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学笔法考佚
看汉隶、晋人行草,令人强烈感到笔法的转换美,是篆书里所绝未曾有的,这种转换美完全是由偏锋笔法所产生。
孙过庭《书谱序》定于垂拱三年(公元687年),是唐代早期出现的一篇重要的书法论,在唐代似未获十分重视,自宋以后始日见摹传研习。《书谱》本身正文共分四篇,为“执”“使”“转”“用”,体例目的是“编列众工,错综群妙”,“文约理赡,迹显心通,披卷可明,下笔无滞”,即按大致分类,各就其侧重点,编集前代书法,选字示例,略加解说——此部分以“迹显”“可明”为主,必如此才能叫“谱”(略如一种“书法字汇”)。而此正文四篇不知何故未传(或本未全具),今仅为六篇,分成两卷(后人不察,多生异说,如包世臣以为“六篇”目次是“执、使、转、用、拟、察”,全系臆揣。又有人主张今传序论写本即是“书谱全文”,无从再增一字云云。若然,则“编列众工”“披卷可明”等语将如何解?)。“序论”之所以分为上下两篇,盖因前半是序例性质(说明凡属与当世无涉的古代死文字,与笔法无关的图案性字迹,无有内容的浮辞,伪托名家的书论,以及“诡辞异说”等等皆在摒弃不录之列。此非“凡例”而何?)后半是体验、心得、感想之类的综论概说性质,作为全谱的结束。其总精神是以真、草(包括行书)两大书体为纲领,就两者的关系,指示用笔的法则。所以唐人又将此序称为“运笔论”。其中多有精言要义,通达事理,实事求是。今再摘要采录,以备参会。
孙过庭《书谱》
夫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骛沿革,物理常然。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何必易雕居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者乎?
这是针对前人“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之说而发的,反对盲目崇古贬今“愈古愈高”的书法复古主义。
且六文之作,肇之轩辕;八体之兴,始于赢攻:其来尚矣,厥用斯宏,但今古不同,妍质悬隔;既非所习,又亦略诸。
此为不主张教人学一套今已不用的篆籀古代死文字。
复有龙蛇云露之流,龟鹤花英之类,乍图真于率尔,或写瑞于当年;巧涉丹青,工亏翰墨,异夫楷式,非所详焉。
“图真”指画其形状。这种“花书”名目繁多,举不胜举,即使真曾有之,也是当时的一种“图案画”“美术字”。“翰墨”即笔墨,指笔法,亦即书法。孙过庭首次明白指出“图案”装饰性字形与真正书法的区别。可与我提到西洋字也有一种“花书”的事合看,那也是“巧涉丹青”,与我们说的书法不是一回事,道理相仿。
加以趋变适时,行书为要;题勒方幅,真乃居先。
行书的重要,于此特笔点出,趋变适时,合乎事物发展之理,宜于时代日用之道。
可以参看张怀瓘《书议》:“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越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华: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这是对行书的一段最好的叙论。
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多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回互虽殊,大体相涉。
此段专讲真楷与行草之间的关系。“点画”,在此特指笔内有法的好笔触(不指“积点画以成字”的笔画结构)。“使转”指笔画之间的驰骋断连联络形势关系。意思是说:真书如笔触无法,还是个文字符号,可以认得;草书如联转错谬,则根本不成字了。但是草乖使转之不能成字者,是形质有误之故,而真亏点画犹可记文者,是形质虽有不美而亦须并无讹谬,不然它也不能成字的。那么点画在真书来说,也是“情性”,不光是“形质”,“使转”在草法来说,也是“情性”,不光是“形质”。况且若先无点画,何来使转?说草书只以使转为形质,也不真对。逻辑不够严密。大约孙过庭也自觉察此病,才加了“回互虽殊,大体相涉”一句,意即虽然如此分说,只是相对的,根本道理,并无二致。
《北史·崔浩传》:“然在公专谨”,指任事态度慎密。“草不兼真,殆于专谨”,大约是说只会写草书,而不会写真书,则办公事会行不通的,因对郑重的文件,草书会误事。
或乃就分布于累年,向规矩而犹远;图真不悟,习草将迷。假令薄解草书,粗传隶法,则好溺偏固,自阂通规。讵知心手会归,若同源而异派;转用之术,犹共树而同条者乎?
此段强调说明真草关系,本同一理,如只偏攻一端,知其一不知其二,那是自设局限,难望会通了。而笺释家不顾文脉,止见“心手会归”四字,遂于此大讲“法在心”“笔在手”“书心画也”“意在笔先,字居心后”,虽摹仿古人,而自出性灵等等,真风马牛之不相及。读前人文字,须先明理路,方见本旨;若割裂肢解,势必至此。“隶”,即指唐代今隶,真楷书。“转”“用”见后释。
故亦旁通二篆,俯贯八分;包括篇章,涵咏飞白,……
“旁”“俯”二字最精,盖对真书而言,篆书在文字演变上是源,在书法上却是间接又间接的疏宗关系,故用“旁”字。八分虽是“流”,在书法上却是真书的嫡亲父祖,故用“俯”。
“篇章”当指“章程书”,即规范字,也用之教小学,即魏晋之际初变八分、未成今楷的一种“过渡性真书”,如锺繇式横匾有分书遗意的真书即是。南北朝时,北方书法进化较慢,魏碑体大都还保存着这种“篇章书”的体势,锺繇工三种书:铭石书、章程书、行狎书,当时实为三种书体并存的一段书法变化过渡期。到东晋王羲之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改进,才确立了今楷书、行草。“八分”一名,历来对它的本义、理解、用法,最为分歧,兹不细述。唐人往往以八分的发生次于小篆之后(如杜甫、张怀瓘),倘如此,则八分即等于秦隶书了。但其时实尚无八分法。我自己以为八分即后汉末期至三国间所写的那种“汉隶”书法,汉隶本来尚有萧散清疏的一面,而八分隶则严整峻厉,已达到了极点,字字“规范化”了,甚至有“刻板”之感,其形貌气势威峻逼人。所以(传)卫夫人《笔阵图》有:“结构圆备如篆法,飘洒落如章草,凶险可畏如八分,窈窕出入若飞白,耿介特立如鹤头,郁拔纵横如古隶”之“六种用笔”说。“凶险可畏”的特点,也正是这种“三国隶”所独具的(曾与徐邦达先生讨论此事,我们看法大致极合:都不认为八分紧接小篆,都认为八分即真书的母体。但徐先生认为八分即锺繇式楷体[章程书]。他解“八分”二字仍主“成份比例”义,即取某体十分之八,某体十分之二的意思。此为我们二人的惟一不同处,记此备专家考论)。
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豪芒。
孙过庭在此序全文中,第一次概括地讲到用笔,是此数语(上文“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尚是指行笔)。他明确指出,不但一字之内笔笔各异(讲这点的人较多),而且一笔之内,也处处不同。笔是永远在边行边变。这一点最为得要。
“峰”是“锋”字笔讹,“豪”现在写作“毫”,都指笔锋而言。“挫”“衄”详后。
今撰执、使、转、用之法,以祛未悟:执谓浅深长短之类是也;使谓纵横牵掣之类是也;转谓钩环盘纡之类是也;用谓点画向背之类是也。
这是“书谱”的内容本体,也是孙过庭对笔法的分析概括、总结认识。但历来未见有人讲解清楚。试说如下:
浅深,指垂直方向的使笔,即“提”“按”(关系笔画粗细)。长短,指水平方向的行笔,即起住。此为对笔的控驭法。
纵横,指横竖画尽势行笔。牵掣,指撇掠画疾速抽锋。此为对笔的遣放法。
钩环盘纡,不待再解,统指一个笔画之间要变方向的转换法。
点画向背,即重复笔画并列时的关系,如三点、四点,每点之势态不同,两横、两竖、仰、覆、背、拱,相互有异。这点在评“算子书”时已有讲解。孙过庭后文又说:“至若数画并布,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也是专讲这种关系。
以上可以说是他的笔法论的精华部分,可惜具体细节不传。其他不完全属于用笔的一些名句,即不具录。
唐人在笔法上所用的术语,似未能完全传习于后世,仅凭故书俗刻所记,略同孙过庭所谓“点画湮讹,图貌乖舛”,宋代朱长文在编录这些资料时已言:“今虽阅其遗文,犹病缪戾而使人难晓也。”我们今天又只凭千余年来辗转翻刻的本子,更感无从尽解。此处仅就个人略能领会的,摘列若干,聊供玩索:
顿笔—— “摧锋骤衄是也,则弩法下脚用之”。即行竖笔时猛然停住。单纯停住,并无作意。《书谱序》云:“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即此义。
挫笔—— “挨锋捷进,则绵头下三点皆用之”。当指立点,实为极短之竖画收笔法,笔微带折反意势。
驭笔——“ 直撞是。有点连物则名暗筑,目(一引作月)其是也”。当指极短横画,不及具仰覆之势即须收住。
蹲锋—— “缓毫蹲节,轻重有准是。一乙等用之”。应指勒笔及弯弧笔,不能疾进。锋——“驻锋下衄是也,夫欲者必先蹲之,刀冖是也”。指钩挑之前笔意微蓄势以待疾。永字八法:“其锋,得势而出”正谓此。此为驻笔以后事,上条蹲锋为行笔中间事。蹲非真住,非真收。
衄锋—— “住锋暗是。烈火用之”。衄亦是住笔法。但住时笔锋微有收拾完足之意。烈火即四点平列法。,有揉义。
锋——“ 紧御涩进,如锤画石也”。此即“勒”法正义,已见前讲。“紧、涩”二字最精(刻本竟将此“”字误刊为“趯”。他处亦有此误,最须审辨,二法不同,文义正相违反)。永字八法:“磔须笔,战行右出”,即此法。战非“颤抖”,乃斗争义。涩不同于“疾徐”的徐,“遣留”的留,也必须加以区别(勒是水平的磔,捺是右下行的勒,笔法大同)。
按锋—— “曩锋虚阔,章草磔法用之”。即捺(动词,口语作摁,去声),铺锋收法。“曩”,未详,疑或是“攮”字义。
揭笔—— “侧笔平发,人天脚是,如鸟爪形”。按此系捺后出锋法。但,如曰鸟爪形,则《兰亭》“欣”字捺似之,亦不上揭。又如集王羲之行书《圣教序》捺笔多不发波磔,而以衄笔出之,如“人”“天”最明,“阴”字尤擅此法。此更非揭笔。(www.xing528.com)
以上九法,以收笔占多数,而不包括起笔法。李溥光《雪庵八法》说:“蹲过处当审于重轻,抢驻处必宜于著力。折锋、搭锋,为下笔之始;衄笔、揭笔,为收煞之权。”这几句话很扼要。蹲、过,是行笔之中;抢、驻,是停笔之后。折、搭,总包下笔二种起法。衄、揭,总包收笔二种终法。已讲过的不赘。其中抢法,较多指收笔,但也用以指起笔,是笔画正式落纸之先、住笔之后的锋势之回旋法。例如横画写至完足,余势将锋往回一带,即是抢法,所以抢有“空抢”,即锋已离纸,空中犹作腕势。起笔的抢,则与折锋密切关联,衄,可总指不出锋的收笔法,揭是一种出锋收法。——“悬针”的竖收,不铺锋的楷书掠法,则不能叫揭,只能叫做抽锋法。还有所谓“打”法、“斫”法,是指奋笔直落,只是行草的点画有时采此笔法。其余繁琐名目,不复备举(大抵宋、元人所传,是否唐人本意,不可详知)。
著采上述九法的,是张怀瓘,唐玄宗时人,到宋代朱长文编集书法文献时已有“难晓”之叹,这证明六朝至唐世代累积传习的笔法,失传于宋代。我国书法史,以宋为“分水岭”,以前是一种书法,以后是迥然不同的另一种书法,其故有四:印刷术兴,手写卷子制度从此而废;硬毫笔不行,软毫笔渐盛,以前世授的笔法已然失传;学书者只是摸索,偶有合者,大多数是无法;汇帖成为范本,而摹刻者既亦不通笔法,所以愈翻愈糟,害人不浅。有此四因,关系书法史者为如何?不难想象。清代书家王澍曾说:“……然欲自然,先须有意,始于方整,终于变化,积习久之,自有会通处。故求魏晋之变化,正须从唐始。”这是有见地的。“魏碑派”力贬唐人书法,即由不明此理。因此,我们曾讲要反对复古主义,但不能用形式逻辑由此推论出“愈晚愈好”——要具体分析,唐以后的书法——它在笔法上没有新的发展变化,而是失掉了很多好的用笔经验,从宋到清,却不是“愈晚愈好”,基本上是整个书法史上的衰落阶段,我们不主张由这一段时期的书法入手学习,要探求唐人用笔法,这不同于复古主义。此一理路,需要审辨清楚,以免认识上发生混乱。
探索唐人笔法,光靠“书面”记叙讲解不行,要找好的墨迹(包括好摹本)来观察印证。《兰亭序》的笔法最丰富,但是看坏摹本不行,从这个角度讲,明陈鉴本最好,最能启发人,它保存的原有笔法成分最多、最近真相——“冯承素本”(旧称“神龙本”,清代大抵又呼为“褚摹本”)整个精神流丽自然[1],但笔法多变的特点细节,却被摹失了很多。陈鉴本摹制年代较晚,但摹本的事,主要看:(1)原底本的存真性大;(2)钩摹的技艺高(故摹本不全以年代早晚论优劣。《兰亭》较难体认,我年轻时就不能理解,甚至对它有“反感”,认为尊奉它是书家的习气、迷信(主要是未见好摹本,所懂的笔法又太少之故)。包世臣说:“山谷云:‘世人尽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谁知洛阳杨风子(杨凝式),下笔便到乌丝栏。’言其变尽《兰亭》面目,而独得神理也。《兰亭》神理,在似反正、若断还连八字,是以一望宜人,而究其结字序画之故,则奇怪幻化,不可方物……”他看出了《兰亭》的极富变化——但只是就结体(“善移部位”)而着眼,至于用笔的多变,包氏似亦未全理会(他所据的是“褚肥本”,即“神龙本”的摹刻本)。至于黄山谷那四句诗,历来为人称引,但是“乌丝栏”指的是“定武石刻”本,此本摹刻最早,质量最差,完全失走了笔法,黄山谷却力排唐摹好本,独捧这个“乌丝栏”(其实乌丝栏[黑竖格子线]是石本刻者后加的,最无道理,它把“行间”的关系整个隔断了),我说黄氏书学眼力不高,此即一证。而《兰亭》的不易研究,于此亦可概见(《三希堂帖》中元人陆继善本与陈鉴本同出一源,摹刻亦精,可惜为石刻宽度所限,将原来行款都改变了。陈鉴本成亲王永诒晋斋有石刻本,钩摹镌刻精极,胜于《三希堂》,主要是《三希堂》在锋芒上、棱角上都微有“磨圆”的毛病)[2]。
关于“方圆”问题,再引朱履真《书学捷要》中的一段话,作为参证:
书法劲易而圆难,——夫圆者,势之圆,非磨棱倒骨之谓,乃八面拱心即九宫法也。然书贵挺劲,不劲则不成书,藏劲于圆,斯乃得之。
书之大要,可一言而尽之,曰:笔方势圆。方者,折法也,点画波撇起止处是也。方出指,字之骨也。圆者,用笔盘旋空中作势是也。圆出臂腕,字之筋也。故书之精能,谓之“遒媚”。盖不方则不遒,不圆则不媚也。书贵峭劲,峭劲者,书之风神骨格也。书贵圆活,圆活者,书之态度流丽也。
这些论析堪称精辟。“圆”不指字形,也不指笔画弧弯。更不指中锋圆笔画。笔势要能圆活,必须是在各种基本笔法明白了,并且运用相当精熟了,才可望做到。可见这所谓“圆”,其实就是书家所说的“挥洒”之致、之趣。那么对于想学点书法的青年来讲,究竟先“学”什么?我想谁都不会主张教他们立刻就去“挥洒”,只能是先讲清基本笔法的事,第一要紧。
包世臣《艺舟双楫》:“古帖之异于后人者,在善曲。……唐贤真书以渤海[欧]为最整,河南[褚]为最暇,然其飞翔跳荡,不殊草势;筋摇骨转,牵掣玲珑,实有‘不草而使转纵横’[孙过庭语]之妙,凡以其用笔较江左[晋人]为直,而视后来则犹甚曲之故也。……”这段话实是精极。“学者有志学书,先宜择唐人字势凝重,锋芒出入有迹象者。……”“……渐遍诸家,以博其体势,闲[谙悉]其变态,乃由真入行,先以前法习‘褚兰亭’肥本。笔能随指环转[?],乃入《阁帖》。惟《争座位》至易滑手,一入方便门,难为出路。”包氏有书识,多精语。比康有为之辈高明得多。惟以习《兰亭》但在“笔能随指环转”,则甚误人。
《笔阵图》:“笔要取崇山绝仞中兔毫,八九月收之,其笔头长一寸,管长五寸,锋齐腰强者。”腰强则弹力好,最为明白。锋不欲短。
(传)蔡邕《笔势》:“书有二法:一曰疾,一曰涩。得疾涩二法,书妙尽矣。”此盖唐人假托蔡语,“涩”字之重要,唐人始悟。
周密《癸辛杂识》:“王右军少年多用柴纸,中年用麻纸,又用张永义制纸,取其流丽,易于行笔。蔡中郎非流纨丰素,不妄下笔。……米元章谓‘笔不可意者,如朽竹篙舟,曲著哺物。’此最善喻……”可见写字不贵粗涩之纸、软劣之笔。米芾在宋代书学最深、书识最高,人又风趣,朽篙弯筷的比喻,可使人忍俊不禁。常见教初学幼童的,故意给他既粗又涩的难写的纸,和一管稀软如泥的劣笔,却要他写出“好字”来,这真是对小孩子的一种难堪的“处罚”。
前面《答问》中所讲的要点之一,是起笔时“横笔立下,竖笔横下”的准则,有人曾问及,这是有所本的说法,还是自悟自创之论?我记得最早是三十余年前读冯武《书法正传》时已看了有这种记载,和我二十多岁时自己学欧楷书、细玩其下笔之法所领会的正相符合,增加了自信。后来见到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中也主张此说。但他却未能由此正确地说明侧锋之理,却依然错误地墨守“中锋论”。[3]这次我烦友人觅借《书法正传》重加检核,果然检得此说在元人传抄的《书法三昧》中,原文引《秘诀》云:
竖画须横入笔锋,横画须直入笔锋:此不传之机枢也。
引录于此,可供追询“根据”的初学者参阅。
又对于分隶改变篆法而进化成为方笔偏锋之理,也不是先看了“根据”才得来的,因此不敢十分相信,曾和徐邦达先生讨论此事,我们看法完全一致。这次重翻《书法正传》,才知道前人也早见及此,可证这是客观事理,并非是某一个人的“创见”“新说”。今亦引录供考:
篆直,分侧;直笔圆,侧笔方;用法有异,而执笔初无异也,其所以异者,不过遣笔用锋之差变耳。盖用笔直下则锋常在中;欲侧笔,则微倒其锋,而书体自方矣。若夫执笔则不可不方也。古人学书,皆用直笔,王次仲等造八分,始有侧法。(题曰“刘有定论书”)
这段话,说得极为明晰剀切,其所谓“直笔”,即我们常听说的“中锋”“正锋”,以及“心正笔正”“管直锋正”……等等之说。看了刘有定的话,而后大约可以不必再去迷信会有“用中锋写楷隶”的怪事了。
然而积非成是,牢不可破,有些老先生,一听见说“偏锋”“侧锋”,直如洪水猛兽,为之变色而避席。例如编《书法正传》的冯武(明末清初人,当时已八十多岁了),引了刘有定这段话,他却加上一段“按语”说:
此隶楷之所以发源于小篆也,不然,而何以必要正锋?然则今之以侧锋取妍者,皆异端也!学书者断断乎不可使邪魔外道盘踞胸中,使终身陷于妖俗而不自知也,戒之哉!戒之哉!
请你看看这位老先生的问题——
一、当他编录“竖画须横入笔锋,横画须直入笔锋”时,他作批注说:“得此,大悟矣!”
二、那不是别的,原本就是偏锋侧笔的楷隶法则。可是当他一见刘有定正面标出“侧锋”时,却把他吓坏了,简直把这一“妖俗”视为“世道人心”之大害,疾言厉色,大声疾呼,惶恐万状起来。
三、刘有定确切指出的明明是:分隶法已然改了篆的直笔中锋,变成了侧笔偏锋了,他却“倒扳”一口,咬定说:“此隶楷之所以发源于小篆也,不然,而何以必要中锋?”这已然是驴唇不对马嘴,成了“胡缠”了(冯在另一处又说:八法中七法皆正锋,只掠法是偏锋,云云。可见此人对这个问题是从来也没明白过,进退失据)。
数百年前的一位老先生,不懂分析事理、推理逻辑,强词夺理,本不足异,也无须轻薄讥评,但是问题在于:他是毕生研讨,以能懂书法自负、又著书立说的人,他的这种看法和推理法有很大的“代表性”,举他作例,可以使我们认清:看来推理之全无科学逻辑(简单的形式逻辑也不顾)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思想方法问题;他的头脑是牢牢为一种积非成是、颠倒历史的传统谬见所桎梏、所迷惑,失去了正确的分析能力——也根本失去了这种要求,所以对传统谬见迷信崇奉,天经地义,不可侵犯,幸而遇见极难得的敢于说出真理的人,他就要“嫉恶如仇”,为“道”辩护,全力捍卫之,顽固性很大,势力影响也很大,是非真理,就被这些老先生永远颠倒下去。他们既然如彼大声疾呼,不惜恶词相加(“邪魔外道”“妖俗”),那么我们今天教初学以笔法,强调指出偏锋方笔是进化,注重锋芒圭角是精神,要首先理解掌握,才能再谈其他——这难道是故为“一偏”之论吗?
姜夔《续书谱》:“夫描摹之际,毫发失真,则精神顿异,所贵谨详。”此非仅形似的问题,盖“毫发”即笔法之所系。又云:“夫锋芒圭角,字之精神 ,大抵双钩(即摹勒)多失此。”米芾也曾举例,摹本不精的,将下笔笔锋的萦回之势尽行失去。这已是一大问题,但他们还预料不到:到明清时代的钩摹,摹者本人就先有一副赵、董笔法牢牢桎梏其心手,名义是钩摹晋、唐真迹,出来的摹本却正是赵、董!——当时学书者到底无由知道真晋、唐笔法是怎么样的,所以学来学去,还是逃不出赵、董的牢笼。这种钩摹——实际是以赵、董“改造”晋、唐的问题,尤为严重。
至于上石镌刻,更多一层辗转和走失,米芾举过一例:颜真卿写的碑石,都叫自己的家僮刻,家僮“故会主意”,为之加上“造作”。颜在庐山题名,题罢即去,后人才刻的,就没有造作,也没有一般颜碑的那种“蚕头燕尾”的习气。[4]这可见,刻出来的字,与真迹距离会有多大——不但有所失,还有所“加”!但是主张一味学碑的,却从不理会这些道理。
姜夔又言:“有锋则以耀其精神,无锋则以含其气味。”这层道理如不提及,也会被人指为偏激。含耀相兼,书家常理,但这和专讲笔笔处处都必须“藏锋”“裹尖”的理论不可混为一谈。我们反对教初学青年专讲“藏锋灭迹”,当然不应误解为此即主张笔笔处处都必须出锋露尖(其实“方”之与“圆”,“刚”之与“柔”,“遒”之与“媚”,“质”之与“妍”,都是这一种关系,学者应当明白,强调某一面是说它更重要,不等于“绝对化”)。说到“气味”,那也只能是掌握基本笔法,有了一定功力之后,随着年龄、功夫、理解、造诣而自然产生的一种成熟境界之中的事情,这是不能有意造作扭捏的;况且,倘无“精神”,“气味”又安从而有?换言之,“气味”也不过是“精神”的某一种表现而已,并非二事。还不能耀精神,先去追求含气味,岂非本末倒置,又焉能有什么真气味可言?对于这些,不惜向青年初学再四剖解,希望得到正确领会。
汉字书法结构(又有“结体”“结裹”“裹束”“间架”等用语,实指皆同)的各种情况及其一般规律,前人分析考究得非常精到,我们今天看来,仍然条条恰切,语语明彻,其间都含有科学道理,并非人为的造作,对初学很有帮助。如愿参考,可看(1)《书法三昧》(无名氏,原系元人传抄本)中的第二节“布置”、第五节“结构”;(2)《欧阳率更书三十六法》(后人对欧书的分析归纳,非欧自撰);(3)明李淳所增辑的《大字结构八十四法》。能够理解这种结构上的基本法则,也可以连带明白笔法上的某些道理(此三者在冯武的《书法正传》中都有辑录,检阅较便)。
今日所传书法古籍,专门讲述笔法的,应以《玉堂禁经》《翰林要诀》《书法三昧》《翰林密论》为最有用处。《禁经》题为唐张怀瓘所纂述,时代最早,值得重视,可惜难得好的文本。《要诀)为元至正二年朱昇所传抄,讲笔法极为精细,但似失之于琐,表现法又太简,不易读懂。《三昧》质量很好,也较便初学。
有人问及上编第五章第三问答中提到的“搭锋”,希望再解释几句。搭,即俗语搭架义,指由两件东西拼接构成。书法上的搭,有二种:一是本来是两个笔画。其首端或末端因结体而衔联即构成搭锋;一是本来为一整画,却拆散分两笔写,重新搭接而成(如“良”字下面的反[分别称谓:向左的叫,向右的叫挑],竖笔截断[不必收笔],另用“倒撇”接上去做挑,名为“搭钩”)。总起来说,就是搭锋之处必有一个起笔或落笔无须乎正式“交代”明确,甚至有顺势带笔之意,是搭锋的特点。再就是搭锋处因不用折锋或衄笔,往往变为尖峰。讲笔法,也不能离开结体孤立地看做是一成不变的死法,真楷书中,变势毕竟还不太多,到行书中,情况就更多变化了。
王珣《伯远帖》
看汉隶、晋人行草,令人强烈感到笔法的转换美,是篆书里所绝未曾有的,这种转换美完全是由偏锋笔法所产生。甚至令人疑惑那时的笔与后世有所不同——简直像一种有锋尖的“扁笔”所写——如汉隶明显横画宽、竖画窄(曾和徐邦达先生谈起,他恰恰也有这个同感,乃知并非我个人的错觉。他并在晋人书中特别举王珣的《伯远帖》真迹[“三希”之一]为例,说明此点)。“中锋”理论,等于要把这种自汉以后的偏锋笔法所生的转换美完全否定掉。
对书法风格上专用的一些术语,今不备及,可看窦《述书赋》后所附“语例”。如“遒媚”的媚,并非“妖冶”义,而是“意居形外曰媚”,亦不可错会。
注释:
[1] 单看“冯承素本”,实已佳绝。我曾和启功先生讨论何以能摹到这种境界,启先生有一个极好的见解,他说:此本不是单纯双钩廓填,而是先临写,已十分精熟,然后才又进行摹拓,故能字迹与风神皆兼备如此。此解最是。
[2] 陆继善本原迹流失,三希堂石刻不知何故,也独独此帖蚀落得成了“没字碑”,故墨拓本亦成为珍贵文物,我是每见必收。也曾和启先生书札讨论,并有纪事绝句唱和。
[3] 其原文云:“为什么定要这种方法呢?竖画何必要横下呢?竖下不行吗?横画何必要竖下呢?横下不行吗?我们的回答是:‘必须如此。’因为写字必须将笔毫铺开,每一根毫才能尽其力,点画才有变化,才有精神风采。必须如此起笔落笔,笔毫才能铺开。古人论用笔的秘诀,要‘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传后汉蔡邕九势)。这就是书法中所考究的‘中锋’。只有用这种方法使笔毫铺开,笔心才能在点画中行,否则不行。”这种分析理解实在是太混乱了。
[4] 见《海岳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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