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历史和现实表明,改革是这种创造活力释放和持续迸发的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政治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领域改革的陆续展开,文化体制改革也在20世纪80年代便提出并且付诸实施了,但仅局限于外围和浅层次上。如果我们不拘泥于细节,尝试对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文化体制改革加以概括的话,其内容主要是:精简过多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学习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在文化单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允许非公有制经营性文化实体的存在;等等。这些改革冲破了单纯从意识形态角度看待文化和文化资源国家化的既有理念与做法,拉开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序幕,但改革尚缺乏总体布局和规划。
20世纪90年代,中共中央明确得出了文化发展繁荣的根本出路在于体制改革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逐步明确了文化发展的动力在于改革创新的新思路。2003年6月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了“文化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解放文化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等论断。翌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并在日后不断加以重申,集中反映了党对文化体制改革认识的深化。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繁荣、促发展”。(www.xing528.com)
与上述认识紧密联系在一起,文化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日趋明晰。中共十六大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要求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文化改革发展要求,2003年6月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同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实行不同的发展策略,确定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此后,经过中共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直到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思路日趋系统和明确。概括言之,文化体制改革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四个关键环节,一方面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抓好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
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文化体制改革由试点到全面推开,取得重要进展和成就,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这一论断既是对文化改革与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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