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把词理解为各具体概念的符号。音节构成了语音的一个统一体,但音节只有自身获得意义时才成为词,为此常常要有数个音节组合起来,因此在词中总是同时出现一个双重的单位,即语音和概念。这样,词就成为真正的言语成分,因为没有意义的音节是不能获得这样的名称的。假如人们把语言想像成一个由人按照他从真实世界中得到的或从自己内心出发客观化了的第二个世界的话,那么词就是其中具体的对象事物,因此它们之中必然包含着个性的特点,而且在形式上亦如此。言语虽然是不间断地持续下去的,而在面向语言的思索出现以前,说话人眼前只有所要表示的思想整体。语言的产生不能看成是从用词来表示对象事物开始而朝着组合过渡的过程。实际上言语不是由比它先行一步的词组合而成的,恰恰相反,词来源于言语整体。但即使在没有真正的思索的情况下,甚至在最不加修饰和最没素养的说话中也可感觉到词的存在,因为构词是说话的基本需要。词的范围是给语言的自发形成设立的界限。简单的词是已完善的、从语言萌发出来的花朵,它是语言已完成的产品。语言为句子和言语只确定有规则的形式和使说话人能任意进行有个性的塑造。词在言语中也经常孤立地出现,只有靠更完善的语言知觉的敏锐性才能从连贯的言语中真正发现它们;而这也是最好地展现各种语言优缺点的一个地方。
因为词总是相对于概念,因此相近的概念用相近的音来表示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假如人们在思想上多多少少认清了概念的来源,那么肯定有一个语音来源与它相对应,以至同时出现概念的和语音的亲缘关系。语音的亲缘关系——这却不应导致语音的千篇一律——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能看到:词的这一部分受某些规律影响具有一定的变化,而另一部分则完全没有变化或者以仅有一些细微变化的方式继续存在。词和词的形式的这些固定部分被称为根状部分,假如描述一下它们的特点的话,那么,它们可被称作语言本身的根。这些根在有些语言中很难得地在连贯的言语中以赤裸裸的形态出现,而在另外一些语言里完全不以这种方式出现。假如将这些概念精确分类的话,那么后者甚至总是处于这种情况。因为就如它们出现在言语中那样,它们在思想上也采用一个与它们的联系相对应的范畴,因而不再具有赤裸裸的和缺乏形式的根概念。但另一方面,人们不应在所有的语言中把它们完全看作单纯思索的成果和切分词的最终结果,也就是仅仅作为语法家的一种工作来看待。在某些其派生规则具有多种多样的语音和表达方式的语言中,那些作为根的语音在说话人的幻想和记忆中很容易被作为真正的原始语音来对待,但在它们返回如此众多的概念层次时又作为一般表示性的语音出现。如果它们作为这样的语音深深铭刻在精神中,它们也就很容易不加变化地被编织进连贯的言语,并因此以真正的词语形式归属语言。不过,它们可能已在上升为形式变化的远古时期就以这种方式普遍得到使用,致使它们本来可真正成为派生词的前身和一种后来得到扩展和改变的语言片断。用这种方式可以解释,例如我们如何会在梵文中发现,假如我们咨询一下我们所了解的文字的话,一般只有一定的根被用到言语中。因为这些东西也当然还受语言中的偶然情况支配;如果印度的语法家们说,每个所谓的根都能够这样使用,这并不是一个从语言中得到的事实,却是一个任意地强加给语言的规则。此外,他们似乎不仅仅搜集了常用的根,对形式也作出同样的处理,而且还通过所有的根去体现每一种形式;这种普遍化的系统在梵文语法的其他各部分也能清楚地看到。语法家们首先着手的是清点根,把它们归总起来无疑就汇成了他们的大作。〔1〕但也有些语言确实没有在这里所讲的意义上的根,因为它们缺乏派生规则和以比较简单的语音组合为基础的语音形式变化。然后就像在汉语中那样,根即是词,因为后者不能在形式上拆开或扩展;这种语言只拥有根。可以设想,从这样的一些语言中或许会产生出给词加上语音形式变化的其他语言,从而使后一类语言中赤裸裸的根组成了一种更加古老的、从言语中完全或部分地消失了的语言的词汇,但我只将此作为一个可能性来举例;确实有某种语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只有从历史上才能得到证实。
为简单起见,我们在这里把词和根分开。我们也可以采取比较复杂的做法,把词与真正的语法形式区别开来。因为词为了进入言语必须表明不同的状态。而表示这些状态,词本身就能做到,所以由此产生出在一般情况下扩展了的第三种语音形式。如果这里所说的区分在一种语言里清楚而且准确的话,词就不能缺少这些状态的表示,并且只要这些状态是通过语音区别来表示的话,词就不会不加变化地进入言语,而是最多作为带有这样符号的其他词的组成部分在言语中出现。如果在一种语言里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这些词被称作基本词。然后语言就真正具有一种分成三个扩展阶段的语音形式,它的语音系统在这样的状况下扩展到最大范围。
一种语言在语音系统方面的长处除了语言器官和耳朵的精巧,除了赋予声音以更大的丰富程度和最完善的构造的倾向之外,还特别建立在语音和意义的关系上,那些同时触动所有感官的外界事物和内心情感的活动仅仅通过给耳朵留下的印象来体现,是在人体内大部分不能解释的活动。语音和它的意义之间存在着联系,这点似乎是肯定的;这种关系的特性却很少能完全得到说明,常常只能估计,或更常有的情况是完全不能估测。如果人们继续停留在简单的词这里,因为这里还不能谈论复合词,那么就会认识到把一定的音与一定的概念结合在一起是出自三个方面的原因,但同时也会感到,仅仅这些,尤其在应用时,离详尽还相距甚远。按照这里的看法,可区分出概念的三种表示方式。(www.xing528.com)
(1)直接模仿,即按照一个发声的对象事物发出的声音尽可能在一个词中使清晰发出的语音效仿非语音的音。这种表示方法仿佛一种绘画式的,就像图画描绘出事物出现在眼前的形象那样,语言也勾画出事物被耳朵接收的方式。因为这类情况下被模仿的总是非语音的音,所以清晰的发音和这种表示方式似乎发生了矛盾;每当清晰的发音在这种矛盾中使自己的自然本质过弱或过强地起作用时,结果是要么留有太多不清晰的音,要么它完全消失,导致无法辨认。出于这个原因,这种表示方式不管在何处强劲地出现,都不能摆脱一定的原始状态,它在语言知觉纯而强的情况下十分少见,并渐渐在语言的不断发展中消失。
(2)非直接的模仿,是模仿音和对象事物共有的一个第三特性的表示方式。尽管象征这个概念在语言中范畴更宽泛,但仍可以把这种表示方式称作象征性的,它为要表示的对象事物选择的语音一部分出于本身,另一部分与其他的语音相比较在耳朵听来是这个对象事物在心灵中唤起类似的印象,如stehen(“站”)、stetig(“稳定的”)、starr(“僵硬的”)唤起稳固的印象,梵文中的lî(“融化”“分手”“解体”)唤起分离流失的印象,nicht(“不”)、nagen(“咬”)、Neid(“忌妒”)唤起精细和锋利的尖锐之物的印象。唤起类似印象的对象事物以这种方式得到十分相似的语音,如wehen(“吹刮”)、Wind(“风”)、Wolke(“云”)、wirren(“纷乱”)、Wunsch(“愿望”),在所有这些词中,摇摆的、不安宁的、在感官面前模糊不清和杂乱无章的活动通过从本身就低沉和瓮声瓮气的u硬化而来的w表达出来。这类建立在每个字母的和整个字母类型的某种意义基础之上的表示方式毫无疑问在很大程度上,或许全部地统治着低级的词语表示方式。它的必然结果便是贯穿在人类所有语言的表示方式中的某种相似性,因为对象事物引起的印象到处都必须与这些语音多多少少地建立起这种联系。很多这类表示方式今天还能在各种语言里看到,但必须恰当地阻止把所有意义和声音的一致性都随即看作是共同起源产生出的效果。如果人们不因此制定出只对历史起源加以限制或者通过一个不可否认的怀疑来防止轻易下结论的原则,却制定出一个基本原则,并证明这是一个所有语言通用的表示方式,那就面临着很大的危险,并走上一条处处都黏滑的羊肠小道。且不考虑其他原因,有些在语言中曾既是词最初的语音,又是它最初的意义的东西也实在已经太不肯定了;但一切又都与此有关。一个字母常常只是由于器官上的或甚至偶然的混淆取代了另一个字母,如n取代l,d取代r,而如今已看不出哪些地方曾发生过这种情况。因为同样的结果可归结为不同的原因,所以也无法排除这类甚至过分任意的解释。
(3)按照需要表示的概念的亲缘关系用近似的语音来表示。意义相近的词同样具有近似的语音,但这类情况并不像刚才讨论过的表示方式那样,由这些语音本身的特点所致。这种表示方式,为更恰当地说明起见,在语音系统中以某一范围的一整套词为前提,或至少只能在这样的一个语音系统中比较广泛地得到应用。然而,这种表示方式是所有方式中最多产的,以及最清楚和最明确地把心智产物的全部关系在语言中用一种相似的关系表达出来的方式。人们可以把这种表示方式称作类推法,在这种表示方式中,概念和语音在各自的领域里遵循类推法,以使相互之间始终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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