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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快乐,生活迫使我们寻求刺激的享乐

时间:2024-0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读者大概没有特别注意“快乐”这个词,好像埃克哈特说的快乐就是享乐似的。在快乐和享乐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特别是就重“占有”和重“存在”这两种不同的生存方式而言。这种区别并不易于为人所理解,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快乐的享乐”世界之中。这种没有快乐的生活又迫使人去寻求新的、越来越富有刺激的享乐。安息日是快乐之日,在弥赛亚时代整个世界都将充满快乐。这一运动创立了一种以快乐为根本的生活方式。

没有快乐,生活迫使我们寻求刺激的享乐

埃克哈特告诉我们说,生动和活力是一种快乐(joy)。现代读者大概没有特别注意“快乐”这个词,好像埃克哈特说的快乐就是享乐(pleasure)似的。在快乐和享乐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特别是就重“占有”和重“存在”这两种不同的生存方式而言。这种区别并不易于为人所理解,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快乐的享乐”世界之中。

什么叫享乐?虽然人们使用这个词的方式不一样,但是按照通常的用法,我们最好把这个词理解为某种欲望的满足,为了满足这一欲望并不一定需要人的积极主动性(即生动、有活力)。这种享乐可能会带来极大的享受:在社会上获得成功、挣更多的钱、中了彩票、通常的性享乐、“尽情地吃”、赢得一场赛马赌博、酒精饮用、吸食毒品以及神志不清所带来的那种快感、虐待心理的满足或杀人、肢解生命欲望的满足,等等。

为了富有和出名,当然要十分积极才行,这里所说的积极是忙碌的意思,而不是那种“内心的生产、创造”。目的达到了,那他可能会感到兴奋或者一种“深深的满足”,他觉得自己已经到达了巅峰。什么样的巅峰呢?可能是兴奋的巅峰、满足的巅峰,或者一种朦胧状态或纵欲状态的巅峰。在这种状态下,人受激情的支配,这些激情虽然是人所具有的,却是病态的,因为这些激情不能相应地解决人的问题,不能使人变得强大和得到进一步发展;相反,这些激情或迟或早会使人变成畸形的人。极端享乐主义者的享乐、不断去满足新的欲望以及我们今天社会的娱乐行业,只会给我们的神经带来不同程度的刺激,不会使人的内心充满快乐。这种没有快乐的生活又迫使人去寻求新的、越来越富有刺激的享乐。

从这一点上说,现代人的处境无异于三千年前的希伯来人摩西对希伯来人谈到他们最深重的罪过时,说:“因为在你富有的时候,你没有心中充满喜悦与欢乐地侍奉你的神耶和华。”(《申命记》第28章第47节)快乐是伴随创造性活动而产生的。它不是某种在达到顶点之后就戛然而止的“高峰体验”,而是一个高原,是伴随一个人创造性发挥自己的能力而出现的一种情感状态。快乐不是极度兴奋,不是瞬时即灭的火焰,而是存在本身所具有的持久的炽热。

享乐和神经刺激的高潮一旦过去,总是遗留下一种悲哀的情感。从兴奋中获得了充分的享受,但是人没有发展,内在的力量也没有增加。人们试图打破那种没有创造性的活动所带来的无聊,能够在短时间里将所有的精力集中在种种目标上,唯独不包括理性和爱。人们想成为超人,而不想成为人。在成功的瞬间,人们觉得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但在成功之后接踵而来的是深深的沮丧感,因为他们看到,自己的内心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有句古老的名言:一切动物在交媾之后都会惆怅。没有爱的性生活以及由于强烈刺激而产生的那种高峰体验也都是这样,所以高峰一过就是失望。只有当肉体上的亲密同时也是爱的亲密时,人们才会体验到性生活的快乐。

大家知道,在把存在视为生活意义的那些宗教和哲学体系中,快乐的概念有着核心的作用。佛教反对“享乐”,最高的境界——涅槃(Nirvana)就被描述为极乐状态,关于佛陀逝世的许多记载和绘画都说明了这一点。注10

旧约》以及后来的犹太人文化传统虽然对满足种种欲望的要求发出了警告,但仍把快乐视为存在的基本。《诗篇》(即《圣歌》)是以十五首歌为结尾的,都是对快乐的最好的赞美。生动的《诗篇》以恐惧和悲哀开始,在快乐中结束。

安息日是快乐之日,在弥赛亚时代整个世界都将充满快乐。在《先知书》里,关于快乐即将到来的宣告也非常多,例如:“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年少的、年老的也必一同欢乐,因为我要使他们的悲哀变为欢喜,并要安慰他们,使他们的愁烦转为快乐。”(《耶利米书》第31章第13节)“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第12章第3节)上帝称耶路撒冷是“我所喜乐可称赞的城”。(《耶利米书》第49章第25节)(www.xing528.com)

在《犹太法典》(即《塔木德经》)中,快乐也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因为履行了诫命(一种宗教义务)而获得的快乐是通往神圣精神的唯一道路。”快乐被看得如此重要,以至于《犹太法典》做出这样的规定:近亲的死亡如果不到一周,那么在安息日的快乐中必须中断对他的哀悼。

哈希德派(Hasidic)运动的座右铭是《诗篇》中的一句诗:“乐意侍奉耶和华”。这一运动创立了一种以快乐为根本的生活方式。如果说悲哀和消沉还不算是罪恶,那至少也表明一个人在精神上是混乱的。

基督教里,“福音”(即喜讯)这一称谓就已经显示出快乐和欢愉所具有的中心意义。在《新约》中,一个放弃了占有的人所得到的报偿就是快乐,而抱住自己财产不放的人命里注定是悲哀的(《马太福音》第13章第44节第19章第22节)。耶稣有许多名言,表明快乐对他来说是重“存在”的生存方式的伴随现象。在耶稣对使徒们进行的最后一次讲道中,他谈到快乐的终极意义。他说:“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让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让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翰福音》第15章第11节

前面已经谈到,在埃克哈特的思想里,快乐起着突出的作用。埃克哈特对快乐和笑的创造力做了极美的诗一般的表述:“当父亲对儿子笑,同时儿子也以笑回报的时候,这种笑就会使人产生喜悦,喜悦带来快乐,快乐又生出爱,爱又造就了人,这个人便创立了神圣的精神。”

在斯宾诺莎的人类学伦理学体系中,快乐具有主导地位。他说:“快乐是一个人从较小的圆满到较大的圆满的过渡。”(《伦理学》,第三部分)

我们只有把斯宾诺莎这段话放在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才能完全理解其含义。为了不致堕落,人必须努力去接近“人的本性的模型”(model of human nature),也就是说,成为一个最佳的自由、理智和积极行动的人。他必须充分利用其本性固有的一种可能——善。对他来说:“善是指我们所确知的任何事情足以成为帮助我们越来越接近人性模型的工具方法。反之,所谓的恶是指我们所确知的足以阻碍我们达到这个模型的一切事物。”(《伦理学》,第四部分)快乐是善,悲哀(tristitia)、抑郁是恶;快乐即道德,伤感即罪恶。

快乐,就是我们在通向实现自我这一目标的道路上所获得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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