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小国林立,国际竞争激烈,彼此间多为世仇。人民要靠国家保护自己,对国家自然很亲切;国家要藉人民以与邻国竞争,亦自必干涉一切而不能放任。但在同等面积之中国,却自秦汉大一统之后,无复战国相角形势,虽有邻邦外族,文化又远出我下,显见得外面缺乏国际竞争,从而内部亦解弛不来,而放任,而消极。正如近百年来,我们处于世界新环境中,政治上又不得不积极起来一样。此种地理的和历史的因素,谁亦不否认。然而其社会构造本身不适于对外抗衡竞争,不适于对内统治,却是基本的。此即上面我所云“国家消融在社会里面,社会与国家相浑融”那一大事实。
难道“社会”与“国家”,必是分别对立的吗?从西洋历史事所形成之观念,确是如此 的。奥本海末尔在其名著《国家论》序言中,说道:
与国家观念相对立的社会观念,最初于洛克(Locke)见之;从此以来。此种对立愈益确 定。
他并说明:始而是第三阶级起来自己认做是“社会”,而据以反对封建之“国家”。继而是第四阶级起来,又自己认作“社会”,而把第三阶级当做“国家”以反对之。他们观念中共同之处,便是同认“国家”起源于侵犯自然法而存续下来的特权集体;“社会 ”方为顺乎自然法的人道结合型。他们盖同认“国家”为魔鬼之城(Civitas Diaboli) ,而“社会”则为上帝之城(Civitas Dei)。他们所不同者:前者宣称资本主义社会便 是自然法过程之结果;后者却谓这过程尚未到达其目的,必待社会主义社会出现乃是。大约在西欧,都是这样观念。只有德国学者多半崇拜国家,恰颠倒之,以国家为天堂,以社会为地狱。但其后亦转变过来,而接受西欧观念了;如马克思等其著者。奥本海末尔声明自己亦是如此。
奥氏全书繁征博引,正亦不外指出此一问题在历史上如何兴起,及其将如何消掉。他大意说,人类求生存,为获得其所必需之资料,有两个不同的手段。一是人们自己劳动,或以自己劳动与别人劳动为等价交换,此即谓之经济手段。又一是强把别人劳动无代价收夺过来,此即谓之政治手段。社会,便是从经济手段发达而来,而国家,则起源于政治手段。自古讫今,人类历史之发展要不外经济手段对于政治手段之争衡,逐步驱除它,以至最后胜利而后已。最后,政治手段全消灭,有社会而无国家。国家就变成他所说之“自由市民团体”,其组织纯基于自然关系,无复武力统治在内。——读者试取前章讲社会阶级之所以形成而终于要解放者,与此互参,则其间理致自易明白。(www.xing528.com)
国家寄托在武力上,这是没有疑问的。但说武力专为行剥削而来,而国家即起源于此,存在于此,则不免太偏。纵然国家可能起源于此;但国家之所以留存下来,而且还有其一段发展,显然不在此。国家之所以存在,是为它一面能防御外来侵扰,一面能镇抑内里哄乱,而给社会以安全和秩序。无安定,无秩序,大家不能生活。安定和秩序,能得之于理性,自然最好。但于对外讲不通不时,或对内讲不通之时,其势只有诉之于武力。掌握武力而负担此对内对外之责任者,即国家。必要到人类文化较之今日远有高度发展,单恃理性即足以解决一切,而后武力自然可废,国家自然亦必变形。然这却必待经济极高进步之后,只可期诸未来,非所语于过去。
国家必然是一种武力统治,其理如上已明。但何以又必是阶级统治呢?这因为武力不过 是一工具,还必得有一主体操持它;此主体恒为一阶级。照理说,武力应属于国家,国家即为其主体。但这不过是一句空话。要实际作到,必须全国人无论何时,始终只有一个意志而无二。试问事实上可能不可能呢?照眼见之事实,一国之内恒有阶级、种族、 宗教、职业、地域种种不同,而不免各有立场。其间意志统一而出于非勉强之时,殊不多遘。特别是阶级不能没有;而阶级间之矛盾,有时虽外患当前亦不能掩盖,在对内问题上更不待言。武力既经常地为对内统治的后盾,则操持此武力者为谁,岂不明白?故 尔此主体例以国家尸其名,而实际则为一阶级——统治兼剥削的那一阶级。在封建之世,几乎那全阶级就是一武力集团,其为阶级统治最彰露。后来文化进步如近代国家者,则武力渐隐,阶级在法律上似不存在。然其经济上剥削被剥削之事实,即托存于法律秩序;而法律秩序之维持,则有国家的军警法庭为后盾。此不过其施行统治较为间接而已,固依然是阶级流治也。
其次我们还要知道,设若不是阶级便难当主体之任。主体与工具,必须相称。若不相称,宁可主体大而工具小,万不能主体小而工具大;那就不是力量,反而是累赘阻碍了。 前章说,国家是一大强制力。强制必有两面,两面人数虽不必相当,但总不能以一人对 大众。所以像中国历史上,全国庞大武力而以一人一姓为其主体,而太不相称,为事实 所不许。只有在中原逐鹿,两军相对情势下,要拥戴服从一个首领,乃能作战取胜;那 一时,此首领很像就是武力的主体。一旦对方消灭了,则此方诸将领即无永甘服从于一 人之必要。此为历代创业之主最难应付的大问题,宋太祖曾明白说出。且亦只有他“杯 酒释兵权”,得以轻松度过。其余,对于他所共图天下的那些功臣,总不免猜忌残杀, 事证多不胜举,其故正在此。所以中国历史定例,争天下时固非武力不可;得天下后, 就要把武力收起来,不能用武力统治。古语所谓“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所谓 “偃武修文”,意义岂不甚明。雷海宗教授曾指证,偌大国家不仅边疆御寇借用外兵, 甚至要借外兵保卫畿辅治安。似此无兵情形,正有所自来,而非无原无故。
国家构成于阶级统治,中国则未成阶级,无以为武力之主体而难行统治;这是中国不像国家之真因,历代帝王所以要轻赋薄敛,与民休息,布德泽,兴教化,乃至有所谓“以孝治天下”者,皆隐然若将放弃其统治,只求上下消极相安。在他盖无非从善自韬养之中,以绵永其运祚。你说它不敢用力亦可,你说它无力可用,亦无不可。数千年政治上牢不可破之消极无为主义,舍此便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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