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个语系很明显是属于屈折类型,甚至上文中已经指出,最地道的、与拼合形成对立的屈折变化是闪米特语系真正的特点。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在结构上都各有其内在的卓越性,希伯来语是通过登峰造极的诗歌作品得到证明,除此类诗歌作品外,为阿拉伯语提供证明的还有丰富多彩、包罗万象的科学文献。即使只从技术本身来看,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的有机组织在严格的一致性上、在高度艺术的简洁性上、在语音与思想相匹配的恰当性上,比起其他语言来不仅毫不逊色,或许还可能超过它们。不过,这两种语言有两个违背自然要求的特性,甚至可以肯定地说,这两个特性根本不符合一般语言的条件。即这两种语言要求每个词干都由三个辅音组成,至少在它们现今的形态中是这样,而且辅音和元音不共同包含词的意义,而是意义和关系是分管的,意义单独由辅音来表示,而关系的表示则只归元音负责。其中的第一个特性构成了对这两种语言的词形式的强力制约,由此它们不如其他语言自由,尤其是不如梵语系的语言。第二个特性所导致的缺点是对从属的语音基本上采取拼合的方法,这个缺点是屈折型语言不会有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我认为,的确必须把闪米特语系的各种语言视为偏离了最恰当的精神发展轨道的语言。但人们如果试图探明这种现象的原因以及这种现象与民族语言资质的关系,恐怕是很难得到一个十分令人满意的结果的。首先让人难以断定的是:上述两个特性中究竟哪一个应该被看作是决定另一个特性的基础?这两个特性之间显然有着密切之极的关系。含有三个辅音的词干对音节长度形成的制约似乎促使说话者尽量通过更换元音来标示词与词之间各式各样的关系,要是元音只被确定为作此使用,而要想使意义能够丰富起来,那就只有依靠同一个词里的若干个辅音才能做到。但这里描述的相互影响却更适合用来解释如今在建立形式时语言所具有的内在联系,而并不适合用来解释这样一种结构的形成原因。只通过元音来标示语法关系,并不能被当作是最初的决定性原因,因为意义在语言中的任何地方当然都是先行一步,所以,不能不对元音被排斥在意义之外的情况作出解释。而且对元音的观察必须从两种关系着手。元音首先只是辅音无法脱离的语音,否则辅音就发不出来;其次,元音系列中的每个语音都相互有别。在第一种关系中出现的并不是元音,而仅仅是一个单独的、固定的、一般的元音性语音,或者说,根本还不是真正的元音,而是一个模糊的、还未充分发展的非重读央元音。辅音同元音的结合也有类似之处。元音也需要辅音的气息,以便能被听见;这种气息只具有满足这个需要的性质,因此它在辅音系列中不同于那些通过声响的差别而形成对立的音。〔1〕由此便可得知,元音在表达概念时只是陪伴着辅音而已,正如认识十分深刻的一些语言研究者〔2〕所承认的那样,元音主要用于进一步限定由辅音塑造的词。元音在发音上的自然本质是,比起辅音来,它标示出更精细、更深邃、更内在的东西,仿佛更缺乏实体,更充满灵感。因此,元音更加适用于语法的标示,元音在这方面的有利条件还有发音上的便利,并能够直接衔接到词上。而与以上情况大不一样的是,元音在闪米特语系的那些语言里仅仅用来表示语法关系。我相信,这个现象在语言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因此需要对此作出有理有据的解释。为了作出这样的解释,可以在另一个方面从双音节的根结构入手;不过,如果作这种尝试的话,首先会遇到一个情况:从我们对闪米特语系种种语言所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一根结构虽然是这些语言里的基本根结构,却可能不是真正的原始根结构。这种双音节的根结构很可能超出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估计,是以一种单音节的根结构为基础的,我在后面还会更详细地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特性或许恰恰就是从单音节的根结构和从这一结构向双音节形式转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与双音节的形式作一个比较,我们就可以对此作出评判了。单音节的形式有两个辅音,一个元音位于这两个辅音的中间。由于元音处于中间位置,而且不如辅音响亮,也许便失去了独立自主地发展的能力,故而不再参与意义的表达。到后来有了表示语法关系的必要时,元音可能才开始朝此方向发展;而且还添加了第二个音节,为的是给语法上的屈折变化提供更大的活动余地。但无论如何,音节不能自由地以元音结尾肯定还另有原因,而这个原因或许首先要在器官的性质和发音的特性中,而不是到内在的语言观里去寻找。
在我看来恰恰相反,对于确定闪米特语系的语言与精神发展的关系来说,比以上讨论的情况更加确定,而且也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民族的内在语言知觉缺乏必要的洞察力和明确性,难以区分词的物质意义和词与两个方面所处的关系,一方面是与说话和思维的一般形式,另一方面是与句子的构造,以至辅音和元音的定义无法相互有别地确定下来。首先,我在此要提醒大家注意闪米特语系的那些语言里一些被称为根的语音所特有的本质,而这些语音与其他语言里的根音迥然不同。由于元音绝不用于表示物质意义,所以根的三个辅音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就应该与元音无缘,也就是说,应该只由在发出它们时所需要的语音伴随它们出现。但在这种状态下,辅音缺少出现在言语中所必需的语音形式,因为,就是闪米特语言也不允许只跟非重读央元音发生联系的若干辅音直接一个一个地连在一起。辅音与添加的元音一起,才表达出这种或那种特定的关系,因此而不再是没有建立关系的根。于是,根真正在语言中出现了,此时,它们已经真正成为词的形式;根在原先的形态中还缺乏一个重要成分,没有使它的语音形式在言语中能够完全表示出来。如此看来,在闪米特语系的那些语言里,屈折变化有着不同于其他语言中这个概念的含义。在别的语言中,根在没有表示出任何关系的情况下也确实能让听觉接受,至少可以作为词的组成部分出现在言语中。而经过屈折变化的词在闪米特语系的诸语言中,并没有变化原来的音,而是完善地建立起真正的语音形式。倘若有了屈折变化后原来的根音就不能在形成关联的言语中被听觉理解的话,那么,意义的表达与关系的表达就无法有效地区分开来。诚然,意义表达和关系表达两者通过以上的方式可以说是结合得更加紧密了。按照埃瓦尔德颖异和正确的看法,语音比在任何其他语言里都更为适当地得到运用,因为灵活易变的元音负责的是精神性更强的内容,而辅音分管着物质性更强的内容。但如果融合在一起的成分在形式上能够各自独立存在,那么,包容意义和关系的词所必须具有的统一性就能更明显和更强烈地被感觉到;这一点既同永远不停地在进行分和合的语言想实现的目标相吻合,而且还符合思维的本质。不过,即使是在考察关系表达和意义表达的具体类型时,人们也会看到,语言中免不了会出现把关系的表达与意义的表达混为一谈的一些现象。由于语言中缺少不可分的介词,而使一类关系的表示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这些语法关系会组成一个系统的整体,并可用一个完整的模式描述出来。闪米特语系的语言设法弥补了这个不足,采取的方法是有些词被指定专门用来表示通过介词加以限定的动词性概念。但这个方法并不能保证表达的全面性;由于关系和意义的对立并未明确地体现出来,整体性也就不那么显而易见,说话者因此也就不可能选用一些以前从未尝试过的具体方法来既简便又可靠地扩展自己的语言,这个缺点是表面上很丰富的表达方式更加难以克服的。(www.xing528.com)
我认为各类不同关系的表示方式之间的区别也很重要,不能不在这里提及。名词的格只要能通过一个表达方式来标示,而不是仅仅通过位置来区分,那么,通过附加介词就可以标示出名词的格来,标示动词的人称则可通过附加代词。这两种方式丝毫不影响词的意义,它们只是表达了纯粹的、普遍得到运用的关系。但语法手段采取的是拼合,而且是语言中被认为是独立的一些字母或音节的拼合,它们与词结合的稳固程度是十分有限的。只要此时元音也被更换,那么这时发生的元音更换就是由增添产生的结果;在为词的结构确立了固定规则的那些语言中,词的形式不会不受到这种增添形式的拼合的影响。其他关系的表达,不管是单纯的元音更换还是伴有附加辅音的元音更换,如Hifil、Nifal,或者是词本身包含的数个辅音之一的重叠,如大多数比较级的形式,全部都与词的物质意义有比较近的亲缘关系,对词的物质意义多多少少产生些影响,在某些情况下也会使它彻底变样,例如通过一个这样的形式从词干“大”创造出动词“教育”来。起初,这类表达虽然主要是表示真正的语法关系,即名词同动词的区别,及物动词或不及物动词,反身动词和使役动词等。由于原始意义出现了变化,一系列派生概念从词干产生出来,但原始意义出现变化是由这些形式本身引起的当然结果,而并未导致关系的表达和意义的表达两者的混合。对此,梵语系的语言里出现的相同现象也可以提供证明。那两类关系(一方面是格的词缀和代词的词缀,另一方面是动词的内部屈折变化形式)之间的整个区别和它们的不同表示方式本身就很值得重视。更何况这个区别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必然出现差异的一定依据。在概念没有出现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关系只是在外部被表示出来;相反,在只附加于某个具体词上的语法形式对意义产生了影响的情况下,关系便在内部,即在词干本身,被表示出来。这样,元音就获得了参与精确修饰和进一步限定意义的可能性,对此上文中已经谈到。实际上,所有第二种类型的关系都属于这种方式,并且,这种方式也完全可以用于动词真正的分词,而不触及动词的有效力量。这个现象可以在缅甸语中见到。各种马来语里动词的前加成分与那些闪米特语系语言里的此类表示方式描写的范围大致相同。事实上,所有这些情况都可以归因于让概念本身变样的成分。时态的标示亦是如此,倘若表明时态的是屈折变化,而不是句法的话。原因在于,屈折变化仅仅区分出现实的时态和尚不能肯定的时态。相反令人诧异的是,恰恰在大多数情况下使无变化的概念完全处于另一种状态的那些关系,如名词的格和构成动词最基础的本质的那些关系,如动词的人称,较少在形式上被表示出来,甚至几乎可以说是与屈折变化背道而行,而在朝着黏着方向走去,那些导致概念本身发生变化的关系反而得到最形式化的表达。从这方面看来,民族的语言知觉没有走上以严格区分关系和意义为方向的道路,而是选取了另一条道路:将语法形式系统地进行分类并对它们种种不同的细微区别加以分辨,从而按照规律有序地推导出源自原始意义的概念。否则的话,人们就不会通过如此处理这两种表达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让所有语法关系共有的自然本质变得模糊不清。如果以上的推论令人感到是有道理的并符合事实,那么,这个情况证明,即使一个民族以令人赞叹的洞察力和对概念和语音之间相互需要的非凡感觉来处理语言,也仍有可能使语言没有走上最合乎自然规律的轨道。如果从闪米特语系的那些语言的整体形式入手,也就是从以上所描述的主要形式特征入手,这些语言排斥复合词的做法就很容易得到解释。把一种语言已经固定下来的词形式赋予多音节的词是件困难之事,即使通过复合的专有名词证明闪米特语能够克服这个困难;然而,这些民族一向习惯更简短的词形式,这种词形式有利于建立划分严格、一目了然的内部结构,因此,避免出现多音节的词还是势在必行的。构成多音节词的需要再说也不太多,因为丰富的词干使多音节词可以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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