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基本建设与项目划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的概念
基本建设,就是横贯于国民经济各部门之中,并为其形成固定资产的综合性经济活动过程,即包括了规划设计、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工作,是发展社会生产、增强国民经济实力的物质技术基础,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具体讲,基本建设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利用国家预算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基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增加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更新和恢复工程及有关工作。换言之,基本建设就是指固定资产的建设,即建筑、安装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及其与之相关的工作。所以,简单讲,形成固定资产的综合性的经济活动即为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较长时间反复使用,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上不改变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
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通常也称为建设工程项目,或称投资建设项目。一般是指需要兴工动料、需要一定量的投资,经过决策和实施(设计、施工)等一系列程序,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标,最终形成建筑产品的一次性任务。如修建一座水电站、兴建一条高速公路或建造一幢大楼均是一建设任务,也就是一个基本建设项目。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特征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应具有下列特征: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
建设目标既有宏观目标,又有微观目标。政府审核建设项目,主要审核建设项目的宏观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企业则更多重视建设项目的盈利能力等微观的财务目标。
2.具有被约束性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是在众多约束条件下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其主要的约束条件有:
①时间约束。即一项工程要有合理的建设工期时限;
②资源约束。即一项工程要在一定的投资额度、物力、人力条件下来完成建设任务;
③质量约束。即每项工程都有预期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或使用效益的目标要求。
3.具有一次性
表现为投资建设地点一次性固定,建成后不可移动,设计的单一性,施工的单件性。工程建设与一般商品生产不同,不是批量生产,工程项目建设一旦完成,要想改变非常困难。
4.具有整体性
一个项目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它是由人、技术、资源、时间、空间和信息等各种要素组合到一起为实现一个特定系统目标而形成的有机整体。项目运作过程必须按项目的整体需要配置生产要素,以整体效益的提高为标准进行数量、质量和结构的总体优化。也就是说,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要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具有生命周期性
项目的一次性决定了每个项目都具有自己的生命周期,都有其开始时间、运作时间和结束时间,在不同阶段都有特定的任务、程序和工作内容。
6.建设过程的程序性
基本建设项目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一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都要经过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准备、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六个阶段。
7.具有建设的风险性
建设项目的一般是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且工程寿命周期长,其质量的优劣,影响面大,作用时间长;并且在建设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都会带来较大风险。也就是说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是一次性的,建设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因此投资风险性很大。
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我国现存多种经济形式,因而投资形式也多样化,有全民制单位投资,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私人投资,外商投资等多种经济成分的投资。在我国基本建设领域,其投资一般可分为经营性投资和非经营性投资两大部分。生产经营性投资其建设目的是为了进行生产经营,如国家工、矿企业、商业等工程投资。非生产经营性投资,其目的是非生产经营性的,如对于政府、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建设的国家工程、市政公共设施、行政办公大楼、民用住宅等工程投资。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基本建设工程量,即就是投入到或用于基本建设中的资金。其中生产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则只包括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由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不征)等组成,如图1-1。
图1-1 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费用组成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是指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或其委托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新、扩建项目配置的首套工器具及生产家具所需的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由设备原价、工器具原价和运杂费(包括设备成套公司服务费)组成。在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中,设备工器具投资主要表现为其他部门创造的价值向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转移,但这部分投资是建设工程投资中的积极部分,它占项目投资比重的提高,意味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单位用于建筑和安装工程方面的投资,它由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两部分组成。建筑工程费是指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平整、道路、室外管道铺设、大型土石方工程费用等。安装工程费是指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公用工程等单项工程中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等设备的安装及配件工程费,以及工艺、供热、供水等各种管道、配件、闸门和供电外线安装工程费用等。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未纳入以上两项的,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应由项目投资支付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一些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二类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等;第三类是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包括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等。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流动资金的30%计算。
建设投资可以分为静态投资部分和动态投资部分。静态投资部分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构成。动态投资部分,是指在建设期内,因建设期利息、建设工程需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国家新批准的税费、汇率、利率变动以及建设期价格变动引起的建设投资增加额。包括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四、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类
为了便于管理及统计分析的需要,基本建设项目可进行分类,分类的方法很多,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类的方式:
(一)按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分类
1.新建项目(www.xing528.com)
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
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
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
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建项目
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大小分类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般对于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2000万~1000万元的为中型,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国务院在1987年发的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中规定,按总投资金额划分的大中型项目,国家计委将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审批限额由1000万元以上提高到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而在其下的为小型。在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领域,除了参照以上的划分标准外,也有自己的划分形式,例如水电站是按其装机容量分:25万kW以上的为大型,25万~2.5万kW的为中型,2.5万kW以下的为小型;水库以库容量分:1亿m3以上的为大型,1亿~1000万m3的为中型,1000万m3以下的为小型。
(三)按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程性质分类
按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种性质,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如公路、桥梁、机场、铁道、港口码头、地下建筑、输油管道、污水处理、水利工程等)、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如发电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机电设备制造厂、纺织厂、食品加工厂等)。
(四)按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分类
按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一般分为公共工程项目(如公路、通讯、城市给排水、部分水利工程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医疗保健设施、文化体育设施、政府机关建设工程等)、生产性产业建设项目、服务性产业建设项目(如宾馆、商店等)、生活设施建设项目。
水利部1995年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出:“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建设项目不同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将建设项目划分为生产经营性、有偿服务性和社会公益性三类项目。”
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城镇、乡镇供水和水电项目。这类项目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以受益地区或部门为投资主体,使用资金以贷款、债券和自筹等各项资金为主。国家在贷款和发行债券方面,通过政策,银行给予相应的优惠。
有偿服务性项目包括灌溉、水运、机电排灌等项工程,这类项目应以地方政府和受益部门、集体和农户为投资主体,使用资产以部分拨款、拨改贷(低息)、贴息贷款和农业开发基金有偿部分为主,大型重点工程也可以争取利用外资。
社会公益性项目包括防洪、防潮、治涝、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这类工程应以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为投资主体,使用资金以财政拨款(包括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家农发基金、以工代赈等无偿使用资金)为主,对有条件的经济发达地区亦可使用有偿资金和贷款进行建设。
(五)按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分类
1.中央项目,亦称部直属项目
它是指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的统配物资和主要设备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供应和解决。
2.地方项目
指由省、市、自治区和地(市)、县等各级地方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各级地方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物资和设备由各地方主管部门直接供应。
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目标,结构调整的任务和其他需要,对以上各类建设项目制定不同的调控和管理政策。因此,系统地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类,对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搞好项目管理有重要意义。
五、基本建设项目划分
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往往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因此,为了便于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编制概预算,组织材料供应,组织招标投标,安排施工和控制投资,拨付工程款项,进行经济核算等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通常按项目本身的内部组成,将其划分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如图1-2建设项目分解示意图。
图1-2 建设项目分解示意图
建设项目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如前所述,是指在一个场地或几个场地上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的各个工程项目的总和。如一个独立的水库、灌溉泵站、大桥等。
单项工程(或扩大单位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单项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例如一个灌溉泵站的泵房,一所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宿舍,一个水利枢纽的拦河大坝、电站厂房、溢洪道等都是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一般以建筑物建筑及安装来划分,如水电站引水工程中的进水口、调压井、引水隧洞等都是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以建筑物的主要部位或工种来划分。例如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为基础工程、墙体工程、屋面工程等。也可以按照工种来划分,如土石方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装饰工程等;隧洞工程可以分为开挖工程,衬砌工程等。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细分,是建设项目最基本的组成单元,也是最简单的施工过程。例如砖石工程按工程部位,划分为内墙、外墙等分项工程。如图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划分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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