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中国如何处置?
庚子事变中,据不完全的统计,天主教传教士遇难者约四十四人,教徒一万八千人(56);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及其家属一百八十六人或一百八十八人(57),其中内地会的传教士占三分之一强(58),教民被杀者的数字很难统计,一说一千九百一十二人,内含三名蒙古人(59),另一种估计为五千人。基督教在华的传教事业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挫折,传教士们承认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传教领域的工作瘫痪了,许多传教据点被抛弃了,传教士们纷纷逃往口岸城市以及朝鲜和日本。”(60)
在西方列强规划事变后的中国“如何处置和重建”的计划中,传教士们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基督教是以普世人类的博爱为宗旨的,然而相当一部分传教士在事变以后所持的立场,却是狂热的复仇主义。美国传教士博恒理(1845—1916年)认为,联军对保定的远征并摧毁那座城市并不是报复,而是正义的行为,为“天命所定”。他居然认为在中国不必进行以西方法理标准所衡量的“文明审讯”;公理会传教士谢卫楼声称,只有“私人的报复才是非基督教的”,因此以联军和教会名义进行的任何对赔偿的要求和索取,不仅是合乎法理的,而且是合乎基督教道德的。在庚子事变前后,西方势力中曾经一度出现过“瓜分”中国的舆论,但不久即沉寂下去。这不仅是因为西方列强在瓜分中国以后无法均衡地分配其各自在华的利益,而且在于庚子事变中义和团以其特有的形式表现出中国人强烈的民族意识和活力。作为对中国文化、民族心理和社会传统有相当了解,并旅居中国多年的西方传教士,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赞成对中国瓜分。但是,对于事变以后中国政府将以何种方式存在和延续下去,它与西方列强将以何种方式发生联系,以及它对基督教会将采取怎样的态度,这是传教士们相当关注的。这一时期,传教人士对于中外关系及其相关的所有政治问题和外交事务的参与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他们通过集会、发表公开信,投文报刊和上书各自的国会和政府(61),表达他们的意志和愿望。他们以在“教难”中的受难者自居,并以谙习中国事务而获得了旁人所无法比拟的建言的资格。
丁韪良和李提摩太在庚子事变以后的活动,尤为引人注目。早在6月18日围困刚刚开始的时候,丁韪良就草拟了一份上书各国使节的关于“重建问题”的意见书。他似乎已预见到庚子事变必将在联军的炮口之下平息,他将战后西方列强和中国政府之间新的关系称为“革命的成果”。在他看来,在列强手中的中国的命运,包括了下列四个方面:“1.将慈禧放逐并恢复光绪帝的合法权利;2.取消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后颁布的一切法令,包括对她党羽的任命,除经新政权批准者除外;3.恢复光绪帝的改革方案,经各国批准以后执行;4.各国应划定利益范围,并任命一名代表控制在其利益范围内各省政府的行动。”在丁韪良看来,这种办法可以保留清政府中开明势力,同时最大程度地将它置于列强的管制之下,避免社会动乱以后因国家权力的真空而导致的失控与混乱,因为混乱对于西方的商业利益和教会利益都是不利的:“对于中国来说,完全的独立既不可能也不可取,上述计划可以使现有的机器保持运转,避免无政府状态,有利进步,并可以获得中国人中最开明的人士的支持。另一种选择是推翻现在的王朝,正式瓜分帝国,这是一个包含长时期和剧烈冲突的过程。按照我建议的方案,各国有时间确定他们的政策,推行逐步的改革,这能获得比公开的暴力的吞并所希望获得的利益广泛得多。通过中国人来统治中国是容易的,用其他办法是不可能的。”(62)在如何“重建中国”的策略上,李提摩太所持的观点与丁韪良“以华制华”的方略非常相近。但他更为具体地规划“各国被迫必须组织一个新的、能维持永久秩序、使中国人和外国人获得持久和平与繁荣的联合内阁”。这个内阁具有如下特点:
“1.内阁将由一半外国人和一半中国人共同组成。
2.每一个能派遣一万名常备军驻扎中国的大国,得派二人为阁员。
3.中国的总督和巡抚,得推派同等数目的人(譬如说十二人)为阁员,这些人必须是列强绝对信任的。
4.这个内阁的主要任务是:(1)保护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障中国的领土完整;(3)毫无歧视地保护所有国家的利益,而不是一国或几国的利益。
5.新内阁将不受任何一国的直接管辖。
6.应组织一个最高国际法庭,处理这个联合内阁产生的一切问题。
7.在过渡时期,责成各省督抚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秩序,不可派军队援救北京。”(63)
如果仔细推敲丁韪良和李提摩太对于战后如何处置中国的建言,就会发现他们的方案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维新时期的改革方案有相似之处:丁韪良一贯认为,以光绪皇帝为首的维新势力,是中国政坛上开明和进步的力量,如果他们能够摆脱保守势力的羁绊而真正地握有权柄,那么中国就会进一步向西方的商业事业和传教事业开放。尽管传教士们并不是不了解光绪帝和维新派同样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至于李提摩太,早在戊戌维新时期,他就北上京师,频频活动,一贯主张成立由中国官员和西方人士组成的联合内阁(64)。到了庚子事变以后,当清政府与各国谈判《辛丑条约》时,李提摩太受李鸿章之邀北上京师。他伺机上了一个条陈,其中有这样的话:“考满洲数万人,如何能统治中国数亿人达三百五十年之久而不生事变?皆由各州、县全用中国人,深明本国情形,所以事皆办妥。再考近六十年中、外交涉,何以时时失和?缘京城自军机处、总理衙门以及六部各官,从未用一外国人,亦无一中国王大臣游历各国,能知各国情形者,所以欲立妥善章程而未能也。”接着,李提摩太建议应请五种外国人分别掌管办理中国的外交、教育、铁路工矿、财政,并出席国际会议,并说:“此时危急存亡,若欲再缓,恐上天不再与中国以复兴之好机会也。”(65)与丁韪良的光绪帝复位和放逐慈禧太后的主张明显不同的是,李提摩太在条陈中力主“皇太后和皇上应母子相和”,“士大夫保守与维新亦必相和”。早在戊戌维新时期,李提摩太就将维新派和保守派均视为游说的对象,劝康有为“调和两宫”。因此,庚子事变以后他仍持此一见解,是不足为怪的。
尽管丁韪良和李提摩太在如何对待以慈禧为首的保守势力存在着分歧,但是这两位在庚子事变以后列强干预中国政治问题上作出重要建议的传教士,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将中国在战后进一步开放置于列强的监督之下,并在最大程度上促使列强参与中国政治、外交、经济、教育各个领域的活动。在他们看来,列强对中国的这种统治方式,不仅是出于对西方商业扩张和传教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以他们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所获得的结论也证明,由外族(如“满族八旗军”)来统治中国是切实可行的。丁韪良曾经这样描绘他对于中国历史研究以后所获致的感想:“中国人易于被征服”,“中国人易于被外国统治”。事实上,尽管那个时代丁韪良是素以研究和谙熟中国历史和文化而知名的西方人士,但他仍然忽略了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西方人并不同于满族人,更重要的是,从19世纪到20世纪,中国历史的进程已经在西力东渐之下改变原有的轨道,在西方列强的炮口逼迫之下中国民族蹒跚步入了近代社会,中国人的民族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表现出特有的活力。尤其在20世纪以后,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中国的历史既不可能出现周期性的王朝循环,更不可能任由西方列强随意摆布和控制。
在教会的历史著作中,1900年的庚子事变常常被称为“庚子教难”。在庚子事变以后,传教人士对于造成这场“教难”的原因,在当时和后世,都作出了种种探索和反省。
丁韪良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三种动机的结合促动了这个令人震惊的骚乱;政治上的妒忌心、宗教上的对立和工业上的竞争。”他指出:“杀害传教士并不是义和团爆发的原因而是爆发的机会——一个异族王朝政治上的妒忌性和一个保守民族反对敲掉他们饭碗的每项事业,才是发生的真正原因。”丁韪良对于庚子事变起源的叙述不仅带有局外旁观者的粗疏,而且怀有对中国民族的敌意,然而他的话毕竟透露出事变背后的根源在于经济上“工业的竞争”,即西方工商业经济对于中国自然经济的压迫,从而“敲掉”中国底层民众“饭碗”的事实,而这正是探索庚子事变时所不能忽略的。
在庚子事变以后,整个西方世界曾一度出现一派气势汹汹的报复声浪。《辛丑条约》十二款及十九附件虽无专款专条就传教问题作出规定,但条约规定了对“首祸诸臣”如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庄亲王载勋、怡亲王溥静、大学士徐桐、吏部尚书刚毅、刑部尚书赵舒翘、礼部尚书启秀、山西巡抚毓贤、四川总督李秉衡和甘肃提督董福祥的严厉惩罚,从处以斩刑直到流放。这些人在庚子事变中无一不“戕害教士、教民”,由西方列强指名索取这些人的人头并以此儆尤他人。侵略者用暴力消灭了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同时又以此震慑了其他部分的人,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但是,顽固保守人物的消亡的结果,却是使20世纪以后教会在华的活动没有遭遇到类似这些顽固官僚的如此横暴的阻力,因此,“传教士,至少新教传教士普遍表示赞同”(66)。《辛丑条约》规定中国向列强十一国赔款达四亿五千万两,这笔巨款虽然不能确定有多少给予教会和教士,但此外所谓地方赔款据不完全统计有二千万两,其中大部分是赔偿给教会、教士和教民,仅山西一省赔给天主教会的就达二百万两(67);美国各教会联合向美国国务院提出的赔偿原则是“被毁坏的房屋的实际估价,另加百分之二十为重建所需的人力和材料的价格”(68)。
当然,当这场规模巨大的事变平息以后,西方人士痛定思痛,对于中国人日渐高涨的民族主义,并不是熟视无睹。早在1899年,美国公理会传教士梅子明(William Scott Ament,1851—1909年)就曾经指出:“把西方的观念和惯例,用刺刀强加给中国人,只能导致恶感,把大家关注的进步的车轮往后拉。”(69)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1832—1904年),在经过对于教会问题的仔细研究以后,也认为事变的起源在于中国民族在西方工商业日渐扩张之下生路日蹙,从而引起民族的仇外情绪所致;“中国排外运动之所以发生,乃系由于华人渐渐自觉,外来新文化实与中国国情不适之故,铁路建筑,将使全体职工阶级,谋生之道减少。——我们于此,最易联想到昔时欧洲方面,亦曾流行之类似思想。……近年来,瓜分中国之事,为世界各国报纸最喜讨论之题目,复使中国上流阶级之自尊情感,深受刺激。最后,更以欧洲商人时常力谋损害华人以图自利,此种阅历,又安使华人永抱乐观。”(70)瓦德西对西方在华教会方面的原因也有所分析,他认为应当将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分别而论,天主教在华传播的历史远比新教要长,而且有严密的组织系统和各级主教、神父等教牧人员管理,天主教也谙熟与中国官厅的联络之道。“至于华人方面,本已早经养成敬畏官厅之习,倘若一位主教深知取得官阶之道,则其所给印象,当然迥与一位贫穷孤立之新教牧师”(71)。至于新教方面,各国教会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德国的牧师不占重要的地位,瑞士的牧师则受过较好的训练,至于美国教会的牧师,则往往与其所担任的职务很不相称,他这样写道:
……即所委任之牧师,往往其人德性方面既不相称,职务方面亦未经训练,此辈常以服务教会为纯粹面包问题,凡认为可赚钱之业务,无不兼营并进。此所以牧师地位因而降低,并使教会仇敌得以从事鼓动。余个人曾亲眼看过此类牧师,彼等常以商人资格前来战地医院及军营中售卖物件。此外,余更熟知许多牧师兼作他项营业,譬如买卖土地投机事业,实与所任职务全不相称。
作为一名联军军官,瓦德西的上述分析反映了战胜者对战败者的心存余悸;作为一名教外的西方人士,他的话无疑对于从教会内部探寻事变的由来,提供了一面镜子,从中照见了教会的弊端。另一名身处其西方友人的气势汹汹的复仇情绪中,还能以理性和同情的眼光省察事态的西方人士是总税务司赫德。他这样写道:“义和团运动无疑是官方鼓励的产物,但是这个运动已经掌握了群众的想象力,将会像野火一样烧遍中国。简单说来,这是一个纯粹的爱国主义的自发的运动,其目标是使中国强盛起来——以实现中国人的计划。就通过实力来达到它所提出的目的,即达到根除外国宗教和驱逐外国人的目的,它的第一次实验并不是十分成功的;但是,就它所作出的试探——试探自发运动是否能起作用——来说,或者就其作为检验方式方法以供将来选择的一次实验来说,它并不是一次失败。”(72)赫德认为,总有一天中国民族将实现民族的自抉和自治,并把外国人赶出去。只有两种办法可以延缓中国民族觉醒的过程,一个是瓜分,但这事实上办不到;另一个是“基督教得到奇迹般的传播”,对后者赫德认为似乎也没有多大的把握。因为,虽然“欧洲对待中国并不是度量狭小的,但即使如此,也已经伤害了中国”,因此,赫德预计:
五十年以后,就将有千百万团民排成密集队形,穿戴全副盔甲,听候中国政府的号召,这一点是丝毫不容置疑的!如果中国政府继续存在下去,它将鼓励——而这样鼓励是很对的——支持并发展这个中华民族的运动;这个运动对世界其余各国是不祥之兆,但是中国有权这样做,中国将贯彻她的民族计划!(73)
【注释】
(1)R.Hart,“These from the Land of Sinim”,London. Chapman and Hall,1903.pp.49—59.
(2)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义和团史料》(上),第225页。
(3)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第302—306页。
(4)(一)义和团衍生于八卦教之一的离卦教,而八卦教出自白莲教,因此义和团为白莲教之支流,见劳乃宣:《义和拳教门源流考》。(二)义和团由团练组织变化而来,国外持此说者甚众。(三)义和团起于论拳习武的民间秘密会社,见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1992年版,第186—187页。
(5)《山东义和团》上卷,1980年,第2页。
(6)戴玄之:《中国秘密宗教与秘密会社》(下),第943页。
(7)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室编:《庚子纪事》,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3页。
(8)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第188页。
(9)李敖编:《蒋廷黻选集》(三),第443—444页。西方的历史学家论述义和团的起因,也认为“西方的政治家,看不见中国人民的民族精神,他们以为瓜分一个‘东亚病夫’的财产,是不会引起反抗的”。“十九世纪下半叶,西方机械的——特别是军事的——发展,非常优越,列强乃运用这种力量,以图在中国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都以为对待中国只需武力,并且认为中国人民,向来极不活动,列强尽管为所欲为,决不致引起抗议或仇恨的事情来。”见施达格:《中国与西方:义和团运动的起源与发展》,第274—286页。
(10)李敖编:《蒋廷黻选集》(三),第443—444页。西方的历史学家论述义和团的起因,也认为“西方的政治家,看不见中国人民的民族精神,他们以为瓜分一个‘东亚病夫’的财产,是不会引起反抗的”。“十九世纪下半叶,西方机械的——特别是军事的——发展,非常优越,列强乃运用这种力量,以图在中国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都以为对待中国只需武力,并且认为中国人民,向来极不活动,列强尽管为所欲为,决不致引起抗议或仇恨的事情来。”见施达格:《中国与西方:义和团运动的起源与发展》,第274—286页。
(11)张力等:《中国教案史》,第369页。
(12)[英]宓克著,严复译:《支那教案论》,南洋公学译书院铅印本,第30页。
(13)李纲纪:《教务纪略》,清代历史资料丛刊,1905年南洋官报局印本,上海书店1986年重印,第3卷下,第31页。
(14)《零落孤叶——刚恒毅枢机回忆录》,台湾天主教主徒会,1980年版,第75—76页。
(15)路遥、程▍:《义和团运动史研究》,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108—109页。
(16)路遥、程▍:《义和团运动史研究》,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108—109页。
(17)路遥、程▍:《义和团运动史研究》,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108—109页。
(18)《万国公报》第140卷,光绪二十六年八月。
(19)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第211页。
(20)戴玄之:《中国秘密宗教与秘密会社》第2卷,第908页。
(21)6月24日,朝廷即有上谕,下令义和团“逢洋人即杀,倘图逃匿立即格杀勿论。”但7月2日,又下一道谕旨,论及“民教相仇之事”,指出教民“亦国家赤子,其中非无良善之徒”,但“只因惑于邪说,又恃教士为护符,以至种种为非,执迷不返。”凡属教民,应善诱其改邪归正。至于“各国教士,应一律驱遣归国……仍于沿途设法保护为要……”这道上谕的口气,显然非常温和,并将“杀”字改成“保”字,这是需要勇气的。当时人们都揣测,是袁昶和许景澄两位大臣所作的修改。见[美]马士·宓享利著《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第450页。
(22)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第495页。
(23)胡寄尘编:《清季野史》,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66页。与袁、许二人同时遇难的,还有联元、徐用仪、立山。袁昶被缚西市时,故人僚友皆泣,昶张目斥曰:“都城破,诸公义当死难,地下相见有期,何哭也。”景澄从容整冠,北向叩头、谢恩,无怨色。时人有诗云:“报国何捋虎鬓,渐西忠愤世间无;谏章直挟风霆走,血面朝天一恸呼。”
(24)卢汉超:《赫德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4页。
(25)马士·宓享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第442页。
(26)杨典诰:《庚子大事记》,见《庚子记事》,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83页。
(27)马士·宓享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第443页。(www.xing528.com)
(28)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第258—259页。又见《中国北直隶樊国樑主教书简》(1900年5月8日),载《清末教案》(四),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557—562页。
(29)马士·宓享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第451—452页。
(30)《在中国耕耘——刚恒毅枢机回忆录》(上),台湾天主教主徒会1978年版,第255—256页。多年以后,一位来自意大利的天主教传教士这样写道:“我到埋殉教者的土坑那里,仿佛看到他们的鲜血,他们的信仰,也似乎看到一百口棺材在大同街道上游行。我又感到像是走进罗马地窟时的感觉。二千年以后,离罗马遥远的地方,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情。”
(31)马士·宓享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第453页;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第261—262页。
(32)张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第526页。
(33)马士·宓享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第452页。
(34)张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第524—526页。Daniel Verhelst:《向中国传教的比利时》,载古伟瀛主编:《塞外传教史》,台湾光启出版社及南怀仁文化协会2002年共同出版,第203—205页;《圣母圣心会修道院院长贺歌南(Van Hecke)神父书简》,载《清末教案》(四),第578—579页。
(35)张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第524—526页。Daniel Verhelst:《向中国传教的比利时》,载古伟瀛主编:《塞外传教史》,台湾光启出版社及南怀仁文化协会2002年共同出版,第203—205页;《圣母圣心会修道院院长贺歌南(Van Hecke)神父书简》,载《清末教案》(四),第578—579页。
(36)马士·宓享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第443页。
(37)《在中国耕耘——刚恒毅枢机回忆录》(上),第370—373页。
(38)K.S.Latoura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 in China,pp.512—517.
(39)W.A.P.Martin,The Siege in Peking:China against the World,1900,N.Y.p.97.
(40)1900年8月18日赫德致杜维德函,转引自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第297页。
(41)W.A.P.Martin,The Siege in Peking,pp.85—86.
(42)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第251页。
(4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第251页。
(44)W.A.P.Martin,The Siege in Peking,pp.85—86.
(45)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第321—322页。
(46)《义和团档案史料》,第446—447页。
(47)W.A.P.Martin,The Siege in Peking,pp.109—113.丁韪良的工作为当时的外人频频称道:“丁韪良博士在被围时期从事危险的门卫工作,博得了他不幸的同伴的谢意和感激。一封私信说:‘我们都记得丁韪良博士在我们音讯隔绝时,常给我们带来一些消息,这是他利用他崇高的职位尽力收集来的。我们对他充满了感激之情,不论什么人,也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像丁韪良博士那样忠于职守和不知疲倦地工作。’”“An American Mardarin”,Albert Porter,Outlook,September,1907,p.888.
(48)Frederick Broun,From Tientsin to Peking With the Allied Forces,London,1902,p.1.
(49)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203页。
(50)R.E.Speer,Presbyterian Foreign Missions,An Account of the Foreign Mission of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S.A. Philadelphia,1901,pp.131—132.
(51)《零落孤叶——刚恒毅枢机回忆录》,1980年,第43页。
(52)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206页。
(53)《零落孤叶——刚恒毅枢机回忆录》,第43页。
(54)《零落孤叶——刚恒毅枢机回忆录》,第43页。
(55)《义和团》(二),第431—432页。
(56)《西方基督徒对中国的贡献》,载《文社月刊》第2卷第7册,第76页。
(57)Chinese Recorder,Vol.32,p.150.“China’s Millions 1901”,Broomhall,Martyred Missionaries of China Inland Mission,pp.IX、LX.
(58)Chinese Recorder,Vol.32,p.150.“China’s Millions 1901”,Broomhall,Martyred Missionaries of China Inland Mission,pp.IX、LX.
(59)Chinese Recorder,Vol.38,p.611.
(60)《西方基督徒对中国的贡献》,载《文社月刊》第2卷第7册,第76页。
(61)庚子事变爆发时,李提摩太正在纽约参加第一届基督教普世宣教大会,他曾向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参议院议长霍尔、纽约市总商会会长耶索普等美国政要游说,要求美国干涉义和团事件。他写道,波士的“二十世纪俱部”向他要求向盛顿当局请求干,“他们为我写了多介绍信,使我够到议会和白宫部门去联系”。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Reminiscences,N.Y,1916,pp.295—297.
(62)Martin,The Siege in Peking,p.147,9月28日。丁韪良在解围以后向上海的外侨发表演说,再次指出:“为今之计,当先请皇帝复辟,另举西使中之贤者一人,入军机处,赞襄新政,则中国可安,而后患可免;次当限制中国之军备,散其营伍,毁其制造各厂。所谓获虎者必当去其爪牙也。否则贻祸正无穷矣。”《万国公报》第142册,1900年11月,又见《北华捷报》1900年10月3日,第729—730页。
(63)《李提摩太通信集》第50号,转引自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218页。
(64)丁韪良和李提摩太的活动详见第7章。
(65)甘韩:《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第1卷,“英士李提摩太上合肥傅相书”,直到1908年清朝行将覆灭之际,李提摩太还不能忘情于“请外国上等有学问道德的人为顾问官”的主张。《大同报》第219期,1908年6月21日,李提摩太《预筹中国二十年新政策》。
(66)K.S.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in China,New York 1929,p.521.
(67)K.S.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in China,New York 1929,p.521.
(68)K.S.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in China,New York 1929,p.523.
(69)H.D.Porter,William Scott Ament,Missionary of the American Boarol to China,New York. 1911.p.136.
(70)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三),第70—71页。
(71)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三),第70—71页。
(72)R.Hart:“These from the Land of Sinim”,London. Chapman and Hall Ld.1903.pp.49—59.
(73)R.Hart:“These from the Land of Sinim”,London. Chapman and Hall Ld.1903.pp.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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