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厉以宁(1930— ),男,江苏仪征人,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一、民营经济面临的新形势
(一)宏观调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对民营经济提出新的要求,否则民营企业不仅会在市场竞争中失败,甚至会被淘汰出局。
通货膨胀继续对经济有威胁。尽管目前还不能说经济已经过热,但防止物价继续上涨,政府采取紧缩信贷的做法是不可避免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控制信贷规模,都会给民营经济增加困难。政府可能采取的另一种做法,是严格把好土地审批这一关。没有土地,怎么开工建设?此外,高耗能产品出口也受到限制。
民营经济对上述形势应有清醒的认识,以免陷入被动。
(二)汇率调整
在人民币小步升值的趋势之下,民营经济应当认识到,今后不可能再依赖扭曲的人民币汇率来扩大出口了。要抓紧时间,致力于更新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品牌,加强管理,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还应当了解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是一个过程,要逐步实现,不要急于求成。应汲取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民营企业也应加强金融安全意识,否则一旦受到外来金融风暴的冲击,就会遭受巨大损失。
不管外界环境发生任何变化,市场存在多大风险,必须有过硬的本领,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劳动力供应
结构性失业是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特点之一,即一方面“人找事”,另一方面“事找人”。企业为了保证自己有合适的劳动力供应,必须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今天的所谓“民工荒”,指的就是“技工荒”。
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对工人和企业双方都有利。对工人,最低工资标准的实行可以让他们的收入有一定保障;对企业,可以巩固职工队伍,否则劳动力过于频繁的流动使企业的成本上升,不利于竞争。
对待农民工,是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农民工,是工人,但身份、户口仍属农民范畴,这是城乡二元体制下的产物。这个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正在解决之中。民营企业应尽可能地善待农民工,这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企业内部关系的。
(四)发展机遇
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法律上“平等保护”,经济上“平等竞争”,这极大地鼓舞了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和民营企业,使他们信心大增。随着经济持续增长,一方面市场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对民营经济,这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在市场上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形势下,企业如何应付?靠四句话:满足短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更注重诚信。产品优质:这才能创立品牌。不断创新:竞争力不仅靠品牌,而且靠创新,品牌靠创新维护。诚信为本:诚信,是企业最大的无形资产。但不管怎么说,基本管理仍是必不可少的。
二、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
民营企业一定要转变经营管理理念,没有理念的更新,就很难有大的发展。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没有管理理念的更新,就不可能有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民营企业面临着及时转变经营和管理理念的问题,拍“集体照”的思路要改变。
(一)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培育职工的认同感
一般来说管理有三个原则:最低层次是强制原则,其次是激励原则,最高层次是认同原则。强制原则和激励原则都不可缺少,但最重要的则是认同。同甘共苦,是每一个企业都希望职工(包括投资人)能做到的。同甘靠制度,共苦靠认同。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什么?就是培育职工的认同感。有了认同感,凝聚力就产生了。有了凝聚力,企业的发展就有了希望。
(二)未来的收益往往比现实的收益更重要
企业当然要重视现实收益,但未来收益却更加重要。企业的任何投资,都应当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有眼光的企业家一定是能清醒地、准确地判断投资的未来收益的企业家。自主创新,既着眼现实,更着眼未来。品牌生产不可能持久维持,即使引进技术,也不等于引进技术创新能力,真正的核心技术不是买来的,也是买不来的。民营企业要认清人力资本的作用,要有共享经济概念。民营企业机制灵活,敢于承担风险,应发挥潜力,通过产学研结合,使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
(三)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发展依据,甚至是企业生存之道
企业社会责任有法律层次和道德层次之分。法律层次的社会责任是基本的,也是必须履行的;道德层次的社会责任是自愿性的捐献。如果没有尽到法律层次的社会责任,那就谈不上道德层次的社会责任,即使企业捐献得再多,但当人们把破坏环境、欺骗消费者、虐待员工、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不法行为同企业联系起来时,他们不会承认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履行法律层次的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再尽可能履行道德层次的社会责任,企业才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企业才会发展得更好。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要有理念上五大转变:(1)从企业社会责任的信念到实践;(2)从被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到主动的社会责任;(3)从企业家个人社会责任到企业家群体社会责任;(4)从企业家个人的自律到企业家群体的相互促进,相互约束;(5)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从效益论上升到权利义务论,即人人都有生存权、发展权,自己有应尽的义务。(www.xing528.com)
(四)市场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市场是可以创造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静态地看待市场,市场就这么大,你占的份额多了,我占的份额相应地就少了。但GDP是增长的,人均收入是提高的,所以市场将扩大。不仅如此,市场还是可以创造的。
那么,市场是怎样创造的?大体上有以下五种情况:
第一,开发新产品,就等于创造新市场。假定市场上没有某种产品,而某个企业开发出这种产品,那就创造了市场。假定国外已经有某种产品,而某个企业能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同样意味着创造市场。
第二,赋予一种产品以新的功能,等同于开发一种新产品,创造一个新市场。
第三,消费者的需求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需求创造供给,创造市场。
第四,随着新产品的开发,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服务就兴起了,市场也就扩大了。
第五,换一种营销方式,可能发生一场市场革命,从而也就创造了市场。
总之,一个有眼光、有胆量又有组织能力的企业家,就是一个善于创造市场,扩大市场的企业家。
(五)不管哪一种组织形式的民营企业,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都是必不可少的
制衡之所以必不可少的,应当从领导人功德的不对称性谈起。这是指:当事业走向成功时,领导层集团共同有功;当事业走向失败时,第一把手负主要责任。
1.充分发挥制衡机制(以上市公司为例)。制衡是靠公司的股东大会,以及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来实现的。在不存在绝对控股者的情况下,制衡较易实现,但这仍以多元投资主体真正从公司利益出发,共同商量,做出决策为前提。董事会、监事会都应充分发挥作用,而不能流于形式。应建立对董事会、监事会真正起作用的监督机制,并由股东大会来行使权力。
2.制衡以相互信任为前提(以合伙制企业为例)。合伙人负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制,是建立在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要建立制衡机制,合伙人必须相互信任,以共存共荣为信念。制衡,首先是合伙人既彼此信任又互相提醒、互相监督。
3.制衡机制应突破家长制(以家庭企业为例)。这里所述的家族企业,是指家族成员绝对控股的企业。在这样的企业中,应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必须突破家长一人说了算的家长治理方式。家长可能是能人,可能有经验,但经验既是财富,同时也是包袱。家长的权威性,既有利,也有弊。应当把家长个人决策上升为家族主要成员的民主决策。
4.建立制衡机制,避免损失。那种以为不需要制衡就能决策快和提高效率的观点,是不对的。因为这种观点忽视了以下三点:(1)客观形势是多变的,甚至具有不确定性;(2)个人能力总是有限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万能;(3)企业的目标往往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即使在这一过程中降低了效率,但也是为了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人对损失的关心大于对收益的关心。
三、双赢、共赢的大目标
双赢、共赢不仅是企业的目标,而且也是企业在处理企业与职工、企业与客户、企业与社区之间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商场不是战场。商场上,我们今天是竞争者,说不定明天就成为合作伙伴。只要市场能够做大,企业都能得到好处。肥水要流入外人田,企业自身能做大,市场也能做大。一家企业兼并另一家企业,目的应当是实现双赢、共赢。企业家要有这样的眼光。
2.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当企业把自己的职工当成合作共事的伙伴时,就会善待自己的职工,认为职工的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职工得到利益等于自己得到了利益。当企业把职工当成企业最宝贵的资源时,就会加以珍惜和培育,发挥他们的潜力和优势,使他们更有价值。共赢、双赢的原则就体现在这里。
3.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一家企业在同客户打交道时,不要仅仅考虑我能从你那里得到多少好处,赚到多少钱,而要认真考虑你能从我这里得到多少好处,多少方便。你得到的好处越多,我越高兴,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会持续。
4.企业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企业总是处于一定的社区内,是其所处的社区的成员之一。企业应当认识到,如果企业损害了所处社区的利益,那么受损害的不仅是社区,也包括企业自身。企业与社区的关系融洽了、共赢了,企业的发展也就有了可靠的基础。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看法:要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融入“社会利益”之中。
企业是市场主体,企业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提供就业岗位,使职工有收入,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企业还为政府提供税收,提供外汇收入。这些都是为社会做贡献,也就是社会利益之所在。
企业当然要力争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但离开了社会利益,就没有了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企业为社会利益做出的贡献越大,才越有可能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企业的“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是融入企业为社会的贡献之中的,也是融入“社会利益”之中的。因此,实现自主创新,创建品牌,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都是企业的社会贡献,都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可见,企业的盈利必须融入双赢、共赢的大目标之中,离开了双赢、共赢,怎么可能有真正的独赢呢?
(根据作者2007年11月17日在第五届中国民企峰会上的演讲录音整理,发表时略有删节)
(原载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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