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连系式名词关于连系式的结束语(Nexus-Substantives Final Words on Nexus)
“抽象名词” 不定式和动名词 关于连系式的结束语
“抽象名词”(“Abstracts”)
如果把名词解释为物质或事物的名称就很难处理“美”、“智慧”、“白”这样的词。这类词显然是名词,各种语言也都把它们当做名词,但不能说它们是物质或事物的名称。有鉴于此,习惯上把名词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名词,一类是抽象名词。具体名词又叫实物名词(〔英〕reality nouns,〔德〕dingnamen,substanzbezeichnende substantiva),包括人和物的名称,“声音”、“回音”、“诗歌”、“闪电”、“月份”这类多少有点“无形”的现象也归于“物”的范畴。“抽象名词”又叫思维名词(〔英〕thoughtnames,〔德〕begriffsnamen,verdinglichungen)。这两类名词泾渭分明,我们在给这一个或那一个名词归类时似乎并没有感到有什么困难;但是果真要给“抽象名词”下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却绝非易事。
让我们先来看一位杰出的逻辑学家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
J.N.凯恩斯(《形式逻辑研究与练习》16页)把具体名词是物的名称、抽象名词是属性的名称的定义扩大了,他说:“具体名词是任何被认为具有属性的事物(即属性的主体)的名称;而抽象名词是任何被看做包括其他事物属性(即主体的属性)的事物的名称。”但在第18页上,他提到属性本身也可以做属性的主体,例如在unpunctuality is irritating(不守时令人恼火)一句中,他说“unpunctuality虽然首先是一个抽象名词,但是根据我们的定义也可以作具体名词使用”。但是,“最初作抽象词使用,并且一直作抽象词使用的名词,同样可以作具体名词使用,也就是说,它们本身可以被看做是具有属性特征的属性名称”。凯恩斯不得不承认“这个结论是自相矛盾的”。他发现有两个方法可以摆脱这一困难的境地,但是他排斥了第一种方法,认为它毫无逻辑价值。这方法就是把抽象名词解释为任何能够被看做包括其他事物属性的事物的名称,把具体名词解释为不能被看做包括其他事物属性的事物的名称。因此,他赞成第二种方法,也就是说放弃了从逻辑角度来考虑具体和抽象名词之间的区别,转而考虑名词的具体与抽象用法之间的区别。他还说,“名词的抽象用法与我们逻辑学家关系甚少”,因为一个名词作为主语或者作为非动词性主题句 [1] 的谓语使用的时候,其用法总是具体的。
实际上,这就等于把全部的区别一笔勾销了。但不可否认,“坚硬”这样的词与“石头”等根本不属一类。我认为凯恩斯博士的结论是“抽象”这个不恰当的术语、特别是它的反义词“具体”所造成的,因为“抽象”和“具体”这两个词在日常语言里的区别与我们在这里研究的问题毫无关系。这在V.达勒鲁普的论文《抽象与具体》(《达尼娅》10.65ff)中说得特别清楚。他在这篇文章中说,抽象与具体的区别是相对的,这两个概念不仅可用于名词,还可用于其他各类词。hard在a hard stone(一块硬石头)中是具体的,但在hard work(艰苦的工作)中是抽象的;towards在he moved towards the town(他向城里走)中是具体的,但在his behaviour towards her(他对她的行为)中是抽象的;turn在he turned round(他转过身来)中是具体的,但在he turned pale(他脸变白了)中是抽象的,诸如此类。根据这种说法,“具体”主要指外部世界中可以触摸到的、占有空间的、五官能觉察到的东西,“抽象”指的只是在头脑里存在的东西。这种用法显然与大众语言相吻合,但对我们理解与其他名词有别的“白”这类特殊的词并无帮助。
W.黑兹利特(《新编语法》,1810,前言viii)说:“名词既不是事物也不是物质的名称,而是作为独立的或独特的个体的物质或任何其他事物或思想的名称。这就是说,它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事物名称(根据旧定义),而是被看做独立存在的事物的名称。因此,如果我们把‘白’说成是雪的一种状况或特性,它就是一个形容词;但是如果我们把‘白’的概念从它所属的物质中抽象出来,把这种颜色看做独立的,或看做话语中的一个独立的事物,它就成了一个名词,例如在英语White or whiteness is hurtful to the sight(白色的东西或白色有损视力)的句子中。”
许多作者在他们的近作中都发表了与此基本类似的观点。他们稍加改动,把“白”这类名词定义为“假设为名词的词”,“想象中物质的名称”,“认为是独立物体的概念”,“按实体来理解的概念”,“当做独立的事物并因此在语法上也被当做独立事物处理的单纯的名称”(诺林《我们的语言》5.256f. [2] )。尽管大家所见略同,但我得承认,我在谈论一个小姑娘的“美”或一位老人的“智慧”时,并不认为这些特点是“事物”或“真实的物体”;在我看来,它们不过是“她是美的”和“他是有智慧的”的又一表达法。冯特说,“人性”(menschlichkeit)表示的属性与“人”表示的属性相同。此话说得千真万确。但是他又说,名词化的形式更有助于我们的头脑把这种属性当做一种“物体”(gegenstand)。这句话就不对了。米斯台利避开这种假想,他仅仅强调语法处理。然而没有人真正地解释各种语言是怎样以及为什么会有这类表达形容词概念的名词的。
斯威特早在冯特和米斯台利之前就发表过类似观点(1876,《论文集》18,参看《新英语语法》§80,99):“把white(白的)变为whiteness(白)纯粹是一种能使我们把一修饰词用作一个句子的主语的形式手段……把whiteness说成‘抽象’名词,表示一种属性而不涉及具有此属性的事物是很正确的。然而white被认为具有内涵意义……其实,white和whiteness一样,无疑都是抽象的,它们的意义完全相同。”因此,在斯威特看来,“词性的唯一令人满意的定义必须是一种纯粹的形式定义:例如,snow(雪)是一个名词,不是因为它代表一样东西,而是因为它能用作一个句子的主语,因为它能用加-s方法构成复数,因为它有一个限定的前缀(即定冠词),等等。whiteness是名词,所根据的也正是同样的道理”。 [3]
斯威特说,white和whiteness同是抽象的(在超脱个别事物这个意义上),此话不错;但他认为这两个词的意义完全相同就错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许微乎其微,但的确存在一种区别,否则为什么各个国家都会用不同的词来表达这两个概念呢?请注意我们用不同的动词与这两种词连用:being white=having whiteness;the minister is (becomes) wise(这位部长是〔变得〕英明的),he possesses (acquires) wisdom(他具有〔得到〕智慧)。在伊多语里,库蒂拉匠心独到地为这些名词创造了词尾-eso,它是由动词es-ar(是)的词根加上名词词尾-o构成的:blind-es-o(瞎的状态),即“瞎”;superbeso(自豪)等等。这里我们也许可以说“是”的概念渗入了这些词中,正像我们的语言本能使我们趋于把一个“is”(是)(既未出现也无必要)插入Дом нов(〔英〕the house (is) new〔这房子是新的〕)这类俄语句子中一样;但是库蒂拉正确地看到了形容词因素作为表语进入这类名词的这一重要事实。这些结构的真正特点便是如此:它们是表语名词(predicative-substantives)。 [4]
显然,这里所考察的由形容词构成的名词与coming(来),arrival(到达),movement(运动),change(转变),existance(存在),repose(休息),sleep(睡觉),love(恋爱)这类动词性名词(动作名词,nomina actionis)极其相同。 [5] 但是实际例子证明“动作名词”这一术语不很准确,除非我们把rest(休息)和sleep(睡觉)这类状态也算做动作。我已经表明了自己的观点,鉴于I saw the doctor’s arrival(我看到医生的到达)=I saw the doctor arrive,I saw that the doctor arrived(我看到医生来到了),以及I doubt the doctor’s cleverness(我怀疑医生的高明)=I doubt that the doctor is clever(我怀疑医生高明),我们必须承认有一个独立的词类,我们将把这类词叫做连系式名词(nexus-substantives),并可再分为动词性连系式词(如arrival)和表语性词(如cleverness)。
接下来的任务是,研究这类词的用法或它们运用于实际语言的目的。据我所见,它们的用途在于能使我们避免许多累赘的说法,因为不采用这类词,同一概念就必须用从句表达。例如,不妨试试不用印成斜体的名词来表达下面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选自最近出版的一部小说:His display of anger was equivalent to an admission of belief in the other’s boasted power of divination(他大动肝火的样子就等于承认了他相信对方具有他自吹的预言能力)。
连系式名词结构便于表达复杂的思想,其重要性由于下述事实而大大增加了,这就是,一个动词或表语上升为名词后,从属成分也随之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品级:三品成为次品,四品成为三品。也就是说次修品成了修品,次次修品成了次修品,这样我们就能便利地遣词造句,同时还能便利地把首品(主语或宾语)变为次品(修品,“主语性”或“宾语性”属格)。
对此必须举例说明。如果我们把The doctor’s extremely quick arrival and uncommonly careful examination of the patient brought about her very speedy recovery(医生很快的到来以及对病人非同一般的仔细检查导致了她的非常迅速的康复)与the doctor arrived extremely quickly and examined the patient uncommonly carefully;she recovered very speedily (医生来得相当快,非同一般地仔细检查了病人;她恢复得非常快)加以比较,我们就会看到(罗马数字为词的品级)动词arrived,examined,recovered (Ⅱ)变成了名词arrival,examination,recovery (Ⅰ),次修品(副词)quickly,carefully,speedily (Ⅲ)变成了修品(形容词)quick,careful,speedy(Ⅱ),而次次修品(Ⅳ)extremely,uncommonly,very的形式保持不变,成为次修品(Ⅲ);相反,首品(主语和宾语)the doctor,the patient,she (Ⅰ)变成了次品(修品):the doctor’s,of the patient,her (Ⅱ)。
在下句中也可以见到类似的词品改变:we noticed the doctor’s(Ⅱ) really (Ⅲ) astonishing (Ⅱ) cleverness (Ⅰ) (我们注意到医生确实惊人地高明),试比较,the doctor (Ⅰ)was really (Ⅳ) astonishingly (Ⅲ) clever (Ⅱ) (医生确实惊人地高明)。(如果really在这里修饰是动词was,即为Ⅲ品。)
表语名词常常在词组中作介词with的宾语,这种结构用起来很便利,因为这类表语名词能使我们摆脱冗长的次修品结构:He worked with positively surprising rapidity(他工作的速度之快确实令人吃惊)(取代positively suprisingly rapidly〔确实惊人地快〕),with absolute freedom (完全自由地),with approximate accuracy (近乎准确地),等等。比较以上“词类”一章“小结”中提到的词的品级改变。
我们现在就能更清楚地认识通常称做“同源宾语”(the cognate object) [6] 的这一语法现象。如果我们只局限于I dreamed a dream(我做了一个梦——奥尼恩斯,《高级英语句法》35)或servitutem servire(做佣人)这类例子,我们就不能完全理解同源宾语的意义,因为这类例子至少在实际语言中是罕见的。原因很简单,这样一种宾语至少说意义空洞,对动词的概念毫无增益。在实际语言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句子:I would faine dye a dry death(我愿自然地死去——莎士比亚)|I never saw a man die a violent death (我从未看过有人暴卒——拉斯金)|she smiled a little smile and bowed a little bow(她微微一笑,稍稍鞠一躬——特罗洛普)|Mowgli laughed a little short ugly laugh (毛格里丑陋地一笑——基普林)|he laughed his usual careless laugh(他和往常一样漫不经心地大笑——洛克)|he lived the life,and died the death of a Christian (他以基督徒的身份生活,以基督徒的身份死去——考珀),等等。
这些例子说明,连系式名词的应用只是为我们提供一种用修品的形式增添某种描绘性特点的便利手段,而这种描绘性的特点如果采用次修品的形式则很难或根本不可能修饰动词(再请比较fight the good fight〔激战一场〕,这与fight well 〔打得好〕不同)。有时,这种附加的描写起一种“同位语”(appositum)的作用,由一逗号或破折号隔开,如:The dog sighed,the insincere and pity-seeking sigh of a spoilt animal(那狗叹了一口气,那是一条宠坏了的牲畜乞人怜悯、虚假地叹的气——贝内特)|Kitty laughed——a laugh musical but malicious(吉蒂大笑——笑声悦耳,但含恶意——H.沃德夫人)。我们见到这种方法还用于其他场合:有时用次修品来表示对次品词的附加修饰不很方便,结果就用一个表语词松散地加在句子上,以修品的形式表达这种特殊的意义,如:Her face was very pale,a greyish pallor(她的脸非常苍白,苍白得发灰——沃德夫人)|He had been too proud to ask —— the terrible pride of the benefactor(他骄傲得很,耻于发问——那是作为恩人的可怕的骄傲——贝内特)。这种附加修饰常常与介词with一起使用:She was pretty with the prettiness of twenty(她很漂亮,漂亮得像二十岁的姑娘)|I am sick with a sickness more than of body,a sickness of mind and my own shame (我病魔缠身,不是身体有病,而是心灵以及我自己的耻辱感有病——卡莱尔)。
连系式名词常常可便利地用于惯用法不允许使用从句的地方,如在upon之后:Close upon his resignation followed his last illness and death(他刚辞职,便生了最后一次病,随即便一命呜呼),我希望我的这番话充分地说明了这些结构在言语的经济上所起的作用。 [7] 但是如同像世界上大多数好东西一样,这种名词也会被滥用。赫尔曼·雅各比在他论述梵语的名词性文体一篇有趣的文章(《印度日耳曼语研究》14.236ff.)中绝妙地说明了这一点。他说语言一旦衰老(alternde Sprachen!!)便多用名词结构,特别是假如它们长期作为表达科学思维的工具的话。用名词表达思想,可能要比用形象化的动词表达思想(die mehr der sphäre der anschauung sich nähernden verba)更为精确、更为充分,这种见解不无道理。“梵语已成为印度高等教育的专利工具,对于下层人民已变得难以理解,并且在人们生活的其他领域已不再使用。梵语与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况脱离得越来越远,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地为知识界的上层生活利益服务,遣词的抽象方法也就越来越必要,因为需要表达的思想范围变得越来越窄”,这就自然地导致了更多地使用名词,即我们所说的连系式名词。
我认为,通过我对上文最后一句的英语译文“While Sanskrit was increasingly diverted from the practical details of everyday life and was simultaneously used more and more to serve the interests of the higher life of the intellect,abstract methods of diction were more and more needed as the sphere of ideas to be expressed became narrower and narrower”与德语原文“Mit der zunehmenden abkehr von der gemeinen alltäglichkeit des daseins und der damit hand in hand gehenden zuwendung zum höheren geistigen leben stieg in dem sich also einengenden ideenkreise,welchem das Sanskrit als ausdrucksmittel dients,das bedüfnis begriff licher darstellung”的比较,便可看出这两种文体的不同。德语的科学体散文有时接近雅各比所描述的梵文文体。用名词来表达通常由限定动词所表达的内容时,我们的语言就不仅变得更抽象,而且变得更深奥。原因之一就是动词性名词失去了动词中某些赋予活力的因素(时间、语气、人称),名词性文体因此适用于哲学的领域。但即使在此领域中,它也时常给简单的思想披上深邃的外衣,所以对于日常生活的交际没有多大帮助。
不定式与动名词(Infinitives and Gerunds)
从语言史上观察动词性名词有时怎样失去名词的某些特点而获得某些动词的特点,即前文所说的“赋予活力”的特点,或换句话说,说话人怎样经常地按照习惯把动词性名词当做限定动词来处理,是很有意思的。
我们的不定式正是如此。现在普遍认为,不定式是古老的动词性名词的固定化了的格的形式。它们在词法和句法上已接近限定动词,虽然在各种语言中接近的程度不同。它们可以和普通动词一样,接同样形式的格的宾语(宾格、与格等),可以与通常的否定结构和其他次修品连用,有时态之分(如拉丁语的完成不定式amavisse〔爱〕,英语的to have loved〔爱〕),在某些语言里还有将来不定式,以及主动与被动之分(被动不定式如拉丁语中的amari〔被爱〕,英语中的to be loved〔被爱〕)。上述特点都与movement(运动),construction(建筑),belief(信念)这类词有别。在不定式可与主格主语连用的语言里还可看到不定式与限定动词更为相似之处。
在某些语言里,不定式可与定冠词连用。这种名词的特点的好处在于冠词的格形式可以表示不定式的句法作用。这种方法能运用于诸如希腊语中的宾格接不定式的结构,这比德语中 [8] 的只有“赤裸的”不定式可能与冠词连用的结构更有价值。(www.xing528.com)
在其他一些动词性名词中同样可以见到我们在这里所注意到的不定式中的变化。在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很少见到宾格宾语,例如在常被援引的普罗廷的句中:Quid tibi hanc curatiost rem?(你为什么管这件事?——德尔布鲁克《印度日耳曼语比较句法》1.386)。在某些斯拉夫语言中,如保加利亚语,把宾格宾语加在以-anije和相应词尾的动词性名词上是很普遍的。在丹麦语中,以-en结尾的动词性名词可以接宾语,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动词与宾语构成一个紧密联系的语义体,这种语义体由重音落在宾语上来表示:denne skiften tilstand(情况的转变),tagen del i lykken(分享幸福)等,例见我的《语音学》一书,565页。
最有趣的例证是,以-ing结尾的英语形式。在该形式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漫长的历史演变:原先只有少数动词能以这种方式构成纯粹的名词,而现在任何动词都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构成名词,并具有越来越多的限定动词的特点(《英语的成长和结构》§197ff.)。-ing形式可与宾格宾语(on seeing him〔见到他〕)和副词连用(he proposed our immediately drinking a bottle together〔他建议我们当即在一起喝一杯〕),还衍生出完成式(happy in having found a friend〔对找到一个朋友感到高兴〕)和被动式(for fear of being killed〔害怕遇害〕)。主语原来总是用于属格,现在虽往往如此,但还常用于通格(he insisted on the Chamber carrying out his policy〔他坚持要议院执行他的政策〕|without one blow being struck〔未作一下打击〕)。在口语中甚至还可例外地用于主格(Instead of he converting the Zulus,the Zulu chief converted him〔他非但没有转变祖鲁人,反叫祖鲁首领给转变了〕,he要重读)。现在一个英国人说There is some possibility of the place having never been inspected by the police(这地方有可能从未被警察检查)时,他在四个语法要点上违背了六百年前他的祖先可能运用的结构(通格、完成式、被动式、副词)。
这里我们还可以提一下拉丁语的动名词。这种形式的发展很有意思。拉丁语有一种以-ndus结尾的被动分词(the “gerundive”),它与其他分词、形容词一样,可用以表示一个连系式(比较上文),如在elegantia augetur legendis oratoribus et poetis (高雅的风度被善于辞令的演说家和诗人所夸大)句中。对cupiditas libri legendi(读书的愿望)应该按上述方式解释,此外,现在已可以说cupiditas legendi,而不用任何名词作首品;这又进一步使人们把legendi看做一种不定式属格,可接宾格宾语。这样就创立了现在的一种独立的动词形式,其单数的各种格(主格除外)同普通的中性名词一样均有屈折变化,这种形式就叫“动名词”(gerund)(见萨默《拉丁语音与形式教本手册》631)。原先的结构和派生的结构在恺撒的“neque consilii habendi neque arma capiendi spatio dato”(没有时间商量,也没有时间拿起武器)句中并存。 [9]
关于连系式的结束语(Final Words on Nexus)
由于我强调过一个连系式含有两种概念(组合式相反,其中两个成分共同构成一个概念),读者也许对我在这里提出会不会存在只含一个成分的连系式的问题,尤其对我给予上述问题以肯定的答复,会感到意外。我们确实见过只含一个首品或一个次品的例子,然而这些例子与普通的连系式极其相似,不可能把它们与无可置疑的例子分开。但是准确的分析告诉我们,人们普遍接受通常的两成分说,只是在语言的具体表达上其中的一个成分可以不出现。
首先,我们会见到单独使用的首品,或者说,无述品的连系式。在下面这类英语句子中可见到这种情况:(Did they run?〔他们跑了吗?〕)Yes,I made them(是的,我让他们跑的)。这与I made them run(我让他们跑了)表达的意义相同。因此尽管听起来好像不可思议,但这却是一个没有不定式的宾格接不定式结构;them包含一个真正的连系式的意义,与(Who made these frames?〔这些框架是谁做的?〕)I made them (我做的)中的宾语不同。同样在口语中,我们会见到一个单独的to代表一个带to的不定式:I told them to(=I told them to run〔我叫他们跑〕)。在心理学上,这些便是突然中断现象(aposiopesis)(stop-short sentences〔中断句〕或像我称做的pull-up sentence,《语言》,251);在(Will you play?〔你来玩吗?〕)Yes,I will(是的,我来),或Yes,I am going to (我要来)I am willing to 〔我很愿意〕,anxious to 〔我渴望来〕中略去了不定式。
其次,我们会见到单独使用的次品部分,即连系式中不出现首品。这在感叹句中相当多见,因为没有必要把感叹的内容告诉给听话的人,它们构成完整的交际信息,应该理所当然地被叫做“句子”。如Beautiful!(真美!)|How nice!(多好!)|What an extraordinary piece of good luck!(运气好极了!)。它们是真正的表语,试比较This is beautiful(这很美),等等:在说话人的头脑里首先出现的是表语;如果后来他想到要加上主语,结果便出现上文(第168页)所考察的那种形式的句子:Beautiful this view!(真美,这个景象!);他也许会选择另一种形式,即加上一个问句,Beautiful,isn’t it?(真美,是不是?)(正如This view is beautiful,isn’t it?〔这个景象真美,是不是 [10] ?〕)
我认为我们也许还有一种不出现首品的连系式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没有作主语的名词或代词,限定动词本身就足以表明意义,如〔拉〕dico,dicis,dicunt〔我说,你说,他说〕等。在许多情况下,各种语言中的第三人称动词可以表达“通用人称”(generic person,如法语的on);见H.佩德森和J.朱巴提在《比较语言研究杂志》40.134.和478ff.上收集的有趣例子。
在我们的现代语言中,主语一般必须出现,少数不出现主语的例子可理解为句首省略(prosiopesis)。有时在某些惯用的感叹句中成为定式,如Thank you (谢谢)|〔德〕danke(谢谢)|〔德〕bitte(请)|Bless you(为你祝福)|Confound it!(该死的!)。再比较Hope I’m not boring you (但愿我不会使你厌烦)。
在上面考察的所有例子中,只含一个成分的连系式均为独立句。它们也可只作句子的一部分。在英语谚语practice makes perfect(熟能生巧),即makes one perfect(使人成为巧者)中,构成makes 宾语的连系式没有首品;这在丹麦语中是常见的,如penge alene gør ikke lykkelig(金钱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jeg skal gøre opmærksom p a· at…,〔德〕ich mache darauf aufmerksam,dass…(我提醒注意……)。
宾格接不定式结构中没有宾格决非罕见,如live and let live(自己活也让别人活)|make believe (假装)|I have heard say (我听有人说)|Lat see now who shal telle another tale (我们看看谁再讲个故事——乔叟;这种说法已废弃不用)。这种现象在丹麦语中是很常见的:han lod lyse til brylluppet (他宣布了结婚预告)|jeg har hort sige at…(我听说……)等等。在德语和法语中也是如此。没有出现的首品便是“通用人称”。在德语ich bitte zu bedenken (我提请考虑)中,首品可以是第二人称。
这些并不是连系式中主语不出现的仅有例子,因为在我们使用不定式或连系式名词的大部分场合中,没有必要点明谁或者什么是连系式的主语。连系式的主语可以通过实际语言环境而不言自明,如I like to travel 或I like travelling (我喜欢旅行——未出现的首品是I〔我〕)|it amused her to tease him (逗弄他,她觉得很有趣——首品是she〔她〕)|he found happiness in activity and temperance(他由于活动和戒酒而获得幸福——首品是he〔他〕)等等;也可以是“通用人称”(如法语的on):to travel (travelling) is not easy nowadays (现在旅行不容易了)|activity leads to happiness (活动带来幸福)|poverty is no disgrace(贫困绝不是耻辱),等等。首品虽然没有出现,但总是在说话人的心中,这一点可通过把“反身”代词,即表示主语和宾语等身份的代词,与不定式和连系式名词连用得到证明:to deceive oneself(自我欺骗)|control of oneself (self-control:自我控制)contentment with oneself (自我满足)|〔丹〕at elske sin næste som sig selv er vanskeligt(爱自己的邻居就像爱自己一样,这是很难的)|glæde over sit eget hjem(安家)|〔德〕sech mitzuteilen ist natur (自我信任是自然的)|〔拉〕contentum rebus svis esse maximæ sunt divitiæ(知足是最大的财富。——西赛罗),在其他语言中也有类似情况。
我认为,通过强调连系式的概念以及含有一个“首品”或主语部分的内在必然性,而不是通过那些通常的定义,我对“抽象名词”、“动作名词”和不定式,尤其是对这些形式在使言语经济方面的作用的理解更加深刻了。把不定式定义为“不作为任何主语的谓语而只单纯表达动词概念的动词形式”(《新英语词典》)或“一般性地表达动词概念,但不表明它是任何能与之构成一个句子的特定主语的谓语形式”(马德维格),这是毫无意义的——对此可以提出两点异议:第一,事实上常常存在特定的主语,有时出现,有时要从上下文中推断。第二,限定动词的主语常常和孤立的不定式的主语一样是不定的。我大胆地希望读者能发现本章及以前诸章中考察的很多现象是能相互论证的,并因此证明我把这些结构归于一个独立的类别是合乎情理的,而且用“连系式”这一术语来表示这一类别是适当的。
[1] “动词性主题句”在原著第49页上被定义为“一个只说明构成其主语的专门名词的意义或运用的句子”。
[2] 芬克(《比较语言研究杂志》41.265)写道,我们还在(!)说“死”、“战争”、“时间”、“夜晚”等等,好像它们是石头和树一样的事物。
[3] 斯威特在他后来的《新英语语法》(61)有关抽象名词一节中并没有把问题说清楚;他不仅把“红”、“朗读”这类词归于抽象名词,还把“闪电”、“阴影”、“日子”及许多其他的词也归于抽象名词;“北”和“南”从一个角度看是抽象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具体的。
[4] 这类词大都是由形容词派生的(kind〔仁慈的〕派生出kindness〔仁慈〕,等等),或与形容词有着自然的同源关系(ease〔悠闲〕与easy〔悠闲的〕,beauty〔美〕与beautiful〔美丽的〕);由于形容词常常用作表语,出现这种现象是很自然的,但是这类词中有一些是由名词派生出的(scholarship〔学识〕,professorship〔教授身份〕,professorate〔教授任期〕,chaplaincy〔牧师身份〕。)有时它们之间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它们不允许有复数这一点被当做“抽象名词”的主要语法特点之一。但这不尽然,参看关于数的一章。
[5] 丹麦语中由于没有与动词elske(爱)相对应的动词性名词,便采用了由形容词kœrlig(含情脉脉的,友爱的)派生的kœrlighed一词,这两类词之间的密切关系便解释了这一现象。
[6] “同源宾语”还叫“内部宾语”(inner-object),“内容宾语”(object of content),“役使宾语”(factitive object);较古老的名称是“figura etymologica”。从德尔布鲁克《印度日耳曼语比较语法》Ⅰ.366 ff.,布鲁格曼《比较语法概论》Ⅱ,2.621ff.,威尔曼斯《德语语法》3.485对早期雅利安语的描写中可以见到许多例子;再请比较保罗《德语语法》3.226,柯姆《德语语法》491,福尔克和托尔普《丹麦-挪威语句法》26,M.卡恩《宗教词汇论》97,236,其中还援引了其他著作。然而,他们中间的许多语法学家把这种现象和在我看来是与其毫无相干的其他宾语混为一谈了。众所周知,这是我们语族外的现象;见塞泰莱《芬兰语句法》§30。
[7] 这些词在其基本用法之外由于语义的频繁改变,可用于(“具体地”)表达某特点的所有者:a beauty (美)=a thing of beauty(具有美的事物——常常用来表示漂亮的女人),realities=real things (真实的东西),a truth=a true saying(真话),等等。比较下列两句中的不同意义:I do not believe in the personality of God(我不相信上帝是人),The Premier is a strong personality (总理个性很强)。这种改变与动词性名词的改变类似,如building,construction=a thing built,constructed(建筑物)。有时具体意义已成定式,因此构成一个新的“抽象名词”:relationship(亲属关系),acquaintanceship(相识关系)。——再请注意在下面这类句子中常见的比喻说法:He was all kindness and attention on our journey home (在我们回家的旅途中,他殷勤备至)。
[8] 带to的结构(to do〔做〕等)原先是普通的介词词组(〔古英语〕to dōnne,dōnne为与格),总是与to的普遍意义连用,如在相当于现代英语的句子I went to see the Duke (我去拜见了公爵)或he was forced to go(他被迫离去)中;在这里to see与to go是次修品。但是这种结构的用法渐渐地扩大,它们的语法意义在许多地方也发生了变化:在I wish to see the Duke(我希望见公爵)中,to see 现在是首品,作wish的宾语;在to see is to believe (百闻不如一见)中,前后两个组也是首品,其余类推。
[9] 施事名词(如believer〔信徒〕)和分词(如a believing Christian 〔一个笃信的基督徒〕);believed〔被相信〕含有连系式的因素,但不像动作名词(如belief〔相信〕)或不定式(如to believe〔相信〕)那样表明连系式的本身。
[10] 冯特将Welch eine wendung durch gottes fügung!(多么巧的转变!)称做定语句,其中welch eine wendung是主语,durch gottes fügung是定语(相当于我的“修品”)。但是这很牵强:全句是一个连式系的表语(述品),首品没有出现,如果补上去便是dies 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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