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直是一个没有经过产业革命的农业社会;中国传统的风教礼俗,无疑地自要与它相适应。尤其有见于二千年文化颇少变革,更不难推想其间(经济基础与其上层建筑之 间)相互适应已达于高度,上下左右扣合紧密。但我们没有理由可以遂行论断一切中国 风教礼俗,就为这种经济所决定而形成。相反地,说不定中国生产工具生产方法二千余年之久而不得前进于产业革命,却正为受了其风教礼俗的影响。--此层随后可以谈到。
经济为人生基本之事,谁亦莫能外,则在全部文化中其影响势之大,自不难想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而家庭制度不得不变。固亦人所共见之事实。但仍不能说它在文化中片面具有决定力。霍布浩士(L. T. Hobhouse)著《简单民族中的物质文化与社会制度》一书,曾想设法求出社会制度和物质文化间的相关系数来,结果是相关系数并不大。民族学上的材料,显出文化的各部间可以有各种不同配合,其例不胜枚举。(1)(此据费孝通译 W. F. Ogburn 著《社会变迁》,商务出版。)黄文山先生在其文化学(culturolog y)建设论中(2)(见黄著《文化学论文集》,中国文化学学会在广州印行版。),引有吴 景超先生的三句话:
一、同样的生产方式,在不同时间与空间内,与不同的制度及思想并存;
二、文化中别的部分有变动,而在其先找不到生产方式有何变动;
三、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之下,却找到相同的制度及思想。黄先生又引人类学权威鲍亚士 (Franz Boas)的话,指出“经济条件无疑地比地理条件与文化间之关系较密切,因为经济即构成文化之一部分;然它不是唯一决定者,它一方决定,一方被决定”。就在马克思、恩格斯,虽创为唯物史观,其持论亦并不如流俗所传那样。根据恩格斯给布洛赫的信(1890年9月),即明白指斥如以经济为唯一决定因素即属荒唐;而肯定经济虽为根基 ,但其上层建筑如政治宗教等一切,亦同样地在历史过程中,有着他们的作用;而且亦影响于经济,有着一种交互作用。--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彼此间意见亦无甚不同。
经济不止无片面决定力,而且其势力将随着历史发展而渐减。我们可引杜根·巴兰努夫斯基(Tugan Bananousk)的话于下:
社会进化之初,社会一切生活与经济全然结合。(下略)社会进化渐高,社会行动便渐渐独立发达,放射线渐渐远离中心而行。要之,社会生活所造成之社会行动,很像一把梯子,其最下级全由直接生活的生产而成。升到高级,则经济的劳动对于各种社会行动之整体,其任务即渐渐减弱。因为满足高等欲望之行动,不大靠着经济的劳动。所以高等社会行动即有脱离经济而独立的意义,而不能认为受经济支配的产物,或是经济单纯的反射。历史之进步,其意义正是人类的精神化之进步;是人类生活重心点,由维持下等生活之欲望,而移于高等精神之欲望。
费孝通译 W. F. Ogburn 著《社会变迁》一书上说:文化中有几部分相互间有密切关联,亦有几部分较为独立些。“非物质文化”中比较密切适应于物质文化之一部分,可抽出来称之为“适应文化”(adaptive culture)。当物质文化变迁时,它应即随之而变。但其变迁亦不一定能同时,有的时候落后甚久。且此种落后,正可说是一现代问题。- -这又是从另一面来说了。然而其告诉不要作机械的看法则无不同。
米勒利尔(F. Müller Lyer)《社会进化史》上说“文化的原动力,显然在人的自身” 。这因为文化中之一切,罔非出于人的发明与创造。而发明呢,经他胪陈许多事例之后,他结束说:
我们无论从哪方面考察发明的历史,都可以知道发明显然不是因为必要才有的。必要可以强迫人勤劳,但要闲暇才可以引起人的发明,发明不是像订货物一样,可以预定的。 (1)(米勒利尔《社会进化史》第四卷第二章,陶孟龠+禾译本,商务出版。)
他又说“人的发明天才,不过就是其游戏本能。”我早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上亦曾说过:“文化这东西,点点俱是天才的创作,偶然的奇想;只有前后左右的缘,而没有因。”但我们初不否认必要与人之发明创造大有关系。必要会吸引人的注意力,让这地方可有较多发明创造的机会;它又可以使那些似不相干的发明创造引用到这地方来而发扬之,不致被湮没掉。这都是许多发明创造往往随着必要而来的原故。
却是我们不要以为文化就是应于人们生活所必要而来的--这是第一。必要亦不是客观的--这是第二。更不可把必要局限在经济这范围--这是第三。一切机械观所犯错误大抵不出此三点。明白这负面的三句话,而后再理会其正面原有的关系,自不落于机械观。方为善巧。(www.xing528.com)
文化之形成,既非一无的,非机械的,因此所以各处文化便各有其个性。日本关荣吉著《文化社会学》一书,其全书的主张和立场,就是要以国民性、阶级性、时代性,去理解各个类型文化,而后于人类文化乃可得其正确的理解。我此处所云个性,盖相当于他所说之国民性。在他书内,曾就近代文化中之德谟克拉西,而指证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苏联人之间如何如何不相同。(1)(见关荣吉著《文化社会学》,张资平译本第116页, 上海乐群书店出版。)此即他所谓国民性,我所谓个性之表见。请看今天战后世界,哪 一国家不厌倦战争,谁个民族不相信民主?而卒之难得和合,深感龃龉,岂不为彼此文 化间差异为之梗。而此文化差异,并不是文化程度问题,却是在文化个性上。关氏又指出此文化国民性之形成,其原于自然环境者固有之,但不足十分重视。譬如四面受海的包围,是英国和日本之所同;但当英国早已在海上称霸,而日本则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未开海禁。
任何一处文化,都自具个性;惟个性之强度则不等耳。中国文化的个性特强,前于第一章已经陈说。中国人的家之特见重要,正是中国文化特强的个性之一种表现,而非第为生产家庭化之结果,自亦非生产家庭化的社会之通例,如冯先生所谓“共相”者。日本稻叶君山曾有如下的话:
保护中国民族的唯一障壁,是其家族制度。这制度支持力之坚固,恐怕万里长城也比不上。一般学者都说古代罗马的家族制度精神之覆灭,是基督教侵入罗马之结果。但中国自唐代有奈思特留斯派(景教)传入以来,中经明清两代之传教以讫于今,所受基督教影响不为不久,其家族制度却依然不变。且反转而有使基督教徒家族化之倾向。佛教在中国有更长久之历史;但谓佛教已降服于此家族制度之下,亦不为过。此真世界一大奇迹 !我们说中国和欧美社会之间横划着一鸿沟,全不外这些事实。(1)(稻叶原作似刊于日 文杂志,《东方杂志》载之,题为《中国社会文化之特质》。此据双流刘鉴泉先生所著《外书》第二册转引。)
再从太虚法师的文章里(2)(此据黄文山先生《文化学论文集》第180页转引。),又可证实了上面关于佛教一部分的话:
佛教的僧伽制度,本为平等个人和合清众的集团,但到中国亦成中层家族的大寺院及下层家族的小庵堂;只有家族的派传,无复和合的清众。此可见家族化之普及与深入。
还有史学家雷海宗教授亦说过:
佛教本是反家族的或非家族的,但传入中国后,就很快地中国化。(中略)超度七世父母的盂兰盆会,在一般人意识中,是佛教的最大典礼。至于与家族无关的佛学奥义,并非一般信仰所在。把一种反家族的外来宗教,亦变成维持家族的一种助力。(见《智慧周 刊》第四期《时代的悲哀》一文)
据我们所知佛教基督教都是家族制度的敌人,本是不相容的(详见后文),乃竟如此。此可见中国家族制度之强固为何如,因此,黄文山先生在其《从文化学立场所见的中国文化及其改造》一文中,就郑重地说:
我深信中国的家族伦理,实在是使我们停留在农业生产,不能迅速地进入资本主义生产 之唯一关键。(见黄著《文化学论文集》第181页)
照黄先生的话,则中国所以没有产业革命不能生产社会化者,正在此。那就是说:中国家族制度实在决定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命运,乃至中国整个文化的命运!这话是否足为定 论,今且不谈。总之,中国人的家是极其特殊的,从我的引证这许多话里可以看出了。冯先生把它看成平常事,看成是产业革命前各处的通例,那一面是昧于本国文化,一面并且弄错了外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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