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精要
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精要:当代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 - Strauss)在现代西方哲学上占有“结构主义之父”的重要地位,他利用结构主义语言学模式进行研究,开创了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的新方向。
■ 作者简介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 - Strauss, 1908—)是当代法国著名人类学家、结构主义人类学的创始人。他把语言学的结构主义方法应用到人类学上来,建立了人类学的结构主义方法论,创立了结构人类学。其突出性贡献是在方法论上促成了社会学和语言学的结合,并将其成果扩展到人文社会科学各个领域。
列维-斯特劳斯1908年11月28日生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市,父母均为犹太血统的法国人,父亲雷蒙·列维-斯特劳斯是一位画家。列维-斯特劳斯曾就读于巴黎大学法律系和文学系,1931年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担任大学和公立中学高年级哲学教师的资格。1931年至1933年在蒙德马松和拉昂两地任公立中学哲学教师。初时,对教哲学很有兴趣,后因教课内容重复而生厌,他的亲戚保罗·尼藏(法国作家,1905—1940)也劝他改变专业。不久,他又读到马克思、弗洛伊德和罗伯特·亨利希·洛维的著作,受到启发,引起他对于研究与人类实际生活有关的学问的兴趣,加上他爱好地理学,喜欢野营和登山,正便于他进行实地调查,他便决定放弃教哲学,转而从事社会人类学的研究。1934—1938年应邀到巴西圣保罗大学任社会学教授。在巴西,他在1935至1939年间,曾多次担任巴西中部人类学考察队队长,对马托格罗索高原和亚马逊河流域的印第安人进行了实地调查,1939年2月回国。
回国后至战争爆发时的几个月内,他曾着手写作小说,因故未能完成,后来他便以《忧郁的热带》为题,写了一部调查纪实。由于这部作品的发表(1955),使他“几乎在一夜之内,成为一位拥有广大读者层的著名作家”。
同年9月,英、法对纳粹德国宣战,他入伍服军役。1940年6月纳粹侵占巴黎,犹太人遭受迫害,他逃亡美国。1942年在纽约的社会调查新学院任客座教授,1944年12月回国。1946至1947年任法国驻美大使馆文化参赞。1948年又回国,先后向巴黎大学提交了两篇博士论文,一篇是《印第安人纳姆比克瓦拉族的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1948),这是他考取文学博士学位的预备论文;第二篇《亲族关系的基本结构》(1949),是他的正式博士论文。通过这两篇论文的发表,他获得了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1949年任巴黎人类博物馆副馆长,自1950年起,担任巴黎高等实用研究院主任研究员和对未开化民族的宗教问题进行比较研究的教授。1950年曾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使节前往巴基斯坦、印度访问。自1959年起,任法兰西学院新创办的社会人类学讲座的首任教授,在此期间,曾多次访问南美和亚洲国家。1973年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列维-斯特劳斯还是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美国科学艺术研究院院士、美国全国科学院院士、英国学术院院士、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皇家人类学学会会员、美国哲学协会和美国自然史博物馆会员。他曾多次获得国际学术奖金和奖章,其中包括1962年赫胥黎纪念奖章和1967年法国科研中心金质奖章等。
列维-斯特劳斯的主要著作包括:《语言学和人类学中的结构分析》(1945)、《忧郁的热带》(1955)、《结构人类学(1)》(1958)、《今日图腾》(1962)、《野性的思维》(1962)、《神话学》四卷(1964—1971)、《结构人类学(2)》(1973)。其中《结构人类学》一书的问世确立了结构人类学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自己的地位。
■ 作品内容
《结构人类学》一书是作者在不同时期发表在不同刊物上的文章的汇编,每章都可独立成篇。全书共两卷,第一卷发表于1958年,主要为民族学与人类学方面的论文,通过结构分析的方法研究亲属关系、社会组织、巫术宗教以及艺术等领域,第二卷发表于1973年,全面地涵盖了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的方法论原则,并以此原则来看待、评价整个人文学科的发展。
20世纪前半叶的人类学研究中,研究社会结构问题主要有两派:一派是罗德克里夫·布朗、马林诺夫斯基等人为首的英国学派,另一派是以涂尔干、毛斯等人为首的法国学派。前者注重实地考察和经验归纳,“观察事实、提出假说、将假说交付给经验监控,以期发现自然和社会的一般规律”;〔1〕后者注重理论模式的模造,将结构概念表现在更抽象的哲学形式上。
列维-斯特劳斯反对英国学派的经验主义做法,因为经验主义无法解释可能出现的例外情况,不具有普遍性;另外,如果没有一种系统的方法甄别与清理出基本的社会类型,经验主义的比较也难以顺利准确地进行。因此,他更倾向于法国社会学派的观点,但认为涂尔干的局限在于分析层次仅限于社会和个人,未能注意到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中间层次。他认为毛斯提出的“整体性社会事实”弥补了这一缺陷。整体性是“社会中一切平面上的功能相互作用网”,他所说的这种社会现象结构不是指可观察到的社会关系,而是某种决定着现实关系的深层“抽象实体”,它实质上是一种主观的虚构。在此基础上,列维-斯特劳斯提出了自己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理论。
结构主义人类学是以结构主义语言学奠基人索绪尔的理论作为方法论根据的。在索绪尔看来,语言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实体,使语言要素有意义的不是要素本身的特性,而是要素之间的关系。关系是索绪尔语言学的基础。这些观点正构成了结构主义思维方式的首要原则:世界是由各种关系而不是各种要素组成的,任何要素的意义是由它在既定处境中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决定的,而不是由它自己本身的特性决定的。在斯特劳斯眼里,语言结构主义的基本要义有四(这是他转引特鲁别茨柯伊的观点):第一,语言透过无意识的语言现象进入语言现象的有意识的深层结构;第二,语言分析的基础的语音单位之间的关系;第三,语言是一个系统;第四,语言有自身的普遍法则,这些法则具有绝对性。〔2〕
通过对亲属关系的考察,列维-斯特劳斯发现,“亲属关系诸现象是在另一范畴内的现实当中跟语言现象同类的现象”〔3〕,并由此得出自己的结构主义方法。在斯特劳斯看来,结构主义的基本原则是:结构分析永远不能只满足于考虑词项,而必须超出词项去把握将其联结起来的关系。这些关系才是结构分析的真正对象。〔4〕在这些关系背后蕴含着人类社会文化现象的“深层结构”,它是人类社会与文化的根基。
那么什么是“结构”呢?它具有何种含义与特征呢?
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结构的概念并非一条归纳性的定义,其基础是人们对于该词通常所使用的所有含义的共同成分做出比较和抽象。社会结构一词要么毫无意义可言,要么这种意义本身已经具有某种结构。首先,必须把握的恰恰是概念的这种结构。”〔5〕列维-斯特劳斯对此提供了一条根本原则:“社会结构的概念跟经验现实并无联系,而是跟在后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模型发生联系。”〔6〕
结构是社会—文化现象背后的本质,是决定社会—文化现象的模式。每一个结构都是一个模式,任何模式都必须满足四个条件,才可被称为结构。
一是系统性。“一个结构表现出系统的特征”,即如果这个体系的某一方面被修改了,那么它的整体也就被修改了。
二是对应性。任何一个模型都隶属于一组变化,其中每一种变化都对应于同类模型内的一个模型,以致所有这些变化加起来便构成一组模型。
三是可预期性。这个模式的性质必须使它能够知道,如果它的许多因素之一被修改了,它会发生什么反应。
四是普适性。这个模式必须说明一切被观察的事实。〔7〕
仅仅通过以上原则很难理解什么是结构,因为对结构的理解与结构主义的方法是密切关联在一起的,对人类心理的无意识结构研究与共时态的研究方法是结构主义的主要方法。
首先,结构具有客观性,但并非客观事实。结构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但结构的“真实”并不具有客观的物质基础,而是以人类心理中的“无意识”为基础。
在斯特劳斯看来,结构概念不是客观事实之间的概念,因为事实不会自动呈现真相,知觉不是获得知识的正确途径,所以从观察中抽离出来的单位并不必然符合现象背后的基本结构的成分。因此他否认存在结构的客观基础,反对在经验层次上寻找结构,认为那不过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做法,这种结构分析方法一旦遇到与经验略有偏离的情况便无所适从,而且这种拼接的方法如果是随意的,便无结构可言,如果不是,则结构必定并非在经验层次上,所以,自然主义式的经验结构方法是自相悖谬的,结构方法只能是以象征符号为依托的。〔8〕
列维-斯特劳斯认为“结构”并不是客观世界所固有的,而是先验的(具有先验的特性),是人的心灵的无意识能力的投射,它存在于人的心灵的无意识之中,而无意识就是(产生各种事物)结构形式的总根源。他在揭示文化(或符号系统)的内在本质时指出,这种本质就是无意识,因为无意识是符号作用的手段,同样,符号也是无意识的作用。无意识概念是列维-斯特劳斯学说的核心和关键。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无意识是一种“客观现实”,他力求用它来克服主观唯心主义。
值得注意的是,“无意识”这一概念本身,虽然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提出来的,但在结构主义者那里,已经被赋予新的含义,它不再是指非理性的本能冲动,而是指全人类所固有的合逻辑的、合理性的理智功能,它的作用是使散乱的心理因素结构化。无意识的东西不能直接感知,只能通过它的“表达者”,亦即通过符号间接地被认识。所以,无意识离不开语言符号系统,无意识实际上是符号系统的潜在的机制,因而语言结构是人的理智活动所固有的无意识的结构功能的体现。同时,它又是先验的,不仅先于个人的经验而存在,而且制约着人的理性思维。正因为如此,列维-斯特劳斯才认为,社会关系只是一些经验的材料,而要了解这些经验对象,就要选择这些经验材料的模型或模式,通过这些模式来理解社会结构,探索社会关系的本质,认识复杂的社会现象。
概而言之,斯特劳斯认为,无意识机制是全人类所固有的先天的理智结构,就像是人脑中一种已预先装置好的为各种语言提供共同结构的机器。在认识过程中,这架无意识机器按照结构规律把各种语言因素、经验事实组合为具有内在秩序的有机整体。社会的意识现象及其精神产品一方面以自觉的合理性的、逻辑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又以无意识机制为根基。总之,社会现象、文化知识都是人们有意识地通过语言表达出的形形色色的符号系统,无意识结构则是种种符号系统产生、变换的原动力。结构主义心中的结构模式归根到底是由意识和无意识所构成的符号系统。他们要寻求人文知识所共同依附的内在结构,也就是要从人的有意识的语言、思想和行动后面找到作为结构始源的无意识领域。〔9〕
无意识结构因其形式性而得以具有普遍必然的客观有效性,发现无意识结构的过程就是结构主义的方法本身。“问题并不在于要求观察者超乎自己的社会或群体所普遍接受的价值之上,而在于它的思想方法,在于提出一套不仅对于某一位诚实客观的观察,而且对于所有观察者都有效的提法。因此,人类学家并非只把自己的感情抛开了事,他要创制出新的思维范畴,帮助引进时空的概念、对立的概念和矛盾的概念。”〔10〕可见结构主义在认识论上论证科学知识的客观性是奠立在康德的先验主义基础上的。康德把构成知识的普遍必然的客观有效性归结为先验主体活动和先验认识形式,并特别强调作为主体的“先验统觉”,把它看成先验认识形式之所以能对感性杂多进行综合统一的根本基础。于是结构主义实现了由研究有意识的内容到无意识的形式的转变。
应该说结构主义的这种形式化的做法一直较有争议,利科批评斯特劳斯“忽略神话的社会环境及情绪性和表现性内容是犯了极大的错误”,祁雅里也认为斯特劳斯的形式主义用科学式的抽象和概括的手段去看待分析人是错误的。通过一个社会的问题是要保证女人的流通和交换,并通过这种交往,用社会关系去代替血缘关系,而假设在话语结构和这种关系体系的结构之间存在一种形式上的符合,就是犯了用科学的尺度去衡量一切的错误。〔11〕但后期的斯特劳斯一直竭力与形式主义划清界限。他认为结构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是有着显著区别的。形式主义有两个局限,第一,无法从纷繁复杂的分类中提炼出一个缜密的系统,分类不具有结构性,混乱而粗略。第二,形式无法还原它作为出发点的内容,从而无法从内容中获得证明。无法把内容与形式结合起来,以至于形式停留在毫无意义可言的抽象层次,没有丝毫启发意义,即形式主义抽象出了不同对象之间的共同点,却抹平了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使内容成为任意的。“与形式主义的做法相反,结构主义拒绝把具体事物跟抽象事物对立起来,也不承认后者有什么特殊价值。形式是根据外在于它的某种质料获得规定的,结构却没有特殊的内容,因为它就是内容本身,而这种内容是借助被设想为真实之属性的逻辑活动得到把握的。”〔12〕也就是说,不存在内容与形式之间的截然对立,二者属于同一性质,“内容从其结构获得实在性,所谓形式就是内容所在的局部结构的结构化。”〔13〕
“结构主义方法是要在不同的内容中找出不变的形式”,〔14〕而并非在多变的形式背后找出重复出现的内容。后者在两个方面误解了结构主义:第一,颠倒了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第二,复现容许偶然性,而不变量则要求必然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结构主义是纯粹形式的,因为结构主义的假设是可以从外部得到验证的。可以通过与独立的系统相对照得到检验,那些系统自身具有相对的客观性,因此结构主义的理论建构也是有效的。客观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分析技术—经济的基础结构,另一种是充分考虑到主体意识与特殊环境。(www.xing528.com)
首先必须确立一个类似于铸型的结构和形式,以保证分析的客观性,免于陷入相对主义;另一方面这个形式又需要能够容纳特殊环境,从而汇集各种因素,进一步保证形式具有必然性。斯特劳斯反对把客体及其在主体意识里的象征性反响混淆起来,从而将被分析的对象与分析者的思想混同起来,陷入一种相互性的相对主义之中。
其次,结构的成分与层次具有多元性,需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因此对结构的研究应采取共时性与历时性相结合的方法。
列维-斯特劳斯强调,社会人类学家的研究就是要从可观察到的社会文化现象的表面,向下挖掘那些被人们所忽视了的隐藏着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深层的东西,也就是寻求无意识结构。那么如何才能获得这种无意识的结构呢?结构主义要做的是从生活的一切表象中寻求生活的基本模式和符号化的模式,或者说从生活的一切表象中寻找生活的结构。在斯特劳斯看来,“要理解一个词的意义,总需要把它放在全部上下文里做出置换。”〔15〕换句话说,它是由各种兼容性和非兼容性构成的系统提供的,而且能表明可置换的整体的特点。所以,内容的可置换性不等于某种任意性。这要求我们一方面透过多样性找到不变性,另一方面看到功能同样是可以置换的。
这是如何做到的呢?这就需要改变单纯的一维时间序列,而是采用一个二维、三维甚至更多维的矩阵,这样的矩阵说明“叙事既在时间之中,又在时间之外”,具有双重性。这种矩阵的特点在于:“时序性顺序被吸收进一个非时序性的矩阵结构中,其形式永远不变,功能可以移动。”〔16〕表现在具体研究方法上,就是主张通过建立模式对现象采取共时性的研究。这种共时性的研究方法,最显著的特点就在于对事物整体性特征的把握,注重研究诸元素的关系网络,而不是注重一个整体内的诸元素本身。这样,列维-斯特劳斯以共时性研究为基本方法,在研究中将社会文化现象划分为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并指出社会文化现象的表层结构,它作为现象的外部联系,可以通过人们的感觉来认识,而深层结构作为现象的内部联系,不能通过经验的概念去获得它,只有通过理论模式、通过有意识的活动去寻找和发现才能认识。
共时性的研究方法是相对于传统的以功能主义为代表的历时态的比较研究方法提出来的。功能主义的方法是通过对具体的社会及其建制的深入细致的研究,比较不同文化的类似之处,分析与解释差异。这样的一种比较只能在历时态下进行,即通过比较社会形态的演变分析社会特征。列维-斯特劳斯反对历时态研究方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他认为这种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会陷入到一个悖论之中:斯特劳斯区分了静止的历史与累积的历史。累积的历史意味着我们在评价文化的发展脉络时以其发展方向是否与我们相类似为标准,只有那些与我们自身的发展方向类似的文化我们才能够看到其发展的过程,因为它对我们而言是有意义的,而其他文化相对于此则显得是静止的,因为其发展路线我们无法归纳出来,无法依照我们所使用的参照系来做出衡量。因此,当我们在运用历史主义的方法研究一个社会时,“他研究的恰好是跟历史相反的事情;只有当他自觉并非在研究历史的时候,他反而像一个出色的历史学家那样行事”。〔17〕第二,历时态的研究方法没有把原始文化视为一个整体来把握,而只是根据只鳞片爪的素材进行类比推理,即根据两种文明在某些方面所呈现的相似之处,得出所有方面均类似的结论,进而根据现有文明反推原始文明的情况。
所以,列维-斯特劳斯反对给历史以优于一切的价值,反对给时间维度以特殊的权威,而是偏重于从共时性方面理解人。为此,他选择排除历史影响的“无历史的社会”作为研究对象。那里的人认为自己的社会是没有发生过变化的,他们的文化是无时间的,它的过去就是现在,而现在就是过去的直接存在。他称这种社会为“冷”社会,以与具有历史进化的所谓“热”社会相对。这种冷社会就是原始氏族社会,诸如尚未被现代文化影响的美洲印第安人社会。他把生活在这种社会中的人看做人类的“基本模式”。通过对冷社会中的亲族关系、神话、礼仪、习俗等文化现象的研究,可以发现“原始人”的思维结构,从而揭示人类文化的源头。
当然,列维-斯特劳斯并不否定历史,并不否定历时性研究,他甚至认为共时性与历时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结构分析只要采取共时性的研究方法,就不可忽视历史的作用,因为“一方面,历史通过时间维度增加了可供使用的共时层次的数目;另一方面,历史的维度正因其已经成为过去而处于主观错觉所达不到的地方,因而可以用来检查直觉中的不确定性,以及某种彼此吸引所带来的错觉”。〔18〕人类学家进行同时性研究,历史学家进行历时性研究,两者是互补的,都走在同一条对人的理解的道路上,只是他们各自的定位不同,视角不同,这两门学科的团结一致才能使整个道路看得见,即才能达到对人的理解。〔19〕
列维-斯特劳斯通过上述“无意识结构”与“共时性方法”对原始氏族社会的亲族关系、图腾制度和神话等等进行结构分析。但是,他之迷恋于原始文明绝非只是想如实地描绘某个特定的社会制度、组织或某类特定的文化现象,而是要借此追寻、揭示人类文化的根基。无论是对亲族关系的研究,还是对图腾神话的分析,都试图证明形式关系的规则性是由人类心灵产生的,人心这种赋予外界事物规则性的能力就是文化创造的本质。他在探究文化符号的过程中所要了解的,不是人类智力发展的原始阶段,也不是潜藏的特殊文化领域里的意识形态,而是所有人所共同拥有的能够跨越时空的思维模式。既然人的思维模式并非循序渐进的,那么对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他必然持否定态度,《结构人类学》的最后一章集中地表达了他关于文化的观点。
第一,反对种族中心主义。我们在评价一种文化时的标准往往是我们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文明,这是一种种族中心主义的视角。斯特劳斯认为种族主义的理论“既是可怕的,又是荒谬的”。他认为这种观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站不住脚。为了说明这种现象,斯特劳斯区分了静止的历史与累积的历史。累积的历史意味着我们在评价文化的发展脉络时以其发展方向是否与我们相类似为标准,只有那些与我们自身的发展方向类似的文化我们才能够看到其发展的过程,因为它对我们而言是有意义的,而其他文化相对于此则显得是静止的,因为其发展路线我们无法归纳出来,无法依照我们所使用的参照系来做出衡量。我们无法跳出自身固有的参照系来衡量其他文化。
这两种历史之间又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累积的历史只有在静止的历史中才能得以显现,只能在静止的历史中回顾过往历史的累积。按此逻辑,进取的文化与停滞的文化之间的对立不过是焦点不同而已。处于累积的历史之中看,当下的文化是停滞的;以静止的视角回顾历史,过往的文化反而是进取的。因此,当我们对不同的文化做出优劣的评价时,可能只是因为评价标准不同而已。
第二,反对社会进化论。斯特劳斯认为进步的观念必然会导致那些某种文化在特定的时间或地点优胜于其他文化的看法,因为这些文化孕育出了一些其他文化所不能产生的结果。但是,如果把人类社会所处的不同状况都看成是一个始自同一起点的单一发展进程的一些阶段或者步骤,而发展的结果是后者趋向同一目标,无异于取消了人类的多样性,这种社会进化论的观点只能导致人类变为一个整体并与自身一致。而且,并没有一个可靠的标准能够孤立地判断一种文化高于另一种文化。相反,按照结构主义一贯的思维方式,即把在时间中依次排列的文明的形式放在空间里展示,就会发现如下两件事情:首先,进步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连续的,它是跳跃式的。其次,这些突变不意味着永远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中途会发生方向上的变化。“人类的进步不像一个拾阶而上的人,更像一位掷骰子的玩家。只有经常不断才能累积历史,也就是说,数目一次次的积累才形成有利的组合。”〔20〕
第三,文化相对主义式的思考。斯特劳斯通过对神话的研究证明原始社会内部的结构拥有比复杂文明密度更高的组织,每一样东西都可以找到一个位置,都能够各得其所。没有因其开放度不高或者深刻敬畏自然力而认为原始社会落后于现代文明。因此应该尊重各种不同的文明,正是各种文明之间的差别使它们的相遇开出硕果。但他并非肤浅地主张一种简单的文化相对主义,而是辩证地认识到进步所具有的双重内涵,一方面“世界文明不是别的,只能是保持着自身特点的各种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联盟”,“任何文化的进步都有赖于文化之间的联盟”,但另一方面,文化之间的交流会使它们之间逐渐地趋于一致,盲目地追求一种世界文明无异于让西方文明去宰制整个世界。因此他所致力于的毋宁是揭示出“缺乏交流和过分交流各有各的危险”这样一个事实。
■ 简要评述
作为结构人类学的创建者,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方法不仅改变了人类学本身的发展路径,也引起了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人文学科的普遍关注。1958年《结构人类学》第一卷的出版使“结构”一词一举流行开来,结构主义成为一种流行思潮,取代存在主义,占据法国思想界的优势地位。
结构主义有如此大的影响与其注重理论分析方法有直接关系。与传统经验主义的实地调查不同,结构主义通过对人类无意识心理结构的分析探索人类社会文化得以形成的思维模式。这种做法看到文化的发展不仅与人们外在的需要有关,而且在根本上与人类自身的心理结构有关,从而在摆脱经验主义的行动中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要在多变的内容中找到不变的形式这种做法有待商榷,把所有的证据都硬套在事先假定好的模子上是简化的解释,取消了内容的丰富性;通过结构语言学和符号学理论推断人类如何通过象征进行交流这一思想在实践中难免遇到困难,理论和资料可以互相适合也可以并不匹配,这取决于如何进行解释。这种方法的独特之处在于放弃了传统哲学中的抽象论述方法,也放弃了以往民族学的经验主义方法,而力图兼容“唯理”与“非理”两者之长而去其所短,将情绪与理智共同纳入符号学分析中,在抽象和具体之间、文化和自然之间寻找一种关系。这种辩证的方法值得人文科学借鉴。
根据列维-斯特劳斯的无意识学说,必然否定人的创造能力,因为无论社会还是个人都服从心理本身的独立性,无意识的心理结构操纵着任何个人,这样难免得出革新的真正源泉在人的意识之外这样的结论,即无论社会还是人,既没有创造任何东西,也没有改变任何东西,他们最多只能选择某些变体,一切都在那个“精神的无意识活动”中。但这种对普遍的内心结构的探寻客观上具有一种实现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和解的效果。他认为神话教导我们,真正的人类应该放弃一切始于自身的观念,将生命置于人类之上,将世界置于生命之上,在爱自己之前先要对其他的存在表示尊重。正因为拒绝先肯定、认同一个自我,才有了认同他人的空间与可能性。在这种情形下,文化和个人有了要求自由认同的权利,摆脱旧哲学中鼓吹的自我与他人的对抗。
最后,列维-斯特劳斯对于共时性的重视以及对于历史主义的批判性反思更适用于原始社会而非现代社会。虽然他并不否定历史研究方法的重要性,但是他反对把人看成历史的人,并且认为突变和蜕变能够发生深刻的结构变化,但是并不意味着发展或者进步,这种观点是很难容纳一种历史主义的视角的。不过,他对于历史主义的批判确实有力地瓦解了西方文明作为世界文明代表的主体的地位,也是有比较深刻的现实意义的。他肯定原始社会能够为人类创造一个富有意义的生活环境,促进我们对于按照科学的方式解释经验、预见未来、控制生活这样的文明进行反思。
总之,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理论虽然有形式化、抽象化、理想化等问题,但是他通过结构主义的方法追求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精确性,克服将自然科学方法与人文科学方法对立起来的二元论,消解自我与他者的对立,平等尊重各种文明的思想是有积极意义的。
(吉林大学:王振林、王艳秀)
注释
〔1〕 〔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76页。
〔2〕〔3〕〔4〕〔5〕〔6〕 参见〔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37、556、297、297页。
〔7〕〔8〕 参见〔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8、551—552页。
〔9〕 有关无意识的更多论述可参见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0〕 〔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85页。
〔11〕 〔法〕约瑟夫·祁雅理:《二十世纪法国思潮》,吴永泉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72—174页。
〔12〕〔13〕〔14〕 〔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91、610、770页。
〔15〕〔16〕 〔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14、617页。
〔17〕 〔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0页。
〔18〕〔19〕 参见〔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73、22页。
〔20〕 〔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祖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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