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序东
《语法哲学》(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的作者是丹麦著名语言学家奥托·叶斯柏森(Otto Jespersen),叶氏于1860年7月16日生于丹麦兰内斯(Randers)。他就读哥本哈根大学时专攻语言学,主科是法语,副科是英语和拉丁语,1886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后留学伦敦,在牛津大学进修斯威特(Henry Sweet)的语音学讲座。1891年以《英语的格的研究》论文获得博士学位。其后即遍游英、法、德等国,并在柏林大学进修一年,学习古英语和中古英语。1893年归国,经他的老师汤姆森(Vilhelm Thomson)的推荐,担任了哥本哈根大学的英语语言学教授,直到1925年退休时止。三十多年间,他发表了许多有关英语和普通语言学的著作和论文。
1904年,他开始撰写巨著《现代英语语法》(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全书十卷。1909年出版第一卷,直到1942年才出版第六卷,最末一卷是他去世后由学生编辑出版的,此书阐述了叶氏自己的语法理论和语法体系。1924年出版的《语法哲学》则是以此书为基础写成的。1933年又撮取《语法哲学》的精华写成一本《英语语法纲要》(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作为英语语法的入门书,以便初学。他还写了《语音学》(Phonetics,1897—1899年)、《外语教学法》(How to Teach a Foreign Language,1901年)、《英语的发展和结构》(Growth and Structure of English Language,1905年)、《语言的本质、发展和起源》(Language,its Nature,Development and Origin,1922年)。1928年,创造了一种国际语,他称之为Novial 〔Nov(new)+i(nternational)+a(uxiliary)+l(anguage)〕(新国际辅助语)。(www.xing528.com)
1943年4月30日叶氏在丹麦的罗斯基勒(Roskilde)去世,享年83岁。 [1]
《语法哲学》一书是叶氏论述自己的语法理论和语法体系的代表作,是一部有划时代意义的语法著作,对汉语语法的研究和发展有深刻的影响。吕叔湘、王力两先生的重要语法著作就是在《语法哲学》的语法学说的影响下写成的。董同龢说汉语语法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第二时期“受了西洋语言学大师Jespersen氏的影响,就有人开始应用Jespersen氏的观点,试作真正的汉语语法了,有成就的是吕叔湘氏的《中国文法要略》,以及王力先生的《中国现代语法》与《中国语法理论》”(《近三十年的中国语言学》,载《董同龢先生语言学论文选集》)。吕、王两先生的语法著作是在20世纪三十年代我国语法学界开展的文法革新问题大讨论的后期出版的,被公认为揭示了汉语特点,建立了新的语法体系,真正取得了革新成果的开创性著作。于此,不能不说《语法哲学》对汉语语法学的影响的巨大。那么《语法哲学》对汉语语法学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今后它的语法观点还能不能继续对汉语语法学产生影响呢?这是值得汉语语法学和它的历史的研究者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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