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定义
通常认为道路交通安全系统由五大要素组成,即人—车—路—环—管。道路交通事故是在特定的交通环境下,因人、车、道路、环境和管理所构成的动态系统在某些环节上的失调,所引发的意外事件。因此人、车、道路、环境和管理是影响交通安全的基本因素。所以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全面从五个因素入手,围绕整个道路交通系统开展工作,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多个环节综合采取措施。
在此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做出如下定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是对历史及现在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安全行为、道路交通路网条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合理布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时效性等,分析规划区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探讨交通流在时间上及空间上的安全特性,对未来道路交通安全需求进行科学预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规、标准等,运用现代化技术、方法、措施,确定未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合理结构与布局,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建设规划和交通安全管理高效一体化规划方案,并对不同方案进行评价比选,确定推荐方案,同时提出管理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目的在于指导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科学地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从而尽可能地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1.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层次
1.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性质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战略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规划,其内容和年限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战略规划,期限一般控制在10~20年。主要的内容为: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展的目标、水平,重要的策略的实施,以及先进安全管理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规划,可分为两个阶段来考虑。一是近期实施计划,规划期限为1~3年;二是中长期规划,规划期限为3~10年。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规划、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规划、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预警系统规划。
2.按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体系不同,可分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规划、道路交通行车安全保障体系规划、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救援体系规划等。(www.xing528.com)
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象可分为道路使用者安全行为管理规划、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规划、机动车行驶安全管理规划、警力布局及内部机构联动协调安全规划。
4.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研究的时限不同,可分为近期规划(2~5年)、中期规划(6~10年)、远期规划(11~15年)。
近期规划:主要是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解决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问题,重点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及和交通安全行为指导,主要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有效的交通安全管理。
中期规划:系统地、有计划地进行交通安全需求分析及交通安全预测,科学合理地制定交通安全法规教育计划、合理布局交通安全设施、有效落实交通安全设施投资、科学组织交通安全管理。
远期规划:主要确定规划区远期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水平,确定规划区交通安全系统结构、功能;系统地提出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并预测交通安全发展动态,提出相应对策,制定交通安全设施网、交通安全调度指挥中心以及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的建设。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及规划范围和规划侧重点的不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又可分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在同一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应服从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应服从于更高层次的两类规划。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编制某个层次的规划,或者将各个层次的规划融合在一起(即根据不同的规划期着重对应不同层次的规划需求)。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入的调查、必要的实地勘测和科学的定量定性分析,在剖析、评价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管理现状、揭示其内在矛盾及预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区域规划期的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及相应的实施行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存在问题;预测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的内容;列出分期实施优先顺序,提出在具体实施时存在的问题和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某一特定区域或交通主干线制定的实施行动规划,或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某一环节制定的实施行动规划(如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规划、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专项规划等),期限一般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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