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一个强化重“占有”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人的名字——我们大家都有名字(如果当前这种非个人化倾向继续发展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我们每人大概都会有一个编号)——会给人一种幻觉,似乎这个人永生不死。名字成了人的等价物,它告诉人们,这个人是永存的、不可毁灭的实体,而不是一个过程。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名词都具有这样的功能。比如,爱情、骄傲、仇恨、快乐这些名词都给人一种印象,好像这些都是一成不变的实体;可是,在这些名词背后并没有某种实相的东西,它们只能模糊我们的眼睛,使我们看不清这些都是我们人所经历的过程。甚至一些用来表示物的名词,比如“桌子”“灯”,也具有欺骗性。这些名词告诉人们,我们所说的都是一成不变的实体,而实际上这些物不过是引起我们身体系统产生某种感觉的能量转换过程。但是,这些感觉并不是对像桌子和红灯这样一定物体的知觉。我们的知觉是文化习得过程的结果,这一习得过程使某些感觉表现为一定的知觉形式。我们天真地以为,桌子和灯这样的物体本身是存在的,而忽视了一点,即社会教会了我们把身体上的感觉转变为知觉,从而能控制我们周围的世界(和我们自己),以便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生存下去。一旦我们给了这些知觉一个名字,这些知觉就好像成了最终和不变的真实。
由生物条件决定的求生意愿是占有需求的又一个基础。不管我们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我们的身体要求我们努力追求不死。根据经验,我们知道自己将会死亡。但是,尽管经验上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仍想尽种种办法使自己相信,我们是不死的。这一意愿有多种表现形式:古埃及的法老们相信,他们埋葬在金字塔里的尸体是不死的;关于死后生活的许多宗教幻想,比如,幸福地生活在绿色的狩猎场上;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所说的天堂。从18世纪开始,在我们的社会里,“历史”和“未来”成为基督教所说的“天堂”的代名词。荣誉、名声,甚至恶名,简而言之,只要能出现在史书中的一个脚注里,都象征着一丝的永垂不朽。对荣誉的追求,不仅是一种世俗的虚荣,对于那些不再相信传统的人来说,这种追求也成了一种信仰(在政治家那里,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出风头为不朽铺平了道路,广告经理则成了新的牧师。(www.xing528.com)
但是,占有财产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满足不死的要求,所以,重“占有”的价值取向是如此强有力。假如我的自我等于我占有的物,那么只要这些物不毁坏,我就是不死的。从古代埃及到我们今天的时代,从将尸体制成木乃伊而获得肉体上的永存到通过“最后的意志”(遗嘱)达到法律上的不死,这些都让人们超越了他们肉体上的生存期而依然“活”着。通过“最后的意志”,我为下几代人规定好了怎样处理和利用我的财产。只要我是资本的拥有者,那么继承法的机制就会使我的生存成为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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