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者/参与者
圣事礼仪作为教会的庆典,是在主教领导下,由全体神圣子民亦即受洗后的会众共同参与进行的——这些会众都是礼仪的执行者。但是根据职务和身份的不同,每一位会众的行动和职责也有所不同。部分成员在领受圣秩圣事后,被祝圣成为教会的圣职人员(主教、司铎、执事等)。这些圣职人员的职责是在包括圣事礼仪的教会生活中为全部会众提供服务。此外,在圣事中,还有一些不通过圣秩圣事祝圣的特殊的礼仪职务,如读经员、释经员、歌咏团员等。
标记
种种“标记”及其象征能力是圣事礼仪的重要部分。所谓标记,一方面指称人类世界中的自然及文化事项,例如自然界的诸多物质和自然现象,以及人类社会在历史中所创造的语言、行动、事物及其所包含之意义;另一方面,亦指在旧约的时代天主带给选民的特有的标记,如割礼、覆手礼、逾越节,以及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为这些标记所赋予的新的意义。
言语和行动
通过圣事,信众认为可以在基督和圣神之中与天父得以沟通,这种沟通伴随着圣言的诸多标记和信众信德的回应。例如,阅读并宣讲记载着圣言的经文、燃香、在烛光中进行福音书的游行,以及信众们作为回应的宣誓、祷告、默想与咏唱礼仪赞美诗等行为。
圣像(icon)
天主教礼仪中所使用的圣像,包括圣母及圣徒/圣人(saints)的圣像在内,都是基于耶稣基督而存在的。道成肉身使得人们有了使用图像来描绘天主的面容的可能性——通过这些圣像,信仰从《圣经》中抽象的文字转变为更为直观的图景,也更能激发一些信众的宗教情感。需要注意的是,对圣像的尊重和对偶像(idol)的崇拜全然不同。基督宗教明确反对偶像崇拜、多神崇拜,尼西亚第二届大公会议(Council of NicaeaII,787年)规定,可以“崇拜”的只能是天主,同时礼仪中所用的圣像则应当被尊敬,而非崇拜。也就是说,圣像,尤其是圣人的圣像之所以在教会的圣事礼仪中被尊敬,乃是出于教会、信众对圣像所代表的那些圣人的尊敬和爱戴,因而并非是将这些圣人甚至雕像实体本身奉为神明。
教会的礼仪在历史中逐渐形成,发展出丰富的音乐和咏唱文化,而这些元素也成为圣事礼仪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圣咏作为一种圣事的“标记”,被认为是受默感而创作的作品,而其目的则是为了荣耀天主并圣化信友。各地教会的圣乐、歌咏形式可能依托地方文化特色而有所变化,从而使得其更能够亲和当地的群众,使之受到更深刻的感召。但是同时,教会要求圣歌的歌词最好直接源于《圣经》和教会的礼仪资料,不可逾越教会的种种教导和准则。
圣事礼仪的一体与多元
教会的礼仪从教会创立初期到传播自世界各地的过程中,因各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不同而产生了一些不同形式的礼仪传统,例如拉丁礼、拜占庭(Byzantine)礼、亚历山大(Alexandrian)礼、亚美尼亚(Armenian)礼、叙利亚(Syriac)礼等。由于基督之奥迹的丰富性,这种种的礼仪传统不应被当作教会某种意义上的分裂,反而应当被视为对奥迹互补性的多元化表达以及教会之大公性的体现。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礼仪的多元化必须以基督信仰的纯正和教会的共融、合一为前提,礼仪中由天主所建立、教会保管的那部分,以及圣传的一体性,不可被礼仪向地方文化的妥协而伤害。
七项圣事
目前,被天主教会所认可的圣事共有七项,前三项(圣洗、坚振、感恩)共同构成基督徒的“入门圣事”——基督徒被召成圣、成为天主子民与基督肢体并加入教会,忏悔(和好)圣事、病人傅油是关于“治疗”的圣事,而圣秩圣事、婚姻圣事则是为了信众之共融、使命而服务的圣事。下文将依次对这七项圣事的含义、功能、举行要求等各方面进行介绍。
“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受过洗归于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于他的死亡吗?我们藉着洗礼已归于死亡与他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藉着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罗马人书6:3—4)(1)
圣洗圣事是成为基督徒最为基础性的一件圣事。所谓“圣洗”的含义是让慕道者通过额头沾水或全身浸入水中等方式藉着圣神在基督的死亡中埋葬过去的生命,洗去罪恶(赦免原罪和一切本罪),并藉着基督的复活而重生。从此受洗者加入了基督的教会,成为基督的肢体、圣神的宫殿和天主的子民(义子)。
圣洗圣事的建立
为了“完成全义”(玛窦福音3:15)(2),耶稣基督本人在约旦河接受了“施洗约翰”所施的洗礼。而在他复活之后,更明确地留下了这个使命:“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教训他们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玛窦福音28:19—20)(3)而在圣神降临节当天,教会亦为当时所有在圣伯多禄/圣彼得(Peter)的宣讲下皈依耶稣基督的人施了洗礼:“伯多禄便对他们说:你们悔改罢!你们每人要以耶稣基督的名字受洗,好赦免你们的罪过,并领受圣神的恩惠。”(宗徒大事录2:38)(4)
仪式要求
首先,拉丁礼和东方礼教会对基督徒入门圣事之安排对于成人来说基本一致:要成为基督徒,都是先经历一段慕道期(catechumenate),而后在同一次仪式庆典中,连续领受圣洗、坚振和圣体(感恩)三件圣事。但对于婴孩来说,双方安排则略有不同。罗马礼的教会要求婴孩在接受洗礼并经历数年的教理讲授后,再领受坚振圣事和圣体(感恩)圣事;而东方礼教会则强调三项圣事须保持一起完成。
为准备受洗加入教会的慕道者(catechumens)提供慕道期的教育,这一传统从教会成立初期便已经开始形成了。所谓慕道期,是指让尚未领受圣洗圣事的“慕道者”通过在教会的辅导和协助下得以明晰并深化信仰,学习过基督徒的生活并逐渐融入教会团体。
同样,为婴儿施洗的传统在教会的宗徒时代亦已存在,公元2世纪的一些文献对此已有明确的记录。为婴孩施洗的原因并非是婴儿本身犯下了什么过错,而是在于教会通过圣洗圣事来埋葬其与生俱来的人性中的堕落和原罪,并在基督中重生。因此,天主教会、东正教会和部分基督新教教会至今仍然鼓励基督徒父母让婴孩尽早接受圣洗以接受天主的救赎恩宠。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认定没有领受圣洗,原罪就一定不能被移除。
在拉丁教会中,主教、司铎和执事都可以作为圣洗圣事的施行者。但在特殊情况下,只要一个人愿意执行教会在施洗时所行的一切,即使他本人都没有受洗,其仍然可以以天主圣三之名为他人施洗。这是因为,教会认为圣洗圣事的有效性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取决于施礼者本人的身份,甚至也不受其德行的影响——天主愿将爱与救赎的恩宠分享给所有的人。由此,只要领洗者本人的目的纯正,洗礼就是有效的。
此外,由于圣洗意在为基督徒的灵魂烙上“神印”——象征着属于基督的、再不会因罪恶磨灭的灵性印记(即永恒性的圣事效果),其只可以被领受一次。
对于基督徒来说,领受第一件入门圣事,亦即和救赎的恩宠紧密相连的圣洗圣事,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对于一些情况特殊的人来说,即使无法领受圣洗,教会相信天主的爱依然会拯救他们:对于没来得及接受圣洗就早夭的婴孩,以及那些已经表达过领洗心愿,但在领洗之前就去世的慕道者,教会相信伟大的天主既然希望所有人都得救,必不会放弃这些可怜的生命;那些尚未受洗,却已然为基督信仰而死的殉道者,教会认为他们接受的是“血洗”,虽未领受圣洗圣事,却已然能得到圣洗所具有的成效;甚至对于那些不知道教会和基督福音的人,教会仍然认为只要他们是向着真理前行,并在生活中实际上顺应着天主的旨意,天主就会以他尚不为我们所知的方式,使这些人获得救恩。
另外,对于那些从其他基督教会进入天主教会的人来说,教会认为他们已是基督的肢体,故此他们无须再次接受洗礼。
仪式过程
仪式之初,通过画十字圣号,象征耶稣基督通过十字架上的受难带来了救赎与恩典,并表示候洗者将进入基督之中,属于基督并成为他的肢体。其后,教会通过宣读天主圣言,使得候洗者和教会信众一同感受启示的真理。主礼者通过对候洗者施行一次或多次驱魔礼,并为之傅候洗圣油或覆手,以象征候洗者从罪恶与魔鬼中脱离。其后,候洗者宣认教会的信仰,主礼则通过圣神祷词,呼求天主借其圣子使圣神之德能临在于水中,从而祝圣洗礼所用的水。如此,圣洗圣事的准备仪式就完成了。
对于洗礼的必要仪式——施洗,拉丁教会和东方教会存在分别。拉丁礼中,教会施礼者向候洗者头上三次倒水,同时说:“(候洗者姓名),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付洗。”(参见上文玛窦福音28:19—20)东方礼则令候洗者面朝东方,施礼者说:“天主的仆人,(候洗者的名字),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受洗。”言及圣三中每个位格的同时,施礼者将受洗者浸入水中而后扶起。
施洗过后,候洗者会被傅上已经由主教所祝圣的、带有香料的圣化圣油。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婴孩来说,此时的傅油的含义在罗马礼和东方礼中有所不同。罗马礼中,此时对婴孩的傅油是坚振圣事——主教施行的傅油礼的“预表”,亦即在婴孩成长后,其领受坚振圣事时还会有第二次傅油。而在东方礼中,这次傅油礼就已经是作为坚振圣事在举行了。
之后,受洗者换上白衣,象征其已经“穿上基督”(伽拉达书3:27)(5),与耶稣基督一同复活。而从复活蜡烛上引燃的烛光则象征基督的光芒照耀了领洗者——在基督之中,领洗者则成了“世界的光”。
在强调入门圣事严格合一的东方礼中,圣洗、坚振圣事过后,圣体(感恩)圣事随之举行,领洗者(包括婴孩在内)此时作为天主的子女得以领受基督的圣体和圣血;而拉丁教会则不要求婴孩受洗后即接受圣体圣事,而是待其经历数年教理讲授、懂得运用理智之时才使其领受圣体。但为象征入门圣事的合一性和圣体圣事的重要性,婴孩在受洗过后会被携至祭台之前,以主祷文(天主经)祈祷。最后,圣洗圣事在祝福礼中结束。
坚振圣事的建立
坚振圣事是一个为领受者赋予圣神的圣事。所谓“坚振”,是指它可以让领受过圣洗圣事的教友更为坚定地成为天主的子女、基督的肢体和教会的一员,亦即使得圣洗的恩宠得以圆满。
在《圣经》中,耶稣基督在逾越节那天首次让他的门徒领受了圣神:“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样派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嘘了一口气,说:‘你们领受圣神罢!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你们存留谁的,就给谁存留。’”(若望福音20:21—23)(6)而后,在五旬节当天,宗徒们为圣神所充满并继而向听众传教——当时皈依了基督宗教并受洗的人,都接受了圣神。而后,宗徒通过覆手使得他人领受圣神的传统开始形成了:“当时,在耶路撒冷的宗徒,听说撒玛黎雅接受了天主的圣道,便打发伯多禄和若望往他们那里去。他们二人一到,就为他们祈祷,使他们领受圣神,因为圣神还没有降临在任何人身上,他们只因主耶稣的名受过洗。那时,宗徒便给他们覆手,他们就领受了圣神。”(宗徒大事录8:14—17)(7)天主教教会将此覆手礼视为坚振圣事的起源。
东方礼教会称坚振圣事为傅油(chrismation),这是由于在坚振圣事之中除了覆手礼之外,还有一项“傅油”即涂抹圣化圣油的仪式(无论是拉丁礼教会还是东方礼教会)。坚振礼中的圣油是祝圣的标记,而这项仪式在于象征来自“受膏者”耶稣基督的圣神的恩宠。如上所述,拉丁礼教会中圣洗圣事之后紧随的“傅油”对于婴孩来说是正式的坚振圣事的预备,而对于东方礼教会来说则是坚振圣事的正式环节。
拉丁礼教会之所以要求婴孩在到达能够运用理智、分辨是非的年龄之后再领受坚振圣事,是由于教会期望这些孩童能够通过教理讲授的过程,得以更为了解和亲近教会、实现信仰上的成熟和更好地履行基督徒应肩负起的责任,从而在一个与圣神关系更为亲密的状态下,在圣神的倾注中圆满圣洗的恩宠。
坚振圣事的正权施行人是作为“宗徒的继承者”的主教。这是因为由领受过圆满的圣秩圣事的主教来实施坚振圣事,能够更好地体现坚振圣事使得领受者与教会和基督的关系得以坚固之含义。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这一圣事可以由一些司铎在主教的应允下施行,例如如果有基督徒临终之时难以找到主教为其施行坚振圣事,则可以由司铎代行。
同圣洗圣事一样,因为傅上作为祝圣之标记的圣油的坚振圣事会给人加上一个属神的“神印”,因此,在一生中,这项圣事也只能被领受一次。
仪式过程
在正式的坚振圣事举行之前,首先要祝圣傅油礼所使用的圣化圣油。这一任务十分重要而神圣,因此是由主教通过主持圣油弥撒来为其教区的圣油进行祝圣的。在坚振礼的必要仪式中,主教给领受坚振者行覆手礼以呼求基督恩赐圣神的倾注。同时,在其额头上傅上圣化圣油,并说:“请藉此印记,领受天恩圣神(Accipe signaculum doni Spiritus Sanci)。”
圣体(感恩)圣事是基督徒入门圣事的完成,亦是天主教会所有圣事的核心和最终指向——“圣事中的圣事”,甚至是基督信仰的总纲和教会生活的源泉。在这项圣事之中,基督徒分享基督的圣体和圣血,在圣神之中纪念并敬拜基督,同时感谢天主的恩宠。圣体圣事本身亦是天主在基督之中圣化世界的高峰,教会的礼仪与天上的礼仪得以相融合,信徒得以预尝永生。因其神学含义、仪式过程之丰富,这一圣事又可被称为“感恩祭”“感恩聚会”“主的晚餐”“圣祭”“神圣的弥撒”(8)“共融”“领圣体”等。而对于基督徒来说,领受圣体(感恩)圣事的意义是极为重要的:强化与基督的契合、赦免罪过并免于其将来的罪、通过共享耶稣基督的圣体圣血而共融进一个真正合一的教会——基督的肢体之中,等等。
圣体圣事的建立
旧约时代,饼和酒作为天主创世之恩赐的象征就已经被应用在了对造物主的祭献之中。摩西出谷(出埃及)之后,饼和酒开始作为天主对以色列人之解救的纪念,即为逾越节所吃的无酵饼。而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基督则为二者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意义:圣体(感恩)圣事的要素。
在逾越节这一天的晚宴上(耶稣基督受难前夕),耶稣建立了圣体圣事:“无酵节日到了,这一天,应宰杀逾越节羔羊。耶稣打发伯多禄和若望说:‘你们去为我们预备要吃的逾越节晚餐吧!’……到了时候,耶稣就入席,宗徒也同他一起。耶稣对他们说:‘我渴望而又渴望,在我受难以前,同你们吃这一次逾越节晚餐。我告诉你们:非等到它在天主的国里成全了,我决不再吃它。’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把这杯拿去,彼此分着喝吧!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非等到天主的国来临了,我决不再喝这葡萄汁了。’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舍弃的。你们应行此礼,为纪念我。’晚餐以后,耶稣同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为你们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约。’”(路加福音22:7—20)(9)
自此以后,教会便谨遵了耶稣基督“你们应行此礼,为纪念我”的教诲,将圣体(感恩)圣事延续至今。
关于圣体圣事的教义及其争论
天主教会关于圣体(感恩)圣事的教义主要由两个内容构成:弥撒之圣事性的本质,基督在祝圣了的饼酒之中的真实临在。
根据特利腾会议的教导,圣体圣事是一场为了生者和死者之救赎而进行的、真实的献祭,而并非仅仅为了赞美、感谢和纪念。这场不流血的献祭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虽然形式不同,但效果是相同的,而且,献祭的祭品与司祭都是基督自己。
自中世纪开始,出现了一些关于耶稣基督是否真的临在于祝圣了的饼酒之中,亦即饼和酒是否真的变成了基督之圣体和圣血的争论。作为对争论的回应,拉特朗第四届大公会议(Council of Lateran IV,1215年)第一次在天主教教义发展的历史上提出了“体变说”(transubstantiation)。这一教导被后来的康士坦斯大公会议(Council of Constance,1414—1418年)和特利腾大公会议乃至后来教宗保禄/保罗六世(Paul VI)的通谕“Mysterium Fidei”(“信仰的奥迹”,1965年)所重复确认和详细阐述。该观点认为,祝圣了的饼和酒不仅经历了意义变换(transignification)——饼和酒从作为维系人生存之粮食、饮料变成了信、望、爱之生命的粮食和饮料,目的变换(transfinalization)——饼酒从维持生存的目的变成信仰的目的,还有本体上的(ontic)变换——整个实体(substance)在祝圣之后变为基督的圣体和圣血。同时,教会认为,在圣事之中,是整全的耶稣基督(灵魂与肉体)临在于饼与酒之中。(10)
此外,梵二会议(Council of Vatican II,1962—1965年)指出,基督在感恩圣事之中的临在并不局限于祝圣了的饼和酒。基督首先临在于聚集在一起、共同敬拜的团体中;其次临在于以他之名行动的司祭中;再次临在于《圣经》所记载的圣言中;最后以一种独一无二的、圣事性的方式临在于弥撒的饼、酒之中。
仪式过程
圣体(感恩)圣事基本由两大部分构成:圣道礼仪和感恩礼仪。其中,圣道礼仪包括读经、讲道以及信友祷词(为全人类代祷),感恩礼仪则包括呈献礼品(饼和酒)、感恩经(anaphora,感恩和祝圣的祈祷)和领圣体礼。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天主教会认为圣体圣事的首要执行者(principal agent)是耶稣基督本人——他作为新约的大司祭临在于圣事之中,并以不可见的方式主持圣事。而主持礼仪的主教或司铎则是以基督元首之名(in persona Christicapitis)作为基督的代表主持聚会。由于这项圣事的神圣性和重要性,只有有效领受过圣秩圣事的司祭才能够祝圣饼和酒,并主持该礼仪庆典。
圣事开始,基督徒们聚集在一起,聆听主教/司铎宣读《旧约圣经》、宗徒书信和福音;之后的讲道则意在强化信众对记载于《圣经》之中的圣言的信心,并鼓励教友在生活中将主的教诲实践出来;在随后的信友祷词中,主教/司铎则为全人类进行代祷。
进入感恩礼仪部分后,首先是将饼和酒带至祭台,并由司祭以基督元首之名将二者奉献,使之成为耶稣基督的体与血。之后的“感恩经”由数个部分组成:
1.颂谢词:感谢圣父创造、救赎、圣化之伟大工程;
2.呼求圣神祷词(epiclesis):司祭呼求圣父派遣其圣神降临于麦面饼和葡萄酒,继而诵读祝圣词,使之成为耶稣基督的圣体和圣血;(www.xing528.com)
3.建立圣体圣事的叙述: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久”地完成的祭献——其圣体与圣血,临于饼酒之中;
4.纪念祷词(anamnesis):教会通过此祷词纪念耶稣基督为拯救世人所经历的苦难及其复活和再临;
5.求恩祷词(intercessions):这一部分强调了感恩(圣体)圣事是作为整体之教会的圣事,是天上教会与地上教会的共同庆典,教会中包括死者在内的所有成员,信众、圣职人员,都参与到了这一圣事之中。
感恩经过后,就是最后的领圣体礼。教会要念主祷文(天主经)并将饼掰开,然后信友即可领受耶稣基督的圣体和圣血。
临终圣体
在基督徒生命的最后,除了后文将提到的病人傅油圣事之外,教会还会为之举行最后的圣体(感恩)圣事,以之为“天路行粮”——作为基督徒获得永生之根源的、耶稣基督的圣体和圣血。此时的感恩圣事,不再作为“基督徒入门圣事”的之一与完成,而是作为结束此世的旅行、通往天堂和天父之道路的圣事。
忏悔(和好)圣事又称皈依圣事、告解圣事和宽恕圣事等。领受过基督徒入门之三件圣事的信众虽然已经借着圣洗而获得救恩、在基督之中重生并领受了圣神的恩赐,其人性之中的“私欲偏情”、软弱与犯罪的倾向却并没有完全消除——基督徒需要在其一生之中,依靠耶稣基督的恩宠不断地强化内心的信仰并以此面对诱惑与挑战:“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窦福音5:48)(11)而忏悔(和好)圣事,则是给那些在领受过圣洗圣事并皈依教会之后、于生活中再次犯下罪过的信友一个忏悔、坦承过错,并以自身行动赎罪的、“再次皈依”的机会。
忏悔(和好)圣事的建立及发展
忏悔(和好)圣事之于领受的信徒来说,最重要的含义便是与天主和好,并同时因此得以与教会和好。这是由于,人所犯之罪事实上是伤害到了人与天主的共融关系,并由此伤害了人与教会的共融关系。而有权柄宽恕人之罪过的,只有天主:“但为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权柄赦罪。”(马尔谷福音2:10)(12)因此,犯下过错的基督徒唯有在主的慈爱与宽恕中,回应主的恩典,领受忏悔圣事并以此恢复与天主的关系。同时,基督将赦罪的权柄交托与宗徒:“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窦福音18:18)(13)于是,忏悔(和好)圣事的基本结构便被建立起来:犯罪的人在天主慈爱的引导中领受圣事、忏悔自身的罪过并做出补赎;而天主则通过教会行动,使主教及司铎主持忏悔圣事、为罪者祈祷,从而使之以耶稣基督之名赦免领受者的罪过,接纳其重返教会,修复与天主和教会的关系。
在初期教会中,慕道者在领受过圣洗圣事成为基督徒之后,仅有一次领受忏悔圣事的机会——并且是在犯下如叛教、谋杀等严重罪行的情况下才会领受。那时也并没有私下的、面对司铎的述罪,而是由主教作为该圣事的司祭。公元6世纪至7世纪,凯尔特僧侣“鼓励平信徒私下对所犯过错,不分大小皆进行告解”的做法开始逐渐在整个教会中施行起来。到了中世纪,忏悔圣事被分成四个部分:补赎(satisfaction)、告解(认罪,confession)、痛悔(contrition)、赦罪(absolution)。
仪式要求
忏悔(和好)圣事对于领受者关于其所犯之罪的忏悔有三个要求:心中痛悔、口头坦承以及行为补赎。也就是说,在正式地领受忏悔圣事之时,忏悔者需要在心中已经深刻地反省了所犯之罪并决心痛改前非;需要能够面对司铎(亦是自身)坦承自己的过错——这同时意味着认错人已有觉悟承担起补救之责任;最后,需要能够履行相应的、由教会指定的补赎措施。
补赎的形式多种多样,取决于所犯罪过的性质及其严重性。除了直接弥补所犯之罪造成的可见恶果,补赎亦包括施舍、禁食和祈祷等方式。而对于日常生活来说,背负着自己的十字架,时刻自省、积极践行善功并守护公义甚至甘愿为之做出牺牲等,都是合适且应有的忏悔方式。
天主教会规定,所有达到能够运用理智的年龄的信徒,都有责任每年至少一次领受忏悔圣事以反省、坦承自身过错。在现实条件允许,却没有通过忏悔圣事对自身所犯之罪进行告解而仅在内心之中反省的人,教会不认可其领受圣体的资格——即使是日常生活之中的小错,教会也希望信徒能够在圣事之中对其进行反省和告解,以此不断促进信徒生命的成长。
忏悔(和好)圣事的施行人亦即拥有耶稣基督所赐之赦罪的权柄的,是宗徒的继承人主教及其合作者司铎。教会规定,所有施行此圣事的、聆听忏悔者告解的司铎,必须对忏悔者所述之罪过绝对保密。
仪式过程
在正式的忏悔(和好)圣事中,首先由司铎对领受圣事者致以问候和祝福,随后忏悔者需聆听司铎的读经、讲道以及规劝,在天主圣言的感召下痛悔所犯的罪行;进而,忏悔者对所犯过错进行告解,面对司铎坦承自己的罪行(日常小错亦应告解);其后,司铎对忏悔者所陈述的罪行做出考量,给出相应的补赎要求——可选择的补赎行为有很多,参见上文;随后,司铎诵读赦罪经文,赦免忏悔者的罪过:“天上的慈父,因他圣子的死亡和复活,使世界与他和好,又恩赐圣神赦免罪过;愿他借着教会的服务,宽恕你,赐给你平安。现在,我因父及子及神之名,赦免你的罪过。”(《罗马礼书·忏悔礼》46);最后,感谢并赞美主的恩典,已蒙宽恕的忏悔者在司铎的再次祝福中离去,仪式完毕。
忏悔圣事一般来说是一项个别完成的圣事,但是有时亦可以通过团体庆典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除了“每个忏悔者私下告解——司铎给出补赎要求并赦罪”一项环节之外,其他的礼仪步骤则由所有参与圣事的信众(忏悔者)共同完成。
“你们中间有患病的吗?他该请教会的长老们来;他们该为他祈祷,因主的名给他傅油:出于信德的祈祷,必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来;并且如果他犯了罪,也必得蒙赦免。”(雅各伯书5:14—15)(14)
为病人傅油之圣事是由耶稣基督所创立、为那些在病痛之中受折磨的信众能够在基督通过圣神的恩典下获得灵魂的治愈并战胜恐惧、坚定对天主的信心与信德而施行的圣事。自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逾越之后,原为原罪之后果的痛苦与基督的苦难结合起来;而通过病人傅油之圣事,蒙受了天主恩宠的领受者更通过参与基督的受难而为圣化教会和普天下的天主的子民做出了奉献。
对于那些病危、临终的人来说,这件圣事更可以被视作天主子民、耶稣基督之信徒的人生之完成。圣洗圣事使信徒埋葬过去的生命,脱去原罪并获得永生;坚振圣事使圣洗之恩宠更为圆满,信徒与天主的关系更为紧密;而临终的病人傅油(曾被称为终傅圣事,sacrament of extreme unction)则是为基督徒在此世生命的尾声提供保护。
傅油圣事的建立
《圣经》之中,耶稣基督除了赦罪之外,更屡次作为“医生”出现,治愈了许多病人的灵魂和肉身。他曾使用唾沫、覆手、泥土、水以及通过让病人触摸他的身躯等方式医治病人。但是,基督并非意在治好当时所有的病患,而是以这样的治愈作为天国即将来临的象征——人们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复活与荣耀,战胜了罪恶和死亡。此外,耶稣还将治愈病人的责任连同传教的任务,一同交给了他的宗徒:“你们在路上应宣讲说:天国临近了。病人,你们要治好;死人,你们要复活;癞病人,你们要洁净;魔鬼,你们要驱逐。你们白白得来的,也要白白分施。”(玛窦福音10:7—8)(15)“他们就出去宣讲,使人悔改,并驱逐了许多魔鬼,且给许多病人傅油,治好了他们。”(马尔谷福音6:12—13)(16)至此,教会肩负起了这项为病人提供支持、安慰之圣事的责任。
仪式要求
傅油圣事所针对的对象包括所有临终的、重病的、年长而孱弱的或面临死亡危险的信徒。病人应当得到整个教会的关爱和照顾,而有资格正式施行这项圣事的人,则只有主教和司铎。圣事的举行地点可以在圣堂,亦可以在家中或医院,领受者也可以是一位或多位病人。
仪式过程
在这项圣事之中,首先由主教或司铎在静默中为领受者覆手;之后,用这一圣事专有的呼求圣神祷词为病人祈祷:“借此神圣傅油,愿无限仁慈的主,以圣神的恩宠助佑你,他即赦免你的罪过,愿他拯救你,使你重新振作起来。”(17)同时,在病人的前额和双手上傅抹上祝福过的油(橄榄油或其他植物油),这油最好是由主教所祝圣的。
“为了这个缘故,我提醒你把天主借我的覆手所赋予你的恩赐,再炽燃起来,因为天主所赐给我们的,并非怯懦之神,而是大能、爱德和慎重之神。所以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人为耻,但要依赖天主的大能,为福音同我共同劳苦。天主拯救了我们,以圣召召叫了我们,并不是按照我们的行为,而是按照他的决意和恩宠:这恩宠是万世以前,在基督耶稣内赐与我们的,如今借着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的出现,显示了出来;他毁灭了死亡,借着福音彰显了不朽的生命。为这福音,我被立为宣讲者,为宗徒,为导师。为了这个缘故,我现在受这些苦难,但我并不以此为耻,因为我知道我所信赖的是谁,也深信他有能力保管我所受的寄托,直至那一日。你要以信德及在基督耶稣内的爱德,把从我所听的健全道理,奉为模范;且依赖那住在我们内的圣神,保管你所受的美好寄托。”(弟茂德后书1:6—14)(18)
圣秩圣事是作为耶稣基督宗徒之使命的延续而存在的。在这项圣事中,通过祝圣,基督使圣神恩赐予领受者,使之除了具有因圣洗而获得的、全体信友皆拥有的普通司祭职之外,另有一项“公务/圣统司祭职”(主教、司铎)。这一司祭职使得圣职人员(已领受了圣秩圣事的信徒)可以在教会之中代表“基督元首”行动,作为牧者为教会服务。
圣秩圣事的建立
天主教会认为,旧约时代以色列十二支派中专司礼仪职务的肋未/利未支派就是新约时代之圣秩圣事的预表。当时的司祭所服务的内容包括祈祷、供奉、宣讲天主圣言、与天主和好等,亦有专门的祝圣仪式来祝圣司祭。但此时由于“天人之间唯一的中保”(弟茂德前书2:5)(19)、拥有“唯一司祭职”耶稣基督尚未来临,司祭不断的献祭也不能够带来救赎和永远的圣化。
直至基督降临,“因为他只借一次奉献,就永远使被圣化的人得以成全”。(希伯来书10:14)(20)他的这一祭献将临在于教会的圣体(感恩)圣事之中。普通司祭职和公务司祭职是两种参与耶稣基督之唯一司祭职的方式,前者通过领受圣洗圣事而获得,其意义在于过信、望、爱的生活;后者则是基督建立、发展教会的一种方式,并以之为平信徒服务。事实上,圣职人员在施行圣事、为信友服务之时是基督自身临在于教会之中通过圣职人员而行动的,因此,公务司祭职是“以基督元首的身份”在服侍教会。另一方面,当圣职人员向天主献上教会的祈祷时,他是以整个教会的名义在行动的——此时是司祭职之来源耶稣基督在教会中通过教会以其头和肢体(caput et membra)向天父献上祈祷并奉献自己。
历史上,天主教会圣职人员等级制的发展经历了多次调整。教会曾一度将圣职人员分为七品:一品司门员(doorkeeper)、二品读经员(lector)、三品驱魔员(exorcist)、四品辅祭(acolyte)、五品助理执事(sub-deacon)、六品执事(deacon)、七品司铎/神父(priest/father)以及主教(bishop)。1972年后,教会开始施行现在的三级圣职制度。
圣秩圣事的三个等级
如上所述,天主教会中的圣职是分等级执行的。现在,圣秩圣事的对象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是:拥有圣秩圣事之圆满的主教(bishop)、主教的合作者司铎/神父(priest)以及执事(deacon)。其中,主教和司铎分享有基督的司祭职,而执事则是服务的等级。
主教被视为宗徒继承的传递者——自从宗徒们在五旬节时被倾注圣神以来,他们就通过覆手礼(主教祝圣事)将圣神之恩宠代代传下。因此,主教被授予至高的司祭职,是神圣职务的全部(summa),是圣秩圣事的圆满。主教因之成为真正的导师、大司祭和牧人——代表基督,并以基督身份行事。通过有罗马主教特殊参与祝圣的圣秩圣事,被祝圣者成为世界主教团的一员——所有个别教会之合一与共融的有形的亦是最高的联系。也就是说,主教一方面对其个人所负责的个别教会负有服务职责,另一方面对整个教会亦有相应的宗徒使命。祝圣主教的典礼称为“晋牧典礼”,这是因其职责是领导教区,作为教会的牧人。通常情况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主教皆需要有教宗的委任状才可举行晋牧典礼。
所谓的“大主教/总主教”(archbishop)是指那些在较为重要的教区(如国家首都)担任主教职,或在较大的教区负责领导各主教区的主教。而“枢机主教”(cardinal)则是16世纪开始出现的、教宗直接从世界各地主教中遴选任命的职位。因教会传统中枢机主教需穿红色制服,故枢机主教又称“红衣主教”。枢机主教的任务包括协助教宗处理教会一些重要的事务,如选举新教宗等,世界上所有的枢机主教共同组成枢机团(the College of Cardinals)。需要说明的是,主教、大主教/总主教和枢机主教三者都被授予了至高的司祭职和神圣职务的全部,因此他们之间并无神权地位上的高低之分,只有行政权限上的差别。
司铎是主教圣秩从属性的紧密合作者,和主教共同构成唯一的司祭团,亦即拥有圣统司祭职——以基督元首身份行事的权柄。祝圣司铎的典礼称为“晋铎典礼”,其协助主教管理堂区,负责基层教区的牧灵、圣事仪式用品的圣化以及主持弥撒等工作。
执事通过覆手礼获得的并非司祭职,而是服务的使命。在教会生活中,执事主要作为主教、司铎以及信友的辅助者:在礼仪庆典尤其是圣体(感恩)圣事中协助主教和司铎颂唱福音经、送圣体等,在婚姻圣事中作为见证人并祝福婚姻,主持葬礼,在牧职管理和慈善事务中进行服务,宣读福音和讲道,等等。
仪式要求
同圣洗圣事、坚振圣事一样,圣秩圣事也会给领受者加上一个永不磨灭的神印。因此,这项圣事是一次而永久的,不可重复授予。即便后来因圣职人员本身原因其职分被禁止,他依然携带着圣秩的神印,亦即携带着领受的圣召。
由此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神印并不是使得领受圣秩者从此能够免受人性软弱乃至罪恶的侵蚀。在施行圣事之时,因为实质上是基督在通过圣职人员而行动,故此圣事的效果并不因圣职人员本身的品行而受损害。
天主教会根据圣传规定,只有受过洗的男性才能够有效地领受圣秩。同时必须注意,圣秩圣事事实上来自天主的亲自召选,亦和其他恩宠一样,需被视为无条件的恩赐。此外,除了终身执事之外,其他圣职一般都选自过独身生活的信徒,而一旦领受圣秩圣事后,已成为圣职人员的领圣秩者就不可以结婚。
仪式过程
圣秩圣事一般会于主日当天在主教座堂,且在圣体(感恩)圣事之中举行。仪式的开始是领圣秩者的推荐和选拔、主教训话、询问领圣秩者、念祝圣祷文等;而后进入祝圣事环节:主教、司铎的祝圣是由主教和司铎先后在领圣秩者的头上覆手、分别以对应相应职务的祝圣祷词祈祷、呼求圣神的倾注、赐予领受者相应职务的神恩;执事的授秩礼与前两者大致相同,但只由主教为其覆手。祝圣事之后,为主教和司铎傅上圣化圣油,以象征圣神之特别傅油的标记;新主教接受福音书、牧杖、礼冠和戒指,象征其宣讲圣言的宗徒使命、对教会的忠贞和牧养教会的职责;新司铎接受圣盘和圣爵,象征他奉召将天主子民的献礼呈于天主;新执事则接受福音书,象征他宣讲圣言的使命。
“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以水洗,借言语,来洁净她,圣化她,好使她在自己面前呈现为一个光耀的教会,没有瑕疵,没有皱纹,或其他类似的缺陷;而使她成为圣洁和没有污点的。作丈夫的也应当如此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一样;那爱自己妻子的,就是爱自己,因为从来没有人恨过自己的肉身,反而培养抚育它,一如基督之对教会;因为我们都是他身上的肢体。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这奥秘真是伟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总之,你们每人应当各爱自己的妻子,就如爱自己一样;至于妻子,应该敬重自己的丈夫。”(厄弗所书5:25—33)(21)
天主教会认为,婚姻并非是一项纯粹世俗的、人为的制度,而是有其神圣的来源和意义:其一,天主所创造的男女人类之本性本就带有婚姻的圣召:“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2:24)(22)其二,天主本身即是爱,因而男女之爱更可作为肖像反映出天主与人类间永恒而绝对的爱,天主祝福这种爱情,并要人类用这种方式繁衍后代,参与到“合作创造”和对受造物的管理之中:“天主降福他们说:‘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鱼、天空的飞鸟、各种在地上爬行的生物!’”(创世纪1:28)(23)其三,基督徒的生活本身就体现出基督和教会之间的爱与盟约——从婚前的沐浴(圣洗圣事)再到婚宴(圣体/感恩圣事),是以婚姻象征并通传恩宠。由此,男女之间的婚姻也被认为是由耶稣基督所建立的圣事。
教会对夫妻婚姻的要求
因为婚姻圣事作为一项礼仪庆典事实上是教会性的、同时也因为教会希望双方新人能够坚守彼此誓约,天主教会通常会要求信友的婚礼按照教会的仪式来进行。而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婚姻圣事作为“圣事”能够更加有效,在婚姻的准备阶段,双方新人最好能够先领受忏悔圣事。
对于婚姻生活,教会首先严格要求天主所认可的、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因此,禁止有损人性尊严和夫妻之爱专一性的多夫多妻制;同时,教会要求(亦是夫妻之爱本身的要求)夫妻二人互守信任和忠贞。这是因为这份忠贞本质上乃是天主与其盟约、基督与其教会的忠贞的肖像、重现与作证。对于离婚而又在其合法伴侣健在时再婚的人,教会认为其违反了天主的法律,便不再允许其领受圣体。但是对于那些虽然处在这种状况下,但却坚守自己信仰并以基督徒精神教育子女的信徒,教会依然会给予充分的关切,邀请他们参加教会生活。
此外,教会认为,婚姻生活的高峰是与天主合作创造、繁衍后代,而这亦是天主教会确定婚姻之神圣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夫妻双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尽此责任。当然,对于那些并非由于个人意愿排斥生育,而是因为各种客观原因而无法拥有子女的夫妻,教会依然肯定他们的婚姻是充满意义的。
对于天主教徒和受过洗的非天主教徒的混合婚姻,天主教会规定新人需要获得教会的明文许可;而对于天主教徒和非基督徒的婚姻,则要获得教会的明文宽免才被认可——同时,天主教的一方要确定在婚姻之中坚持自己的信仰,让子女接受天主教的洗礼和教育,并最好能使非天主教的一方在引导之下自愿皈依基督信仰。
出于保护信仰的目的,教会规定,根据保禄/保罗特权(Pauline Privilege),如果婚姻之中未领洗的一方执意拒绝与已领洗的一方和睦相处,则这段婚姻是可以被解除的,而领洗的一方亦可以在符合教会法的情况下再婚。伯多禄/彼得特权(Petrine Privilege)则规定教宗有权在一桩基督徒—非基督徒的婚姻中,当基督徒一方希望与另一名基督徒结婚,或非基督徒的一方希望加入天主教会并再婚时,解除原有的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为基督、天国而选择独身生活(如圣职人员)与婚姻圣事两者并不冲突:它们都由主基督赋予了丰富而神圣的意义以及恩宠,都是被教会所尊敬的。而那些由于生存环境所迫而只能选择独身的人,则更值得教会关心与照顾。
仪式过程
在天主教会中,对于这项圣事来说,双方新人是圣事的领受者,亦是基督之恩宠的施行人,而教会的圣职人员(司铎或执事)则是作为见证人,以教会的名义接纳双方的合意,并给予他们教会的祝福。
梵二会议之前,教会法要求天主教徒的婚姻须在所在教区的主教或司铎(或由二者任命的执事)以及两位见证人面前进行。梵二会议之后,在混合婚姻的礼仪方面教会逐渐允许了一些特例的存在。
当下,在天主教会中,如果结婚双方都是天主教徒,则婚礼一般在圣体(感恩)圣事中举行。在这一圣事中,基督与教会缔结盟约,并且为其牺牲。双方新人对彼此的誓愿与基督对教会的奉献相结合,二人更借着同领圣体(感恩)圣事而在基督的圣体圣血中共融、合一,在基督之中成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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