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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神染炉的由来及命名考辨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神染炉考辨宁立新杨纯渊提要这种器物最早的出土,多称之为温酒炉。在《陶斋吉金录》卷六、《秦汉金文录》卷四将这种器物称之为“染炉”,经专家考证,古代称调味品为染,染又指食用方法。之后,将这种器物统称为染炉,即烹煎肉食之炉。还有一种与四神铜炉结构相同或相似,雕刻纹饰较为简单的标本。四神染炉其实,对于这种类型的铜炉的名称早就已经比较明确的了。

四神染炉的由来及命名考辨

四神染炉考辨

宁立新 杨纯渊

提要 这种器物最早的出土,多称之为温酒炉。在《陶斋吉金录》卷六、《秦汉金文录》卷四将这种器物称之为“染炉”,经专家考证,古代称调味品为染,染又指食用方法。之后,将这种器物统称为染炉,即烹煎肉食之炉。

1982年,在太原市尖草坪(太原钢铁公司医院)一号汉墓中,出土了一对上面吻有耳杯的铜炉。二炉形制相同,大小一致,全器由底盘、炉体和耳杯三部分组成。底盘略呈圆角长方形,素面无纹,用以盛灰。盘上四个侏儒支托炉体,炉体下部为长方形,底面两排长条状镂孔,每排五孔,共计十孔,使炉体呈箅状,外侧有一支向上弯曲的手柄,炉体上部为椭圆形围栏,四壁分别镂雕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口沿上四个支钉,吻一耳杯。杯为素面、圆耳、大小与炉体对应。全器通高11.5厘米、通长24厘米,炉口长12.3厘米,宽7.5厘米,柄长10.5厘米,两耳杯分别长11.2厘米和11.7厘米,宽10.9厘米和11.2厘米。[1]器物结构精巧,雕镂生动,属汉代出土铜器之珍品。

关于这种带有耳杯的铜炉,以往的考古材料也不乏报导,但论者对其名称、用途等认识不一,各持己见,众说纷纭。本文不揣冒昧,拟就其名称、用途等问题聊呈浅见,以资学界改错。

(一)

这种雕镂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铜炉和耳杯(见图),在山西省浑源县毕村汉墓[2]、朔县北旺庄汉墓(待发表)、陕西省咸阳市马泉汉墓[3]中也曾发现,它与太原尖草坪一号汉墓出土者在形式上几乎完全相同,(山西省浑源县毕村与陕西省咸阳市马泉汉墓出土者失底盘)尺寸也接近,报告的作者一般多称之为“酒器”或“温酒炉”。陈梦家先生在《海外中国铜器图录》第一集“烹饪器”条下也著录了一对,将其定名为“img141及鍪”。

还有一种与四神铜炉结构相同或相似,雕刻纹饰较为简单的标本。比如山东省昌邑县出土的一件炉,作者称其为“熏炉”[4]。全器由底盘和炉体组成。炉体也有箅眼和执柄,上部围栏分成两部分,镂刻有几何图案,虽没有见到耳杯,但根据其器形分析,围栏上原先也应该是放置耳杯的。河南省陕县出土的“上面置有铜耳杯的方形温炉”[5]形状与上述铜炉相近。湖南省长沙西汉晚期的墓葬中出土的一件长方形炉[6]“上部周壁有方格状镂孔,下部周壁及炉底有长条状空格,炉壁两侧近底处附四个蹄形足,下承一个侈口、平底的长方形浅盘……炉的底下一端附一銎套,可以纳木柄,以便执持。炉顶开口作椭圆形,上置一杯……出土时,杯即置在炉上。”原文称其为“烹炉”。陕西省咸阳市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出土的一件铜器,也属于同种器物,由底盘、炉体、耳杯等组成,原文称其为“温酒器”[7]

四神染炉(山西朔县汉墓出土)

其实,对于这种类型的铜炉的名称早就已经比较明确的了。《陶斋吉金录》卷六和《秦汉金文录》卷四都有“平安侯家染炉”的全器拓片和“史侯家铜染杯”的铭文拓片。容庚先生在《汉代服御器考略》中指出:“汉山都棓”,“以染为名”[8]。史树青先生也认为:依据“平安侯家染炉第十重六斤三两”和“史侯家铜染杯第四重一斤十四两”的铭文,认为正确的名称应是“染炉和染杯”[9],即应使用汉代铭文原来的名称。我们认为这种见解较为精当,应以为是。

(二)

器物的名称本身就是本器物用途的集中反映与说明。因此现流行的“酒器”、“温酒器”等说法并非妥当。汉代用以温酒的主要以樽为主,这在大量的汉代画像石刻中都有形象材料。同时,出土的汉代文物中,也不乏自铭为“温酒”的器物。比如山西省右玉县大川汉墓出土的汉“河平三年温酒樽”[10],樽中置一勺,用以挹酒,而形式上与染炉迥异。

史树青先生对染炉的用途也曾作过较为详细的解释。他认为“染炉和染杯,同是古代染丝的帛所用的工具”,“这种工具并不能适用于大规模的染色,而只能在贵族的家庭手工业中使用。”[11]

我们知道,印染技术在汉代已获得很大发展,当时已采用了多种多样的植物染料与矿物染料,并能够熟练地运用套染、媒染等方法,也已经出现了“染缬”技术。因此,汉代的印染技术与印染规模都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而如史先生所言,用如此之小的“染炉”来染色,不论是大规模的印染作坊,还是贵族的家庭手工业,都是难以做到的。我们认为,这种解释还有进一步商榷之必要。

前已述及,染炉与汉代其它许多器物一样,铭文本身就道出了该器物的用途。至迟到东周时期,“染”已成为一种食物调料的名称。《吕氏春秋·当务篇》中说:“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于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高诱注曰:“染,豉酱也。”按高诱注所言,乃是汉人对豉和酱的混淆。先秦时期,其调味只用酱,而豆豉是在秦汉之时才由西域传入内地的。《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孔颖达疏云:“此说和羹而不言豉,古人未有豉也。《礼记·内则》、《楚辞·招魂》备论饮食,而言不及豉。史游《急就篇》乃有‘芜、荑、盐、豉’,盖秦汉以来始为之耳”。

染本是先秦时期的一种酱,直到秦汉时期仍被普遍食用。酱本作醬,《说文解字》曰:“醬,醢也。从肉从酉,酒以和醬也。爿声。”王筠曰:“许君云醬,醢也;醢,肉醬也。”酱一般有汁,《诗·大雅·行苇》曰:“img143醢以荐,或燔或炙”,李巡注云:“以肉作酱,曰醢”。《尔雅·释名》曰:“醢多汁者曰img144。”作醢之法,见《周论·天发·醢人》,郑注曰:“作醢者,必先膊乾其肉乃后之,杂以粱img145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瓶中,百日则成矣”。

秦汉人的副食分蔬菜和肉食两大类。虽与先秦相比,当时肉类食品的比重大为增加,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蔬菜仍然是主要的副食。经常享用肉食,只有剥削阶级中的一些少数上层人物才能做到。在当时这种以素食为主的食物结构中,用酱作为佐料进餐,便可算时尚与美味。《论语·乡党篇》曰:“不得其酱不食。”《周礼》贾公彦疏曰:“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罋。”[12]说明当时用酱佐餐还是较为普遍的。

崔寔《四明月令》中,对汉人的作酱时节作了记述:“正月……作诸酱、肉酱、清酱”。“十一月……可酿醢”。另外,长沙马王堆汉墓遗策中记载了醢等十多种烹饪方法。隆冬季节,用染炉使酱温热以便调食,应是符合当时实际生活的。

田野考古也为染炉的上述用途提供了佐证。染炉标本多出自墓葬中,而墓葬中的随葬器物的组合与排列又有其自身的规律与含义。古人讲究“事死如事生”,随葬品的多寡,其位置与布局,都是墓主生前生活的反映。

太原尖草坪一号汉墓出土的镂有四神染炉的墓葬,为一座带斜坡墓道的长方形土圹木椁墓,方向正东,一椁一棺,单人仰身直肢葬。墓中出土器物大多为生活用品。其中,在随葬生活用品的放置中,与四神染炉相邻的有铜镫、铜鼎;另一组为铜釜与铜勺[13]

山西朔县的“四神染炉”,出土于一座西汉晚期的墓葬中。在染炉近旁的随葬品中,主要集中了陶、铜饮食用具,两炉并列,一侧紧靠铜盉,三件铜器自成一组。

山西浑源县毕村汉墓随葬品组合是“四神染炉”与陶壶相邻,附近还有铜勺、铁勺等炊饮器具[14]

陕西咸阳市马泉汉墓未经盗扰,其随葬品也基本保持了原来的分布面貌。染炉、铜鼎等食器排列有序,位置显著。而非饮食用具则被放置在其它位置[15]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汉墓随葬品中,“四神染炉”均与炊饮器具放置一块并不是偶在的,因此染炉的用途也可进一步得到肯定。(www.xing528.com)

(三)

“四神染炉”的使用时代,可由器物花纹和所属墓葬的时代作出判断。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合称四神,原为古代军阵的旗帜。《礼记·曲礼上》曰:“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孔颖达疏曰:“朱鸟、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宿名也。”汉代以后,阴阳五行学说十分流行,《淮南子·天文训》中,把它们与金、木、水、火、土联系起来,并配上各种颜色,分镇四方。过去一般认为四神形象出现于王莽之世,但根据近年来的考古发现,在西汉晚期出土的铜镜、印章等器物中即已出现。1975年,在陕西省兴平县西武帝茂陵陵园的外城范围内,发现了一件四神纹玉铺首,铺首正面雕成兽面纹,兽面两边左青龙、右白虎,龙作昂首、长尾、奔走状,姿态造型都很生动。在白虎之下有玄武,状作龟咬蛇,紧靠青龙身躯处有一个回首钩喙的朱雀。[16]这是目前所见比较早的四神形象的资料。同样,山西朔县、浑源,陕西咸阳和山西太原等地出土的“四神染炉”墓葬,研究者大多认为其时代在西汉中期或晚期。

没有四神形象,镂刻较为简单的染炉,其产生时代应较“四神染炉”为早。陕西省咸阳市塔尔坡出土的一件染炉,在耳杯一耳的阴面与同侧底盘的边上各刻有“修武府”三字。修武,战国时为魏地。也并入秦国,置修武县。陕西省咸阳市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出土的染炉,正是相当于汉武帝前后,时代比较早。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制作古朴,镂刻较为简单的“染炉”是雕镂有四神的染炉的前身,结构相同而形式稍异,反映了其自身发展的传承关系。

出土“染炉”的墓葬一般为大、中型墓,随葬品规格较高。太原市尖草坪汉墓的器物组合为染炉、铜镫、镫、铜鼎、铜盆、玉猪、五铢钱等,随葬品没有陶器;山西浑源毕村汉墓的主要器物为铜鼎、染炉、铜镫、铜洗、铜灯、铜钵、铜甑、提梁卣等大量铜器、陶器以及砚、墨等小件杂器。山西朔县汉墓出土的亦有四件虎镇、铜镜、铜盉等,陕西省咸阳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出土器物十分丰富,根据“阳信家”的铜器铭文,可以确定其为阳信长公主所有。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拥有“染炉”这种铜器的人,都应是具有较高身份的中上层贵族或官吏。

(原载《山西文物》1987年1期)

◎杨纯渊,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馆员。

【注释】

[1]《太原市尖草坪汉墓》,山西省博物馆,《考古》1985年第6期。

[2]《山西浑源毕村西汉木椁墓》,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文物》1980年第6期。

[3]《陕西咸阳马泉西汉墓》,咸阳市博物馆,《考古》1979年第2期。

[4]《山东文物选集》,1959年,文物出版社

[5]《1957年河南陕县发掘简报》,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考古通讯》1958年第11期。

[6]《长沙发掘报告》,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学出版社,1957年8月。

[7]《陕西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的发掘》,咸阳地区文管会等,《文物》1982年第9期。

[8]容庚:《汉代服御器考略》,《燕京学报》第3期。

[9]《古代科技事物四考》,《文物》1962年第3期。

[10]郭勇:《山西省右玉县出土的汉代铜器》,《文物》1963年第11期。

[11]《古代科技事物四考》,《文物》1962年第3期。

[12]《周礼注疏》卷四,见《十三经注疏》。

[13]《太原市尖草坪汉墓》,山西省博物馆,《考古》1985年第6期。

[14]《山西浑源毕村西汉木椁墓》,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文物》1980年第6期。

[15]《陕西咸阳马泉西汉墓》,咸阳市博物馆,《考古》1979年第2期。

[16]朱捷元:《茂陵发现的西汉四神纹玉铺首》,《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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