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非议鲁迅者往往在鲁迅的性格上找借口,什么“多疑”、“尖刻”、“刻毒”,一句话,就是对人不宽厚。他们能够容忍自称炸药以挑战别人为看得起别人的尼采,却不能容忍鲁迅。他们最大的误区,就是用崇神的善人的标准去要求一个文化恶魔。而他们本身却又往往以恶魔的面目出现,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
事实上,他们眼中的鲁迅性格上的弱点,正是鲁迅恶魔性的表现。“多疑”,就是对现存的道德秩序都画一个批判的问号,无论它以多么堂皇的面目出现,披着何种漂亮的绸纱。“尖刻”,就是透过表面现象,一针见血地看穿其真面目。而“刻毒”,则是对于一切披着漂亮外套的病体,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因此,“看透了造化的把戏”的鲁迅,就“刻毒”地撕下了“宽让大度”的真实面目,而露出其顾惜生命而缺乏勇气的实质:他并不否认宽恕是一种美德,但他“立刻也疑心这话是怯汉所发明,因为他没有报复的勇气,或者倒是卑怯的坏人所创造,因为他贻害了人而怕人来报复,便骗以宽恕的美名”。鲁迅很善于知人论世,他反复说,自称强盗的无须防,自称正人君子的必须防。按照这一逻辑推理,自称恶魔的无须防,自称神人与善人的必须防,因为他行善为神就需要你付出牺牲去报答他。而对于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损害别人的人,鲁迅也不主张纵容。“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以善去面对恶只能助长恶。有人说忠厚是一种美德,但是鲁迅却认为,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虽欠刻薄,然而细细想来也并非唆人作恶之谈,乃是归纳了许多苦楚的经历之后的警句。[1]
鲁迅的“刻毒”不仅仅是针对别人的,而且也针对自己的主体。在“五四”文坛上,很少有作家像鲁迅那样真诚地正视自己心中移动的游蛇,袒露自己的“毒气”与“鬼气”。正是这个“黑暗与虚无”、“毒气与鬼气”的自由主体,透露出一种反抗绝望的强力意志。鲁迅说,他承受不了别人太多的施舍,因为他会由于感激而妨害了自己的自由主体,在面对羔羊的时候无法自由地露出狼牙,而且太多的善意会使他没有袒露自己内心阴暗的勇气。而社会的冷落、人群的恶意与“流言”的中伤,会使他的笔变得格外犀利,自由地相打相骂。在与正人君子斗的时候,那些体面的正人君子也会感到很冤枉,因为他们确实是诚心地劝鲁迅也体面些。他们错就错在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不要体面的恶魔,这个恶魔不仅撕碎了他们在“公理”与“正义”等漂亮绸纱遮盖下的自私嘴脸,而且将自己内在的恶性也袒露无遗。鲁迅说,只有在正人君子不再装腔作势,臭架子打得粉碎的时候,才有与他对话的资格。因此,鲁迅给正人君子“圆满”的好世界,留下了深深的缺陷。泪水是软弱的表现,鲁迅推崇“无泪的人”,他以血赠答,“但又各各拒绝别人的血”。“杀了无泪的人,一定连血也不见:爱人与仇人无可悲欢”,“这是他的报恩与复仇”。[2]然而在更多的时候,鲁迅强力的恶性遇到的往往是沙漠般的沉静,使他感到无可措手的寂寞。鲁迅后来还说:“我先前的攻击社会,其实也是无聊的……我之所以偷生者,因为他们大多数不识字,不知道”,“否则,几条杂感,就可以送命的,民众的罚恶之心,并不下于学者和军阀”。[3]
除了“多疑”、“刻毒”与冷峻,高傲无疑也是鲁迅的一个性格特征。不少人从这个角度非议鲁迅,而最早提出这种看法的当推夏志清。他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说:“鲁迅的狂傲使他根本无法承认错误。”但这却与他在评论《故乡》时发现鲁迅作品中“屡见的坦诚”,矛盾而不能并存。从某种意义上说,鲁迅的高傲正是他作为文化恶魔的一种思想性格。从留日时期对“刚愎主己,无所顾及”的拜伦、尼采的赞美,到“五四”时期倡导“个人的自大”,鲁迅的确是推崇高傲的。在现实生活中,鲁迅很少向压力或舆论低头,具有你这么说我偏要那么做的高傲个性。当然,这种高傲不是说鲁迅瞧不起人,而是说在荒漠般的语境中,一个自由的主体要伸张自己的个性而不随波逐流,就必须具有高傲的强力意志。在人群中,人们一向以谦虚为美德,反对骄傲与一意孤行。但是鲁迅却另有看法:“假如是一个腐败的社会,则从他所发生的当然只有腐败的舆论,如果引以为鉴,来改正自己,则其结果,即非同流合污,也必变成圆滑。据我的意见,公正的世评使人谦逊,而不公正或流言式的世评,则使人傲慢或冷嘲,否则,他一定要愤死或被逼死的。”[4]
鲁迅在《而已集》中的《“意表之外”》一文中承认“天下以我为可恶者多”,但他又绝不想以其不可恶而博得人们的好感:“我所憎恶的太多了,应该自己也得到憎恶,这才有点像活在人间,如果得到的乃是相反的布施,于我倒是一个冷嘲,使我对于自己也要大加侮蔑。”[5]所以,鲁迅对于从正面来的“青年叛徒的领袖”并不在意,对于“青年的导师”更是不敢领受,因为他自己也苦于无路可走;但是对于从反面来的“土匪”、“学匪”却津津乐道,并自称“学匪”,称自己的书房为“绿林书屋”,称自己的一篇杂文为《匪笔三篇》。而且既然被称为“土匪”,那么“倘遇见老实人,也许夺他食物来充饥”[6]。尽管如此,鲁迅还“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7]。在鲁迅的性格中,是很有一点拜伦与尼采式的你说我恶、我就恶一点给你看的个性的。自称“土匪”且不说,成仿吾说他“闲暇,闲暇,第三个闲暇”,鲁迅就给自己的杂感集取名为《三闲集》,郭沫若说鲁迅是“封建余孽”,鲁迅就屡次用“丰余”或“丰之余”的笔名发表杂感。
“毒”与“恶”相伴而生,而称“恶毒”。鲁迅思想性格中既然充满恶性,那么就不会没有毒性。鲁迅说自己的思想中有“毒气”与“鬼气”,便是强有力的明证。而且对于觉醒的青年,也希望其有点“毒性”。在写给许广平的信中,鲁迅嫌女性的文章“只有小毒而无剧毒”。在写给新潮社的信中,鲁迅说:“从三皇五帝时代的眼光看来,讲科学和发议论都是蛇,无非前者是青梢蛇,后者是蝮蛇罢了;一旦有了棍子,就都要打死的。既然如此,自然还是毒重的好。”[8]
鲁迅的恶魔性格,使他成为一种非正统、非正宗、非常识的文化类型。周启明说:“鲁迅对于古来文化有一个特别的看法,凡是‘正宗’‘正统’的东西,他都不看重,却是另外去找出有价值的作品来看。”[9]这种非正统意识表现在文化上,使他喜欢野史而批判正史,远离神仙而表同情于孤魂野鬼;表现在政治立场上,就是厌恶台上的国民党,而同情台下的共产党;表现在哲学选择上,就是厌恶孔孟程朱的正统而私爱老庄、韩非以及“非汤武而薄周孔”的魏晋人物,远离康德、黑格尔的正宗理性哲学而更喜欢非理性非正统的尼采、叔本华的哲学;表现在文学选择上,就是爱《楚辞》而冷淡《诗经》,对现实主义较为冷淡而更喜欢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在浪漫主义之中,他远离与正统较近的司各特、湖畔派诗人而更喜欢以非正统的撒旦自居的拜伦。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人想把鲁迅扶上正宗与正统的位置,都是对鲁迅的一种反讽。
[1] 鲁迅:《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2] 鲁迅:《华盖集·杂感》。(www.xing528.com)
[3] 鲁迅:《而已集·答有恒先生》。
[4] 鲁迅:《译文序跋集·〈书斋生活与其危险〉译者附记》。
[5] 鲁迅:《华盖集·我的“籍”和“系”》。
[6] 鲁迅:《两地书·三》。
[7] 鲁迅:《华盖集续编·我还不能“带住”》。
[8] 鲁迅:《集外集拾遗·对于〈新潮〉一部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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