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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导读》:深入研究的方法

时间:2024-0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就是今天进行《庄子》研究的基础或起点。晚清郭庆藩辑《庄子集释》,即将此三家之注释全文收录,又吸取了清代训诂校勘之许多成果,研究《庄子》,此可为初读之书。掌握了前人庄学研究之基本情况,始能步入专题之研究。然而,从最初接触《庄子》,就必然要涉及到字句的校勘与训诂。至李颐,言“大鱼名也”,乃就《庄子》之文义而言,亦非确解。故此“鲲”字,于魏晋注《庄》之始,即为悬疑之案。

《庄子导读》:深入研究的方法

由第一章第八节、第九节《庄学史简介》中我们可以看出,历代关于《庄子》的研究,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魏晋时期,整理、编定,并做了各种类型的音义注释;隋唐宋明时期,各类注释均有进一步的发展,以儒解庄或以佛解庄者均大有人在,明显地染上了各个时代及注释者自身之思想倾向的印记;至清代,其初期有王夫之、宣颖等偏重于义理方面的解说,其中后期的主要成就则在于字句之训解;到近代,除部分学者仍在字句之训诂或校勘方面做了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之外,以近代兴起的哲学理论分析方法研究《庄子》者,则蔚然兴起(各类哲学史思想史中的《庄子》,均属此类),与理论分析相伴随的,还有作品年代及真伪的考辨。——这就是今天进行《庄子》研究的基础或起点。

如何起步?一般说来,所谓“研究”,实际上就是由“学习”开始。首先要知道前人已经取得的成果,要大致掌握以往庄学研究的基本情况。然而由于注《庄》之典籍,卷帙浩繁,如果一一过目,不但要花费特多的精力与时间,而且于一时一地,也很难找到多种典籍;至于“全”部,则更为困难;福州严灵峰先生编辑《庄子集成》(台北版),其《初编》、《续编》已刊138种,后附“现藏未印书目”233种,尚待“访求书目”141种,编者尚自叹“难免无遗珠之憾”,“一时皆无法遍寻,只得暂付阙如。”可见,要真正“遍”读,几乎不可能。当然,不能“遍”读,并不妨碍掌握庄学研究的基本情况,就是说,在过去注《庄》解《庄》的数百种材料之中,也有些最基本的,必须掌握的。在这当中,郭象注、成玄英疏,以及集结魏晋注《庄》之大成的陆德明《经典释文》中的《庄子音义》,就是最基本的资料。晚清郭庆藩辑《庄子集释》,即将此三家之注释全文收录,又吸取了清代训诂校勘之许多成果,研究《庄子》,此可为初读之书(如果仅一般阅读,只读某些译注、浅注之书亦可)。

掌握了前人庄学研究之基本情况,始能步入专题之研究。对此,可就以下几个方面略加说明:

(一)关于字句训诂

作为对一部专著的研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入手。然而,从最初接触《庄子》,就必然要涉及到字句的校勘与训诂。这方面,前人已经作出了很大的成绩,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就是说,现在出版的各类《庄子》,点、校、注、译全具,不但基本上可读,而且百分之九十以上有公认之解(指字句之训释,在义理阐发方面则多有分歧)。而要在训诂校勘方面有所推进,则更须全面掌握前人已经取得的成绩。目前,在这方面尚很有作为之余地。

其一,旧注疑义、歧义尚多。

如,《逍遥游》开篇之言:“北冥有鱼,其名为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这个“鲲”字,究竟何指?究竟何解?即众说纷纭。依文中之义,鲲当为极大之鱼,崔alt说:“鲲当为鲸”,大约就是因其“大”而提出的怀疑;然既言“当为鲸”,则表明原文为“鲲”,不误,而“当为鲸”仅仅是崔alt的推想而已。郭象注则明确表示:“鹏鲲之实,吾所未详也。”他不知道“鲲”字指什么鱼。至李颐,言“大鱼名也”,乃就《庄子》之文义而言,亦非确解。故此“鲲”字,于魏晋注《庄》之始,即为悬疑之案。而古训则多解“鲲”为小鱼或鱼子,如《尔雅·释鱼》:“鲲,鱼子。”郭璞注:“凡鱼之子,总名鲲。”又,《礼记·内则》“濡鱼卵酱实蓼”,郑玄注:“卵读为鲲,鲲,鱼子。”又,《国语·鲁语》:“鱼禁鲲鲕,韦昭注:“鲲,鱼子也。”《说文》无“鲲”字,其“卵”字下,段玉裁注曰:“《内则》之鱼子,言其未生者;《鲁语》之鱼子,言其已生者,其意一也。”其“alt”字下,段玉裁又注曰:“鱼子未生者曰鲲,鲲即卵字;”“凡未出者为卵,已出者为子,鲲即鱼卵。”又,郭庆藩引张衡《西京赋》“摷鲲鲕”薛综注:“鲲,鱼子。”似乎解为“鱼子”或“鱼卵”当为“鲲”字古训之通义了。为了使这极小之“卵”或“子”,能和“不知其几千里”之大相协调,郭庆藩又解释说:“庄子谓绝大之鱼为鲲,此则‘齐物’之寓言,所谓汪洋自恣以适己者也。”既然“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鱼卵自然也可以等同于“几千里”了。那么,至此是否就可以为“鲲”字之解作一“终结”?似乎亦难下此断语。一则《逍遥游》之主旨在讲“小大之辨”,讲“道物之别”,其立意既在于“别”而不在于“齐”,似不宜以小解大;再则,古籍或古训中,“鲲”亦并非尽指“鱼子”。如《玉篇》即言:“鲲,大鱼,又鱼子。”即两解并存;又王念孙《广雅疏证》引宋玉《对楚王问》云:“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此则明指特大之鱼。“鱼子”何能“朝发昆仑”“暮宿孟诸”?又何能“暴鬐于碣石”?观宋玉之言,亦带有明显的神话传说性质,与庄周之言极相合,又二人几为同一时代,故其“鲲”字莫非为神话传说中之大鱼乎?——此一字,即足以表明旧注中疑义之多。

其二,旧注中尚有无解或错解之处。

如,《应帝王》“汝又何帠以治天下感予之心为?”此“帠”字,即为字书所无,清末训诂大师俞樾亦言“未详何字”,今人之解,多亦假他字解之。旧解中有错误者,更不乏其例,如《则阳》篇:“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此“斯”字,旧注多训为“此”、“这”,成玄英说:“用此道理,推而析之”;今人之译文亦多言“由这分析起来”,或“按照这个道理加以分析”等,这些解说均有违于原义。此处“斯而析之”,由“斯”而“析”有递进之义,它将表现为一个过程,若训“斯”为“此”或“这”,“而”字将不可理解。此解乃取自《尔雅·释诂》:“斯,此也。”然《尔雅·释言》亦曰:“斯,离也。”《诗·陈风·墓门》“斧以斯之”,毛传曰:“斯,析也”。离、析,乃此“斯”字之解,言分离开来,从而进行分析。

对于《庄子》的校勘训释,经历代注《庄》家们的努力,特别是晚清以来,一些经学大师与文字学大师们,更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我们今天要在这方面有所成,显然需要超越前辈。在寻求新解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其一,所立必以古训为据。《庄子》为先秦古籍,古今字义变化很大,如对旧注感到不满,或欠佳,切莫以今解古,或以个人之想当然来取代旧注。所立新解,必有训诂专书(如《尔雅》、《说文》等)或汉、唐以来之经传训释之先例,如有多种依据,当然更好。

其二,所立新解,于该篇之上下文义,以及对《庄子》之整个思想体系,都必须较旧解更为贴切,更为和谐,不然,它自身就没有取代旧注的价值。

其三,切忌改字为训。若原文、旧解,于该处确难使文义贯通,又难以依据古训提出新解,当然可以在字形讹误或谐音假借等方面做些考虑,然而要确定原文之错讹,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孤证”尚且难立,如若径改,则近儿戏。

(二)关于《庄子》特有概念、范畴的研究

要真正理解中国哲学,就必须弄清楚它所特有的概念与范畴。在中国哲学之中,道家哲学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在道家哲学之中,庄子哲学又是其最具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个个层次,又各有表现其特点的概念与范畴。研究庄子哲学的实质与特色,其特有范畴的研究,正是最基本的一个环节。以往在中国哲学的研究中,对其特定概念范畴的研究就是一个薄弱环节,而作为对一部哲学专著或一个哲学体系之概念范畴的研究,就更少有人专门注意了。就《庄子》而论,大致可分两个层次:

其一,如“道”、“气”、“天”、“有”、“无”、“动”、“静”、“物”、“理”等概念,既是庄子哲学的基本范畴,也是道家哲学共有的范畴。对此类,既须了解它在道家哲学的一般意义,又要了解它在《庄子》中的特定内涵;既要做综合、对比,又要做个别分析。为了准确掌握某些概念的多层含义,往往还要利用数学统计的方法,分类对比,以弄清其实质所在。

其二,对《庄子》中独有的范畴(如前节所举),则更须细致分析。由于这些概念往往表现了一种特定的过程、境界,因而它更能表现庄子哲学独有的色调。如果能够准确地把握这些范畴,自然会抓住庄子哲学的本质特征。遗憾的是,对这方面的研究更为缺乏,除去人们意见分歧较多的,如“逍遥”、“以明”等,有人做过专门的文章,其他尚少有专门研究。

(三)关于《庄子》篇章派别的研究

这一项研究,主要具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庄子》全书是由33个独立篇目构成的,因而,必先对每个具体篇目都有所了解,才有可能认识《庄子》之整体,所以,具体篇目的研究,实为对《庄子》全书研究的基础。其二,由于《庄子》一书思想倾向并不十分统一,内、外、杂各篇的具体观点,或有相当明显的差异,因而,在进行全局分析时,往往很难用一种或两种判断来概括其全部内容,这又迫使人们去具体分析各个特定的篇目,或更进一步,具体区分不同的章节。目前,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中,有人往往依据思想倾向的某些具体差异,动辄即断言某篇的作者为××学派,甚至某章某节的作者为某某学派,论断似乎细致而清晰。其实,此类判断很难有多少确凿的证据。同一个人的思想,在不同的时期则必然会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它会有发展,有变化,蘧伯玉和孔子都是“行年六十而六十化”,为什么庄周及其弟子就一定要始终如一?在《人间世》,庄周赞“不材之木”“能若是之寿”,“求无所可用”“为予大用”;而《山木》篇则言“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不正是依具体场景而发生的不同表现吗?因此,我们对各个篇章之不同的具体思想倾向的分析,一则可以大致判别在庄子学派中尚有多种具体倾向,同时也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分析庄子学派之思想倾向的演变与发展。

(四)关于《庄子》思想体系的研究(www.xing528.com)

对《庄子》之思想体系或庄周之思想体系的研究,实为现代庄学研究的主题。近代西方哲学的传入,为庄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开辟了新的领域。由于《庄子》一书所存在的内在的矛盾(主要是内篇与外杂篇之矛盾),由于对究竟何者为庄周之“真品”的不同判断,因而在如何认识庄周之思想体系方面,就产生了重大分歧。在具体方法上,有人从整体着眼,有人选取一定的角度,比如单纯就人生观宇宙观认识论美学等着眼,近30年来所发表的论文,约二百余篇。这是以往已经取得的成就。而在这方面,更为系统、深入的研究,更为可观的成果,尚有待于后人。

(五)关于《庄子》思想的对比研究

比较的方法,是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之一。“此”之所以为“此”,就在于它有别于“彼”;“彼”、“此”之所以相类,又在于“此”中有“彼”,“彼”中有“此”。所以,比较的方法,是在具有某种联系的事物之间进行的。观其所同,可以认识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察其所异,才能把握一事物之所以有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性。而只有对其一般性和特殊性都充分掌握之后,才能说是取得了对某一事物的比较充分的认识。

对于《庄子》,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比较研究。大致可分以下几个层次:

其一,在道家内部的比较。

在这方面,人们最感兴趣的题目莫过于老子与庄子的比较。老子为道家之始祖,对道家哲学的最高范畴——道,《老子》书做了最集中、最权威的说明与规定,可以作为道家哲学的旗帜;而庄子,则是道家哲学的第二号代表人物,他一方面继承了《老子》之道的基本精神,同时又在深度、广度及其性能、作用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道家之所以能和儒、墨鼎足而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庄子。因此,对这两位人物进行比较研究,一则可以看出先秦道家思想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再则可使老、庄各自的特殊本质更加清晰。

就道家的各个派别而言,还可把《庄子》与《管子》中的道家学说相对比,与宋尹学派的思想相对比,与“因道全法”的韩非派相对比,与《列子》中的道家思想相对比。一旦把道家各派之同与异全然弄清,其共同的本质与各自的特殊本质,自然会相得益彰了。

其二,儒、道两家的比较。

儒与道,是中国古代思想发展的两大支柱,其内容与倾向各有侧重,各有特点,相互影响,相互补充;能做好此二家之对比,实为弄清楚中国古代哲学的关键所在。在二家之中,孔与老,孟与庄,乃为旗鼓相当的对等人物;而孔与孟之关系和老与庄之关系,又何其相似!因而不论以孔孟与老庄相对比,还是以庄与孟单独对比,都将会产生相当奇特的效果。特别是庄子与孟子,他们不但在哲学上、思想上同为大师,在文学上亦皆为巨匠。可称为先秦诸子中的两颗璀璨的明星。

其三,庄子与西方哲学家的比较。

中西哲学有相异之处,也有相通之处。如果把双方各具特色的哲学家加以对比,对于探索人类思维发展的共同规律,对于认识中西方各个民族思维的主要特点,将会有极大的好处。比如有人常以老子和黑格尔相对比,以庄子与斯宾诺莎相对比,与萨特相对比(近人张恒寿曾撰写《庄子与斯宾诺莎哲学之比较》,见《庄子新探》序言;刘笑敢曾撰《庄子与萨特的自由观》(见《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2期),这些比较,将十分有助于对于庄子哲学思想体系的认识。

其四,其他方面的比较。

凡与庄子有某种联系,或有某种共同之处者,均可通过比较之法以明晰其与各方之关系与联系。郎擎霄《庄子学案》曾列有专章:《庄子与诸子比较论》,分别与墨翟、列御寇、杨朱、慎到、田骈、宋钘、尹文、惠施、公孙龙做了比较,这大致是立足于同一个时代而做的对比。明代俞安期曾刊行《庄骚合刻》,将庄子与屈原并刊而行。近出《道家思想与中国文化》(赵明著)亦有专节叙述“《庄子》与《孟子》创作方法的比较”,如“庄、屈浪漫主义的比较”,分别从文学创作手法方面,对庄子与孟子、庄子与屈原做了比较。又,在魏晋玄学的研究中,为了弄清郭象注《庄》能否真实反映庄周之实际思想,亦须对郭象《庄子注》与《庄子》本文进行对比研究;研究清初王夫之,亦有同类情况。这种种形式的比较,显然都会收到任何一项孤立的研究所难以取得的效果。

(六)《庄子》与现代文明

就社会历史观来说,老、庄复古倒退的思想十分明显。老子赞美“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这是一幅理想化了的农业原始社会的图画。对照于战乱连绵的春秋战国时代,它的倒退似乎还不算太远;它虽然向往于“自然”形态的社会生活,但总还是有其食、有其服、有其居的人类社会。再看庄子的理想社会,它显然退到了更为遥远的时代。《马蹄》篇写道:“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这一幅幅画面,显然是尚未脱离与禽兽共居之生活状态的原始人群。庄子抨击“圣人”,诋毁“仁义礼乐”,对一切表现为“有为”之迹象的事物,他都极力反对。他要求仅仅保留人之纯生物学上的本性。老、庄这种全力复古倒退的思想和一日千里飞速前进的现代文明是何等鲜明的对照!

然而,如果细细分析,老、庄之所以向往原始时代,其基本原因就在于他们追求自然。老子说:“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莫之爵而常自然”(五十一章)。庄子要求自然、天放,他抨击伯乐,抨击陶者、匠人,抨击治天下者,希望人类社会能处于自然的浑沌状态。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庄子》佚文有言:天即自然),可知,追求自然,依顺自然,乃是老、庄的根本指导思想之一。其完全否定人的主观作用,当然是绝大的错误,然其依顺于自然之规律,则不无可取之处。

现代社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确为人类的生存带来了丰富的生活资料和各种方便。然而与此同时,伴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发展,也带来了对于人类生存之自然环境的破坏。各种形态的环境污染,严重地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人类生活垃圾的处理,成了世界性的难题;即将或已经进入的原子能时代,实际上也潜在地形成为人类生存的巨大威胁……这一切,都迫使人们在追求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的同时,不得不时刻思索着“自然”的制约,时时防范由于对自然规律的违逆所可能带来的必然的惩罚。与此同时,高度发达的工业技术,对人类社会的精神生活也带来了相当严重的消极影响,各种伦理关系的破坏,精神生活的空虚,各种社会弊病的泛滥……面对此情此景,不少忧虑人类发展前途的学者,又想起了中国的古代哲学。儒学、道学,孔、孟,老、庄(特别是老、庄之学)——他们的思想学说能够抑制现代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所带来的种种弊病吗?显然未必。人类生存的良好环境与和谐的社会关系,需要在现代之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然而在建立新的自然和谐之生存环境的过程中,对于中国古代哲学,对于孔孟与老庄,究竟有哪些可资借鉴之处,这也当是中国古代哲学研究者(当然也包括庄学研究者),所不可回避的一个课题。

这篇长达九万余言的《导言》就要结束了。如果能为读者起到拐棍的作用,并由此引起读者读《庄》的兴趣,笔者也就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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