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文化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具有不同特点。因此,甘肃省的国有文化单位改革,要科学界定文化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扎实推进。文化单位大体分成公益性和经营性两大类。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时政类报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经营性文化单位主要包括一般国有文艺院团、一般出版单位、新华书店、影视制作机构、文化中介机构等,逐步转制为企业。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赋予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应有的自主管理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探索符合基层特点、适应群众需要的新的公共文化运行机制,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www.xing528.com)
全面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转企改制任务。推进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人员安置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巩固拓展出版、发行、广播影视企业改革成果,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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