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面
《法律意见书》的封面没有固定格式,封面的内容中一般包含“法律意见书”字样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拟挂牌公司的名称;接收申请材料的股权交易中心全称。将“法律意见书”字样放置在封面的显著位置。为拟上市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都属于“非诉项目”,故在封面中注明法律意见书的编号时,需包含“非诉项目”字样。最后,注明该意见书的完成时间。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意见书》封面的编写,编者特提供一份《法律意见书》封面的样板,供读者参考。
×××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限公司申请
股权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20××]鲁×××非诉项目字第××号
地址:××市××区××路××号××室
××××年××月××日
(2)目录
《法律意见书》中会包含一份目录,目录中列明拟上市企业所属股权交易所要求提供的《法律意见书》有关文件名称。《法律意见》书中通常大致包含的文件有:拟挂牌企业挂牌的批准和授权文件;拟上市企业主体资格情况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挂牌说明书的法律风险评估;挂牌交易的有关机构及最终法律事务所对企业挂牌的法律意见。其中某一内容如果涉及的事项比较多可以在该内容中分别列出并逐条讲解。
读者可以参看以下目录为例:
(3)释义
标注释义的目的是使在《法律意见书》中出现的固定的、基本的称谓或者名称对应股票交易中心对《法律意见书》书面表达的要求,同时,也使意见书中涉及的相关信息能够更专业、简洁、明了地呈现给评审人员。例如:拟上市企业在《法律意见书》中通常以“申请人”“本公司”或者“公司”出现,在释义中则可以列明“申请人”“本公司”或者“公司”是指拟上市公司的名称;“(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在《法律意见书》中只体现称谓,并不体现具体的名字,在释义中即可以标明此类情况。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4)法律意见书扉页
《法律意见书扉页》是律师事务所致拟挂牌企业的说明,内容中明确拟上市公司关于该企业的《法律意见书》的委托请求,同时,对企业表明律师事务所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该法律意见书之结论。
其次,在此扉页中一般也需要列明律师事务所名称、拟上市企业名称及该企业股权进入申请股权交易中心的名称以及该法律意见书的编号等信息。
举例如下图:
×××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限公司申请
股权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非诉项目字第××号
致:×××××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在×××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交易工作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股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参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意见。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5)法律意见书引言
引言的内容一般包含两部分内容:为承办该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本次意见书主要负责律师的简介。应当注意的是,简介中会附带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号及主要负责律师的执业证号。但绝对不能有律师事务所宣传色彩的文字。
读者可参看下图列举引言格式。
引言
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简介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师事务所,成立于××××年××月,律师团队主要由我国重点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士构成,律所业务集中于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尽职调查、法律风险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律所以“诚信、专注、合作、共赢”为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公司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
二、承办律师简介
1.×××,会计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师业务专注于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领域。
×××律师执业证号:×××××××××××××××
2.×××,法学学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业务专注于公司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
×××律师执业证号:×××××××××××××××
(6)法律意见书声明
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拟上市企业的法律意见书中会附带一份法律声明,声明中涵盖律师事务所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并承诺此法律意见书将严格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拟上市企业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同时,拟上市企业承诺所提供与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
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申请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申请人申请股权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所律师同意申请人部分或者全部自行引用或者按×××股权交易中心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但申请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者曲解。
五、申请人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材料上的所有签字和/或印章真实,有关复印件、副本与原件、正本一致。
六、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七、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挂牌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予以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申请人为本次挂牌之目的使用,不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6.2.2 法律意见书正文
(1)申请人的批准与授权
在此部分内容中详细描述、记录拟上市企业对挂牌上市决定的整体经过。包含对于企业上市决议而召开股东大会的经过,以及会议最终的决议。同时,也会列明为企业上市工作而授权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推荐机构。
最后,总结拟上市企业的挂牌的批准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企业的股东决议是否合法有效。
一、申请人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一)申请人股东已依法定程序批准本次挂牌事宜
1.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地点)做出股东会决议,做出该决议的为股东×××、×××,占有公司总出资额的100%。该股东会决议同意×××××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权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该股东会决议以书面形式做出,经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年××月××日,由申请人就公司在×××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及股权登记托管的事项,做出执行董事决议,决议如下:
(1)根据×××股权交易中心制定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规则(试行)》《×××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同意本公司在×××股权交易中心申请挂牌交易及股权登记托管业务;
(2)公司挂牌交易、股权登记事项须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后予以实施;
(3)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严格遵守×××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4)同意由×××股权交易中心按照挂牌业务、登记结算业务规则承担本公司股权和股东的相关管理事项;
(5)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严格遵守本决议,明确对挂牌、登记业务中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因公司责任给本公司股东或社会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上列各事项由办公室具体办理。
2.××××年××月××日,申请人临时股东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6项内容:
(1)聘请×××会计师事务作为公司股权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项目的审计机构;
(2)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股权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项目法律服务机构;
(3)同意申请公司股权到×××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
(4)申请公司股权到×××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
(5)聘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项目的推荐机构;
(6)委托并授权公司×××代表公司到×××股权交易中心办理申请股权挂牌交易及股权登记托管等相关业务。
3.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4.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临时股东会授权执行董事办理本次挂牌事宜的授权程序和范围合法、有效。
5.申请人本次挂牌交易尚待获得×××股权交易中心的核准。
(二)申请人挂牌的股东决定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会决议的做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申请人所做出的《关于申请公司股权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股东决定》合法有效。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认定
在描述挂牌企业的主体资格时,一般包含如下内容:
①说明企业成立的相关信息,企业历经的变更是否依法、合规操作和执行的;
②企业合法有效存续的时间,律师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对此项内容有关法律意见的审核结果;
③根据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对于企业注册资本缴纳情况进行的审验;
④审查企业股东股权情况,是否存在股权纠纷;股东所持股份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律师事务所对企业成立、股东股权的情况审查后,以《公司法》《证券法》《股权业务管理办法》《挂牌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做出企业是否符合递交股权交易中心对企业主体资格要求的审查结论。
二、申请人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申请人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其设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申请人设立后共进行××次变更。经本所律师核查,申请人的历次变更,公司依法召开了股东会会议或者做出股东决定,并做出相关决议或决定,均依法向×××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二)申请人合法有效存续已满××个月
根据×××××有限公司现持有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所载,公司成立日期为××××年××月××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没有出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可能导致公司终止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依法被责令关闭等需要终止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有限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已满××个月,符合《股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挂牌业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
(三)申请人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年××月××日,×××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年××月××日,×××××有限公司(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四)申请人股权清晰且无股权纠纷
经律师核查,××××年××月××日,股东×××以×××(货币或是实物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股东×××以×××(货币或是实物方式)出资×××万元,实物出资×××万元,共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申请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由控股股东持有的申请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股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挂牌业务规则》第六条之规定。
据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业务管理办法》《挂牌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所律师认为,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在×××股权交易中心申请本次挂牌事宜的主体资格。
经律师核查,(描述拟挂牌企业的股权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申请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由控股股东持有的申请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股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挂牌业务规则》第六条之规定。
据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业务管理办法》《挂牌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所律师认为,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在×××股权交易中心申请本次挂牌事宜的主体资格。
(3)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三、申请人本次挂牌的基本条件
经本所律师逐项核查,申请人符合在×××股权交易中心申请挂牌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设立与历次变更符合法律规定
1.公司的设立
律师事务所在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取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后,如实描述。例如:公司投资人、名称核准、验资报告、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住所等信息。
例如:
×××××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住所为××市××区×××路××号。设立时经营范围:×××、×××、×××。
××××年××月××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有限公司”。
××××年××月××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年××月××日,×××××有限公司(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万元。
××××年××月××日,×××××有限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领取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2.公司的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取企业变更登记资料后,如实描述。例如:企业变更的决议、事项、时间等。依照时间顺序逐条逐项编写。编写时把握三个方面:第一,变更前的情况;第二,变更事项在企业内部履行了怎样的程序;第三,登记机关做出的决定,一般也就是变更后的情况。
例如:
××××年××月××日,×××××有限公司变更名称。
企业原名为×××××有限公司。根据××××年××月××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以及××××年××月××日取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变更为×××××有限公司。
××××年××月××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有限公司(原名称)换发了名称为×××××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本所律师核查,申请人的历次变更,公司依法召开了股东会会议或者做出股东决定,并做出相关决议或决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登记依法核准。
(二)申请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律师事务所审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情况,一般会审查并记录如下几个方面:在设立以来,是否建立并完善了《公司章程》,章程中是否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的职责及其是否按照照章程中的规定执行、支持公司的运营。
例如:
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逐步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完善了《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议事规则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
公司设立以来,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权利行使职权,历次变更事项都召开股东会或者依法做出股东决定,决议相关事项。
(1)股东会。
①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⑧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⑨修改本公司章程;
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执行董事。
①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⑦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k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
公司设监事××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的财务;
②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⑤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理。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近两年规范运作情况
律师事务所审查近两年公司的运作情况,描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做出公司有无重大违规行为的结论。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及其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律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评价
通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审查,总结概括公司自成立至今其法人治理结构的情况,评价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www.xing528.com)
公司成立后,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完善了公司的各项决策制度,建立了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在公司治理和规范意识方面加强对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监事的作用,督促股东、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各尽其职,履行勤勉忠诚义务。
本所律师认为,申请人公司治理结构完整。自申请人成立以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选举、聘用、人员任职资格上均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申请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律师事务所审查并记录公司自成立以来陆续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列举出规章制度的名称。审查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的情况,并各项制度的履行及实施效果做出评价总结。
为规范公司管理,申请人自××××年正式开业运营以来,先后共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一一贯彻实施。规章制度的范围包括员工录用、员工辞退、考勤管理、值班各领域。通过《公司制度汇编》,申请人加强了对员工的管理,增加了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及归属感,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在调查期间,本所律师一一查阅了申请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询问了公司员工关于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申请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且实施良好。
(四)申请人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拟挂牌企业正常经营所需要的固定资产是允许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律师事务所将对此做相应的审查并给出结论。
本书编写时,模拟叙述如下。
经律师核查落实,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经营所需厂房、生产设备、办公设施及车辆等。申请人对上述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五)申请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有关企业关联方信息审查,律师事务所将核实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审查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情况;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拟上市公司之外,仍然对其他企业或者其他形式的投资及投资情况;公司参股其他企业的情况;列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自然人关联方投资公司的情况。
例如:
经公司有关人员的陈述,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本公司×××万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推荐机构及律师核查,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3)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持有本公司×××万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9.9%,为其他持有本公司××%以上的股东。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对外投资。
(5)公司参股的企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无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7)自然人关联方投资的公司。
除已披露公司外,无其他自然人关联方投资的公司。
2.关联交易
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审查,如有关联方交易,则在法律意见书中一一列举;如果没有,做出无关联方交易的相应审查结论。
例如: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无关联交易。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情况
律师事务所审查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签署了《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函中一般包含相关人员承诺“不得利用其与公司的关系,影响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的独立性;相关人员除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并承诺在出现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该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例如:
×××××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署了《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与×××××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本人将不利用与×××××有限公司的特殊关系和身份,影响×××××有限公司的独立性,并将保持×××××有限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将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不通过与×××××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基于上述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申请人与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出具不占用公司资产的承诺,在其遵守承诺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申请人利益的情况。
(六)申请人与关联公司同业竞争
律师在此项内容中,一般会对如下事项逐一审查并记录审查结果。第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第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有签署,列示承诺函中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情况。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自本《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任何与×××××有限公司目前或将来相同、相近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有限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自本《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将来扩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有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按照如下方式消除与×××××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
(1)本人承诺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有限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参加×××××有限公司已经投标的合同项目,不会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有限公司同类的业务。
(2)本人保证不利用与×××××有限公司的特殊关系和地位,损害×××××有限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3)本人保证本人的亲属(股东)也遵守以上承诺。如本人、本人的亲属(股东)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给×××××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本所律师核查,申请人与关联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申请人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保持独立性
1.资产完整性
审查公司的资产是否完整、独立时,律师事务所一般通过对企业设立时的《验资报告》、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及完税证明以及公司股东的认缴出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的核查,验证公司的独立、占有的相关经营能力情况。
核查程序中将企业的固定资产情况,包括公司的设备、厂房、车辆等资产情况进行列举说明。
例如:
××××××有限公司的资产与股东资产产权清晰、界定明确。公司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办公及其他设备。根据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及完税证明,公司股东的认缴出资注册资本均已全部足额缴纳。经核查,公司资产、资质权属清晰,不存在公司的资产由其股东占有、使用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的资产与其股东的资产权属混同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经营资产的情况。
(1)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设备原值及成新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厂房。
公司生产用厂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系自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现用生产用厂区系公司自建,由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租赁,所以尚未办理产权手续,存在权属风险,建议及时办理权属手续。上述年限为土地租赁年限。
(3)车辆。
公司共有机动车三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人员独立性
审查企业人员是否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是否建立并执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针对人员独立性核查的情况,在一般的法律意见书中,会将人员按部门、教育程度的情况列明员工的基本构成。对员工保险的缴纳情况做详细的说明。
例如:
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本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本公司员工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建立并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1)员工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共有职工20人,员工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①按部门分。
②按受教育程度分。
(2)员工保险缴纳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共有职工20人,均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为7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他13名员工均为农民工,已在当地农村交纳农村医疗保险,与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制度上有重叠的部分,该13名员工明确不参与社会保险的交纳,并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做出说明。本所认为存在劳动风险,建议签订补充协议。
公司人员独立。
3.财务独立性
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独立性进行审核,审查其财务部门是否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财务会计法规、条例,制定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是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是否具有自己独立的财务结算账户、税务登记号等。
例如: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财务会计法规、条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财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本公司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未在关联单位任职。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税务登记号:×××××××××××××××,并作为独立纳税主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股东干预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
公司财务独立。
4.机构独立性
律师事务所审核企业是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完整、严格的公司章程运作程序;是否设立相关岗位、职能部门;是否有关联公司混合经营、办公的情况等方面,核查公司的组织结构独立性。
例如:
本公司建立了适应其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执行董事、监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聘任了总经理,并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公司的办公场所与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未干预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干预其独立运作的情形。
公司机构独立。
5.业务独立性
企业业务的独立性,一般体现在公司的业务流程是否完整,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独立,销售和采购的渠道是否独立、是否受重大影响牵制等方面。律师事务所针对以上问题进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核查,并做出结论。
公司组织结构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划分合理。拥有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各项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具有独立的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公司业务独立。
基于上述,申请人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资产独立完整,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经营系统,人员、机构、财务均保持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独立经营的能力。
(八)申请人未遭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将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诉讼、仲裁或行政的处罚情况,如果企业未存在此类情况,则请企业出具《承诺与保证函》并在法律意见书中呈现。
例如: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承诺与保证函》,向本所承诺:
(1)×××××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因任何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2)×××××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并未因违约、侵权或劳动争议而被他人提起或威胁将提起任何诉讼或仲裁;
(3)×××××有限公司目前无任何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遭受行政处罚;
(4)×××××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亊目前并无任何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遭受行政处罚;
(5)×××××有限公司并未因任何违法或违规行为而受到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的警告或通知。
(九)申请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律师事务所判定申请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般会从以下方面考察企业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企业的经营模式、产品品种结构变化;企业所在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的变化;申请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来源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企业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都不足以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包括企业不存在任何影响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各机构、人员的独立;企业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例如:
1.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申请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申请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申请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申请人的行业地位或申请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申请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申请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申请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申请人在用重要资产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申请人声明与承诺,申请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申请人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4.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查验,申请人资产完整,业务、财务、人员及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5.根据本所律师适当核查,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两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所律师认为:申请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4)申请人的法律风险评价
律师事务所对拟挂牌企业的《挂牌交易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做相应的审阅及审查,确认《挂牌交易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法律相关内容没有出现虚假、误导性陈述记载以及重大的法律风险。
例如:
申请人挂牌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直接参与《挂牌交易说明书》的起草和编制工作,但参与了《挂牌交易说明书》的讨论和有关内容的修订,并对其做了总括性的审阅,对《挂牌交易说明书》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做了特别审查。
本所律师确认,《挂牌交易说明书》不会因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险。
(5)申请人涉及的相关机构
企业申请挂牌上市,会涉及一些相关机构,其中包括:挂牌交易推荐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股权登记托管机构、股权挂牌交易场所。逐一介绍、描述所涉及机构的详细信息,例如: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推荐经办人、电话、传真。应注意,其中的推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均为股权登记托管机构的会员单位。
例如:
(一)挂牌交易推荐机构
名 称:×××××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市××区××号楼
法定代表人:×××
推荐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二)审计机构
名 称:×××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市×××路××号××大厦××层
负 责 人:×××
经办注册会计师:×××、×××
电 话:××××××××
传 真:××××××××
(三)律师事务所
名 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市××区×××路××号××中心××室
负 责 人:×××
经办律师:×××、×××
电 话:××××××××
传 真:××××××××
(四)股权挂牌交易场所
名 称:×××××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市××区×××路××号××园××座××层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五)股权登记托管机构
名 称:×××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市××区×××路××号××园××座××层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上述推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均为×××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6)法律意见书的总结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在根据《公司法》《股权业务管理办法》 《挂牌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综合对拟挂牌企业的审查,做出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对申请企业的要求,满足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的总体结论意见。律师事务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确认总结性意见,并请事务所负责人及本案的经办律师签字确认。
例如:
本次挂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和×××股权交易中心的核准外,申请人已具备《公司法》《股权业务管理办法》《挂牌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条件。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申请人不存在影响其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风险。《挂牌说明书》引用的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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