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西周礼制将均平原则融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祭祀分俎肉,贵贱都只取一份,尊贵者只不过取当时认为尊贵的“贵骨”部分罢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体现社会公平。《礼记·祭统第二十五》解释说:“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中国先哲对社会不同阶层间平衡的关注使中国长时期内没有陷入一个阶层垄断国家政权的局面,也没有出现巨大的社会分化现象。这是中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先进性所在,也是中华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理。
中华文明五千年生生不息的原因,除了上述社会内部和谐机制之外,还有社会与自然的平衡机制。在经济上主要是靠自然原则和储备原则实现的(如图五所示) 。需要指出的是,中华文明与自然平衡不仅表现在经济层面,还表现在中国人的价值观、生活方式(礼) 、政治制度等多维层次上。关于礼和中国古典政治思想,我们将在本书正文中作进一步地论述。
在拙著《道法中国》一书中,笔者曾将中国古典经济理论的自然原则概括为:按照自然生产的周期进行生产,顺时取物;维护生态持续的生产能力,蓄足功用;节制消费和资本,用之有节。(15)与此类似的观点我们都能在《礼记·王制第五》和《礼记·月令第六》中找到。进一步说,中国古典经济理论的自然原则当发端于西周礼制。
按照《礼记》,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即对生物的保护,对森林的保护和对矿产的保护。比如狩猎的礼,其核心就是对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礼记·王制第五》谈到田猎时应遵循的法则时说:(www.xing528.com)
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可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大意是:没有祭礼、战争却不打猎就是不敬;打猎不依礼仪,随意捕杀就是作践天地所生之物。天子打猎不可一网打尽,诸侯打猎不可成群捕杀。天子射杀野兽之后,要放下指挥用的大旗,诸侯要放下小旗。天子诸侯停止捕杀而大夫接着打猎,捕杀之后就下今协助捕猎的佐车停止,佐车停止后,百姓才可以打猎。正月之后,掌管山泽、苑囿、田猎的官吏在沼泽河流中放入拦水捕鱼的工具;九月之后,可以张设罗网捕鸟;九月草木凋零飘落之后,可以田猎;八月之后,可以进入山林,昆虫还未蛰伏在草里,不可以焚草肥田,在打猎时,不可捕杀幼兽,不攫取鸟卵,不杀怀胎的母兽,不杀刚出生的鸟兽,不斩尽杀绝。)
西汉贾谊在其《新书·卷第六·礼》中,将自然原则更简洁地概括为: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则物蕃多。其中也涉及保护自然资源的具体措施,与《礼记·王制》所载相类。文中说:“不合围,不掩群,不射宿,不涸泽。豺不祭兽,不田猎;獭不祭鱼,不设网罟;鹰隼不鸷,眭而不逮,不出颖罗;草木不零落,斧斤不入山林;昆虫不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刳胎,不殀夭,鱼育不入庙门;鸟兽不成毫毛,不登庖厨。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则物蕃多。”
《大戴礼记·易本命第八十一》要求王者的行为符合自然之道,否则不仅祥瑞之兆不会到来,反而会带来巨大的灾难。上面说:“故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故王者动必以道,静必以理;动不以道,静不以理,则自夭而不寿,訞孽(即‘妖孽’——笔者注)数起,神灵不见,风雨不时,暴风水旱并兴,人民夭死,五谷不滋,六畜不蕃息。”
自然原则是中国古典政治思想的核心原则之一,《礼记·月令》及秦汉律中有关时令的法律则是自然原则的具体化。东汉蔡邕在《明堂月令论》称:“《戴礼·夏小正传》曰阴阳生物之后,王事次之,则夏之《月令》也。”如果我们将夏代传下来的古书、保存在《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看作最早的“月令”的话,则中华生态文明之源远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