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近代早期的中国信徒
一般人们认为,近代早期基督教新教最著名的信徒是梁发,但最先接受新教教义信仰的中国信徒是蔡亚高。他的兄长蔡卢兴是马礼逊的助手,一位中国印刷工。马礼逊所译的《旧约》,就是由他秘密承印的。1808年,年仅21岁的蔡亚高在马礼逊家中听讲道,1812年9月亚高请求马礼逊为他施洗。但直到1814年7月,马礼逊才在澳门滨海某小山山侧的泉水中为他施洗(127)。当时,蔡告诉马礼逊自己转信的情形:“当我反躬自问,我看出我从孩童时代至今,向来没有力量,没有好处,没有学问,上帝使我生世为人,直到如今,已是二十七岁,而我却从来没有做什么报答上帝的好意……我完全呼求上帝为父,靠上帝免除我的罪孽,我也呼求上帝,赐我圣灵。”(128)
《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一书的作者麦沾恩曾说:“在改正教(新教)的先进中……梁发先生乃中国第一个改正教宣教士,当全国人民反对基督之时,他敢独自成为基督徒,从这点上就可看出,他是不寻常的基督徒了。”(129)梁发,又名功发、恭发,俗名阿发,1789年(乾隆五十三年)生于广州府西南五十英里的高明县,其父母为贫苦的农人。梁发早年上过私塾,后到省城广州自谋生计,以制毛笔为业,后改习雕版手艺,1811年至1812年马礼逊所译的路伽福音与部分新约书信,多由他经手印刷,从此对基督教的思想有了初步了解(130)。后来,受马礼逊的派遣,于1815年4月随米怜前往马六甲的一所印刷所工作,于1816年11月由米怜付洗成为基督徒。
1820年,梁发为其妻黎氏付洗,这是中国第一位新教女信徒。他们的儿子梁进德刚一诞生,就由梁发携往澳门,求洗于马礼逊。1823年,马礼逊回国以前,按立梁发为伦敦会宣教师,成为中国第一位本国籍的新教宣教师(131)。梁发一生的业绩,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他写了许多关于基督教信仰的中文教理著作:(1)《救世录撮要略解》,共三十七页,1819年著。力言造物主为世人崇拜对象,并附有十诫、《圣经》数段、圣诗和祷文若干,当时梁发领洗不过六年;(2)《熟学圣理略论》,1828年著于广州,是作者宗教生活——悔改、受洗和后来经验的自述;(3)《真道问答浅解》,1829年著于马六甲;(4)《圣经日课初学便用》,此书系英国及外地学校学会(The British and Foreign School Society)所出的《圣经》课本的译著;(4)《劝世良言》,1832年在广州出版,这是包含九种小书的集子,由马礼逊代为校订付印,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最初认识基督教教义,就是读了这本小册子,以后再版于新加坡,书名为《求福免祸论》;(5)《祈祷文赞神诗》,1833年著于澳门,等等。(二)梁发是一位热忱的布道家,从1831年开始,就在广州为人宣教付洗,次年他写信报告伦敦会说有十人左右受洗,但由于当时严厉的禁教政策,入教者寥寥无几。梁发的布道方式是,向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士大夫分布传单和书刊,尤其利用乡试和会试的机会,在考场外分发书籍,有时一年之内分送的小书和《圣经日课》达七万册。美国传教士卫三畏于1833年10月抵广州,曾与梁发相见。他描述梁发说:“他现在尽力从事于著书,而且已经派送过数千本了。不久以前,广州举行府试,有两万五千个童生从各县到广州来。梁发雇苦力数人把他的箱子抬到贡院前面去,在那里尽力把生命之道传播给这些知识阶级的青年,如是者三日。他是一个仪容可敬的老人,年纪在五十岁左右。他面容表示他有慈善之心。”(132)事实上梁发这时不过四十五岁,因为饱经风霜,所以早老。梁发能用当地的方言祷告,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一书记马礼逊请裨治文和雅裨理两位美国传教士来家中与梁发见面时的场景曰:“梁发领祷时,所有的人都跪在地上,马礼逊将梁发的祷词翻译成英语,之后他们起身。马礼逊告诉这些美国朋友,梁发所背的祷词多数与传统学究所用的正规言辞不同,而是采用了当地的方言,以便使听众感觉更加诚恳,发自内心。这是美国教会和中国教会之间的第一次接触。”(133)
梁发之子梁进德,从十三岁时进了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办的学校读书,后来做了广州钦差大臣林则徐麾下的英文译员。最后他到海关工作,襄助当时的总税务司李泰国在省内各地设立分卡,并在潮州海关任秘书长及代理关长。
早期中国基督徒中另一位较出色的人士为何进善,又名何福堂(134)。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以后,伦敦会决定把原设在马六甲的英华学堂迁到香港继续开办,与英华书院院长理雅各一同迁往香港的有一名青年,他就是何进善。他精通中国古代典籍,也懂英文和希伯来文,曾协助理雅各从事文字传道事业,后来成为一名传道者。1846年10月,他在香港合众礼拜堂受封为牧师,并与湛约翰牧师同往佛山创立伦敦会礼拜堂。他的儿子何启,后来成为香港的一名杰出的绅士,留学英伦,回港后创办香港雅丽氏医院,并成为早期中国鼓吹维新的人士。所著《中国宜改革新政论议》、《中国改革之进步论》等文,认为“政者民之事”,“虽君主实是民主”,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在于“行选举以同好恶,设议院以公平”,这种言论,在那个时代无疑是振聋发聩的。
早期的传教士接近中国社会下层人民的有效方法,是兴办医院为病人治病(135)。那时的传教士们发现,广州患眼疾的人相当普遍,据统计仅广州一地就有四千七百五十名盲人,还有许多患其他眼疾的病人,广州新豆栏医局开张以后,六星期内就有四百五十人来求诊,病人不仅要求治眼疾,也要求治疗别种疾病。传教士医生在医局开设后的第一年,一共诊治病人二千一百五十二人次,其中治眼疾的种类有四十七种,其他疾病二十三种。(136)英国第一任驻华商务监督义律说:“我坚决相信,他(伯驾)在地球上这一大片最黑暗的地区,正在推进真明和文明的伟大事业,所采取的是最安全、最聪明和最迅速的手段。”(137)伯驾在医治病人的同时施行布道,他邀请梁发到他的医院布道,梁发在博济医院举办每周礼拜会,伯驾非常称赞梁发的布道本领:“他用极其动听的话,详说救主的生平和遗教,并指挂在墙上的《病者获愈》的图画,对他的听众说,那些病人之所以获愈,乃由于救主的赐福和医生们能遵守耶稣的诫命及其遗法以治病之故。”(138)梁发的礼拜叙会第一次赴会者有华人八十名,西国传教士十人;第二次到会者有一百八十人;第三次人数增至二百。最初,梁发也相信从医药的工作上去宣传福音是最有效力的。那种礼拜会持续了三年半之久,先后叙会的人共计有一万五千人次,可是在许多人之中,真心研究基督教的只有三人,可受洗的却一个也没有!除了每礼拜日在医院主持的礼拜叙会之外,梁发又在附近的一座福音堂中礼拜叙集,那堂可容纳一百人,是由梁发出资兴建的,堂内守餐教友共有八人。1847年,梁发对他的工作作了统计:他曾向一百三十人布道,分送《圣经》六十八份、小书二百八十本,他曾为四位妇女和小孩行洗;1848年,英国伦敦会医师合信在广州金利埠寻得楼房数间,以为开办医院之用。那里每逢星期一、三、五送诊施药,梁发又被邀请去布道,并开会布道。“开会时,有一部分很不守秩序,议论、讥笑那种无祭司、无祭坛又无牺牲祭物,而向一个肉眼所不能见的神敬拜的奇怪现象,但留心倾听的人却也不少。”(139)从1849年开始,每日来就医的平均人数降至一百五十人,传教的工作变得困难重重。合信医生认为人数减少的原因,是一般人厌听外国之道:“他们都认为本国古训对圣贤的教训是至高无上的,有了这种自大思想,就以为基督教的教于他们是不适用而且不需要了。”梁发说,他对人们说各国、各民族都有拜唯一真神的天职时,许多人欣然接纳,但他告诉人们只有信耶稣才能得救时,他们就将信将疑了(140)。
早期中国基督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们多半为下层社会的人物,同时又因为“近洋”,与通事、买办等人一起,被官厅视为“奸棍”和“刁民”,受到疑忌和迫害,既因生计艰难而饱受磨难,又因胥吏和衙役的盘查、勒索而颠沛流离。当地的情势允许他们居留时,他们常常在信徒的掩蔽之下,匿藏在城镇或乡村传教,一旦风声鹤唳,又不得不辗转流亡到大陆以外的澳门、香港或南洋一带避风。1826年,清政府在《大清律例》之下又加了如下条文:
如有外人在华地宣传天主教,或秘密印刷书籍,或聚众宣传,蛊惑人众者;又如有满、汉人等受外人指使,宣传彼等之宗教,或秘密改用洋名,迷惑人众者,经审判属实,为首者绞立决。如有宣传宗教、迷惑人众,而不改称洋名者,绞监侯。信从洋教而不悔改自新者,充军新疆,给予能以强力令彼等改正之回教徒为奴。(141)
蔡卢兴和蔡亚高兄弟两人,就曾因为替马礼逊秘密印刷宗教书刊,而遭到官府追捕,幸而他们闻风逃逸,未被捕获。此后马礼逊不得已请葡萄牙人为他刻印书刊。1819年梁发回广东原籍时,将所著《救世录撮要略解》印行二百部分送亲友,未料有一名印刷工向官府告密,梁发被捕下狱,虽经马礼逊疏通十三行商人极力营救,终以“离国出洋”之刑律“科罪”,被衙役用竹片在腿上毒打三十大板,“血从两足流下”,饱受缧绁、鞭笞之苦后乃得获释(142)。1834年,当英国首任商务监督律劳卑和两广总督卢坤发生冲突时,这位英国商务监督用石印布告张贴各处,谴责清朝当局对外处置不当,广州知府旋即怀疑张贴布告者为分发传单的中国传道人所为,大肆搜捕,梁发闻讯先逃往澳门,然后在零仃岛乘船避走马六甲(143)。从上述官厅追捕信徒的行为,可以看到中国官府和上层社会的文人,是如何视教民为“异类”的。多年以后,薛福成仍有这样的评论:“中国(民教)之衅,何时而弭?虽然多事,犹中国之幸也。何也?以民之未尽变于夷也。窃恐数十年以后,耳濡目染,渐之不怪,则附之者日多,彼洋人敛中国之财,啗中国之民,启中国之变,胶固盘结,踞我堂奥,闲暇伺会,猋迅云合以起,而洋人纠群国之制其弊,虽有圣人不能为之谋矣!”(144)薛福成在那个时代,不失为开明者,但是他对于中国民众因信仰基督教的后果所引起的忧患意识,无疑反照出那个时代上层社会对于中国教民的蔑视和鄙夷。
尽管官厅和文士视中国信徒为“非我族类”的异己力量,但是事实表明,中国信徒身上的爱国心并没有因信洋教而泯灭。正是梁发这位一再被官厅捕拿的“逃犯”,在鸦片战争前夕冒着被官府发现的危险,来到广州,见到在广州任领事中文秘书的马礼逊之子马儒翰(1814—1843年),对他说:“如果英国政府派遣兵队来到中国杀害中国人,那么中国此后再也不会接纳《圣经》和听英国传教士讲道了。”(145)他请求马儒翰为基督教着想而用种种努力来阻止战争的发生,虽然他的用意在于避免战争给基督教传播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但言语之中,爱国热忱与民族意识仍历历可见。
按照马礼逊的“恒河外方传道计划”,伦敦会来华的传教士,多局限于南洋、澳门、广州以及沿海诸城市的活动。而最早向中国内地从事传道工作的,是德籍传教士郭实腊牧师(1803—1851年)(146)。他生于东普士,1826年被荷兰传道会遣往爪哇传教,因向往去中国传道,于1829年脱离该会,1831年乘中国帆船入福建及中国沿海各省游行布道。1842年中英订约时,他任英军翻译官,次年抵港接替刚去世的马儒翰为首任华文译官(147)。1844年2月,郭实腊创立了“福汉会”,意即“欲汉人信道得福”。当时中国虽然开放五口通商,但在条约上并无传教的宽限,外人进入内地传教仍属违例。因此,郭实腊主要依靠华人的努力,外国传教士只是从事指导工作。福汉会创办时有会员21人,除郭实腊、罗孝全以外,其余都是华人,名义?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社会上有“忠”、“明”两人为主席,实权则由郭实腊掌握,他任书记(148)。所采用的方法是教导与实践并行,其程序如下:(1)教授基本教理,考试及格后派往邻近各省散发宗教传单,作个人布道工作;(2)然后返回训练中心,继而教授较深的课程,再往边远地区传道;(3)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后,即需返回中心接受深度教理的训练,经考试及格,指派到较远的特定地区传教(149)。
福汉会创办之初,其事业发展颇为迅速,1844年只有会员二十人,1845年增至八十人,1846年6月洗礼人数为一百七十六人。1847年底洗礼人数达九百人,传道人有八十至九十人;1848年5月会员共一千三百人,其中传道及助理有一百一十二人(150)。1844—1846年,福汉会在广州、佛山、顺德、三水、韶州、南雄、潮州等各地设立分站,而传道员更有远抵海南岛、广西、福建、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等地传教(151)。为了推进教务的发展,郭实腊先后多次去函德国巴勉传道会、巴色传道会、巴陵传道会请求派遣传教士来华,协助福汉会工作。为响应“福汉会”的呼吁,1846年巴勉传道会派柯士德、叶纳清两位传教士来;巴色传道会则派韩山明、黎力基应征东来,于1847年抵香港;1851年巴陵传道会即有那文牧师东来。
从表面上看,郭实腊的福汉会发展迅速,短短四年间成员已超过一千名,分配给他们的印刷品数量,也相当可观。但据说这批被雇佣的华人,不少是游民和鸦片烟吸食者,他们领取了宣传品、路费和津贴以后,并未深入内地认真发送,只是暂时避开外国传教士的耳目,把宣传品按斤两出售给邻近广东省的杂货铺,以为包装商品之用,到预定时间再返回训练中心作虚假报告,以便领取薪金,以至引起不少西方传教士的不满,尤其是伦敦会的理雅各牧师批评最力。为此,郭实腊于1849年返回欧洲向各传道会作解释,其间工作由韩山明主持,及至1851年郭氏返抵香港以后,福汉会已面临分裂,各会传教士纷纷脱离,回本会工作(152)。
然而,福汉会毕竟是近代中国最早的向中国内地民众布道的团体,做了不少开拓性的工作,尤其是向两广的“客族”人中的传道工作。韩山明首先在新安县布吉及东莞县李朗地区设立传道点,而华籍传道人则更深入花县及东江一带传道,其中有不少客族人受洗礼归信基督教。韩山明曾著有《洪秀全之异梦及广西乱事之始原》,又译为《太平天国起义记》。其中除对太平天国起源有仔细之记载外,对“客族”人的社会生活亦有相当具体的描述:
秀全之祖先由嘉应州迁此(花县),故族人均用嘉应州方言,本地人称此等客籍民为“客家”。……其房屋之前面,均向南,以得阳光,在夏间又可得温凉之东南风,在冬月则可避寒冷之西北风。一入大门,有天阶约大十二方呎,两房为廊房及沐浴房。在大门之正面则为正房及大厅,前面透光通气,厅之两房为卧室,家中各人分居之,而以正厅为全家聚会处……(153)
这些生动而细致的描写,使后人对于当时客族的生活有相当的了解。
在早期信徒的社会成分方面,天主教与基督教新教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也主要是下层社会中的人们。以天主教最有影响的江南教区而言,那里的教民许多是青浦、无锡等地的渔民。他们大多是雍正禁教以后一直保持信仰世代承袭的老教徒,以船为家,以捕鱼为生,生活备极艰辛,除了到岸上去卖鱼之外,能去的地方只有天主堂。他们诵念的经文主要是“玫瑰经”,教徒手持一串念珠,每念一遍“圣母玛利亚”,即拨一颗珠,重复诵念,周而复始。因为这些渔民的生活比当地的农民更为困苦,有些天主堂特别为他们的孩子举办读经班,学习天主教的“经言”和“要理”,免费供应膳宿。这些孩子虽没有上过小学,但却有了一些基本的文化知识,会背诵《早晚课》,也学会了参加“唱经”、“望弥撒”、“办神工”时的礼仪和动作(154)。艾方济神父回忆有些教徒在临终前为了最后的圣事,“先从住处叫人负上小船,接着赶三、六、十至十二里水路……大多穿着那么破破烂烂,坐的又是多么狭小的木船!他们不在途中死去,这简直是奇迹。我不知道他们来求灵魂的扶助时,是否有死在半路上的,但却有不少病人,一领了最后圣事,几乎立即断气”(155)。
教徒中除了渔民和一部分种稻田的农民以外,在上海、松江、苏州、南京等处也有一些富有的天主教家庭,由于罗马教廷对“礼仪之争”作了最后的裁决,禁止祭祖祭孔,因此,他们的子孙不再去应科举、走仕宦的道路,而去经商或经营企业了。在太平天国战乱波及江南地区以前,不少教徒有殷实的财产,当时的南京主教区常因无法得到国外的资助,其资金常由这些教友支助。同时,他们的庄园或屋宇之内、庭院深处,总隐藏着一间念经的小圣堂,以供他们的家族和四邻八舍的教友念经礼拜。由于他们家道殷实,常常负责集资捐款,打发送信者,供应神父的费用以及传教的经费,还救济病者,当官吏和胥役追捕教徒和传教士时,他们还得花费贿赂官厅。葛必达神父在1845年时写道:“许多教友为了保持他们的信仰,甚至不惜倾家荡产。”(156)
天主教徒的宗教生活,主要有“告罪”、“望弥撒”、“领圣体”,还有宗教家庭的孩子受洗礼,危病的教徒“领终传”等,而他们之间的联系则依靠于一种最基层的组织——堂口。18世纪下半叶长期潜伏在江南教区的奥地利传教士南怀仁,晚年藏匿于浦东汤家港。1784年,他制定了《昭事堂规》的成文规章,对教徒的宗教生活加以规范,共十八条,大致为:“凡瞻礼日”于“辰时”到堂,“初入堂,如有仁力者奉献神仪外,即静跪默诵进堂经文,点圣水后,或用存想工夫,或诵随时经典”,“诵公经”则“东启西应”,“若大瞻礼日,宜各罢工业,早间瞻礼外,午后须复至堂内”,“凡瞻礼日,女人亦必到堂”;“儿女辈七岁左右,务必令其全守教规”,以及关于“领报等会”、“斋期”、婴儿“受洗”、“追思”父母亲友和远近亡故教徒等规定(157)。这些都是天主教基层社会组织“堂口”的形式。那时,一个堂口就有一个小堂,传教士笪良仁在1845年的一封信中写道:“每一个堂口都有一个公所,就是专为集合教友而建的一座屋子,厅堂的深处立有一座祭台,祭台上竖有帷幔,两旁各有一只小几桌,台上一般竖有一只十字苦像,一帧耶稣或圣母的圣像,四只或六只粗制的烛台,一幅帷幔掩住了墙壁,以为小堂的底幕。在祭台两旁的小几桌上,悬挂着两幅天神像:一幅是守护天神引导着一个中国小孩,一幅是总领天神弥额尔战败幽王魔鬼的像,这两只小几桌因而称为天王台。小堂旁边就是神父的住屋,住屋用薄板分成两间,内间作为卧室,外间作为餐室。”(158)这种小堂呈横形,又有“横堂”之称。就是靠着这样一种组织,教徒与教会的隶属关系在经历多年的禁教时期之后又得以恢复,后来的本堂区,总本堂区,正是在“堂口”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1840年,江南教区的传教士听了一万二千一百七十三个告解其中一万零三百二十一个是四规神工,行了五百七十六件婚配,送了一千零二十八次终传(159)。这些人都是在官厅禁令之下保持自己信仰的人。由于战乱的原因,信徒的人数有时也会突增,尤其在1857年、1860年或1861年左右。由于太平天国的战事波及南京、镇江常州和苏州一带,难民大量涌入董家渡、洋泾浜和徐家汇等地的教堂。短短时间内,在教堂四周,神父们协助难民搭起长长的里弄住屋,船篷和帐篷,并施粥饭。这些难民中有的是教徒,神父们“利用大批教友集中上海的大好时机,巩固他们的宗教信仰,”修士们整日走遍各个街道,劝慰临终者,并为之付洗;孩子们则被集中起来读经言、学教理。对于非教徒,天主教传教士则采用了医药布道的形式接近他们。当时,由于人口过于集中,死亡率很高,由于救不胜救“施医给药已是次要的事,付洗却变成主要的了,从儿童到成人,更好地说是两者同时进行……傍晚,神父们归来时,终是人手一张新领洗者的名单”。1861年至1862年,上海(董家渡和洋泾浜)和徐家汇的神父,给二千四百四十二名成年人付了洗,又给一万五千五百一十七名有死亡危险的教外儿童付了洗(160)。
当然,也有很多的信徒,由于社会环境的压力,或是因为种种其他的原因,改变或放弃了原有的信仰。一些教徒因为害怕得罪人而被人拉去参加教外人的节日或丧事,教会认为农村的社戏带有偶像崇拜或迷信色彩,但有些教友也往往去观看;又有一些教友因为贫困,在主日或罢工瞻礼日自作主张照常出工,甚至干重活。那时的中国家庭盛行的“童养媳”的风习,天主教会认为是不道德的,教徒往往与非教徒通婚,由此带来许多麻烦事。甚至还有一些教徒染上了赌博、抽鸦片的恶习,并且成为官厅的耳目和告密者。有些人虽未明确地表示放弃信仰,但因为多年缺乏神父,渐渐地把宗教信仰淡忘掉了,新生的婴孩也不给付洗,被四周的教外人同化了。传教士们说:“引归这些迷路的亡羊,往往比劝化教外人更费劲。”(161)
综上所述,可见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在近代的中国信徒,是一支有别于传统的士、农、工、商的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多数是下层社会中的印刷工、贩夫走卒、渔民、农人、客家人,即使有一部分殷实的商人,也因为他们拒绝参加科举、步入仕宦而游移于上层社会之外。这种情况,自“礼仪之争”以后一直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他们在事奉自己的信仰时,都严格按照教义和教规行事,由于东西方宗教观念和礼仪的差别,他们的宗教感情、行为和礼仪方式,因与当地的习俗悖离而常常遭受官厅和一般社会人士疑忌、误解和讥讽,被目为社会不容的异类。作为社会阶层,他们依附于外来文化或外来势力,作为中国人,他们的民族感情并没有泯灭,并由此产生痛苦不安和复杂矛盾的心态。
【注释】
(1)顾长声:《传教士和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7页。
(2)李敖编:《蒋廷黻选辑》第1辑,文星出版社,第519—567页。
(3)贝尔纳:《历史上的科学》,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15、229页。
(4)张德昌:《清代鸦片战争前之中西沿海通商》,载《清华学报》第10卷第1期。
(5)萧致治,杨卫东编辑:《鸦片战争前中西关系纪事》,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6—219页。
(6)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第363页;彭泽益:《清代广东洋行制度的起源》,载《历史研究》1957年第1期;《广州十三行续探》,载《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
(7)顾卫民:《广州通商制度与鸦片战争》,载《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
(8)以棉布和棉纱为例,1833年棉布输华4 492 563码,1838年增长为23 963 784码,近增4倍多;棉纱则从1833年的400 000磅增为1838年的3 733 580磅。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布史稿》,第58页。
(9)《英使谒见乾隆纪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0页。
(10)《中国丛报》第3卷第8期,1834年12月。
(11)《史料旬刊》第11期。
(12)顾卫民:《广州通商制度与鸦片战争》,载《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
(1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一),第119页。
(14)《鸦片战争前中西关系纪事》,第256页。
(15)方豪:《中西交通史》(下),第1036—1037页。
(16)《中国丛报》第4卷第10期第1篇。
(17)在17世纪初期,基督教新教有过向中国传教的尝试,那时,欧洲的新教国家荷兰于1624年入侵台湾,并于1626年从印尼的巴达维亚派遣传教士抵达台湾,第一位抵达台湾的新教传教士是乔治·坎迷第乌斯,从1627—1662年,荷兰从巴达维亚共派出三十七名传教士来台湾,共招收了上千人入教,并开办了一些初级教会学校。后因荷兰在日本的教务受到打击,因而也限制了传教士在台湾的活动。1662年,郑成功克复台湾,驱走荷兰人,新教在台湾的教务活动也宣告结束。宇晓:《17世纪荷兰、西班牙传教士在台湾高山族地区的活动及影响》,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
(18)伦敦会成立于1795年,是英国国教会与长老会、公理会合作成立的差会,最初以非洲为海外布道区域,后来扩展至远东地区。
(19)Mrs.Eliza A.Morrison compiled,Memoirs of the Life and Labors of Robert Morrison,第2卷第841页,附录。
(20)Carl Smith,Chinese Christians:Elites,Middleman and Church in Hong kong,H.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pp.212—213.
(21)海恩波著,简又文译:《传教伟人马礼逊》,香港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960年版,第96页。
(22)Mrs.Elia A.Morrison compiled,Memoirs of Life and Labors of Robert Morrison,Vol 1,p.70.马礼逊还著有《广东省土语字汇》(1828年)。另外,在1817年,马礼逊出版过一本旨在向西方人介绍中国历代王朝地理、政府、宗教和风俗著作《中国一览》。
(23)海恩波著,简又文译:《传教伟人马礼逊》,第86—91页。
(24)Brian Harrison,Waiting for China:the Anglo-Chinese Collegeat Malacca 1818—1843,and 19th century Mission,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79,p.35.
(25)原计划书载《印支搜闻》(The Indo-Chinese Gleaner),1818年10月,译文见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03—204页。
(26)原计划书载《印支搜闻》(The Indo-Chinese Gleaner),1818年10月,译文见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03—204页。
(27)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第87—92页。蔡武:《谈谈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载《“国立中央图书馆”馆刊》新2卷第4期第23—46页。另见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114页。据熊月之统计,新教传教士1842年以前在马六甲、巴达维亚和新加坡所出版138种中文书刊中,属于神学及教会史者106种,占76%,属世界历史、地理、政治、经济者32种,占24%。
(28)Brian Harrison,Waitiy for China:the Anglo-Chinese Collegeat Malacca 1818—1843,and 19th century Mission,H.K.Univ.Press,1979,p.32.
(29)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26页。
(30)在2007年马礼逊来华200周年纪念之际,北京外国语大学汉学研究中心、香港大学图书馆、澳门基金会联合推出《马礼逊文集》14卷本,首批出版物为五种影印本:(1)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hree parts(Macao,1815—1823)(《英华字典》);(2)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Serampore,1815)(《通用汉言之法》);(3)A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acao,1823)(《英国文语凡例传》);(4)Memoirs of the Life and Labours of Robert Morrison(London,1839);(5)(《马礼逊回忆录》),Retrospect of the firstten years of the Protestant Mission to China,(Malacca,1820)(《新教在华传教前十年回顾》)共十卷本。
(31)李志刚:《美国第一位来华教士裨治文牧师与中美早期关系——纪念裨治文牧师到广州传教一百六十周年》,载《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廿三期》,1991年。
(32)Eliza Bridgman edited,The Life and Labors of Elijah Coleman Bridgman,p.74.
(33)《中国丛报》1832年5月,第1—5页。
(34)《中国丛报》第3卷,第378—384页。
(35)《中国丛报》第4卷,第356页。
(36)《中国丛报》第4卷,第90页。
(37)《中国丛报》第4卷,第90页。
(38)Marshall Broomhall:Robert Morrison,A Master-Builder,pp.104—106.London,1924.
(39)《中国丛报》第2卷,第270—276页。
(40)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第76页。
(41)
(42)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151—180页。
(43)G.麦金托什,方丽译:《美国长老会书馆(美华书馆)纪事》,载《出版史料》1987年第4期。
(44)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台湾商务印书馆,第267—268页。胡道静:《印刷术“反馈”与西方科学第二期东传的头一个据点:上海墨海书馆》,载《出版史料》1987年第4期。
(45)伟烈亚力:《六合丛谈·小引》。
(46)王韬:《瀛壖杂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19页。
(47)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184—187页。
(48)王韬:《送西儒理雅各回国序》,见《弢园文录外编》第8卷第4页。
(49)Jame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 Vol 1,p.95.
(50)李志刚:《香港基督教会史研究》,香港道声出版社1987年版,第80—81页。
(51)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117页。
(52)徐宗泽:《中国天主教传教史概论》,上海书店1990年版,第270—271页。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32页。
(53)南格禄生于1803年,法国撒丁岛人,早年毕业于蒙特鲁热的耶稣会初学院,后在昂诺内的阿伊圣丹堂修道,1840年奉派来中国,并任江南教区的第一任会长。艾方济于1806年生于土伊勒里宫,其父为王朝财政大臣,1831年在伊西大修道院升神父,后入蒙特鲁热初学院从事教务,他是申请来华传教的。李秀芳生于法国勒甫伊附近的唐斯,1831年入初学院,他被指定来华时,正在瓦尔读神学。
(54)《上海宗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28—631页。
(55)《江南教务近代史》,载《圣教杂志》第10卷第3、4期。
(56)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114页。《江南小修道院记》,载《圣教杂志》1920年第1期。
(57)原先当第一批天主教传教士来上海时,修院设在青浦横塘,因为那里地势低下,空气潮湿,教士多患肺炎,所以南格禄决定将修院迁到徐家汇。见石经:《徐汇纪略》,载《圣教杂志》第19卷第8期,1930年8月。
(58)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181页。
(59)陈从周、章明主编:《上海近代建筑史稿》,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91—93页。
(60)1866年,一位参观徐汇公学的法国画家Henri Zuber说:“对他们进行的教育中,教理问答占了很大的比重。”《亨利·絮·贝尔旅华散记》,载《近代史资料》1987年11月,第5页。
(61)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三),第260—263页。
(62)史式徽:《江南传教史》上卷,第99页。
(63)石经:《徐汇纪略》(续),载《圣教杂志》第19卷第8期,1930年。
(64)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194页。
(65)最后一位在钦天监的传教士为高守谦于1826年(道光六年)因疾告假回欧。阎林山、马宗良、徐宗海:《鸦片战争前在中国传播天文学的传教士》,载《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年刊》1982年总第4期。
(66)1860年联军入京后,当时孟振生住天津,恭亲王奕派大员张锡纶到天津找到孟振生,请他到北京参与议和。孟振生生于1807年,1825年在巴黎加入遣使会(Lazariots),1834年在亚眠晋铎。1834年抵达中国澳门。他从澳门出发北上时,每天用茶水洗一次脸,使脸色变得发黄,从而更像中国人,他只到达了北京近郊,未能进城,后来去了内蒙古西湾子教区。[法]古柏察:《鞑靼西藏旅行记》(中译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2—43页。
(67)顾裕禄:《中国天主教的过去和现在》,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4页。
(68)顾裕禄:《中国天主教的过去和现在》,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5页。
(69)崇禧观,又名香林院,位于三叉河口北岸,清康熙初年建,崇禧观与望海楼相毗邻,后被天主教会拆除,在原地基上建造了望海楼天主堂。(www.xing528.com)
(70)赵永生、谢纪恩:《天主教传入天津始末》,载《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142—148页。
(71)《圣教杂志》第18卷第7期,第4页。
(72)K.S.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in China. N.Y.1929,p.24.
(73)徐宗泽:《中国天主教传教史概论》,第281页。
(74)K.S.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in China. N.Y.1929,p.182、p.329.
(75)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104页。
(76)Archimandrite Innocent:The Russian Orthodox Mission in China.The Chinese Recorder.1916.10,p.678.
(77)[法]加斯东·加恩:《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史》(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78)关于第一次“俄罗斯东正教会”抵达时间说法不一,一说为1715年6月28日(同上);另一说为1716年,见《中华归主》(中译本下),第1070页。
(79)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上),第9页。
(80)张绥:《东正教和东正教在中国》,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193—194页。
(81)Archimandrite Innocent:The Russian Orthodox Mission in China.The Chinese Recorder.1916.10,p.679.
(82)张绥:《东正教和东正教在中国》,第221—225页。
(83)《中华归主,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071页。
(84)[法]加斯东·加恩:《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71页。
(85)《剑桥中国晚清史》的作者写道:“传教士是外国人,他们自然从条约的某些条款中获益。英国获得香港和五个开放口岸给外国人居住,还明确地允许外国人在开放的口岸建立教堂。治外法权使传教士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传教士之在内地工作尽管仍然是不合法的,但也没有太大危险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91—592页。
(86)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82年重印,第9页。
(87)清洁理:《马礼逊小传》,上海广学会出版,第93页。
(88)《中国丛报》1840年9月,第615—619页。
(89)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云:“马氏在东印度公司任职二十五年之久,对公司贩卖鸦片之不法贸易,当知之甚详,惟是在言论、函札、日记均予漠视,并未提出反对之言论,此可谓其在东印度公司至大之憾事也。”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73页。
(90)Benson L.Grayson edited,The Ameriean Image of China,pp.78—83.
(91)J.W.Foster:American Diplomacy in the Orient.p.73.
(92)Eliza,Bridgman edited:The life and Labors of Elijah Coleman Bridgman. p.126.
(93)雷敦智(Michael C.Lazich)著,尹文娟译:《千禧年的感召:美国第一位来华传教士裨治文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3—205页。
(94)雷敦智(Michael C.Lazich)著,尹文娟译:《千禧年的感召:美国第一位来华传教士裨治文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3—205页。
(95)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54页:“主教走访英舰是在夜间进行的,罗主教每次拜访,都受到殷勤的接待,英国全权大臣也乐于与主教谈论中国之事;罗主教出身贵族,对这些绅士很能应付裕如;军舰上的军官也对之热情款待,不亚于服侍他们的长官。”
(96)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54页:“主教走访英舰是在夜间进行的,罗主教每次拜访,都受到殷勤的接待,英国全权大臣也乐于与主教谈论中国之事;罗主教出身贵族,对这些绅士很能应付裕如;军舰上的军官也对之热情款待,不亚于服侍他们的长官。”
(97)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64页。
(98)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55—56页。
(99)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80—81页。有关中法《黄埔条约》签订的详细过程,可见(法)卫青心著,黄庆华译:《法国对华传教政策》(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3页。
(100)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80—81页。有关中法《黄埔条约》签订的详细过程,可见(法)卫青心著,黄庆华译:《法国对华传教政策》(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73页。
(101)王尔敏:《耆英外交》(上),载《大陆杂志》第30卷第9期。
(102)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82页。
(103)卫青心著,黄庆华译:《法国对华传教政策》(上),第274—281页。
(104)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136页。
(105)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68页。
(106)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95页。
(107)Ralph Covell,W. A.P.Martin:Pioneer of Progress in China,p.90.
(108)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中译本),第472页。
(109)丁韪良著,沈泓等译:《花甲忆记——一位美国传教士眼中的晚清帝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121页。
(110)丁韪良著,沈泓等译:《花甲忆记——一位美国传教士眼中的晚清帝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121页。
(111)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97页。
(112)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107页。
(113)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147页。
(114)吕实强:《中国官绅反教的原因》,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版,第100页。
(115)艾嘉略(Louis Delmarre,1810—1863),生于法国鲁昂,1833年入巴黎外方传教会神学院,1834年升神父。1836年抵澳门,1837年潜入四川,在四川传道23年之久。1860年去香港,曾为法使葛罗当译员。《北京条约》签订以后,他返回四川,发现“条约没有得到执行”,遂拟重返北京到法国公使馆指控中国官吏,中途在汉口暴卒,有人怀疑他是被人毒死的。见卫青心著,黄庆华译:《法国对华传教政策》(下卷),第666页。
(116)“柏尔德密协定”的内容为:“嗣后法国传教士如入内地买置田产房屋,其契据内写明立文契人某某(此系卖产人姓名),卖为本处天主堂公产字样,不必专列传教士与奉教人之名。”
(117)施阿兰照复称:“查咸丰十年续约第六款中法各文两歧一事,本因当年深知情形,且恐两国文字因出两歧,或致将来误会生事,正所以法国驻京大臣会同总理衙门,于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五日,另行商定章程之故,所谓柏大臣章程是也。”参见:教务档通行教务,同治四年正月十六日总署收法国柏尔德密函,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八日总署致美公使函,与八月初九日总署给法国公使照会。吕实强:《中国官绅反教的原因(1860—1874)》,1966年,第124页。
(118)吕实强:《中国官绅反教的原因(1860—1874)》,第102页。
(119)葡萄牙的保教权(Portuguese Patronageor Padrodo)是指罗马教会授予葡萄牙王室在其海外殖民地的权利、特权,也包括葡王对教会的义务。如葡王支助殖民地传教区建立教堂、修道院和宗教设施,让传教士搭乘葡国的航船去东方,提供神职人员的圣俸及培养的经费,作为回报,教宗也同意葡萄牙国王拥有提名和批准殖民地教区大主教、主教及其他高级神职人员的权利,葡王还有权过问教会的税收、否决未经王室同意的教会任命及敕书,从里斯本出发的天主教传教士须向葡王宣誓效忠等等。后来教廷察觉保教权的弊端,于1622年设立传信部试图设立由教宗直接领导的宗座代牧区,由此引发与葡萄牙的争端,(C.R.Boxer,The Portuguese Seaborne Empire)。
(120)Records of General Conference of the Protestant Missionaries of China held at Shanghai May.10—24,1877.Shanghai.1878.p.413.
(121)The Chinese Recorder.1869.7,p.51.
(122)Charles E.Taylor,The Story of Yeats the Missionary,as told in His Letters and Reminiscences,p.59.
(123)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2卷,第6页。
(124)1848年3月8日,英国传教士麦都思、雒魏林和慕维廉三人,前往上海县城青浦,在城隍庙一带与乡民和水手发生斗殴,致使三位传教士负有轻伤,事发以后,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调动炮舰,封闭长江口,使一千四百艘运送漕粮的船只不能北上,同时派另一艘炮舰前往南京,上诉两江总督李星沅。结果,清政府被迫革去苏松太道咸龄之职,并将十名水手枷号示众,赔款银三百两,并向传教士道歉。
(125)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2卷,第200—201页。
(126)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2卷,第200—201页。
(127)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载《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2期,第148页。
(128)清洁理:《马礼逊小传》,广学会1932年印行,第157—158页。
(129)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载《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2期,第143页。
(130)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175页。
(131)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176页。
(132)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第182—183页。
(133)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第41页。
(134)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212页。
(135)19世纪初,英美基督教会向国外传教正属方兴未艾。美国的美部会于1819年首先向国外派遣医药传教士(Medical Missionary),司吉达(Johe Scudder)和华特(Nathan Ward)被派往印度和锡兰,何尔民(Thomas Holnan)等被派往夏威夷,伯驾于1834年被派往中国。
(136)W.W.Cadbury,and M.H.Jones,At the point of a Laucet,100 Years of the Canton Hospital,pp.42—43,p.46.
(137)W.W.Cadbury,and M.H.Jones,At the point of a Laucet,100 Years of the Canton Hospital,pp.42—43,p.46.
(138)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第230—231页。
(139)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第222—223页。
(140)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第222—223页。
(141)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175—176页。
(142)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175—176页。
(143)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175—176页。
(144)《庸庵文编》,台北广文书局影印本第2卷。
(145)麦沾恩:《中华最早的布道者梁发》,第198页。
(146)郭实腊又译郭士立、郭甲利、郭施拉、居茨拉夫。
(147)李志刚:《香港客家教会(巴色会)之设立及其在广东与北婆罗洲之传播》,系《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国际客家研讨会论文集》抽印本,第2页。
(148)李志刚:《郭士立牧师在港创立之福汉会及其对太平天国之影响》,载《基督教与近代中国文化》,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89年版,第57—92页。
(149)李志刚:《郭士立牧师在港创立之福汉会及其对太平天国之影响》,载《基督教与近代中国文化》,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89年版,第57—92页。
(150)Herman Schlyter,“Karl Gutzlaffals Missionar in China”Lund,Hakan Ohlssons Boktryckri—1946.pp.176—202,pp.176—180.
(151)Herman Schlyter,“Karl Gutzlaffals Missionar in China”Lund,Hakan Ohlssons Boktryckri—1946.pp.176—202,pp.176—180.
(152)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301页。
(153)《太平天国》第六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881页。
(154)《上海宗教史·上海天主教史》,第664页。
(155)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24页。
(156)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20—21页。
(157)《上海宗教史》,第627—628页。
(158)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126—127页。
(159)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19页。
(160)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2卷,第77—80页。
(161)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26—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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