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雕刻的本质性的内容
我们已经说过,雕刻用来塑造形象的元素是占空间的物质,这物质还处在原始的一般性的实际存在,其中可以运用到艺术里的特殊具体的因素还只有它的一般性的空间体积以及就这些体积尽量塑造出美的形象时所能达到的一些较具体的空间形式。与感性材料的这些较抽象的因素相对应的内容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精神的由它自己决定的客观存在,因为精神在这阶段既还没有和它的普遍性的实体区别开来,也还没有和它在肉体里的实际存在区别开来,因而还没有达到自为的存在,还没有回到它所特有的主体性[1]。这里就包含着两个因素。
a)客观的精神性
精神作为精神固然永远就是主体性,它本身或它的自我的内在本质。但是这个我可以和凡是在知识、意志、思想、情感、行动和事业中形成精神方面的普遍永恒的内容意义还没有分割开来而坚持他的特殊的自性和偶然性。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主体性就突出地显现出来,因为这种主体性把精神的客观真实内容全都抛弃掉和精神只有形式上的联系,而实际上是一种无内容意义的精神,就这样孤立自足地存在着。例如在自足自满的情况中,我一方面固然可以完全客观地对待自己,由于做了一件合乎道德的事,对我自己感到满意。不过由于这种自我就已把自我从我的行动的内容分裂出来,把我作为一个个别的人,作为这个自我和精神的普遍性分割开来,以便拿我和这种精神普遍性进行比较。在这种比较中我对我自己的赞许就形成自满,在自满里这个受到定性的我,正是作为这一个人,对我自己感到欣喜。这个自我在凡是一般人所认识的,所愿望的和所做成的事迹之中固然都要参预进去,但是参预到这种一般认识和行动里去的还是这个特殊的自我,还是意识中主要内容;或则说,这个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使他的自我难解难分地完全沉浸到这种内容里去,另一种是永远自禁于主体的人格(个人)的小天地里过活,这二者之间却有极大的分别。[2]
1)这样脱离实体性的单纯的主体性,就会陷落到欲望的抽象特殊性和情感与冲动的任意性和偶然性里,因此举动轻浮,受特定环境及其变化的摆布,一般不能自己做主而要依靠自身以外的东西。这样的主体只代表纯粹有限的主体性,与真正的精神性是相对立的。如果这种主体在他的认识和意志中意识到这种对立而仍坚持这种对立,他就会不仅陶醉于空洞的幻想和妄自高大的想法,而且还会堕落成为丑恶的性格,受制于丑恶的情欲,做尽奸盗邪淫的坏事、刁猾、凶残、妒忌、骄横以及一切其它违反人性的恶劣品质都无所不有,他就代表人的无内容意义的有限性。
2)这种单纯的主体性的全部范围都应该立即排除到雕刻的内容之外,因为雕刻只宜于表现精神的客观性。所谓客观性在这里是指具有实体性的、真正的、不可磨灭的东西,也就是精神的本质,受不到只靠自己的那种主体所遭受的偶然的暂时性的东西的影响。(www.xing528.com)
3)不过客观的精神性,作为精神,也不能离开自为的存在(自觉性)而达到实际存在。因为精神就只能作为主体而存在。但是这种主体性在雕刻的精神内容中不是独立地得到表现,而是完全为实体所渗透,不能离开这实体而只在形式上反映出自己。所以上述客观性虽有一种自为的存在,但是这种以自己为对象的认识和意志却不能离开所涉及的内容意义,而是和这种内容意义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这种包含实体与真理的独立自足的精神性,精神的这种无拘无碍的尚未向特殊分化的存在,就是我们所说的神性,这和有限性是对立的,有限性才分化为偶然的实际存在,显出差异和变动。从这个观点来看,雕刻所要表现的就是单纯的神性,要把它表现为无限静穆和崇高,不受时间影响,没有运动,不能显出狭义的主体的人格,也没有动作或情境的矛盾对立。如果雕刻在形象和性格的刻画方面也要较明确地显示出人的定性,它也只应抓住这种定性中的不可磨灭的常住的实体,作为它的内容,而不应挑选偶然的容易消逝的东西;因为它所应表现的客观的精神性还没有转化为只有把自己了解为孤立的个体的主体性才有的那种变动不居的特殊个别的性相。例如在描述一个人的杂多的遭遇,事迹和行动的传记里,许多纠纷和偶然事变的错综曲折的过程照例是为着要描绘出一种性格的,这种性格描绘总是把广泛的细节总结为某一普遍的特性,例如善良、正直、勇敢、明智之类。这些特性就是一个人的经久不变的性格,至于其它一些特殊细节却只是他的偶然表现。雕刻所要表现的也正是这种常住不变的东西,因为这些常住不变的东西才是唯一能代表个性中潜在和实在的东西。但是雕刻并不根据这类普遍的品质创造出一些寓意体的作品,而是要刻画出一些具体的个别人物,他们在客观的精神性方面是完满自足的,显出独立自由的静穆,不受外在事物的搅扰。在雕刻里每一种个性都以实体为基础,占优势的既不是主体对自己的认识和情感,也不是浮面的容易变动的特殊细节,而是神和人身上的永恒的东西,脱净了主观任意性和偶然的自私的偏见,雕刻就应把这一永恒的方面表现得通体透明。
b)在肉体中自为存在的精神性
我们应该提到的另一点是雕刻的内容,由于它的材料要求它的外在表现须取完整的三度空间的形式,也不能是单纯的精神性,即不能是只和自身发生联系,只满足于内省自己的内心生活。只有在自己的另一体,即在肉体中自为存在的那种精神性才能表现于雕刻里。对外在事物的否定只属于单纯内在的主体性,所以在雕刻里不能发生,因为雕刻把神或人用作内容要根据他的客观性。只有这种不带单纯主体性而沉浸到内心生活里去的那种客观因素才能用三度空间的外在形体自由表现出来和这种空间整体结合在一起。因此,雕刻从精神的客观内容意义中只能选取可以完全用外在肉体表现出来的那一部分作为对象,否则它所选的内容就不适合它的材料或媒介,就不能达到恰当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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