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坚决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
人民群众是文化产品的最终评判者,要坚持把群众喜欢不喜欢、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认可不认可作为评价作品的最终标准。从操作层面看,对于文化产品尤其是文艺作品的评价,需要借助一些客观的、量化的指标,如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票房收入等指标。事实上,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总是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个一”工程(www.xing528.com)
由中宣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自1992年起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上一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分部委,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组织生产、推荐申报的精神产品中五个方面的精品佳作。这五个方面是: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或电影)作品,一部好的图书(限社会科学方面),一部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一首好歌。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精简评奖种类、改进评奖办法,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在实践中,要正确处理文化产品的评奖问题,首先评奖作为一种评价的手段不可或缺,运用得好,可起到示范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其次要评得准。第三,评奖不能过多过滥。评奖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成为指挥棒,最根本的检验标准还是实践,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金杯银杯不如人民群众的口碑。
完善文化产品激励机制,有利于扩大优秀文化产品的影响力,有利于催生更多“叫好又叫座”的佳作,有利于形成文化创作领域英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应通过加大优秀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来完善文化产品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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