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运动会,原名“远东奥林匹克运动会”,主要由菲律宾、中国和日本三国发起和参加,是地区性国际体育组织,目的是促进亚洲地区的体育发展。1911年9月,菲律宾体育协进会会长、基督教青年会体育干事布朗来华考察体育,考察期间提出了组建远东体育组织的意见。同年,世界奥林匹克菲律宾籍委员瓦加斯来华,在考察体育过程中与时任国民政府外交司长的王正廷相识,就成立远东体育组织的设想再次进行商讨,初步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随后,他们开始了联合日本青年会美国干事克龙及广州青年会美国干事图斯里发起组织远东体育协会的活动。经过王正廷、瓦加斯和布朗等人的共同努力,多方联络,菲、中、日三国体育组织同意成立“远东体育协会”。1912年“远东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成立,采用奥林匹克章程指导协会工作,其根本目的在于“为协助增进各种竞技运动之事业,发展各种竞技之组织,并增进运动之兴趣,发扬高尚之精神”。
“远东体协”是亚洲地区第一个国际性的体育团体。1920年,被国际奥委会承认,是世界上第一个与国际奥委会发生关系的区域性国际体育组织。协会决定每两年一次轮流在远东各大城市举办,1927年后改为每四年一届。
第一届远东运动会于1913年在菲律宾马尼拉举办,中、菲、日三个国家运动员参加,菲律宾获总锦标第一,中国第二。会后,主要发起人布朗向国际奥委会通报了远东运动会的情况。由于中国积极筹办和参加远东运动会,从而与国际奥委会发生了最早的联系,国际奥委会曾正式通知中国准备参加将在1916年举行的奥运会和国际奥委会会议,但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未能实现。1920年,国际奥委会致电远东运动会组委会,承认了远东运动会和远东体协。远东体协自1911年成立到1934年解散,共办过十届运动会,其中三届在中国举行,都是王正廷当会长;前四届只有中、日、菲三国参加,从第四届开始,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家相继加入。比赛设有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棒球、网球和排球等七个项目。远东运动会在当时代表了亚洲最高体育竞技水平,为推动亚洲地区的体育运动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934年,因日本侵略中国,欲借“伪满国”进入远东运动会,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中国体育界人士坚决抵制,宣布退出远东体育协会,协会宣告解散,远东运动会也停止举行。(www.xing528.com)
1948年,王正廷在带队参加第十四届伦敦奥运会期间,带领中国体协人员与菲律宾体育人士进行接触,酝酿恢复远东运动会,并提出请参加奥运会的亚洲各国共同进行商讨。国际奥委会印度委员古鲁桑迪提出,要创办一个全亚洲国家都参加的洲际运动会———亚洲运动会。后来由古鲁桑迪邀请亚洲各国代表召开筹备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亚洲运动联合会”的决议,并决定第一届亚洲运动会于1949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这就是现代亚运会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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