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人们的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研究人员有必要把自己的调查限定在一个小的社会单位内来进行。这是出于实际的考虑。调查者必须容易接近被调查者以便能够亲自进行密切的观察。另一方面,被研究的社会单位也不宜太小,它应能提供人们社会生活的较完整的切片。
A·拉德克利夫·布朗教授、吴文藻博士和雷蒙德·费思博士①曾经讨论过这个基本问题。他们一致认为,在这种研究的最初阶段,把一个村子作为单位最为合适。费思博士说,应当“以一个村作研究中心来考察这村居民相互间的关系,如亲属的词汇、权力的分配、经济的组织、宗教的皈依以及其他种种社会联系,并进而观察这种种社会关系如何相互影响,如何综合以决定这社区的合作生活。从这研究中心循着亲属系统、经济往来、社会合作等路线,推广我们的研究范围到邻近村落以及市镇”②。
村庄是一个社区,其特征是,农户聚集在一个紧凑的居住区,与其他相似的单位隔开相当一段距离(在中国有些地区,农户散居,情况并非如此),它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其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
这样一个村庄并没有正式进入保甲制。保甲制是中国的一种新的行政体制,是为了某种特殊目的而人为地设置的(第六章第5节)。开弦弓村在1935年才有这种制度,因此很难说得清,这种法律上的保甲单位,究竟到什么时候才能以其不断增长的行政职能取代现存的事实上的群体。但目前,在实施过程中,保甲制仍然大多流于形式。因此,我们所研究的单位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职能单位——村庄。我们研究的目的在于了解人民的生活。(www.xing528.com)
在目前阶段的调查中,把村庄作为一个研究单位,这并不是说村庄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在中国,地方群体之间的相互依存,是非常密切的,在经济生活中尤为如此。甚至可以说,在上半个世纪中,中国人民已经进入了世界的共同体中。西方的货物和思想已经到达了非常边远的村庄。西方列强的政治、经济压力是目前中国文化变迁的重要因素。在这一点上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如此,那么在这样一个小的地区,在一个村庄里搞实地调查,对于这种外来力量及其所引起的变迁会取得什么进一步的了解呢?
显然,身处村庄的调查者不可能用宏观的眼光来观察和分析外来势力的各种影响。例如,由于世界经济萧条及丝绸工业中广泛的技术改革引起了国际市场上土产生丝价格的下跌,进而引起农村家庭收入不足、口粮短缺、婚期推迟以及家庭工业的部分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实地调查者必须尽可能全面地记录外来势力对村庄生活的影响,但他当然应该把对这些势力本身的进一步分析留给其他学科去完成。调查者应承认这些事实,并且尽力约束自己去跟踪那些可以从村庄生活中直接观察到的影响。
对这样一个小的社会单位进行深入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单位。但是,这样的结论却可以用作假设,也可以作为在其他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这就是获得真正科学结论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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