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一系列对家庭成员和社会影响都较大的家庭问题。下面就一些现代家庭中具有共性的问题进行讨论。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教育发展的一大热点是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孩子最早接触的社会化单位和最先接受教育的地方。一个现代家庭,能否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教育功能,已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创造家庭幸福的重要基础。在现代社会,家庭教育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包含了家庭生活教育、家庭伦理教育、家庭道德教育等多项内容。在这诸多的教育之中,家庭关注度最高的,莫过于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许多家长在子女教育中,由于明确自己作为家长的主要职责,确立了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了家庭教育的重点,并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取得了家庭教育的成功,从而为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必须看到,不少孩子不仅没有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成人成才,反而失去了本可健康发展的良机。比如我们经常听到一些父母抱怨“孩子依赖性太强,独立性差”“太娇气,一点苦都吃不了”“性格脆弱,一点小事都经受不起”“太霸道,自私,不会与人合作”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家长不明确家长教育子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陷入了家庭教育的误区。具体表现如下:
(一)给子女过于优厚的物质条件
从表面上来看,这是关心和看重孩子,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在过于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身体抵抗力差,因而对各种环境的适应性较差。不经受适度的风吹雨打,虚弱的身体就难以结实强健。抗病能力差,经不起任何风浪,很容易因经不起自然和社会选择而遭淘汰。
(二)不要求孩子进行劳动锻炼
有的家长总是担心累坏了孩子的身体或者影响孩子学习,因此不让孩子参加劳动。实际上,让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并不会妨碍学习、损伤身体,反而会促进孩子体力、智力的发展,同时还培养了他们爱劳动、珍惜生活的心理习惯和思想观念,使他们懂得劳动成果来之不易,幸福生活靠劳动创造,从而能够尊重劳动者,认为劳动是光荣的。所以,父母不让孩子自己动手创造生活,既不利于他们身体的健康发展,也有碍于他们心理、人格的健康发展。
(三)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
一些家庭的长辈总是无条件地满足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从不违背孩子的意愿。他们以为这是爱孩子,实际上这是在害孩子,弊端多多。长此以往,会在无形中让孩子形成惰性和依赖性,依赖他人满足自身需要,缺乏独立生活能力;还以为一切无须自己动手,只要张口要求就能得到满足,使生活欲望不断提高。这些惰性均不利于人格发展,都是投入社会生活的大患。
(四)人格教育的缺失
有的父母对独生子女重智育、轻德育。当前,整个社会都注重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掌握及运用。这是科技发展并被转化为生产力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式对个体提出的必然要求。重视子女的文化学习,为其智力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因此忽略了对孩子人格的培养和思想品德教育,那就是片面、错误的。俗话说得好“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人格教育的缺失使孩子极易产生任性、骄横、自私、冷漠、孤僻的心态,这些孩子既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又不能友善地宽容别人;既缺乏良好的行为自律性与独立性,又不善于调控自己的情绪。往往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制造出一些无端的事故,如近几年来青少年离家出走和自杀行为的频发令人触目惊心。在许多孩子看来,家庭给予的爱是天经地义的,根本用不着什么回报,更谈不上责任和义务,他们不懂得诚实守信,不愿承担责任,不会与人合作,不能面对困难、挫折,却喜欢以自我为中心来对待周围的人和事。这样的孩子不论有什么专长和学历,如果人格不良,他也不可能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人,继续发展下去,极有可能导致犯罪。据专家调查统计,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占全国刑事案的70%以上,而十五六周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未成年人犯罪案的70%以上,而且青少年犯罪已经呈现出低龄化、智能化、暴力化和团伙化的发展倾向,让人为之震惊!问题表露在青少年身上,但根源却在与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之中,客观存在的现实再一次启示我们:家庭教育中家长的主要职责千万不能倒置。
总之,对子女的溺爱和片面化教育会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都显示:个体人格品质的发展形成,始自幼时。一个人究竟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在很大程度上与他儿时的环境、所接受的教育及形成的习惯有关。俗语所讲的“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也是这个意思。因此,如果一个人幼时的家庭教育失当造成的惰性和畸质得不到纠正,那就会成为与家庭愿望和社会要求相背离的人。如果这些人承接历史的接力棒,成为社会发展下阶段的主体,那就会直接影响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的家庭作为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们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必须更新旧的教育观念,学习先进教育理念,真正提高作为教育者的素质,建立平等、自由、民主的家庭环境,把孩子培养为健康、高尚、自强的新一代。
二、空巢家庭与健康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空巢”现象已成为重要的老龄问题之一。空巢家庭逐年增多,这类家庭问题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近年来已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改善和解决空巢家庭问题必将成为创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空巢家庭的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逐步深入,传统农耕文化形成的家族化大家庭、联合家庭、主干家庭逐步向小家庭和核心家庭发展,由此带来的是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其结果必然造成空巢家庭大幅增长。自子女离家开始,父母逐步进入老年期。由于年老,身体的反应能力、生活能力和自理能力逐渐减弱,慢性病的发病率逐步增高。在心理、社会方面,也因老龄带来诸多问题,如离、退休,收入减少,老年歧视等。据民政部统计,目前我国老龄人口约有1.69亿,其中40%是空巢老人,个别老城区“空巢老人”家庭已达到70%,预计2010年将达到80%以上。可见“空巢问题”已不容忽视。
(二)空巢家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针对空巢家庭作的一些调查显示空巢家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空巢老人的生理状况普遍较差,独立生活能力极差甚至丧失;②空巢老人的心理状况堪忧;③经济收入下降产生的生活困难问题。九江市庐山区一项关于“空巢老人”的现状与未来调查结果显示,当今城市“空巢老人”的现状不容乐观。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群体与一般老年群体相比年龄偏高,70岁以上的老人占64.56%;健康状况偏差,行动不便者较多;丧偶率比一般老年群体高。从生活状况看,受调查的“空巢老人”生活水平偏低,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居住在条件较差的平房中,电话拥有率也偏低。87.22%的“空巢老人”在生活、看病、外出行动、购物、聊天等方面需要关照,所占比例较高。这些老人面临疾病增多、生活依赖增强、社会活动减少、失落与孤独等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情感问题,而情感则主要集中在孤独感上。因为长期处于相对单一的生活环境,与不同年龄阶段人的交流较少,很多老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在调查中,有48%的老人明确表示渴望“精神慰藉”,可以看出这种现象严重影响老人的健康,可能逐渐成为一种大面积的社会问题。
(三)如何解决空巢家庭问题
空巢老人问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来解决。就“如何改善、提高这些老人的生活质量”的问题,多项研究也都显示:需要老人、子女及社会多方面的努力。具体地说,就是针对前述空巢家庭存在的问题,必须全面调动、协调老人、子女以及社会的力量,才能有效改善空巢家庭的状况。
第一,大力宣传、弘扬民族文化和传统道德,促进子女时刻关注老人的生理、心理健康,加强子女、父母家庭间的紧密关系。尊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淀了中华五千年的优秀价值观,孟子说过“老有所养,死而无憾,乃‘王道之始’”。这种联系不仅是经济上的联系,更重要的是精神赡养,除没有经济能力的老人对经济赡养要求相对多一些外,其他老人更需要的是精神赡养。现代医学研究也表明对老人健康影响最大的因素是精神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子女在经济方面的依赖性越来越低,而与子女的精神联系却趋于疏远。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子女经常探望父母,进行精神上的交流与生活上的照料,近几年“常回家看看”的提出就充分反映了这种状况。(www.xing528.com)
第二,老人要减轻对子女的心理依恋,尽早将家庭关系的重心由纵向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转向横向关系(夫妻关系),降低对子女回报父母的期望水平。特别是在子女到了“离巢”的年龄时,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逐步减少对子女的依恋状态。
第三,父母要尽量与子女保持宽松、平等、民主的关系,培养子女在情感上和理智上体贴父母的习惯,这样即使子女“离巢”,也会增加与父母联系和往来的次数,避免父母家庭“空巢综合征”的发生。
第四,要及时充实新的生活内容,尽快找到新的替代角色,如培养兴趣爱好、建立新的人际关系、调整生活方式、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公益性劳动等。另外,老人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有规律,不熬夜,饮食搭配合理,适度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定期参加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求医,积极预防、治疗脑血栓形成、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白内障、关节炎、骨质疏松、前列腺肥大等慢性病。
第五,社会的作用不容忽视。应当依靠社区提供的生活服务和医疗机构提供的卫生保健服务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资料报道,个人、家庭、自我负责、自我处理占整个卫生保健的50%~60%,英国新医学杂志也报道,经研究表明,没有卫生专业人员参加的自我保健占人们需要卫生保健的65%~85%。因此,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座谈及专业保健人员的上门指导、定期检查评估等对于提高“空巢老人”的生存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破裂家庭问题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是人们正常生活的必要条件。婚姻与人们的心理健康密切相关。西方研究表明,婚姻冲突所带来的冲击常影响当事人及子女的心身健康。离婚是仅次于丧偶的重大精神刺激,随着婚姻的失败,社会角色转换、经济问题、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问题都摆在了当事人的面前,这些问题会对人的心理及身体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我国现在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1991-1993年我国每年都有80多万对夫妻离异,离婚率分别达8.7%、8.9%、9.96%。在北京、上海等地区,有的离婚率超过29%。在1992年,申请离婚而后因种种原因未离异的就多达146万对,而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离婚率仅为4.7%。因此,离婚已成为影响我国家庭稳定的主要因素,对我国全民健康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当一个家庭无论因何种原因宣告解体时,就必然面临单身、再婚等一系列问题,对所有家庭成员的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波及亲子关系、家庭冲突、家庭收入和社会关系等各个方面。分述如下:
(一)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原因分析及干预方法
1.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离婚并不是一个单独、突发的事件,而是一个或短或长的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大都伴随着争吵、猜疑、打架或冷漠、沉默不语等不良情绪及事件,这在无形当中带给孩子的是沮丧、害怕、被遗弃和不安感。有些孩子甚至承受更多的变化,因为他们的父母不止一次地离婚。很多研究已经发现,儿童行为问题发生率以离异家庭的儿童为高,其行为问题发生率为10.7%,男性为12.1%,女性为9.3%。他们在情感上表现为自卑、孤独、太过敏感、与人相处不融洽;性格上表现为孤僻、内向、固执、少语、偏激、情绪不稳定;语言、认知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差等。美国两家研究机构来自102名自杀未遂青年报告表明,68名(约2/3)来自破裂的家庭。人们普遍发现,来自离婚家庭的孩子,其说谎、逃学及少年犯罪等现象大大高于完整的家庭。另有研究表明,离婚对男孩的影响大于女孩,男孩对父母离婚的消极反应更明显,持续时间也更持久。
2.原因分析 子女心理行为问题受父母离异影响的主要原因有:①离异夫妻双方的不恰当相处方式。离异后,因为子女的缘故,原夫妻双方仍不得不保持某种来往及联系,需要共同来面对、处理一些事情。如他们之间的敌意仍然存在,其间夹杂的争斗、辱骂、讥讽、不屑,不仅会引起子女的不安、失望、焦虑与愤怒,也可能成为子女效仿学习的榜样。②父爱的缺乏。心理学认为,一个持续、融洽的父子、父女关系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尤其对个体内在行为的控制和能力的发展相当重要。③离异双方不能为子女提供有效、适度的关照与保护。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很难获得正确、适度的关爱。要么因父亲或母亲的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而被当成累赘、包袱,不被关注,要么因父母的亏欠心理而得到无条件、无原则的溺爱。上述两种倾向都不利于孩子各方面的健康成长。
3.干预措施 要使离异家庭子女健康成长,除了社会、社区及学校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外,关键在于弥补业已缺损的家庭教育。为此,和离异家庭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首先应该尽量忘却离婚带来的痛苦,努力控制种种消极情绪,鼓起勇气,尽全力和子女共同重建新的家庭生活,创造和谐轻松的家庭气氛,不在子女面前流露自己对离异丈夫或妻子的不满、愤怒和怨恨,尽量减轻或消除离异带给子女的心理影响,使他们逐渐恢复正常心态,从而从内心深处真正接受父母离异的现实,认识到父母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了,但对自己的爱依旧。和子女不生活在一起的离异一方,也不能就此终结与孩子在生活上、精神上的联系,而应该通过积极尽抚养义务、经常看望、沟通等各种合适的渠道和方式加强联系,让孩子在心理上得到安慰和满足。
(二)成人对离婚的反应
离婚后第一年,成年人承受的压力很大。男人和女人的反应大致相同:挫败感强烈,自尊及自信减低,常感到寂寞、孤独,对未来感到茫然、失望,这都是人经历家庭变故时所产生的现象。据统计,分居的人比已婚成人的急性病发病和就诊次数多30%。在社会活动、残疾情况、年龄、种族和收入有对照的情况下,分居和离婚的成年人的急性病和慢性病的患病率最高,轻微的和重大躯体疾病的易感性增加。具体如下:①对死亡率的影响。一些大样本的比较研究证实,离婚和丧偶者的死亡率明显高于已婚者,未婚者的死亡率也高于已婚者。②对寿命的影响。据日本调查统计,离婚或丧偶者同家庭生活和谐的夫妻相比,男性平均寿命缩短12年,女性缩短5年。婚姻对男性健康长寿的影响最大,这可能与男性生活独立自理能力较差、缺乏物质与心理方面的支持和长期慢性压力有关。③对自杀现象的影响。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每年有81万~83万人自杀死亡,其中许多是由不幸婚姻造成的;离婚、丧偶和未婚男性的死亡率为已婚男性的2倍,女性死亡率也比已婚女性高50%~95%;丧偶和未婚者自杀死亡率为已婚者的2.84~3.36倍。另外,死于肺癌、糖尿病、脑血管病、心脏病和交通事故的均明显高于已婚者。
还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婚姻对老年人健康状况至关重要。各地调查材料证明,老年人婚姻状况与健康有密切关系。离婚、丧偶的老人中,健康和比较健康的比例比较低,而身体较差和有重病的比例较高。老年妇女在丈夫死后5个月内相继去世的不少,丈夫去世的两年内,是她们的危险期;男性老人的危险期是在妻子去世后的半年内。在健康的老人中,有配偶的较多,离婚、丧偶者较少。这一情况证明,合理解决老年人的婚姻问题,不仅有利于家庭生活和睦幸福、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老人的正常生理、心理活动,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三)再婚家庭对健康的影响
进入近现代社会,由于离婚人口的增多以及人平均寿命的延长,人的一生中重组婚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再婚人口有了持续增加的趋势。再婚家庭的结构及其成员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集中表现在非血缘性上。再婚家庭的复杂性和非血缘性又导致了其以后发展的艰难性和不确定性,其关键在于配偶双方如何消除由孩子所引发的各方面压力,否则这种压力将对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家庭的稳定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对再婚家庭来说,首先要解决的是配偶双方能否理智地忽略再婚家庭的复杂性和非血缘性,建立良好的婚姻关系,在新家庭中共同协商、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与第一次结婚家庭相比,再婚家庭有更多、更复杂的变化。
再婚早期,夫妻双方及孩子都有不小的压力。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再婚使家庭成员开始一系列变化,如积极的压力包括有更多的收入、有两个成人帮助孩子和家庭。当然,转变也常常带来消极的压力。对孩子而言,他们需要适应陌生的环境,结交新朋友,与继父(母)在家庭教育和家庭习惯上常有冲突,这些压力一般会在两三年后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降低。再婚家庭中的孩子比第一次结婚家庭中的孩子有更多的行为问题和调节困难,这些问题随孩子的年龄而变化,9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似乎都有行为问题增加,再婚家庭中9~13岁的儿童,也比第一次结婚家庭的儿童有较多的行为问题。
(四)正确对待婚姻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见,婚姻状况对家庭每一个成员的心理、生理健康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善待自己的婚姻。必须认识到婚姻是需要经营的,同时也是互助的。要学会改善婚姻质量,避免不必要的离婚。尽量做到:①两人都需要不断进步,让婚姻关系有更多的内容。②维护夫妻各自的自尊心,经常表现出相互尊重和尊敬。③在自己气恼、愤怒受刺激、神经过敏等情况下要克制和冷静。④不要总盯着对方的短处及错误,不翻旧账。⑤充分信任彼此的忠诚,不互相折磨。⑥当婚姻中出现离婚危机的时候,能客观冷静地分析问题,多从自身找原因,不推卸责任。可借助换位思考、心理治疗等方法进行干预。因为所谓“幸福的分手”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存在,离婚本身交织着诸如仇恨、愤怒、委屈、伤心等多种负性情感。如果这些感情得不到宣泄及梳理,将对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⑦如婚姻确实已经无法维系,在这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把可能对孩子带来的伤害尽量降到最低。
总之,婚姻不是儿戏,每一个人都应该善待婚姻。当一段婚姻确因各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无法继续的时候,应该保持平和的心态,以积极的态度看待离婚本身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真正认识到离婚不是丢人,更不是人生的巨大失败,应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恩格斯也曾说过,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如果爱情确已消失,那么,离婚对双方和社会都是幸事。Hetherington的研究和以前的调查显示,受冲突折磨的完整的家庭比双亲离异但稳定的家庭条件对家庭成员更有害。离婚只是积极地解决破坏的家庭功能的一种手段。无辜的孩子常常成为离婚牺牲品。父母固然不能因为孩子的原因而放弃对感情的追求,但家庭的破裂也不能伤害无辜。为此,妥善地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探视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如何尽量减少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应是父母作出离婚决定前慎重思考和规划的首要问题,那些没有坐在一起详细规划并制订方案的父母是极其不负责和自私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