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贸交往
一、清代以前的商贸往来
《旧唐书·柳宗元传》载:“柳州土俗,以男女质钱,过期则没入钱主。”唐代有许多诗作描绘了仫佬族地区的商贸情况,如唐代诗人王建《南中》:“天南多鸟声,州县半无城;野市依蛮姓,山村逐水名。”柳宗元的《柳州峒氓》对柳州各土著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市场交换描写得很精彩:“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虚人;鹅毛御腊逢山罽,鸡骨占年拜水神;愁向公庭问重译,欲投章甫作文身。”对了解唐代柳州地区包括仫佬族在内的壮侗民族之间商贸有一定帮助。近年在小长安镇地洲路段,出土有唐代四系陶罐,内装有30多枚唐代小平钱,为开元盛世流通的钱币,说明了在唐代,仫佬族与中原地区已有了较多的文化交流和商贸往来。
宜州市是仫佬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宋代曾有过马匹交易,西南地区的马匹曾从宜州市传入仫佬族地区。《岭外代答》记载:宋绍兴三十一年(1160年),自杞假道于罗殿售马,与之发生争执。于是“由南丹径驱马直抵宜州城下。宜人峻拒不去。帅司为之量买三纲。与之约曰。后不许此来”。张维等人多次提出,以宜州易邕州为买马博易场,皆为李浩、范成大等帅臣所驳。出于边事安全考虑,宜州博易场最终未获朝廷认可,因为虎头关距离宜州城不足三百里,“一过虎关,险阻九十里,不可以放牧。过此即是天河县平易之地,已逼宜城矣”。宜州市曾为封建王朝联系西南少数民族的中转站,西南入贡,都汇集如此,商品交易比较活跃。贸易方式有三种,一是“西南五姓番部,曰龙、罗、方、石、张,自昔许上京入贡”。龙、罗、方、石自宜州入境,张番自邕州入境,或三年,或四五年。从熙宁八年(1075年)开始,“令五番姓五年一进奉,纳方物于宜州”。二是“西南韦番,亦五年一进奉”“宜州受其方物”。三是“羁縻州的进奉”“后令纳方物于宜州”。《舆地纪胜》:宋代宜州“旧领去郡一百二十里,百姓多日聚交易,(至昏)而退,风俗谓之圩市;至道三年(997年),守吏悉令归城交易,广易征税之利”。宋代沙世坚撰述的《思恩府蛮人请留盐钱论碑》,记载了庆西庆远府思恩等地封建领主社会的物资交流和券钱盐券情况,“恩思券凡二十八,道钱月计二十贯五十文省,盐月计二十九贯七百二百二十四文足重,合思立、镇宁、天河、带溪、河池、庆远、德谨、怀远、临冲而计之,券总二千七百五十七,道钱月总三百四十四贯一百文省,盐月总六百一十六贯五文足重,各于所隶县支请……俾尔蛮长之保盐券,后人无复缄尅”。对了解宋代仫佬族的商贸往来有一定帮助。
明清时期,在罗城、天河两县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已经形成了一些初级圩场,供当地的各族群众交换农产品和日常生活用品。清雍正《柳州府志》载,“伶俗随简,种山捕兽,时至圩市交易”,“伶人田硗确,时时苦饥,采薪易粟食,时至苦荬伶”。清代道光年间的《天河县志》《罗城县志》记载,当时仫佬族地区建有东门、四把、小长安、黄金、龙岸、天河、怀群、牛鼻、桥头、榕木、寺门、四堡、宝坛、乔善、兼爱、下里、祥贝、归仁、三防、汪洞、英洞21个圩市。其中东门圩场最大,远在清咸丰年间,赶集人数最多时达两三千人,少则几百人。光绪年间,东门圩场的商品交易已分为比较专业的门类,如布匹、杂货、屠宰、饮食等。当时圩场交易以农产品、土特产品和手工制品为主,有大米、大小麦、玉米、豆类、芋头、生姜、老蒜、烟叶、牛、猪、马、鸡、鸭、鹅、布鞋、草鞋、棉花、面条、干粉、木薯、鱼类、芝麻、花生、糖片、茶叶、木耳、蜂蜜、沙田柚、桐油、茶油等种类。手工业有煤、铁具、刀具、铸犁、砖瓦、碗罐和竹木制品、蜡染、衣物、草鞋、草帽、油盐等。清代天河、罗城两县有人烧青砖青瓦、制作青石出售,用于建寺庙、县署,少数建住房。
在清光绪以前,商品交换均以银锭、银块及碎银为本币,铜钱为辅币,每银一两兑制钱1400文,兑换卯钱2000文。光绪中叶至民国初年,市面货币流通有各种银圆、银毫,并以铜仙为辅币。银圆有鹰洋、龙洋、袁头洋、中山洋;银毫有广东、湖北两省所铸的龙毫,分单毫、双毫、五仙三种;还有香港的港毫,亦分为单毫、双毫、五仙三种。
二、民国时期的商贸往来
集市贸易。民国时期,罗城、天河两县除原有21个圩场外,又增设冲洞、地门、腊梅、定岗、福好、洞剑、地园、肯那、大料、古罗、古城、飞黄、集厂、上甲、凑霄15个圩镇。但是这些圩场规模偏小,且设备落后,1949年以前,两县36个圩镇共有圩亭124间,其中砖瓦结构仅56间,其余均为木柱瓦面、木皮面、草面和竹柱草棚结构。圩亭简陋狭窄,群众赶集多在居民门前买卖和露天经营。集市均为三天一圩,称为插花集。以东门、四把圩市最大、最繁荣。当时东门圩场500元以上的商业资本有10余户,其中仫佬族有3户;附近农民进入圩场居住,独立开设商户的有150户,其中仫佬族46户。经营商品有杂货、烟酒、医药、食品、畜产、陶瓷器、绸缎、布匹、服装、爆竹、五金制品等10多个行当,达几十种乃至上百种。四把圩场有居民365户,其中工商业197户,独立商户为79户,流动商贩122户。在76户坐商中,经营土杂业5户、花纱布业5户、弹棉花1户、车缝业7户、染织业7户、饮食业35户、屠宰业2户、客栈2户、酿酒业7户、理发业3户,除去6户汉、壮族外,70户都是仫佬族,占92%。四把圩场每年销售稻谷25吨、黄豆10吨、青豆10吨、大小麦7.5吨、硫黄15吨、砂罐6万个。下里圩场有居民23户,其中仫佬族11户,兼营小饮食店者达l7户。
销售商品以国货居多,洋货较少。商品交换以铜圆流行甚多,铜钱一类在流通领域逐渐消失。1914年,罗城县始有广西省纸币十元、五元、一元、五角、一角5种。1921年以后,市面通货较为复杂。1935年秋,罗城县金库发行铜元券,面值银圆100枚,因信用不佳,次年春遂全数销毁。1946年以后,仫佬族地区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通货膨胀,纸币贬值,物价一日数涨,至1949年,市场交易逐渐代之以银圆为本位,或以谷米代币,或以物易物。
商人多为当地民族,其中仫佬族占一定比例,也有外来者。外商中以广东的粤商居多,地方有“无东不成市”的民谣,《天河县志》载:城墟多操官话,“粤语亦颇流行”。
清代和民国时期,粤商经营有小百货、绸缎、棉衣、海味和干果等商行。民国时期,龙岸镇有粤湘闽三座会馆,以粤湘商人最多。民国15年(1926年),罗城县黄金街成立商会,有会员108人。民国16年(1927年),罗城县天河街成立商会,有会员54人。民国21年(1932年),小长安街成立商会。东门镇商会,有会员53人。各商会负责协调、处理民间商贸纠纷和商务活动。
对县外的商品进出口贸易。民国时期,罗城、天河两县对外输出的商品以农林产品和土特产品为主。民国24年(1935年),罗城出口的货物有杉木、香信、茶叶、米谷、豆、麦、桐油、茶油、药材等类,其中以杉木为大宗,年约法币5.6万元,100法币可买两头水牛,其余香信、茶叶、米谷、豆、麦、油等类,每种数百元或千元。1938年,罗城县有鲜鱼外销到柳州。民国时期,罗城县有药材、竹编油笼等外销柳州、南宁等地,有辣椒钵、钵头、酸坛、煤畅销他县。1941年,天河县出口的商品有桐油、茶油、菜油、杉木、大豆、粮食、矿产品、山货等,出口额达法币759.7万元。此外两县还有蒜头出口港澳、东南亚和日本。
输入的商品有食盐、洋纱、洋布、煤油、铁板、磁碗、火柴、杂货等,其中食盐年销量为20吨,煤油约3吨,布匹5000匹。其他如火油、铁板、磁碗、火柴、纸料等,每项各值数百元。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商贸往来
新中国成立以来,仫佬族地区的商业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分为两个时期。(www.xing528.com)
1980年以前,商业经济有农贸市场和供销供应、计划调拨及进出口贸易等。集市贸易建有东门、桥头、榕木、黄金、寺门、龙岸、小长安、牛鼻、四把、地门、下里、天河、福好、怀群、兼爱、乔善、古金、纳翁、平南、四堡、宝坛21个圩场,其中以东门、四把、龙岸、怀群4个圩场规模最大,而东门、四把两圩场赶集人数最多。1950~1954年,全县集市商品成交额1291万元,年均323万元,其中生猪交易年均14865头,牛交易年均5759头,马交易年均606匹,屠宰上市肉猪年均17625头。
20世纪50年代,对国外出口以土畜产品为主。60年代,粮油食品、矿产品出口占主要地位。1960年,出口总值比1954年增长14.51倍。1954~1985年,罗城县累计对国外出口总值人民币12776.4万元,折合美金393.5万元。土畜产品类有菜牛、活什鱼和活猴、小活动物等。1965~1975年,累计出口菜牛5284头,农产品有蒜苗、柠檬、李子、桃子、生姜、沙田柚等。1965年,出口蒜薹38.89吨、李子67.24吨、沙田柚2.55万个,出口的土特产品有蘑菇、木耳、茶叶、罗汉果、蜂蜜、金银花、五倍子等,其中以茶叶、蘑菇、木耳、蜂蜜为大宗。1960~1985年,出口茶叶310吨。1970年,出口香菇11.75吨。1979年,出口蜂蜜9吨、生姜120.6吨。1982年,出口木耳48.67吨。兽类商品有牛皮、猪肠皮、羽毛、狗皮、山羊皮、马尾鬃、猪鬃等。1982年,全县商品出口值达126.5万元,但是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低,收入少。
国家计划调入的商品有化肥、自行车、缝纫机、布匹、手表、家用电器、钢材、炸药、电机、玻璃和金属、机械等,有国内其他省市的,也有国外进口的。
改革开放以来,仫佬族的商业勃勃发展,对外出口商品不但数量多,而且附加值高,呈现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市场活跃,货物丰富,种类繁多。全县平均每年赶集人数达1500万人次,日均客流量为4万人次,年成交额为3000万元以上。1997年,全县各圩场社会商品成交量累计1.78亿元,比20世纪50年代增加55倍,比20世纪80年代增加约6倍,其中东门圩场日均客流量8000余人次,赶集日最高达1.2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亿元,其中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6亿元,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亿元,其他零售额5000万元。在县内就近从事经商的人数达到5万多人,年人均纯收入超万元。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仫佬山乡商业活动的主体部分。2006年,罗城县有个体工商户8537户。2010年,罗城县有个体工商户7134户,其中新设立或变更登记453户,从业人员11876人,注册资金18616万元;发展私营企业332家,共注册资金36482万元。四把镇现有餐饮、修理、商业、运输等个体工商户1208户,其中农贸市场设置铺位500个。乔善乡资产在50万元以上的超市有12家。
涌现了大批的农村种养大户、农村信息示范户和农业经纪人。2010年,罗城县有农村经纪人1200余名,主要从事畜牧、水产、蔬菜、水果、竹子、木材、煤炭等销售。各乡镇农民技术学校、农业服务中心和县民族中学、职业高中开设经纪人培训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力度。县工商局出台鼓励政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经纪业务,并采取免申办营业执照、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免收市场管理费优惠政策;各银行机构在资金上给予积极支持。据统计,仅2010年上半年,县农村信用社联社向各类农村经纪人发放信贷300多万元,有效解决农村经纪人在推销农副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资金问题。农村经纪人对加快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天河镇向阳屯群众种植三华李、枇杷、柑子、沙田柚、柿子、黄皮果等650多亩经济果木林。以前由于信息不通,销售不畅,经常烂在田间,现在有了农村经纪人到地头收购,农民不愁销售,农业效益大大提高。农业产品的商品化实现公司、基地和农户的现代经营模式。
仫佬族妇女经商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清代嘉庆《广西通志》卷88载:“思恩府,市裹贸易,妇女为政。”《河池州志》载:“河池州,走墟市物,大半皆由妇人。”妇女经商原因在于:一是妇女善于精打细算,商业观念更强;二是重农抑商的影响。社会普遍认为经商是不务正业、取轻去重,丢面子,男子不屑于商贸活动,所以交给妇女经营。据不完全统计,罗城县现有6000名仫佬族妇女从事经商活动,占全县经商者的半数以上。她们或在本地开店经销营业,或开出租拉客,或从事劳务、旅游、保健服务等。据统计,罗城县现有各类出租车、柔姿车700余部,其中80%是由仫佬族中青年妇女驾驶。另有仫佬族妇女把地方的土特产品如蒜薹、香菇、灵香草等贩到东北、北京、上海、江浙、广州等地推销,又从外地运回罗城缺乏的布匹、家用电器、化妆品等,来去有货,两头赚钱,有的甚至两头在外,大发其财。仫佬族妇女成为了市场经济中的闯将,在新加坡、泰国、南非、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也都能看到她们忙于经商的身影,新闻媒体曾以“仫佬女商闯四方”为题予以报道。
商贸和旅游服务异常活跃。罗城县现有星级豪华大酒店5家,中小型商务宾馆和旅社40多家,普通餐馆和饭店50多家,休闲娱乐场所20多家,大型购物超市3家,乡镇宾馆、旅社30多家,可以充分保证中外游客的居住、饮食、娱乐和购物需要。
21世纪以来,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随着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发展,农村大兴土木,现在全县有农村建筑队400多支,从业人员6000余名。下里马安村一韦姓建筑队有施工人员36人,每年在当地承建各类楼房十余栋。有大批农民到城镇经商、落户,购买房屋,仅2010年,到县城购房居住的就超过2000户;在龙岸、四把、小长安3个城镇购地建房或购买商品房的有600余户,其中龙岸镇吸引农户250多户1000多人;乔善乡从2008年实施小城镇建设以来,新建3层以上楼房60余栋,年均新建20栋。
罗城商贸中心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2010年,招商引资74个,其中新签项目38个,签约投资总额38.6亿元,年内到位资金14.6亿元,完成河池市下达任务的125%。
对外商品出口发生了结构性变化。首先是农业出口数量大,主要有茶叶、香菇、木耳、生姜、大蒜、稻种、鱼苗等。1985年,全县产鱼苗35000万尾,自给有余,运往外区、外省销售。现在优质水稻制种面积有数百亩,每年出口外县稻种数十万公斤。再者是工业原材料和工业制成品出口所占比重提高较大。煤炭储量大、煤质优良,是罗城县最重要的传统出口商品,因运煤需要,修建有岔罗铁路。对国内其他县、市、省、区的出口增加了木材、生铁、硅锰合金、机械、汽车和水泥、砖块、山野葡萄酒、依饭酒、八宝粥、淀粉、矿泉水、竹凉席等。1997年,罗城县水泥产量达35万吨,水泥砖613万块,普通砖1.64亿块,瓦1.5亿片,除供应当地生产生活需求外,还大量外销湖南、广东、深圳、海南等地,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对国外出口商品中有工业成品铸铁管、铝锭、锑锭、精锡、硅锰合金等。县民族酒坊沿袭古酒老配方,以牛奶、山泉水、野果等为原料,经百花草天然酝酿而成的依饭奶酒,已走向了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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