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曾经用一句话说清楚了灵感和创造性思维之间的关系:“灵感是在知识、经验和思索结合后,由外界因素诱发而形成的创造性思维。”
灵感即一种创造性的思维。译途充满审美愉悦,但是,这种停留在一般层次的审美愉悦要上升到一个全新的境界,在灵感闪烁、文思汹涌的情势下,佳译迭出,译出“神似”,达到“化境”,步入审美的理想境界,不能没有灵感思维。
人类的思维是一种能动性极高的复合机制,一般认为由三种形态的思维组成,即直觉思维、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人类的这三种思维形态同时表现在翻译活动中。翻译是一种渗透创造性的高级复杂的脑力劳动,根据我们的经验,翻译过程中还必须运用一种介乎上述三种思维形态之间的思维方式,即灵感思维。翻译时,若没有灵感思维火花的迸发,就难有如神的妙笔。
灵感,其实并不神秘,钱学森先生在《开展思维科学的研究》一文中曾指出:灵感不是什么神灵的感受,而是人灵的感受。他还告诉我们:光靠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不能突破;要创造要突破,得有灵感。在《全国思维科学讨论会上的发言》中,钱学森先生又明确把灵感思维与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并列地提出,列入“思维科学中的基础学科”。科学巨匠爱因斯坦根据他毕生科学实践的经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相信灵感和直觉。”诗人写诗,有时辗转反侧,搜肠刮肚,却挤不出一个字;有时因某种情景的触动,诗意像春潮般涌上心头,诗作一气呵成。科学家为解答一个科学难题,苦思冥想,数载不得其解,说不定在某一刹那,灵机触发,疑团顿解。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引导他们走到成功的彼岸。可以说,灵感的显现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严复曾经提出“一名之立,旬月踟蹰”的翻译精神,而“旬月踟蹰”之后的豁然开朗则往往是灵感思维“发力”!著名翻译家杨苡在《一枚酸果——漫步40年译事》中谈到了灵感在翻译中的作用:
有一夜,窗外风雨交加,一阵阵疾风呼啸而过,雨点洒落到玻璃窗上,宛如凯瑟琳在窗外哭泣着叫我开窗。我所住的房子外面本来就是一片荒凉的花园,这时我几乎感到我也是在当年约克郡旷野附近的那所古老房子里。我嘴里不知不觉地叨着Wuthering Heights……,苦苦地想着该怎样译出它的意义,又能基本上接近它的字音……忽然灵感自天而降,我兴奋地写下了“呼啸山庄”四个字!。
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总要面对许多问题。问题解决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活动,早就得到心理学的重视和研究,曾经提出过不同的学说,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联想理论、认知心理学和格式塔理论。应该说,与灵感思维更密切相关的是格式塔理论。格式塔心理学强调问题情境的结构的重要性,认为问题解决是形成问题情境的新的结构,即把握问题情境中诸事物的关系,并且是以突然的方式实现的,表现为“顿悟”。这种顿悟就可视做一种灵感。
2.1 灵感思维的作用机制
朱光潜说:“人间有多少奥妙,人心有多少灵悟,都非言语可以表达。从柏拉图、弗洛伊德的唯心主义灵感观,到德谟克利特、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唯物主义灵感观,它们虽然对灵感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但各有特性也各有片面性,唯心论不能全盘否定,唯物论也有不足之处,应该从两者中吸取精华加以综合。在以往的中外哲学家和理论家那里,灵感只是作为艺术创造中的心理现象被提出,局限在诗学的范围内进行讨论,而把灵感作为一种思维形式与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并列地提出并进行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
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人们对灵感触发的心理机制进行了探索,认为久积突爆的灵感是有准备的大脑在抽象(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的基础上,扩大深入到潜意识多维主体的思维成果。同时,对灵感与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直觉的关系进行了界定,认为灵感是“悟”出来的,而直觉是“看”出来的。在灵感激发过程中,“感兴”与“养兴”辩证地存在。如果说“感兴”表现为一种偶然得之、无意得之、反常得之的过程,那么“养兴”则表现为一种长期积累、刻意追求、循规思索的过程。可见,灵感绝不是“空穴来风”,它需要思维主体在百科知识方面日积月累,悉心思考,反复琢磨。只有这样,灵感才能喷薄而出,从来就不存在所谓的纯灵感思维。
灵感对于科学发明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发明家莫尔斯在发明电话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远距离传播时信号减弱。他开始想采用放大原始信号的办法,但未能成功。他一直苦苦思索着解决的方法。有一天,他搭乘驿车到巴尔的摩去,在旅途中发现,邮车每到一个驿站就要更换拉车的马,以保持充足的“马力”。这让他深受启发,于是产生一个想法:在电话线路沿途设置放大站,不断放大信号。实践证明这个方法可行,正是这样,他解决了电话信号长途传输的衰减问题。近代美学家王国维借用三首宋词中的句子,形象而深刻地阐明“艺术需要长期的生活积累”这么一个道理。他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我们可以将王国维对于创造领域所划分的三个阶段作为灵感现象的概括。这里的第一阶段是指进入问题环境,第二阶段是对问题百思而不得其解,第三阶段则是一种顿悟,此时会有一种茅塞顿开,豁然开朗的感觉。需要说明的是,灵感思维往往产生在思维主体气定神闲之时。在翻译过程中,它也只能显现在译者正确领悟原文的基础上。
2.2 灵感思维译品的宽泛定义
怎样的译文才称得上是“灵感思维”的杰作呢?其效果当让读者叹为观止,其实质是:达旨传神,出神入化,青出于蓝。换言之,将原文中的美发挥到极致,甚至创造出原文所无的美。对于灵感思维译品(简称“灵感译文”),似乎可以捋出以下几种类型:
2.2.1 灵感,逸出“背叛美”
刘易斯·卡洛尔为儿童写的读物《爱丽丝漫游仙境》中有这样一段爱丽丝与猫的对话:
"Did you say 'pig' or 'fig'?" said the cat.
"I said 'pig'", replied Alice.
句中fig的出现因与pig同韵,才使“猫”吃不准,如果将fig译作“无花果”,读者将疑惑不解。我们读到的译文是:
“你刚才是说‘猪’还是‘鼠’?”那只猫问道。
“我说的是‘猪’”,爱丽丝说。
将fig(无花果)译成“鼠”,这是典型的“背叛”,可是,正如奈达在《翻译科学探索》中所言,此译能使“译文读者对译文所做出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作所做出的反应基本一致”。
If my mother had known of it, she'd have died a second time.
a.如果我母亲知道这事,她一定会气得死第二次的。
b.如果我母亲知道这事,她一定会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灵感译文”的本质是创造,是创新,是“背叛”。died a second time被译成了“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不是典型的“背叛”吗?但是,当此译与原句摆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顿感译者创造活力之美。
2.2.2 灵感,逸出“炼字美”
It was a splendid population—for all the slow, sleepy, sluggish-brained sloths stayed at home.
这是马克·吐温的一句名言。刘宓庆先生在《文体与翻译》一书中认为:作者一连用了五个首韵词(Alliteration)与前面的splendid呼应,词义色彩则正好相反,造成了强烈的诙谐和幽默效果。谐音押韵的修辞效果一般都是“不可译”的。我们读到了如此“不可译”的译文:
这是一批卓越能干的人民——因为所有那些行动迟缓、头脑愚钝、睡眼惺忪、呆如树獭的人都呆在了家乡了。
真的不可译吗?我们读到这样的“炼字”成功,堪称“灵感之译”的译文:
(出来的)这帮人个个出类拔萃——以为凡是呆板、呆滞、呆头呆脑、呆如树獭者,都呆在家里了。
2.2.3 灵感,逸出“意境美”
In a wagon, you can be one place today and another the next day.
a.坐着马车,你今天可以在一个地方,明天又可以在另外一个地方。
b.坐着马车,你可以今日看山,明日玩水。
原文和译文读者所处的文化语言环境不一样,要使他们的反应对等,就不得不依赖译者的灵感活译和创造能力。
读了译b,我们怎么能够否定这样一个观点:翻译,不仅无异于创作,而且能够创作出原句所无的意境。原句要表达的意思是,自己忙忙碌碌,为生计奔波,而对方却优哉游哉,好不清闲。译a没有这种意境,“老实”的译文——“今天可以在一个地方,明天又可以在另外一个地方”——好像对方也在为生计而劳碌呢。恰成对照的是,译b——“今日看山,明日玩水”——便自然溢出一种悠闲享受之意境。
2.2.4 灵感,逸出“巧合美”
"Mine is a long and a sad tale!" said the Mouse, turning to Alice, and sighing.
"It is a long tail, certainly," said Alice, looking down with wonder at the Mouse' tail, "but why do you call it sad?"
a.那老鼠对爱丽丝叹了口气道:“唉,我的历史说来可真是又长又苦又委屈呀!”
爱丽丝听了,瞧着那光滑的尾巴说:“你这尾巴是长呀!可是为什么又说它苦呢?”
b.那老鼠对爱丽丝叹了口气道:“唉,说来话长!真叫我委屈!”
“尾曲?!”爱丽丝听了,瞧着老鼠那光滑的尾巴说:“你这尾巴明明又长又直,为什么说它曲呢?”
由于译文b使用了“委屈”和“尾曲”的同音异形的“巧合”,其可读性陡增。
2.2.5 灵感,逸出“巧用美”
When I was as young as you are now, towering in confidence of twenty-one, little did I suspect that I should be at forty-nine, what I now am.
a.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二十出头,充满自信,意气风发,哪里会想到49岁今天的我呢?
b.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二十出头,小荷尖尖,意气风发,哪里会想到49岁今天的我呢?
原句的精彩在于句中的分词短语towering in confidence of twenty-one,其中的tower的本义是:高耸;超过;翱翔。如:Skyscrapers tower over the city. (摩天大楼高耸在这座城市中。)He towered above his contemporaries. (他超出同辈人之上。)
而译a以“充满自信,意气风发”译此分词短语,已经无懈可击,但是,当我们把目光移到译b,“小荷尖尖,意气风发”让读者眼睛一亮!不是把towering一词的“精气神”都一并译出了吗?“小荷尖尖”四字,借自杨万里的《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情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巧借,无疑成功增添了译文的联想底蕴。
Man Arrested for Airline Bomb Joke
b.“空”中无戏言
英语原句系《科技英语学习》曾经刊登过的一篇短文的标题。译a竟然长达18个字,且不易理解。诸葛亮曾以“军中无戏言”来告诫爱将马谡,马谡却仍然头脑发胀,以“愿立军令状”来担保必胜。终于上演了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译b就巧借“军中无戏言”,易其一字,而得上乘之译。灵感,有时即巧借也。
2.2.6 灵感,逸出“突破美”
英国18世纪的大演说家Charles James Fox认为他的对手William Pitt比他更加出色,因此,他就说了这样一句流传至今的名言:
I am never at a loss for a word; Pitt is never at a loss for the word.
我国译界翻译此名言者,可谓“前赴后继”:
a.我总是能凑合找个词儿说说,可是皮特什么时候都能找到恰如其分的词儿。
b.我总能找到一个词,而皮特总能找到那个绝妙好词。
c.我总能找到一个觉得妙的词,而皮特总能找到那个绝妙的词。
d.我总能找到一个意思相当的词,而皮特总能找到那个意思恰当的词。
e.我和皮特都能出口成章,但我用的词大都不可言妙,而他用的总是妙不可言。
a word和the word系原句的精华之所在,形美之外更添意美。以上五句译文,皆有长有短。然而,以上五译并没有让人叫绝者。灵感常常迸发于成功突破之时。请读下译:
我总是滔滔不绝,而皮特则是字字珠玑。
If we do not hang together, we shall most assuredly hang separately. (Benjamin Franklin)(www.xing528.com)
a.咱们要是不摽到一块儿,保准会吊到一块儿。
b.如果我们不能紧密地团结在一起,那就必然分散地走上绞刑台。
c.我们要不抱在一起,准保会吊在一起。
d.我们不紧紧团结一致,必然一个个被人绞死。
原句的精彩在于hang together和hang separately,以上四译并非没有认识到,但均非佳译。由于译者认识到汉语更讲究“尾韵”,而非“头韵”,认识有了突破,译文也就更上一层楼:
我们必须共同上战场,否则就得分别上刑场。
2.2.7 灵感,逸出“口吻美”
Mole had suddenly realized that his old house was nearby. It was very close. All Mole had to do was find it. All of a sudden he deeply wanted to see his old home again. Mole's house was small, and not as nice as his friends' houses. But it was his,and he wanted to see it!
a.鼹鼠突然记起,他的老家就在这附近,近得很。此时,他需要干的就是去发现它。突然,他真想再看一眼他的老家。他的家很小,没有朋友们的那么气派,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家呀,他就是想看看!
b.鼹鼠突然记起,他的老家就在这附近,近得很。此时,他得干的,只要四下寻找一下就行了。突然,他真想再看一眼他的老家。他的家很小,没有朋友们的那么气派,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家呀,他就是想看看!
两译粗看,似乎一样。其实,区别仅在一句:
All Mole had to do was find it.
a.他需要干的就是去发现它。
b.此时,他得干的,只要四下寻找一下就行了。
翻译最难是口吻。一篇文章、一个故事的基调、口吻,正是让读者产生某种反应的stimulus。试想,如果原文和译文的口吻不一样,读者反应何来近似甚至对等?译a其实是一种死译,让人理解都难。译b将“去发现它”改成了“四下寻找一下”,此外,还增加了“就行了”三个字。这点改动,这点增加,可不能小觑。故事、人物、心态等等均被活灵活现地勾勒出来。正确把握和传递原文口吻应该是翻译美学的任务之一。
Huang's tiny roadside stand, Green Apple, is illuminated by neon even during the day to attract customers. Close by is another called the Forbidden City.
a. Huang的路边小店的店名“青苹果”,即使在白天也被霓虹灯照亮,以吸引顾客,相邻的店叫“紫禁城”。
b. Huang的路边小店的店名“青苹果”,大白天也用霓虹灯映照店名,以吸引顾客,相邻的店叫“紫禁城”。
原句写得非常“洒脱”,“拖拖拉拉”的,很有英语味。翻译基本可以照原句的语序进行。原译的“被霓虹灯照亮”难合逻辑,因为霓虹灯并非起照明作用。改译添加了一个字,从“白天”变成了“大白天”,一个“大”字,更口语化,原句的口吻也就浮出水面。口吻,并不艰深,有时竟在于添加一两个字而已。
2.2.8 灵感,逸出“幽默美”
Don't take the low-fat label as a license to eat.
不要因为食品标明低脂肪,而敞开食用。
原句写得精彩、诙谐,主要体现在label和license两个词的使用。这两个词,活泼形象,前呼后应、幽默风趣,更兼有Alliteration(头韵)之美。再读原译,发觉原句文采顿失!首先,口吻也与原句大相径庭,使人联想到一副板着面孔教训人的形象。这是因为原译未能品出其中的幽默美,而将label和license这两个全句的中心、最具神韵的词弄丢了。灵感思维,让译者思路顿活。如译:
别把标有“低脂肪”的标签看成是可“敞开食用”的许可证哟。
当然,改译也有遗憾,比如,原句中的精彩头韵(low-fat / label / license)实在无法译出。
But what he and his colleagues call "sleep debt" accumulates and must be paid back. For adults, sleep debt is how much sleep you don't get based on a need for one hour of sleep for every two hours awake, on average.
a.但是,他和同事们称之为日积月累的“睡眠债务”必须得到偿还。
对成人来说,睡眠缺乏就是,你缺乏睡眠的数量是以每两小时的苏醒,平均就有一小时的睡眠来计算的。
b.但是,他和同事们所谓的“睡债”日积月累,必须得到偿还。对成人来说,“睡债”的计算方法是,你所缺乏睡眠量是以平均每两小时不眠的时间就应有一小时睡眠来计算的。
原句里的“sleep debt”是作者的创新用词,读者可从引号得知。细加辨析,“sleep debt”似乎含有些许幽默的口吻,被译成汉语“睡眠债务”,措辞就显得有些一本正经了。我们是否可以通过省略来获得一种随意、一种诙谐?如译:睡债。此外,原译中的“苏醒”二字也用得欠当。
2.2.9 灵感,溢出“形象美”
So long, chicken. Hello! Tofu. Tofu and a host of other products made from the mighty soybean are pushing aside meat, milk and even ice cream on grocery store shelves these days as scientists rave about the health benefits of soy.
a.再见,鸡肉。你好,豆腐!科学家们对大豆有益健康的赞扬,使得如今杂货店的货架上,豆腐和其他很多用大豆制成的食品正逐步取代肉类、牛奶甚至冰淇淋。
原句表达生动极了。语言活泼,色彩丰富,措辞幽默。句中动词短语rave about是“狂热赞扬,极力夸张”的意思。而译文仅将此短语译成“赞扬”,显然是undertranslated(翻译没有到位)。更需一提的是,句中的pushing aside有一种形象美。而原译以平淡如水的“取代”译之,则形象去矣。灵机一动,是否能译:
再见,鸡肉。你好,豆腐!因科学家们对大豆有益健康的事实摇旗呐喊,而使得如今杂货店的货架上的豆腐和其他豆制品正在把肉类、牛奶甚至冰淇淋挤到了一旁。
Instead, to this quick-witted youth, the whole noble science of the law was contained in a nutshell.
in a nutshell是一个英语成语,《金山词霸》的注释是:简单地,简约地。若要细究nutshell的含义,那就“有戏”了,nutshell者,“坚果壳”也。一个坚果壳中能contain(容纳)多少东西呢?因此,in a nutshell的含义,即使不查词典,不点击《金山词霸》,也可猜可想。人们在翻译这个英语成语时,常常直接使用词典所提供的释义,而置其形象于不顾。如译:
相反,对于这个机敏的年轻人来说,法律这门高深科学的全部,其实是很简单的。
下译不仅译出了原句所含形象,而且能被汉语接受。如:
相反,对于这个机敏的年轻人来说,法律这门高深科学的全部,好像存在于一只坚果硬壳之中,三言两语便可阐明。
就灵感思维与翻译的关系而言,借用许渊冲先生的“三美”原则(即意美、音美、形美)来界定灵感思维译品是一种比较现实且有效的方法。这从上面四个译例中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种妙手偶得的译品就是灵感思维的产物。这种译品带给人的感受几可用《老残游记》中所言来形容:“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服帖;三万六千多毛孔,像吃了人参果,无一处不畅快。”虽有些夸张,但也能说明一定的问题,那就是,灵感思维译品往往带给人一种艺术享受。灵感和直觉有一定的关系,但又是两个概念。直觉思维产生的时间往往很短促,而灵感思维则需要经过一番时间的顽强搜索。由于灵感显现常被认为是一种“开塞”现象,因此有人认为凡是处于“信”、“达”境界的译品都可称作灵感思维的产物。其实不然,作为灵感思维的译品,相对原文而言,“信”、“达”是必备条件,“雅”是总体要求。除此以外,译文一方面应最大限度地保持原作的神韵,同时还应尽可能体现语言科学的最简洁、最和谐、最优化规律。这具体可从音义双关、音韵再现、音义合璧、吐字炼字、句法妙用等方面体现出来。
2.3 灵感思维对译者的要求
肯定翻译过程中灵感思维的意义,无疑对译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综观对灵感思维研究现有成就的基础上,我们发现灵感思维似乎对译者有如下要求:
2.3.1 灵感思维与百科知识
人在思维过程中,不断输入信息、贮藏信息、输出信息。信息与信息之间,不断进行交流,或重叠、或参差,或交融、或互渗。那些相同、相近、相似的信息,往往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成为相对集中的信息块(信息单元),这就是“相似块”。它平常被集存在意识的仓库中,而处于安静状态,但在思维过程中,如果受到外在相似信息的诱发、刺激,这种原来酣眠着的相似块,就会苏醒过来,并释放出一股力量,向新的相似信息靠拢,并与之契合,从而使原有的相似块的体积逐渐增厚,及至成为新的相似块。一般认为,欲成为某一学科的专家,必须积累与该学科有关的五万个知识单位,即相似块。灵感的产生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即外界刺激,触景生情。或因外界某一刺激而受到原型启发,或者由于某种联想而触类旁通。
翻译是一门“杂学”,成功的译者应该是“杂家”。“书到用时方恨少”,一些生活常识,看起来微不足道,有时却能使人茅塞顿开。这些百科知识,往往闪烁于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的最佳结合处。如:
He rose joint by joint, as a carpenter's rule opens.
a.他一节一节地从地上爬起来,就像一根木匠的尺一样。
b.像打开一支木工曲尺似的,他一节一节地从地上硬撑起来。
译b乃上乘之译,称之为灵感之译,亦不为过。妙就妙在译者能将原句里的a carpenter's rule译成“一支木工曲尺”。试想,若是译者连木匠使用的“曲尺”都见所未见,如何能译出佳译?
2.3.2 灵感思维与汉语功底
翻译是一种双语活动。该活动的产品即译文是以汉语形式出现的(这里主要基于英译汉)。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灵感思维的译文应臻于将语言文字的优势发挥到极致的境界。所以我们这里讨论的灵感思维译品主要还是就其汉语表现力而言的。很难想象,一个连自己的母语都不过关的人能做一名合格的翻译。吕叔湘先生“一直为我国外语界和汉语界不相往来,‘两张皮’的现象深为忧虑”,钱冠连先生在《论外语学者对母语研究的建树》一文中也提出“外语学者回归汉语研究是一种学术自觉”。陆谷孙先生更是明确指出,杨必先生就说过,她译《名利场》并不需要谙习任何理论,只靠文字功力和小说文学的修养,尤与一遍又一遍熟读《红楼梦》有关。综观这些大家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大体的结论:从事翻译工作没有汉语功底是万万不行的。没有汉语功底的译文不是索然寡味,就是佶屈聱牙,味同嚼蜡。如:
He is a fool who cannot be angry, but he is really a wise man who will not.
a.愚者不会怒,智者而不怒。
b.愚者不知怒,智者能制怒。
当译a和译b并列一处时,我们怀疑,译a如此逊色,其原因究竟应归结到理解能力,还是表达能力?两译相比,仅易三字!而后译则是闪光之译,其可读性胜过原句一筹。
2.3.3 灵感思维与形象思维
灵感思维常伴形象思维而来。成功的译者从不轻易抛弃原文中栩栩的形象,实在无法直译,就进行形象之转换。不少灵感译文就是在形象转换之间迸射出迷人的光芒。如:
My Heyne's Tibullus was grasped at such a moment. It lay on the stall of the old book-shop in Goodge Street—a stall where now and then one found an excellent thing among quantities of rubbish.
a.我发现了海涅的诗集《狄巴拉斯》。它躺在乔治街一家旧书店的书架上,在那儿人们总能从一堆垃圾中挑出优秀作品来。
b.那册海涅编写的《狄巴拉斯诗选》便得手于此种情势之下。它静卧于古畿大街一家旧书屋的书摊上,此书屋是一个可以沙里淘金的去处。
以上两译对an excellent thing among quantities of rubbish的处理,显出了高低。前者直译“从一堆垃圾中挑出优秀作品来”,后者进行了形象转换——“沙里淘金”。后者乃可以玩赏的灵感译文也!又如:
What flower does everybody have?—Tulips. (Tulips=two lips)
人人都有的花是什么花?——泪花。
因为有了令人叫绝的形象转换,上句才从“不可译”转化成了“可译”。
清代诗人袁枚诗云:“但肯寻诗便有诗,灵犀一点是吾师。夕阳芳草寻常物,解用都为绝妙词。”他赞同作诗需要灵感,“灵犀一点是吾师”。但灵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寻诗的结果,关键是“肯寻”。作为再创作活动的翻译过程也需要灵感的点拨和点缀,需要译者锲而不舍,具有“不到把它表现为完满的艺术形象时决不肯罢休”(黑格尔语)的那种精神。可以说,灵感思维是一种“凌驾”于直觉思维、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上的思维方式,也是寓于人脑思维的总行程的始终,并对思维运动的前进和深化发展起着攻坚和爆破的作用,它对翻译活动的影响不仅在于可以有效地保证译语“信”、“达”,更重要的是其有助于译语臻于“雅”境。要产生思维灵感,思维主体必须有心理上的前提保证,即必须神清气爽;浑浑沉沉中也许永远不会有什么“神来之笔”。这就要求我们科学用脑,张弛有度。灵感思维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百科知识、汉语功底(尤其是习语运用)、类比推理、逻辑意识等方式实现的。灵感思维堪称“心理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本文仅是从格式塔心理学中的“顿悟”角度做一初步探讨,希望藉此引起译界对灵感思维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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