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工作研究对象和范围
沈赓方
作者简介:沈赓方(1938— ),男,浙江绍兴人,浙江树人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尚属新兴专业,在全国高等院校里开设不多。在我国,社会工作者的实践活动,也刚起步。社会工作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其研究范围有多广,这涉及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目标、社会工作者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实践目标,本文就这一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
社会工作(socialwork)也称社会事业,起源于慈善事业。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德国和美国发展起来,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近百年来,世界各国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社会工作者,在世界各地辛勤地、踏实地工作,为解决社会问题,为帮助世界各地的弱势群体不懈地努力,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然而,在理论上给社会工作作出一个适当的界定,不是件易事,社会学家对社会工作含义的理解颇不一致,分歧较大。台湾学者龙冠海在《社会学讲话》中概括成四种见解:
1.社会工作是专指对于有问题的个人或团体的服务事业,即帮助老、弱、病、残等人和团体适应社会,改善社会生活的工作。
2.社会工作是调整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团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工作。
3.社会工作泛指社会服务事业,凡一切能促进个人或社会福利的事业均属社会工作,包括各种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
4.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主要是研究社会服务的方法和技术;作为一种工作,是指各种社会服务,目标是调整人的社会关系,改善个人与团体的生活。
上述四种观点,第一种仅仅是指对有问题的个人或团体的服务事业,似乎过于狭窄。虽然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工作者关注的重点,但把社会工作仅仅局限于这一群体还是不够的。第二种观点过于抽象笼统,许多其他工作其实质也是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工作。第三种观点抓住了社会工作的重点是社会服务事业,但其实质是把社会工作看成是社会保障工作。最后一种观点,把社会工作区分为学科和工作两大类,前者是操作性的技术和方法,后者是一种社会服务,这种区分也是值得商榷的。
中国早期的社会学家叶楚生在《社会工作概论》中对社会工作作了较全面的阐述:“现代社会工作是指各种由政府或私人运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方法所举办的事业服务,这种服务包括以个人家庭、社团、社区乃至整个社会为对象的各种有组织的活动,目的是协助个人或社会解决并预防其问题,调整个人的社会关系,甚至整个人类的社会关系,发挥个人与社会的潜能,以改善个人之生活并增进社会之福利。最狭义和最严格的定义是专指一种对于有问题的个人或团体所实施的各种专业服务。最广泛的定义,则指一切有关促进个人与社会福利的措施,乃至包括教育、卫生、保险及其他公共事业在内。”1972年出版的《世界社会科学百科全书》对社会工作作了如下概括:社会工作的目标是帮助社会上受损害的个人、家庭、社区和群体,为他们创造条件,恢复和改善其社会功能,使他们免于破产。社会工作的职能是帮助人们适应社会和改善社会制度。职业社会工作者的任务是采取各种适当的措施帮助那些由于贫困、疾病、免职、冲突,由于个人、家庭或社会群体在经济上和社会环境中失调而陷入困难的人,此外还参加社会福利政策与社会预防方案的制订。
上述社会学家对社会工作的理解,实质上并无多大区别,只是对于社会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的看法有一定的分歧。我们认为,给社会工作下一个较为确切的定义,应注意两点:一是社会工作的定义不能从社会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来概括,也就是不能从描述性下定义,这是很难做到全面和确切的,只能从最一般的特性加以概括;二是社会工作受现存的社会结构所制约,各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具体国情不同,存在的问题和表现形式也不同,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也不一样,因此,社会工作研究对象也有一定区别。我们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社会工作的定义可以概括为:现代社会工作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总方向、总政策,运用社会学原理和科学的方法,帮助个人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适应社会,防范社会问题的发展,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进步的工作。
根据这一概括,我们理解:第一,社会工作的领导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根据社会发展总方向,总趋势的要求,制定有关的法规和政策,指导社会工作。离开了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开展社会工作是困难的;第二,社会工作的工作主体,是广大的社会工作者,这些社会工作者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掌握专业工作方法、经过专门培训的实践工作者;第三,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服务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第四,社会工作的目的是帮助个人或群体适应社会,防范或减少社会问题的发生,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进步。
由于我国开展专业性的社会工作较晚,在理解社会工作上存在着一个误区,即把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工作与一般社会生活中所说的“社会工作”混为一谈,以为“社会工作”人人在做,天天在做,没有专业知识也可以做。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工作与一般社会生活中所说的“社会工作”是有区别的:①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社会工作”是指一个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所担负的工作。而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是指在一定理论指导下的工作,即运用社会学原理,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所开展的工作。②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社会工作”,是从个人出发的,是指个人的社会服务工作。而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是从社会总体出发的,它是以整个社会协调、促进社会进步为总目标,以帮助个人适应社会、防范社会问题发生为具体目标。③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社会工作”是个人零星的,不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而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是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所从事的系统工作。
二
探讨社会工作的研究范围,首先要探讨社会工作的内容。社会工作内容,各国具体情况不同,内容有较大差异。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社会工作的内容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上的社会工作,包括社会指导、社会政策的制定、社会教育、社会服务、社会预防、建设和社会促进等方面,即一切有利于个人适应社会、增进社会福利、改善社会生活、预防和克服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健全社会制度的一切活动和措施,均属社会工作的内容。狭义的社会工作,专指社会福利事业,主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生产、残疾抚恤、牺牲和病故抚恤,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收容和遣送,以及社区服务等工作。具体来说,社会工作的内容可以包括六大方面:
1.社会救济事业。这是指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干旱、火灾、虫害以及战争、暴动等天灾人祸造成的灾民、难民的生活救济,生产救济以及尚未脱贫的特别困难的县、区、乡镇的经常性或暂时性的贫困救济。
2.社会福利事业。从内容上说包括福利政策、福利组织、福利生产、福利设施。从对象上说包括儿童福利、老人福利、妇女福利、残疾人福利以及一般职工福利等。
3.社会保险事业。包括劳动保险、公费医疗、合作医疗、住房保险、财产保险、交通保险、人身保险等名目繁多的各种保险事业。
4.社会服务事业。包括公用事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生活服务以及群众性各种公益活动。
5.社会教化事业。主要指对越轨、犯罪者的教育改革工作,广义上的社会教化也包括对社会成员的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的教育。
6.城市社区服务事业。这是社会工作的新发展和新内容。自从1986年中央民政提出城市基层开展社区服务以来,全国各地城市社区服务发展很快,成为城市基层管理、基层服务的新模式。(www.xing528.com)
根据上述社会工作的庞杂内容,社会工作研究范围,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分析。
从纵向分析,社会工作研究范围有三:
一是高层次,研究社会工作的规划、社会工作的政策、社会工作的领导机构。这是中央和国务院层次。中国社会工作要能走上正常的蓬勃发展的道路,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中央应有专门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国的社会工作,制定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对全国的社会工作制定总体规划,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中层次,研究社会工作的职能机构。它涉及民政机构、社保机构以及其他群众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之间的关系。各市县应在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的社会工作职能机构;应研究如何培养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者,根据社会发展规划来制定社会工作发展计划。在没有形成专门性的社会工作职能机构时,应协调好民政局、保障局及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和分工,齐心协力地搞好社会工作。
三是低层次,这是社会工作研究的重点。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研究中国社会工作的目的、意义、方向;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社会工作方法与操作技术;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及定位;社会工作与城市社区的关系;社会工作者的基本素质、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社会工作的研究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待遇等。
从横向分析,社会工作研究范围应包括下列方面:
一是社会工作者的适应范围,即各学校培养出来的大学本、专科学员应到何处工作,适应哪些工作。二是社会工作组织机构。民政部、社会保障部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与社会工作的关系;社会工作者是否应成立自身独立的,从上而下的组织机构,社会工作者应接受谁的领导,进行属地管理还是属人管理,等等。三是社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四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研究。五是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六是社会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操作技术。七是社会工作的意义和在我国四化建设中的作用。八是外国和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简史。九是当前国外社会工作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十是城市社区服务与社会工作。十一是社会工作的领导体制,包括领导机构、职能机构、操作机构以及与基层政权组织的关系。
总之,社会工作是个具有群众性、广泛性特点的工作,涉及面很广,核心是做人的工作。因此,社会工作研究范围也很广,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根据社会工作的学科性质和当前中国的具体情况,社会工作专业培养出来的本、专科生就业趋向大致可归纳为下列几个方向:
1.社区工作者。目前各大中城市正在建立城市社区网络,城市社区将成为城市居民的吃、住、医、养老、休闲的生活和活动基地,需要数以几十万计的社区工作者。目前社区工作者都是从居委会干部和下岗职工中招聘来的,文化素质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极待有专业水平的专业人才加盟。
2.政治性的群众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这些群体中涉及弱势群体的工作以及服务工作,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3.非政治性的群众团体,如残联、老人协会、敬老院、戒毒所等工作人员。
4.企业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如企业中工会、俱乐部、老人协会等工作人员。
5.社会工作志愿者协会,从事帮困助残工作。
6.从事社会保险事业。
7.非营利性的中介公司或团体,从事公益事业,如社会慈善事业、再就业技术培训所、家政培训中心,等等。
目前社会工作就业机制有待解决三个问题:第一,社会上对社会工作了解甚少,应大力宣传社会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并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大量的艰苦的服务实践,使社会了解社会工作专业,提高社会工作专业的知名度,能使社会工作者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第二,社会工作者尚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应在民政局或社会保障局内设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机构,统一领导社会工作,并通过统一上岗培训,取得服务资格才能持证上岗,从事社会工作。第三,上述就业渠道中的不少单位,虽不是国家机关,但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等,社会工作者不能直接进入这些单位,而需经过公务员考试,这种做法,虽然增加了竞争机制,但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组织,与国家政府机关公务员毕竟不同,是社会群众服务组织,也是社会工作者专业对口的机关。因此,这些机关应为社会工作者大开就业之门,至少应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否则,把许多学有所专的人才拒之于服务机构之外,是不妥的。
参考文献:
[1]龙冠海.社会学原理.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
[2]奚从清,沈赓方.城市社区服务.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1
[3]刘兴豪.社会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4]龙冠海.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
(原载2003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社会学文摘卡》2003年第4期摘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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