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健康的因素中既包括个体因素也包括个体生活在其中的群体因素。这些因素又可划分为经济水平、社会关系、基本卫生服务和安全用水的可得性、可获得的卫生服务的质量、个体的社会负担以及环境状况等。因此,政府在制定干预措施来减少居民的健康危险因素、提高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满意度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每个社区在卫生服务的水平、社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的差异性使得这些因素在不同社区中的影响不同。同时,每个社区又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决策者在制定公共健康政策时对社区的认识应具有前瞻性,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满足社区群体的潜在需求。但是,所有健康的社区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自然环境清洁、安全。
2.社区环境能满足每个人的基本需要。
3.社区内充满和谐和生机。
4.社区内对健康和环境的问题有充分的认识。
5.社区可以为成员参与各种活动(比如社交、运动等)提供条件。
6.卫生服务可得性和可利用性好。
8.经济繁荣并能可持续发展。
9.资源合理使用。
那么,什么是健康型农村?
“健康是生理、心理和社会各个方面均处于良好状态,并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损伤”(WHO,1978)。对健康型农村进行严格的定义是很困难的,因为健康与否不单单取决于客观的评价指标,还与社区居民对健康社区的认识有关。2002年,WHO出版的《健康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工作指南》(Healthy Villages——A Guide for Communities and Community Health Workers)认为“健康农村”至少应当具备:①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处于低水平;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照顾的可及程度高;③居住环境卫生、生活氛围和谐。
结合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国情,我国学者提出了“健康新农村”的概念。我们认为,“健康新农村”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型农村”是一脉相承的。“健康新农村”就是通过对环境、生活方式、卫生服务、生物、心理、社会等影响农村居民健康因素的积极干预,建立以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可及的社区卫生服务、公平的医疗费用保障和有效的公共支持为内容的健康保障制度,形成有益于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新型农村社区,保护和促进农村居民健康。
二、健康型农村的标准
与健康城市不同,目前健康型农村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与健康农村的发展相对较晚以及农村社会自身的特点有关。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开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村居民在思维方式、文化传统、行为生活方式等上有一定的封闭性,这种封闭性带来了农村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要在世界范围内制订一个统一的标准是困难的。即使在同一国家内,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农村社会也呈现出各式各样的形态,因此,健康型农村的具体标准也要因地制宜。
人的健康主要受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生活方式和卫生服务6大因素的影响,因此,结合健康型农村的实践,我们认为健康型农村的基本标准是:①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谐程度高;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普及程度高;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及程度高;④医疗费用保障水平高;⑤传染病发病率低;⑥农村居民健康指标明显改善。
三、健康型农村的实现途径
与健康型城市的实现途径相似,健康型农村的建设提倡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尽量在原有农村社区条件的基础上实现健康型农村目标,而不是盲目地重复建设和执行一刀切的标准。健康型农村的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型农村的目的是促进和鼓励人们对农村地区健康和环境现状进行研究和考察,并根据当地发展水平研究、制订相应的改善措施。(www.xing528.com)
2.健康型农村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健康和其他领域在当地发展水平下更好地合作发展。
3.健康型农村的目的是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健康标准,加强健康教育。
4.健康型农村把改善农村的环境卫生和服务(如供水、卫生服务、农村环境等)作为优先解决的问题。
5.健康型农村的目的是激励和加强地方自主性决策的能力,调动社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6.健康型农村鼓励和促进适宜技术以及当地特有技术的发展和利用。
四、健康型农村的发展历程
(一)国外健康型农村的发展历程
影响健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经济、环境卫生、行为生活方式以及卫生服务。世界上有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且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基本安全用水和基本卫生服务的获得还无法保证。因此,改善和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是当前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健康型农村这一概念最早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在1989年城市环境健康问题技术交流大会上提出来的,健康型农村的提出旨在用整体的、系统的观念来探讨和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健康型农村的实现通过调动农村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广泛动员社区人力和资源来建设健康的环境,促进健康行为。
在此之前的一二十年里,世界卫生组织对农村环境卫生的关注主要在安全用水和卫生设施的改善上。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报告表明,在1980-1990年这十年里,世界卫生组织为改善东地中海地区的安全用水问题作了大量的努力,但是结果并不理想,大量的农村人口还是不能得到安全、充足的饮用水。农村人群健康,尤其是儿童健康问题,与缺少污水和固体垃圾的处理设施、人畜混居、粉尘排放以及清洁用水的不足有很大关系,农村基本卫生设施覆盖率低;农村卫生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的缺失导致了农村婴儿病死率和发病率居高不下。而且当地食品卫生条件也较差,食品的制作、储存以及饮用水储存的安全无法保证,这也是影响农村人群健康的重要因素。同时,恶劣的住房条件使这些健康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农村家庭的房屋大多不能有效地抵御寒冷和炎热,在一些寒冷潮湿的地区,由于缺少取暖及通风设施,导致上呼吸系统疾病在农村的大量流行。再加上这些地区农村居民大量使用生物燃料(例如木头、植物秸秆、煤等),这种燃料大多都是原始状态下的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对健康有害的浓烟,最明显的危害是带来了各种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在东地中海地区,70%以上的居民由于使用这些生物燃料而给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型农村的概念之前,伊朗就开展了覆盖全国的农村环境卫生改善活动,这也是健康型农村的最早实践活动。这个活动主要致力于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和基本卫生服务,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伊朗的农村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这个项目涉及各方面的内容,需要学科间交叉融合的知识体系作为理论指导,而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交叉的知识理论相对贫乏,再加上农村居民的参与率不高,最终导致一些具体目标未能实现。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下,伊朗东阿塞拜疆省卫生中心在本地区开展了促进和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卫生服务的健康促进项目——环境卫生全民参与项目,吸取上次的教训,这次活动把动员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的第一个阶段从1992-2000年,制定了详细的目标、实施方案及评估指标。实践证明,经过这个项目,农村在污水和固体垃圾的排放处理、安全饮用水的提供、农村居民对健康的认识以及基本卫生服务的提供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当然在这次项目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公共环境卫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创造性不高,不能很好地发挥其职能;健康型农村建设的项目还不全面,如建设安全住房的标准、增加农村居居民就业的方法以及影响健康的其他行为生活方式(运动、营养)等问题还没有涉及。同时,农村资源的不足也限制了一些活动的开展。总的来说,伊朗的环境卫生全民参与项目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是健康型农村的探索与实践,为其他国家健康型农村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和技术指导。
(二)我国健康型农村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健康问题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上。因此,农村健康的发展历程也就是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虽然在这个历程中至今还没有明确提出健康型农村这一概念,但是回顾我国的农村卫生事业,不难发现健康型农村的思想一直蕴涵其中。
我国的农村卫生工作历来就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中国农村卫生事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其中,世界卫生组织初级卫生保健的主要思想就是借鉴我国经验而来。初级卫生保健不仅是传统的防病治病,还包括改变有害健康的生活环境和不良的卫生习惯,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等,因此,可以说初级卫生保健是健康型农村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1986年,中国政府曾明确承诺,要在2000年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1988年,国务院首次提出了社会大卫生的观念,即卫生系统要从封闭转为开放,卫生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国家、社会各系统要把健康和幸福作为共同的社会目标,应该说,社会大卫生观是健康型社会的最早雏形。
1990年,卫生部等五部委颁布《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安排了自1989-2000年份规划试点、推广普及、全面实现三个阶段实施的计划,提出三大类(支持、工作、居民健康)13个分项指标。这些指标对20世纪末农村防疫防病、妇幼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以及环境、饮水和食品卫生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4年,由卫生部、全国爱卫会、农业部、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妇联、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九部委联合开展了“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原名为“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行动”以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亿万农民健康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自“行动”实施以来,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卫生问题,结合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开展了大量的工作,逐渐完成了由健康教育向健康促进为目的的转变。“行动”大力普及卫生知识,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欢迎。到目前为止,“行动”还在全国范围内健康运行并逐渐深入,为健康型农村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2005年,党的“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征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就要求从整体上改善农村的精神面貌,建设一个健康、充满生机的新农村。在这个大环境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为健康型农村的开展打下良好的物质文化基础。
2006年下半年,浙江省金华市在总结原有卫生改革成效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建设健康新农村的构想。2007年年初,金华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建设健康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对健康新农村的基本思想、目标、具体实施步骤、主要任务指标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力争通过对环境、生活方式、卫生服务、生物、心理、社会等影响农村居民健康因素的积极干预,达到保护和促进农村居民健康的目标。自此,健康型农村在我国正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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