修学著书,不问家事。朝廷遇有大事,武帝往往派使者去他家请教。董仲舒流传于世的著作主要是《春秋繁露》和《汉书·董仲舒传》里的天人三策,其他的散见于《汉书》的《艺文志》、《食货志》、《匈奴传》等处,后人辑成《董子文集》。
董仲舒相信天人感应或天人合一。现在人们认为天人合一就是说人和自然是息息相通的,是一种很有自然、政治和社会相互内在联系观的生态主义的思想,对人类未来的发展有好处。但当时它有更具体的内容,认为天——有神意的自然——的变化会影响人事,人的行为也会影响天,尤其是帝王的影响更大。如果国家治理得不好,天就会出现洪水、干旱、地震、彗星、日食等灾异现象示警。据《汉书·五行志》记载,建元六年(前135年),辽东为高祖建的庙发生火灾,长陵高祖陵园的宫殿也被火烧。董仲舒写了《灾异记》解释这些现象(《汉书新注》,958-959页),认为辽东的高庙和长陵的陵殿建得不合理,天降灾示警,并向武帝提了建议:在皇亲贵戚和诸侯里找一个行为最不端的杀掉,以平息远处辽东高庙的灾示;在位高权重的近臣里找一个最不干好事儿的杀掉,以平息近处长陵的告警。听上去很荒谬,估计也没准备往上奏。但主父偃不知怎么把此《记》窃走了,呈给武帝。武帝大怒,召集群臣,也不说这是谁写的,先让董仲舒的弟子评议。他们也不知道是自己老师写的,一看都说大谬不然。武帝就下令把董仲舒抓起来,但也没杀他,很快赦免了。可是事儿还没完。到元朔六年(前123年),淮南王反叛,第二年衡山王又反,都被杀了。为此兴大狱,处死了几千人。还牵连出一件事:淮南王事先曾和武帝的舅舅——太尉武安侯田蚡——一起说过大逆不道的话。这一来,武帝感觉董仲舒可不得了啊!多少年前就让我杀一个外边的诸侯,不就是淮南王吗?再杀一个身边的近臣,不就是田蚡吗?董仲舒的弟子在审理淮南王案子的时候靠《春秋》决狱,根据春秋大义处置,武帝还赐予他们专断的权力,该杀的杀,该关的关,不用请示。事后,武帝对他们的处置结果也很满意。(《汉书新注》,959页)这在某种程度上又提高了董仲舒的声誉。所以才会有在董晚年,武帝遇要事派大臣去询问的情况。
董仲舒答汉武帝的《举贤良对策》或《天人三策》,可谓古今第一对策。与当权者的对策或对话,是古代知识分子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春秋战国时的君主常常要和知识分子对话,由此而深刻影响到君主的决策(现在的一些咨询、议政却只徒有形式而已)。你还能想出与君主的其他对答,比这次更深远地影响了天下大势的吗?这一对策中,武帝问得深入,董仲舒答得真切,反复再三,层层递进;而且气势极其宏大,发动处又极其原本,内含改天换地的哲理,表述却有分寸。董仲舒通过这个对策构造出雄奇浑厚又跌宕隐微的思想境界,用它打动了刘彻乃至整个汉代和后代的知识分子。与公孙弘的对策相比,境界大为不同。公孙弘的对策内容比较驳杂,有法家、墨家的思想,而且他的成功主要在于会揣摩武帝的心思,不像董仲舒那样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思想境界高远。不要说公孙弘,整个汉代也没有比得上董仲舒的。因此,武帝居然不在意其中某些贬低君主的意思,反倒是体会它那天地君民一体共荣合奏的“乐”意。
这个对策和《春秋繁露》的思想是内在相通的,如果不深入《春秋繁露》,就不能尽窥对策的深意。
汉武帝最关心的是:到底有没有帝王之道,什么是真正的帝王之道?为什么有的帝王就能受命于天,成为圣王;有的虽然夙兴夜寐、务法上古、尽心尽力,却不能改变乱局?他不敢确定的是,这里面到底是有帝王之道,还是全凭外在的天命运气?如果没有深长的历史感,对时局的忧患感和远大抱负,是提不出这样充满哲思叩击之声的问题的。我们看董仲舒怎么对:
陛下发德音,下明诏,求天命与情性,皆非愚臣之所能及也[有孔夫子“不言性与天道”的味道。退一步才活]。臣谨案《春秋》之中[表明了自己思想的根源],视前世已行之事[孔子说过:“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这也是我们这门课的重要的方法论依据之一。我认为现象学最深妙的哲理也恰恰是在行事之中显示出来的,理事不二],以观天人相与之际[要害!],甚可畏也。(《汉书新注》1753页)
这个开场白很厉害,既不从什么形而上者来谈天命与情性,更没有从历史的沿革事实中总结什么兴衰成败的规律,也不像公孙弘那样又是隆礼又是明赏罚,把儒家法家掺杂而不得要领,而是一下子把讨论拉出狭义的国家历史命运,投向“天人相与[與]之际”这么一个交织态、对生处,然后再谈帝王之道,可见出手就不凡。其中“與”字颇为关键。从字源看,《说文解字》将“與”或“与”说成是“党与也”(《说文解字新订》,168页[19]),没有尽意。我们采用罗振玉的解释:“甲文與,……象二人(上二手、下二手)相授受形。”(《中文形音义综合大字典》,122页[20])
与金文、小篆、隶书的字形相合。又从“相授受”衍生出“共舉”之义(高树藩),这样就和“興”几乎同义了。这个字极为活泼,它的基本含义有“授予”、“赞许”、“相敌相当”、“亲附”、“偿还”、“调解”、“一起”、“和”、“同”、“为”、“以”、“比较”等等,各种西方语法的词性都有。而董仲舒讲的“相与”,内含“互补对立而共举发生”的意思。“際”或“际”字的本义指山中两个山峰相会所造成的间隙,《说文解字》说是:“壁会也。”(《说文解字新订》,306页)“際”字中的“祭”原指祭祀,并通过祭祀使人和神发生沟通,“際会有求通于神以合人意之义。際即两相通会处”(《中文形音义综合大字典》,480页)。所以“天人相与之际”是天与人互补互对、内在沟通而生发出新的东西。这正说到《春秋》哲理的根本。孔子作《春秋》,正是要把思想带到天人相与之际,既不只是天,又不只是人,否则就把天和人实体化了。
我们在上门课的两讲中,从《春秋》的语言构造、传承方式、相通于其他五艺乃至公羊义例等方面,展示了它极不寻常的经文/口说二向相与的哲理。《春秋》的“述”首先不是叙述事实,而是以微言描述出一个意义结构;《春秋》的“义”也首先不是一些怪异的主张,或改制的条文原理,而是反对一切现成者的现象学还原,让我们能够看到人生和历史中那可能被生成的美好的东西。简言之,《春秋》的要害在于“激活”,而不在于可以对象化的名分、制度或设计。一般都说《春秋》道名分,好像只是按照某种现成的标准寓褒贬、别善恶,有什么可微言的大义呀?其实,它的关键在于激活我们对于历史的原本理解。(www.xing528.com)
董仲舒先用“天人相与之际”把汉武帝的帝王之心还原,去掉其中的实体性。你先别想你自己怎么得帝王之道,然后成就一生的伟业丰功,你要先想到天人相与。通过这种方式让法家和秦政的核心失效,于是全局开始活动起来了。但这种还原是有现象学味道的悬置,而不是笛卡尔怀疑式的排除法。不是因为天人相与,你们都得听天的,帝王的地位就被决定性地贬低乃至抹杀。既然是天人相与,帝王的实体性会丧失,但并没有失去存在的理由,反而因为这种丧失而在天人之际中获得了领会和实现“帝王之道”的机会。也就是说,你作为帝王的终极性的丧失恰恰要成就你的事业,把一个导致繁荣高涨的生成结构给你揭示出来。而这正是汉武帝最着急关心的东西。董仲舒好像先把帝王“嗯”地一按,贬下去,可实际上又顺天然往复之势,把你往上一抬,就这么忽悠你,跌宕起伏(如果没有秦朝的前车之鉴,我们无法想象汉武帝这种好大喜功的君王能够听进这种话。秦始皇就更不行了,谁敢跟秦始皇说这种话啊?)。这就是董仲舒的本事,其实也首先是孔子《春秋》和公羊家学说的妙处。他们向君主和帝王同时传达了“两”个相与之意:你的非实体性和你的可道性或生命繁荣性。
然后,董仲舒讲到天如何以灾异现象来警惧、谴告失道君王,但它不像天法天条那样按律治罪,而是多次提醒。你实在不改,到时再出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新注》,1753页)。所以,这是一种非决定论的天道结构,在其中“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开始讲天人相与,帝王的作用降低,现在又讲人能弘道,而且正是在帝王能以畏惧、警觉和快乐(真正把国家治理好了,天会显现祥瑞,也会带来快乐)等受激发的方式感受天的境域中,他才能弘道。这是“天人相与之际”的第一层含义,是一种天人的和声状态(荀子讲“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董仲舒明显不是这种思想。有人说荀子在汉代影响多大,其实不然)。
这种天人相与、相和表现在圣王治天下之道上,就是“礼乐教化”。这绝不是“以吏为师”式的自上而下的灌输,似乎帝王和官吏已经完全掌握了真理,关键只在于去除无道以就道。好比儒家掌握了真理,用礼乐教化老百姓,君主已经知道礼乐会带来什么东西了,只是实行不实行的问题。董仲舒不会同意这种解释。他所理解的礼乐教化实际上是双向的:
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王之乐[比如新王登基了,他要用礼乐教化,这时他自己的事业还没有成就,还没有制乐,只能用先王的乐。先王的乐是经过某种历史验证的,虽然稍稍有些过时,但还可以用]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于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教化就一定能成吗?你的乐就一定对吗?不一定。用的乐不对,花好多年也没有成效。礼的灵魂在乐,乐不成你就还得再选合适的,搜集挑选的过程不是一个灌输的过程]。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就像武王登基时,他的乐还没有成,等到他伐纣成功了,老百姓特别拥护武王的做法,《大武》的乐就出来了。因此“乐成”是教化在历史生存情境中实现的,而不是事先已经有的或万世一系的。这是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楚庄王》里说过的。我们上门课详细讨论过儒家的礼和乐,礼的根儿在乐。董仲舒解释说因为老百姓“乐(lè)其德”,对帝王的做法感到愉悦,这种快乐和愉悦成就了乐(yuè)]。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真正的乐能够不胫而走,像春风一样改变整个天下的风俗、生存的基本氛围,甚至结构,这样乐才能成。“乐成”的标志就是这种“变”与“化”,帝王本身也受这种变化的影响。它是一个生成的过程,而且一定是无形的,不像法令那样规定这个、规定那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是有形的。而乐在无形之中把你带走,是前对象化的哲理,不然就没有天意道韵了。现在有些音乐让青年人狂热起来忘乎所以,倒是给“化”了,但这种化也太乱了]。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乐从人的情开始,达到了和才能成],接于肌肤,臧[藏]于骨髓[他的描述很有身体感,传承的是一个身体的哲理,非常重要。我们上门课也讨论过。身体不只是物质的东西,也不只是精神的原则。孔子传他的《春秋》、他的思想给曾子、子夏这些弟子们,一定是在身心还未分的那种状态中的传承,里面有血脉,有呼吸,有精神取向,所以曾子传的孝道也充满了身体感,不只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那种外在的东西,董仲舒这里还有些先秦儒家的身体感,乐真正能够化民俗的时候,一定是进入了身体]。故王道虽微缺,而管弦之声未衰也[圣王虽然早就故去了,王道虽然衰落了,但音乐作为根本的时间,不会马上随之消逝,而是以保持的方式还活在人间,维持先王之道于不坠。就像周朝能够维持八百年之久,到东周摇摇欲坠,好像不行了,那还维持了四百年。汉代也持续了四百年。为什么能长久?因为有这种礼乐王道。这是董仲舒思想的风格,进到天人相与之际的前对象化的意义构成的、充满原发身体感的境域中,用它来提升汉武帝的境界。汉武帝也是很聪明的人,他也感到治国要有新的境界,如果没有这种感觉,面对几百个应对的策论,怎么就选中董仲舒了呢?董仲舒有绝的地方,关键是我们当代人是否能读出他打动汉武帝的那一点]。(《汉书新注》,1753-1754页)
可见,董仲舒讲的,实际上也是孔子要行的礼乐教化,以最有过去未来交织境域的乐为灵魂,它起于先王,成于时王,而遗韵于后王,管弦之声不衰;它发于和而本于情,充满了思想与文化的身体感,接于肌肤,藏于骨髓。它的成功标志不是攻占了某个敌国,整顿了社会秩序,也不是什么软实力,而是非对象化地变民风、化民俗,渗透到时代生存结构的肌肤骨髓之中。
这才是王道的根本!是汉代黄老学达不到的。
礼乐教化既不像法令那样作为条理公开,也不像御臣之术那样地暗藏,而是在它自身之中就有天然的显和隐。它不尚同,而是发于和;也不寡情,而是本于情;它的时间性不是一时的,而是丰满的、众时向(或时相)交织的。礼乐肯定有非对象化的或隐的一面,它会化入人民的日常生活,老百姓不经意唱出的山歌,也有它的礼乐之意。像尧时老农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听到这种歌的时候,礼乐教化就差不多成了。那是谁能够主宰得了的?中国政治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能够进入前对象的自然境域,和民间草根的东西发生应和,这样才能成气象,谁都挡不住。隐的一面是帝王无法控制的,搞了很多年,最后成不成啊?他只能倾听,让那些诗官去民间采风,从中看自己施政的效果。我们这年头儿靠网络,还是不行,听不到山歌。要倾听人民的心声,必须要用原本自发的方式,特别是艺术化的方式,连歌唱者自己都控制不了。老百姓唱民歌的时候不是心里先有一个idea,然后再去表达出来,他心里高兴就唱出来,唱的过程本身就把他带到自己都没法控制和预测的境界,像信天游、爬山调是天地自然之声,发于和而本于情。这是董仲舒心目中帝王应该达到的境界和层次,光是表面上的法呀礼呀都不够。
“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汉书新注》,1753页)这是周秦绝大的差异。所以,从那个角度看,这事实和议论都是反法家、反秦政的。董仲舒认为汉代应该从精神上回到周,当然也需要改制,通过复周达到改制,或通过改制达到复周。而一般的帝王达不到这种境界,觉得太虚渺,没法子捕其风、捉其影。这方面儒家的主要竞争对手黄老学比不上,虽然它也很有一些高妙的境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和儒家很有些相通的地方,但是还没能够进入董仲舒讲的天人相与之际的境界。它缺什么呢?荀子说老庄蔽于天而不知人,有道理,但还没说到最痛切处。实际上,从《老子》那里往下行的黄老学在某种意义上把“天”给“人”化了,比如“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老子》,79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5章);《郭店楚简》的《老子》本里有这两章,但是没有这两句,它们有可能是黄老学后来加进去的。你怎么知道天道就无亲呢?说不定天道就是在亲其亲中得其善人,在仁民爱物中尽物之性呢,就像孟子讲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还有别的可能,你怎么能以人的心思把天道的性质规定住呢?所以,在这个意义上,黄老学用自己的想法揣测天,把天人意化、法理化了。还有《管子·心术上》(《管子》四篇代表黄老学,这是学界的共识)所讲的:
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礼出于理,理的意思是合适,怎么知道合不合适呢?明分以论之,要靠分类,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然后赋予你某种角色,像前面举的韩昭侯的例子,管衣服的就管衣服,管帽子的就管帽子,谁敢擅自越位就要杀。这也是西方人对儒家礼的理解,认为它就是一个等级系统。而这恰恰不是儒家的礼,而是黄老学理解的礼或理,黄老的礼完全理化乃至法化了]。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管子》,127页[21])
这是黄老学与董仲舒的重要不同,它认为礼的本性是理,而不是乐;礼的表现是法,而不是变化风俗。所以,尽管黄老学对“道”、“心”有非对象化的构成见地,但在这进入现实的关节点上是观念对象化的。因此,它在理法所及之处害怕变化。《管子·心术上》陈述道:
为法者也,感而后应,非所设也;缘理而动,非所取也。过在自用,罪在变化。自用则不虚,不虚则仵于物矣;变化则为生,为生则乱矣[法家思想中“法”和“理”的来源,于此段可大致看出。法和理——名的表现——的优势是它们与人情物欲无关,只是立出规矩条框,严格顺它们走,就能令物自定、人自律。为法者应当虚一而静,纯按法和理行事,一点“自用”也不要,一点“变化”也不许,这样才能避免“生”。一旦有生,就会超出现成的理法,局面就要“乱”了]。故道贵因,因者,因其能者言所用也[君主和臣子就是比谁能因。因就是无情无欲,只跟着法和理造成的势态走,达到最有依据处,最有势道处。这里也有很微妙的思想,但它一来是将势态绑在了法和理上,二来也改变了老庄对道的理解。道在老庄那里是阴阳相生的,真正的道者应该能够乘这种阴阳相冲之气游于无穷,使生命不靠谋划算计,而是乘天地自然大化的气势而活。黄老学企图把这种境界落实到政治中,转化为理和法来治国,使老庄那里原本的、发生着的道被纳入牢笼。竟然说“罪在变化”,这是它的大问题]。(《管子》,128页上至下)
新发现的帛书《黄帝四经》里说:“道生法。”(《黄帝四经今注今译》,2页[22])老庄说过这种话吗?绝对不会。道能直接生法吗?即便像《管子》里说的,道通过理、义、礼来生法,也不是老庄的理解,老庄讲的道先要在阴阳天地的对生中“通天下一气[23]”,最后表现为“相忘于江湖”。但老庄对非天然的政治没有什么交代,老子的理想是小国寡民,小到少到一定界限,就用不着礼呀法呀的了,这个国家自然就好了,什么都好。问题是国家已经大了,怎么再把它变小,成为小国寡民?而儒家是就实际的政治局面和人在这种局面中的天性来治国,靠礼乐进入天人相与之际,在历史时境中变风化俗。其中有变化,但不离大道;首先不靠因循法理,却能带来长久的秩序结构;此发生过程的机制是非对象化的,但这过程本身又被人们切身地体验到。所以黄老学对“天”、“道”、“法”的揣测远不如董仲舒讲的变风化俗自然,还没有进入天人相与之际,法理化的人气过重,使天意不能舒张。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无为而治,哪怕像曹参那样极其真诚率意的也还不够。它有包容,有惚恍,但没有变风化俗,从中随时可能再生出法家者流,无法让反秦韩的时代精神达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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