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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传教士倡导近代中国社会改良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近代中国早期的社会改良的倡导工作,历史地落到了西方传教士而不是中国统治阶级的身上。

基督教传教士倡导近代中国社会改良

四、倡导社会改良

虽然晚清洋务人士和维新人士的许多改革措施,与西方传教士的建言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是如上所述,这两部分人的立足点有很大的差异。洋务人士和维新人士的改革,其终极的目标无非是“富强”和“保国保种保教”,均源自于西方列强的外力的压迫逼拶,而又都以国家和民族主义为归依和鹄的,从兴建铁路轮船、设立邮便,开办工厂到改革官制、政制、法制,其关注的焦点多在于国家经济命脉和上层建筑的改造,对于社会及民生问题论述甚少。西方传教士中虽然也不乏抱有国家主义和殖民主义观点的人士,但因其本身所具有传教士的身份和信念基督教救世博爱的理念,确使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在倡言改革的同时,多从社会和民生方面入手,鼓吹社会改良,举办社会赈济,禁止贩卖鸦片,倡导妇女权益和解放,赋予基督教以一种社会的意义。于是,近代中国早期的社会改良的倡导工作,历史地落到了西方传教士而不是中国统治阶级的身上。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圣教来华流行之进步》一文中,指出:

社会之说,华人初不之知,自圣教来华,晓然以社会之义大矣,因传教士于灾区,无论大小,必思赈济,如一千八百七十八年间,华北被灾,不惟传教者亲施救济,即海关亦有人襄助办理。凡江河两岸,被灾者皆施赈焉,近又有以工代赈之法,诚为良善,惟此乃中国之要事,不应常依外人,自为仿照,岂容缓哉。(93)

在诸多的社会事业中,赈济事业是传教士们最为关注的。以李提摩太为例,他早年的传教生涯,是和赈济活动紧密相连的。在70年代后期华北发生的因干旱而引发的大饥馑中,李提摩太和许多在华传教士积极投入了赈济募捐活动。他们纷纷向本国政府、教会和信徒,以及在华的西方商人募集资金。由于李氏长期在山东和山西两省赈灾,亲眼目睹中国社会民生问题的严峻。1877年2月间,他在给英国浸会差会部的信中,报告了山东青州的严重灾情:“去年夏天广大老百姓的呼声是雨、雨,现在则是求生了。玉米都已吃光,现在他们吃的是玉米壳、番薯茎、榆树皮、荞麦秆、芜青叶和青籽。这些草籽是从地里采集的,把尘土筛净。当这些东西都吃光以后,他们把房屋拆掉,把木材卖掉。据报,到处有许多人在吃屋顶上已经腐烂的高粱秆,晒干的叶子一般是用作燃料的,无疑他们都在吃这种干叶。千万人在吃它,另有千万人因吃不着它而死去。”(94)李氏估计青州府农民死亡率高达90%(95),受灾饥民有二千三百万人,饿死的人达五十万。(96)1878年,李提摩太来到山西赈灾,他在那里看到的情景更为悲惨和恐怖。2月2日,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南行已五百三十里,下一座城我见到了平生最可怕的景象。我们在清晨走近这座城时,城门口旁边堆放着被剥光了衣服的一大堆男尸,一个叠着一个,就好像在屠宰场看到的堆放死猪的样子。在城门口的另外一边,同样地堆放着一大堆女尸,衣服也全被剥光,这些衣服全被送到当铺换取食物了。……

这一带路上的树都呈白色,从根部往上十尺到二十尺的树皮,全被剥光充作食物。我们经过的许多房屋,都没有门和窗,全被拆掉卖了当柴烧了。屋里厨房的锅子,只只都是空的,因为卖不掉只好扔在那里,户主都已走光或死去。

几天以后,李提摩太在回途的日记中感叹:“我沿着原路回去,每天所见是同鬼一样可怕的景象,有时我甚至诧异这些景象是否是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的幻觉。”(97)与李提摩太一同在青州传教的美国圣公会传教士倪维思,有同样的感受。他的足迹遍及青州府、潍县、沂州府,沿途看到的都是灾民,1877年6月,他记叙青州府所属的临朐县灾情时说:“……五百人的村庄就有三百人饿死,三百人的就死了一百多,临朐有个村庄,去年夏天有180人,现在只有九十三人。他们的衣服卖光了,没有衣服,就在地底下挖个大坑,拥挤着取暖,死了一个就补上一个。青州东关就有四个这样的大坑,挤着240人,每个星期有1/3的人死亡。”(98)在那个时代,清政府各级官吏贪污自肥,置人民的死活于不顾,加以交通运输的困难,朝廷拨款到了各县衙门,已所剩无几。以青州府的赈款为例,仅四万三千两银子,对于挣扎在死亡线边缘的贫民,不啻是杯水车薪。这种情况,给传教士从事的赈济工作,留下了很大的余地,放赈的工作,往往也成了传教的机会。李提摩太的赈灾步骤是:首先在当地十一个城镇张贴黄纸告示,劝百姓不要到庙里向泥塑木雕的“偶像”求雨,而要向基督教的上帝祈祷,那时相当一部分当地的平民来到李提摩太的教堂,要求入教(99)。之后,李氏将从烟台的外侨那里筹到的钱款,交给青州的地方官吏,请他们转给饥民,或者自己直接将钱发放给灾民。他在山东境内手持上书“祈求真神”的大木牌,一边赈放钱米,一边游行布道,一年之内就招收了两千名信徒(100)。据传教士倪维思的报告,他经手发放的赈款约一万元,发给高厓周围三百八十三个村庄,共三万二千五百九十三人(101)。这样,每次放赈以后,都出现了一个加入教会的洪流:美国公理会在山东的发展,主要就是在1877年大饥馑之后。这年公理会传教士明恩溥,在山东恩县庞庄向分散在周围的一百五十个村庄,四千余户人家,约二万二千人发放了一万二千银元的赈款,此后的一年里,有一百五十余人受洗入教。1882年,明恩溥在恩县庞庄设立传教据点,这是美国公理会在中国农村第一个有传教士驻扎的地方。1893年,公理会的传教点设到了临清,恩县下的各村共有支堂十三处,到1905年增至三十八处,信徒从1890年三百六十人,增加到一千二百五十九人,大大拓展了公理会在华的势力(102)

传教士们并不讳言赈济事业带给他们的宣教事业以相当丰厚的收获,因为在他们看来,人世间的救济正是上帝信仰的拯救的一部分。李提摩太说:“因为我在灾民中发放赈款,对于广大民众是一个可以使他们信服的证据,证明我传的宗教是好的。”(103)倪维思在写给美国圣公会差会部的报告里,也说:“灾区人民都十分欣喜并且感激,相信这种工作有益于消除偏见,为接受基督教准备道路。”(104)同样,明恩溥在总结传教工作时,指出:“赈灾给传教事业带来了转机。”“灾荒结束之后,事情变得很明显,我们进入了传教的新时期。许多反对外国的偏见消失了,或是被压下去了。”(105)

当时来华的西方传教士认为,要根本解决中国社会的民生问题,还必须让中国官府教导人民采用西法。李提摩太曾在日记中记叙:“自1876至1879年,连年灾荒,为中国历史上最大之灾,受害者有八省,为全国之半,死的人不下十五兆。倘若官府不顽固自恃,早改学西法,这种奇荒可减少死亡。”(106)早年他在东三省考察时,看到那里物产丰饶,而关内的华北却连年饥馑,因而由衷感叹:“可惜本地人不懂得开通道路的方便,以致此处物弃于地,彼处人不得一饱。”(107)正是基于此种认识,1876年李氏曾向山东巡抚丁宝桢建言建铁路、开矿藏以养民富国,还向地方官吏倡言改良农业和兴办新式教育(108)。1877年又向山西巡抚曾国荃再陈防饥之法,并建议向东三省丰饶之区移民,兴建铁路和公共工程。并在《万国公报》上刊载《灾宜设法早救》一文,提出以工代赈的方法(109)。他的改革和变法思想中,带有浓厚的民生主义思想。到了90年代以后,他曾以“养民、教民、安民、新民”,来表述他的民生观念。

1895年,美国传教士李佳白也有过相似的表述。他在《上中朝政府书》中,提出四点方案:(一)养民有要,如“讲农政,尚工艺,通商贾,其大纲也”;(二)教民知本,“畏天命,正人心,端学术,其大纲也”;(三)和睦有序,“和上下,睦邻封,其大纲也”;(四)武备亟讲,“有备无患之谓也”(110)

李提摩太的变革中国社会,改善中国民生的变法思想,集中地体现在他所著的《近事要务》之中。该著于1881年11月至1882年1月在《万国公报》第665期至第675期中以“中西友”的笔名连续刊载,共包含98则变法的倡议,后附介绍西国教育的《普书院条款》。其变法的倡议,包括“广道学以利朝野”,“重道德以期久安”,“广善法以助不及”,“广学校以谋民生”,“查日点以防旱涝”,“悟水利以尽地利”,“创化食以养余丁”,“设报馆以博见闻”,“立学会以兴大利”,“通水陆以便往来”,“立三局以收三益”,“兴格致以益世道”,“广医术以解险症”,“查风道以滋草木”,“制气球以验风道”,“究电学以知未能”,“考土产以判厚薄”,“立银会以备荒欠”,“教商贾以致兴隆”,“广发票以畅销售”,“立普试以求贤能”,“泯己私以公大道”,“广庙堂以事上帝”。这些措施涉及社会改革的方方面面,有些则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如“重奖赏以利空行”一条,建议清政府鼓励发明飞行器,当时李提摩太在山西,见该省崇山峻岭,地势险峻,交通极为不便,于是他想用飞行器来解决交通问题;在“察生理以知养机中”,他想象如何从空气中吸取营养;“查风道以滋草木”,则在想象中考察中、印边界高山的风道,将印度洋上的暖湿气流引入中国西北沙漠,以改造自然生态;“创化食以养余丁”,则研究如何用化学方法研制食物,以解决中国人多地少,食品困难的难题(111)。在那个时代,清朝统治者中大多数人们沉睡在紫禁城的旧景旧物之中,来自异国的传教士们却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那成千上万胼手胝足、转展沟壑的小农和贫民,这个事实是耐人寻味的。

传教士所倡导的社会事业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倡女权。在封建时代,妇女社会地位的低下,已成为积蕴已久的社会风习和惰性。20世纪中国著名的倡导新文化的学者胡适之,曾说过:

“把女人当牛马”,这句话还不够形容我们中国人待女人的残忍和惨酷。我们把女人当牛马,套了牛轭,上了鞍辔,还不放心,还要砍去一只牛蹄,剁去两只马脚,然后赶他们去做苦工!

全世界人类里,寻不出第二国有这样野蛮的制度!圣贤经传,全没有拯救功用。一千年的理学大儒,天天谈仁说义,却不曾看见他们的母妻姊妹受的惨无人道的痛苦。

忽然从西洋来了一些传教士。他们传教以外,还带来了一点新风俗,几个新观点。他们给了我们不少教训,其中最大一点是教我们把女人也当人看待。(112)

近代西方传教士来华以后,对提倡女学的问题向颇重视。早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外围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外人办的女子学校。1825年,英国女子格兰脱,在新加坡设立了一所教授华人女子的学校。九年以后,又有若干名英国女士组织了东方女子教育促进会。又过三年,即1837年,此会中一女传教士阿尔德西女士,又在爪哇设立一女子学校。1842年,五口开埠通商,阿尔德西女士乃赴宁波,两年后在宁波设立了中国最早的女校。从1844年至1860年间,五口又出现了十一所教会女塾(113)。在教会女子教育方面有卓越贡献的另一位传教士是海淑德(1845—1900年)。她是美国监理会女传教士,1884年来华,先在上海监理会办的女塾任教,1890年创办中西女塾,同年继林乐知任监理会妇女部主任。后来苏州的景海女校就是为纪念她而设的(114)。传教士林乐知对于教会倡导的“女学”,和中国社会中重男轻女的陋习,有如下的阐释和针砭:

女学者,使之读西书,明外事,擅文才,而后其志气高尚,其见识远大,其位置崇亢,而不肯自卑,其行止洒落,而无所黏滞焉。有鄙薄之思想,入其脑中乎?就令不然,男女者,个人之私德也。中国之国耻,足以贻历史上污点者多矣。士大夫不以屑意,而独于此靳靳焉,防微杜渐,先事绸缪,似一失足,即无颜立国于地球之上者。若自由结婚,乃全世界之公理,而中国则引以为大辱。而一夫数妇,则又为理所当然,奇奇怪怪,诚为外人所不解也。(115)

随着时代的变迁,传教士们所提倡女子教育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纳:“……大多数人民对于女士教育,已渐知注重。而为父母者,亦渐知教育其女儿之利益。因彼等于受教育之后,不但能增加其家庭之收入,并能于择婿之时,有较好之机会焉。”(116)渐渐地,人们的伦理观和社会的风习发生了显而易见的变化。到1905年,新教教会的小学共有七千一百六十八名女生,中学共有二千七百六十一名女生,教会还在成年妇女中开展识字运动,教授汉字的拉丁化注音,并提供家政学的基本教育。以致“截至辛亥革命前夕,新教教徒设立的学校,在中国仍然是使妇女受教育的机会与中国男子大体相等的仅有的学校”(117)

在晚清发生的反缠足运动中,西方传教士也发生过重要的作用。他们认为,上帝创造人类,本来即赋予人类以灵魂和肉体的完整性,用不自然的方法戕害和损伤肉体,不仅违反人道,而且不合基督教的教义。德国传教士花之安在1864年来广东以后,即以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比附基督教教义,撰写了贯通中西的《自西徂东》。后于1888年以广学会名义重印,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在这部书中,他借用中国古代儒家的思想,糅合基督教的观点,对缠足这种不人道的风习予以激烈的批评:

论语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使,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是以知礼之人,不可有质无文,亦不可有文无质……世人强改仪容,变本加厉,渐而久之,竟忘上帝所赋之美质,岂不可慨哉……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乃今竟毁伤其肌肤,则在子女为不孝,在父母为不慈,两失之矣。且裹足之女子,尝少走动,血气不舒,易生疾病,产子艰难,其身多软弱,故生子女亦少强壮,而不裹足之妇人,走动甚易,身体固健,所生子女亦无不健。由此观之,裹足与不裹足,其损益之理甚明矣。(118)

传教士发表的言论中,不仅谴责缠足的行为,对溺女婴和包办婚姻也多持批评态度。而且,他们的见解还见诸于行动。1874年,厦门成立了第一个主张禁止缠足的传教士团体,妇女入教必须放足,许多教会学校也禁止缠足的女子入学。1895年,英国女士立德夫人(1845—1926年)发起组织了天足会,倡导女子不缠足运动。立德夫人虽然不是传教士,但是她的事业得到在华各派教会的充分肯定与支持。许多维新人士亦起而响应,为了应付日益增长的社会压力,慈禧太后于1902年颁布懿旨,正式废除缠足(119)。到了20世纪以后,中国社会的这种不人道的风俗,终于成为历史的陈迹。

【注释】

(1)苏惠廉:《李提摩太传》(梅益盛、周云路译)(国外英雄布道集)第6册,上海广学会1924年版,第34页。

(2)《皇朝蓄艾文编》第28卷,第29页。

(3)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中译本),第243。

(4)熊月之:《近代西学东渐的序幕——早期传教士在南洋等地活动史料钩沉》,载《史林》1992年第4期,第21页。

(5)魏源:《海国图志》百卷本第50卷。

(6)魏源:《海国图志》百卷本第50卷。

(7)魏源:《海国图志》百卷本第59卷。

(8)《中国丛报》1844年5月,第236页。

(9)1846年1月来厦门的英国传教士四美(G.Smith)也称徐继畬是一个博学的人,“会一连几个小时地谈论地理学”,“对于西方的政治和地理异乎寻常的精通”,“对欧洲政治的全过程有普遍的了解”。(《中国丛报》1846年第15卷)

(10)潘振平:《“瀛环志略”研究》,载《近代史研究》1988年第期,第69—71页。

(11)《皇朝蓄艾文编》第47卷,地学2,第2—3页。

(12)徐继畬:《瀛环志略》第7卷。

(13)徐继畬:《瀛环考略》台湾文海出版社手稿影印本,卷下,第208—209页。

(14)徐继畬:《瀛环志略》第5卷。

(15)中国社会在鸦片战争的炮声沉寂之后昏昏睡去,日本社会却因炮声震撼而惊醒。《瀛环志略》在故乡虽遭冷遇,但飘洋过海至日本以后却深受欢迎。日本文久元年(咸丰十一年,1861年)刻刊此书,以后屡次翻印,称“对嵋阁本”,由井上春洋等人训点,印刷质量和装帧都超过同时期的中国版本,地图用红、黄、绿三色套印,相当醒目,人名、地名由英日文注音,年代也换之以日本纪年。日本史学家认为:“如果说,幕府末期日本的地理学,特别是有关东南洋的知识,是出于《志略》之赐,那也并非过甚之词。”(大谷敏夫:《〈海国图志〉与〈瀛环志略〉——中国近代始刊启蒙地理书》)

(16)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33页。

(17)《谭嗣同全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7—168页。

(18)《出版史料》1990年第1期,第94页。

(19)《出版史料》1988年第3、4期,第60页。

(20)《出版史料》1989年第1期,第35页。

(21)Young J.Allen,“The Changed Aspects of China”in Records of the General Conference of the Froiestant Missionaries of China Held at Shanghai,1890. Shanghai.p.20.

(22)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Reminisences,New York,916,pp.25—26.

(23)Timothy Richard,Forty-fiveyears in China:Reminiscences,p.29.

(24)B.Reeve,Timothy Richard,D.D. China Missionary,Statesman and Reformer.London.no date.p.29.

(25)苏文峰:《戴德生与李提摩太宣教方式之比较》,见林治平主编:《基督教入华百七十周年纪念集》,台湾宇宙光出版社1984年版,第90页。

(26)苏特尔:《李提摩太传》,上海广学会1924年版,第32页。

(27)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Reminiscellces,p.48. W.E.Soothill,Timothy Richard of China.p.49.

(28)Timothy Richard,Conversion by the Millionsin China,Shanghai,1907,Vol.1,p.81.

(29)1891年10月31日《同文书会年报》第4号,《出版史料》1988年3、4合期,第60页。

(30)《出版史料》1988年、4合期,第60页。

(31)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p.160.

(32)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2),1965年初版,第27页。

(33)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pp.166—167.

(34)W.E.Soothill,Timothy Richard of China,pp.132—133.

(35)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28—29页。

(36)W.E.Soothill,Timothy Richard of China,pp.158—159.

(37)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Reminiscences,p.215.

(38)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Reminiscences,pp.236—237,W.E.Soothill,Timothy Richard of China,p.187.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48—49页。

(39)林乐知:《中东战纪本末》第3卷,附录。

(40)中国近代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第134页。

(41)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第343页。观苏慧廉著,关志远等译:《李提摩太在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4—205页。

(42)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第343页。观苏慧廉著,关志远等译:《李提摩太在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4—205页。

(43)苏慧廉:《李提摩太在中国》,第205—207页。

(44)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53—55页。

(45)W.E.Soothill,Timothy Richard of China,p.259.

(46)W.E.Soothill,Timothy Richard of China,pp.223—224.

(47)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56—57页。

(48)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184页。

(49)有关《教会新报》的研究,见梁元生《林乐知在华事业与〈万国公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8年版。Adrin A.Bennett,Missionary Journalist in China,Young J.Allen and His Magazines(1860—1883);陈绛:《林乐知与〈中国教会新报〉》《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392—397页。(www.xing528.com)

(50)《教会新报》第3册第1219—1220页,第5册第2488—2493页。

(51)《万国公报》第2册第967页,第3册第1976—1977页,第4册,第2624页等。

(52)《教会新报》第5册,第2602、2614页。

(53)《万国公报》第8册,第5220—5221页。

(54)1876年7月,出现在长江岸畔的第一条吴淞铁路,是上海英商怡和洋行私自建成的狭轨铁路,后来由于保守势力的反对,清政府以二十八万五千两银买下拆毁,火车抛沉海港。1881年中国第一条自建铁路——唐胥铁路建成,1886年又建唐芦(唐山至芦台)铁路,次年兴建台湾铁路(基隆至新竹)和津沽铁路(芦台——天津东站),到19世纪末,清政府共建成铁路约七百八十三公里。(见陆逸志:《中国铁路建筑编年史1881—1981》)

(55)林乐知:《治安新策》,载《中东战纪本末》初编,第8卷,第24页。

(56)李提摩太:《泰西新史揽要序》,载《万国公报》1895年第7卷,第75期,第1—2页。

(57)林乐知:《治安新策》,载《中东战纪本末》初编,第8卷,第9页。

(58)《万国公报》第358期,1875年10月。

(59)花之安:《教化议》载《万国公报》第8卷(1875—1876)第503页。

(60)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19—20页。

(61)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70—71页。

(62)安保罗:《崇实学》,载《中西教会报》896年10月,第2卷第1期。

(63)梁元生:《林乐知在华事业与〈万国公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84—85页。

(64)易惠莉博士:《西学东渐的中介——沈毓桂评传》(博士论文),第105—107页。

(65)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74—75页。

(66)林乐知:《治安新策》下之上,载《中东战纪本末》初编卷八。熊月之:《新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625—629页。《中东战纪本末》问世后,激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初版3000部很快销售一空,不到半年即收回出版成本费用。总理衙门的官员也认为其“著述渊博、实事求是、语固慷慨、意亦肫诚,识见超卓,留心时务。”

(67)该文未署名,有学者认为是慕维廉口述,沈毓桂笔录。

(68)易惠莉:《西学东渐的中介——沈毓桂评传》(博士论文),第106—108页。

(69)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三),第214—215页。

(70)《康有为自编年谱》,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72年版,第10页。

(71)《康有为自编年谱》,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72年版,第12—13页。

(72)《康有为自编年谱》,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72年版,第13页。

(73)杨克己编:《民国康长素先生有为梁任公先生启超师生合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54—255页。

(74)近代中国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4册,第119页。

(75)杨克己:《民国康长素先生有为梁任公先生启超师生合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68页。

(76)关于康有为《大同书》是否受到傅兰雅译的《佐治刍言》的影响,国内外学者有不同意见,参看:Kung-Chuan Hsiao,A Modern China and a New World,K’ang Yu-wei,Reformer and Utopian,1858—1927,华盛顿大学1975年,pp.507—513,齐赫文斯基:《中国变法维新运动和康有为》,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352—353页,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第236页。

(77)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第13卷,第16—17页。

(78)梁启超:《西学书目表》。

(79)《谭嗣同全集》(下册),第425页。

(80)《谭嗣同全集》,第318页。

(81)《谭嗣同全集》,第131页。

(82)《谭嗣同全集》,第403页。

(83)《康有为政论集》(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5—166页。

(84)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21页。

(85)林乐知:《中东战纪本末》自序,第1卷第3页。

(86)李提摩太:《醒华博议·序》,载《万国公报》第118期。

(87)林乐知曾撰《印度隶英十二益说》,提出在中国划一试验区,变为英国的殖民地:“吾意惟有拔赵帜易汉帜之一法,先于东南方遴选二省地,租归英治,凡有利弊,听其变置。……本昔之治英者,一一移而治华,如是……地则犹是中国之地,而民则已为特出之民矣。”(《万国公报》1896年第93,94册)李提摩太在《时事新论》第11卷“教务篇”内的《教务本末》,把世界上的人分为三等,把“亚非利加之内地、中国之苗番”列为“下等人”,把“印度、土耳其等处”人列为“中等人”,而把“英、美、德国人”列为“上等人”,至于中国大部分的汉人究竟属何等人,他没敢说,但在他眼中,当然不会是“上等人”。

(88)No Specdier Way,A Volume Commemorating the Goldern Jubllee of Christian Literature Society in China,1887—1937,Shanghai,1938,p.99.

(89)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第245页。

(90)同文书会年报,(第八次)林乐知发言,《出版史料》1990年第1期,第95页。

(91)同文书会年报,(第八次)艾约瑟发言,《出版史料》1991年第1期,第94页。

(92)A.A.Benett,John Fryer:The Introduction of Wester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the 19th Century China,p.71.

(93)明恩溥:《圣教来华流行之进步》,载《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15年第2期,第9页。

(94)P.R.Bohr,Famine in China and the Missionary:T.Richardas Relief Administrator and Advocate of National Reform,1876—1884,Eastern Asian Research Center,Harvard University,1972年,p.14.

(95)P.R.Bohr,Famine in China and the Missionary:T.Richardas Relief Administrator and Advocate of National Reform,1876—1884,Eastern Asian Research Center,Harvard University,1878年1月24日李氏致英国浸会的信。

(96)《山东灾荒近况》,载《万国公报》第430期。

(97)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291页。

(98)Helen S.C.Nevius,The Life of John Livingston Nevius,for Forty Years a Missionary in China,New York,1895.p.329.

(99)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Reminiscences,New York,1916,p.98. W.E.Soothill,Timothy Richard of China,London,1924年,p.87。

(100)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p.106.

(101)Helen S.C.Nevius,The Life of John Livingston Nevius,for Forty Years a Missionary in China,New York,1895,pp.238—239.

(102)王神荫:《基督教公理会在山东的发展和组织概况》,载《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2—167页。

(103)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Reminiscences,p.105.

(104)Helen Nevius,The life of Jchn L.Nevius.for 40 years a Missionary in China,pp.328—329.

(105)Harold.S.Mathews,Seventy five Years of the North China Mission,1935,pp.26—29.

(106)苏惠廉:《李提摩太传》,上海广学会1924年版,第29页,第8页。

(107)苏惠廉:《李提摩太传》,上海广学会1924年版,第29页,第8页。

(108)见本章第3节。

(109)Timothy Richard,Forty-Five Years in China,p.137.

(110)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61—62页。

(111)易惠莉:《西学东渐的中介——沈毓桂评传》(博士论文),第133—136页。

(112)胡适:《祝贺女青年会》,见《人生大策略》,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212—213页。

(113)《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第3卷,第231—241页。

(114)《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辞典》,第198—199页。

(115)《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第236页。

(116)《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第241页。

(117)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627—628页。

(118)花之安:《自西徂东》,光绪十年(1884年)广东小书会真宝堂发售,第116—119页。

(119)《剑桥中国晚清史》第6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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