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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是最好的课堂-探索《道 法 之 问》

时间:2023-12-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灾难是最好的课堂由《中国广播电视学刊》联合浙江台州广电局举办的“台州广电杯·重大突发事件和媒体应对策略”征文活动业已结束。特别是过去30年中,世界几乎一半的灾难和危机发生在亚洲,受灾人口占世界受灾人口的80%,死亡人数占到40%,经济损失占46%。据中国首届城市应急系统建设高层论坛提供的数字,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超过百万,经济损失达6500亿元,占GDP的6%。

灾难是最好的课堂-探索《道 法 之 问》

灾难是最好的课堂

由《中国广播电视学刊》联合浙江台州广电局举办的“台州广电杯·重大突发事件和媒体应对策略”征文活动业已结束。这一活动从2008年7月启动到2008年12月31日结稿,共收到业界、学界应征作品209件,最后评出一等奖作品5件、二等奖作品10件、三等奖作品15件。在拟将获奖作品集结成书之际,学刊编辑部要我为之写篇序言,我很乐于从命。因为审读参评作品的过程,实在是一个难得的集中学习和思考的过程,收获良多、受益匪浅。我愿借这一形式讲讲自己的心得,有些是有感而发,有些是同感直录。

一、在高风险时代,媒体必须有高度的危机传播意识

在参评作品中,不少文章从开阔的时空视野上描绘了当今国内外突发事件频仍的态势。

当今世界,各国间政治军事经济相互渗透、影响、碰撞越来越甚,以至国际上的重大突发事件接连不断。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的苏联解体、东欧巨变、两伊战争海湾战争、美国空袭南联盟、亚洲金融风波,到21世纪初的“9·11”事件、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俄格交恶、俄乌天然气之争、原苏联一些加盟共和国的“颜色革命”、伊朗大选引发的国内动荡、朝鲜发射导弹造成的东北亚紧张局势、索马里海盗事件,直到今天仍在延续的金融危机、经济危机,这一系列事件表明,全球进入了一个政治、经济重大突发事件频仍的时代。

此外,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用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的话说,世界进入了“风险社会”。他认为,“在发达的现代社会中,财富的生产系统伴随着社会风险的产生。”的确,气候变暖,大气、水质、土地的污染,海啸地震台风各种水旱雨雪灾害,以及一波又一波的疫病的发生,充分说明当今社会的高风险性。

国际红十字会《世界灾害报告》统计,2007年,全球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有400多起,受灾人数较上年增加40%,达2亿多。特别是过去30年中,世界几乎一半的灾难和危机发生在亚洲,受灾人口占世界受灾人口的80%,死亡人数占到40%,经济损失占46%。

就我国而言,一方面由于气候、环境地质引发的自然灾害接连不断;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的变化及外国反华势力的蛊惑而引发的各种灾难事故和社会冲突也频繁发生。

仅以2008年为例,从年初的冰冻灾害、“3·14”拉萨打砸抢烧事件、“4·28”胶济铁路出轨事件、“5·12”汶川特大地震,到“6·28”贵州瓮安袭警事件、9月份相继发生或曝光的山西襄汾尾矿溃坝事件、三聚氢氨三鹿奶粉事件、11月的杭州地铁工地塌方事故,这一长串灾难和事故名单说明,我国已进入一个灾害、事故的多发期、矛盾的凸显期,各种公共危机几乎成了一种“社会常态”。据中国首届城市应急系统建设高层论坛提供的数字,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超过百万,经济损失达6500亿元,占GDP的6%。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各种公共危机几乎成了一种“社会常态”,那么,危机报道自然也会成为媒体的一种“报道常态”。因此,当代的媒体人不仅要对当今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频仍的态势有清醒的认识,而且要有高度的现代危机传播意识与观念,以及与危机传播相适应的体制与机制、职业操守与专业技能,做到常备不懈、呼之能战、战之能胜,从而使社会在承受重大突发事件所释放的巨大破坏性能量的同时,又洋溢着由媒体成功的危机传播所释放出的巨大建设性能量;使社会在受到危机重创的同时,通过媒体成功的危机传播,又从民族的凝聚、社会的净化、公民意识的生长、党和政府执政理念和执政水平的提升等方面得到历史的补偿。

二、在高风险时代,媒体要强化“治未病”意识

何谓危机事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它的特点是什么?对此,许多参评作品做了论述。

2007年8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做了如下界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公共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至于突发事件的特点,则包括突发性(即不可预测性)、异常性、多变性、复杂性、破坏性、公共性等等。“与古代农耕文明下的危机事件不同……现代危机的传播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广、应对难度更大、后果也更严重。”

这又提出另一个问题:一旦危机爆发,做好危机传播,自然是媒体应该追求的一个目标;但是,在危机爆发之前,媒体能够向社会发出预警,甚至通过自己的报道提前化解危机,而从避免危机的发生,是不是应该成为媒体追求的另一个更高的目标呢?因为跑在危机的前面提前帮助化解危机,不仅可以减少危机,而且可以减少危机带来的种种社会成本。这对国家和民众来讲,实在是善莫大焉!对此,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媒体不仅有这种责任,而且有这种可能。在这次参评作品中,论及这个问题的文章数量不多,因此越显弥足珍贵。

西南民族大学罗安平的文章《民族地区突发事件中传媒应对原则探究》专门就媒体在民族地区如何有效地化解危机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文章说,边疆地区大都是少数民族聚集区。这些地区一方面资源丰富,另一方面其经济社会发展又落后于内地。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资源的无序开发,使当地生态和宁静的家园遭到破坏,同时又不能充分享受城市化、工业化的文明果实,“在贫穷与喧嚣中,民族地区往往普遍存在着群体性沮丧与焦虑心理,一旦受到某种触发性事件,就容易诱发集合行为形成突发事件。”

文章提出,“民族地区成为西部乃至全国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期的一个敏感区域”。“当民族地区的矛盾与冲突激化突变为社会公共事件时,产生的影响又比对非少数民族地区更为深远与重大。它不仅会危及民族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会危及整个国家的安全和大局稳定,以及国家形象的塑造,由此阻碍整个中华民族的复兴图强大计。”

如何化解民族地区突发事件,文章提出了媒体的三点应对原则与策略:平衡沟通原则下的宣传与宣泄策略、议程设置原则下的关注与控制策略、形象塑造原则下的二级传播策略。这三点原则与策略对于化解民族地区的冲突极具建设性意义,值得媒体在新闻实践中积极借鉴。

针对媒体提前化解社会危机这一命题,福建广电集团郭路在其文章《突发事件消散后的危机意识》中引用了德国飞机涡轮机发明者帕尔斯·海恩所做的关于飞机飞行安全的规律性描述,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就是后来被广泛运用于安全管理领域的“海恩法则”。海恩法则的核心,是强调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因此,要防止重大事故就必须从事故之前做起,从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着手。

其实,早在海恩法则问世之前,我国中医的治病之道及古人的治国之道就已提出了这一理论。这就是中医强调的“治未病”理念和治国的“防患于未然”的理念。

关于治病,中医强调“明治病之术者,杜未生之疾”、“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病”、“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至于治国,古人强调“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安不忘危,治不忘乱,虽知今日无事,亦须思其始终”、“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无过”。陈寿在《三国志·吴书·骆统传》中则对上述治病、治国之策做了综合:“治疾及其未笃,除患贵其未深。”

无论是海恩法则还是中国中医的治病之道、古人的治国之道,同样都可以运用于媒体在防范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和业务实践上。

“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察其秋毫”,“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当然首先是政府应有的意识与责任,同时也是媒体应有的意识与责任。

比如从防范“天灾”、疫病的角度讲,媒体不仅可以通过预报、预警和相关知识传播,提醒人们及时预防,从而把灾情、疫情降到最低程度;而且应当立足长远,帮助人们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资源意识等,从而推动国家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使其尽量减少重大自然灾害的袭扰。

从防范“人祸”的角度讲,媒体首先应从正面加强中央有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一系列时代要求的有效传播,推动各级政府提高执政水平,主动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其次,媒体应有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善于洞察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通过及时的沟通、疏导乃至舆论监督,提前化解矛盾。

“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开始由生存型阶段进入发展型阶段。生存型阶段社会利益结构分化程度较低,社会阶层分化不明显,利益关系相对简单。进入发展型阶段,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利益结构复杂化,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具有普遍性。由此,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增多,利益的诉求和表达成为社会的公共需求和公共行为。”(迟福林《“减压阀”: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产品》“人民论坛”2009年8月)

近年来,社会冲突中出现一种新情况,被称之为“无直接利益冲突”。它是指冲突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并无直接利益矛盾。他们所以参与进来只是由于长期积累的其他不满情绪“借机宣泄”、“迂回发泄”,结果使得小范围矛盾变成大范围冲突。发生在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陕西府谷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深圳袭警事件都属此类。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发布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形势蓝皮书》统计,群体冲突事件1993年有1万起,到2003年超过6万起,十年间增长了6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无直接利益冲突”。而民意缺乏出口,即缺乏合理的诉求和表达渠道,则是转型期社会群体事件频发的情境原因。在这种情况下,非常需要媒体站出来,为民众提供一个诉求和表达的平台,使之成为一个“出气口”、“减压阀”,从而防止矛盾量的积累和质的变化,最后酿成大祸。其实,很多对抗性冲突最初的导因都是燃点极低的非对抗性矛盾。正如中央电视台韩彪在其文章中所写:“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看似突然爆发,但实际上都经过了‘民意—民怨—民怒’的过程,并非不可逆转和无法先期控制。然而,在事件萌发和聚集的初期,一些基层部门对社会矛盾却表现出‘体制性迟钝’,反映迟缓、信息失真、处理不当,不仅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反而导致矛盾和冲突的扩大和爆发”,最后形成“小火酿大灾”。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第一,媒体要如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认真“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使之成为民意表达渠道和社会矛盾的“减震器”与预警机制。第二,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功能,及时、负责任地揭露一些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问题和矛盾,督促政府加以重视和解决,使媒体的舆论监督成为社会的一种“安全阀”和“健康保险”。

总之,媒体能够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得体的报道,当然是社会之幸;然而,如果媒体能跑在危机前面,帮助提前化解,成为“治未病”的“良医”、“至人”,则更是社会之大幸。因此,我们不但要善于总结成功的危机报道经验,更应重视创造事前化解危机的路径和方法。而提前化解危机需要媒体更强的责任心、更高的功力,是当代媒体价值的一个更高的考点。(www.xing528.com)

三、在高风险时代,媒体报道要成为危机处理机制中具有建设性的一环

许多参评文章对媒体的危机报道应坚持的立场、把握的原则、具备的理念、运用的方法等进行了多维的阐述。诸如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包括“生命至上”的理念、进行心灵抚慰、防止“再度伤害”的理念,以及在有关灾难中如何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的传播等);诸如信息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知情权及外媒采访报道权的理念;诸如舆论引导、舆论动员、凝聚人心、净化心灵、升华情感、稳定社会的理念;诸如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各自特点和综合效应的理念;诸如内外并重,使灾难报道成为有效的跨文化传播,展示中国政府、媒体新的形象的理念等等。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哲学的角度讲,任何事件都与人,包括人的生存、生活、发展有关。生命无价、生命至上。所以在灾难事件中,首先要关注事件对人的影响和伤害,既要及时报道伤亡数字,又要防止把个体生命数字化、抽象化。要善于从灰色题材中挖掘和展示充满人情、人性的暖色题材,表现生命的价值、生命的坚强、生命的尊严、人性的善良和人间的温情,使受众受到感染、激励、同情、悲恸和奋起。

广播电视有关汶川地震的报道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上总体讲非常成功,但也确有教训值得总结。比如好几篇参评作品谈及的“再度伤害”问题就是一例。全美摄影师协会前会长威廉·桑德说:“你首先是人类的一分子,其次才是新闻工作者。”因此,在灾难报道中记者首先要牢记人的良知和职业道德底线。在灾难报道中首先要尊重生命的价值,而非新闻的价值;首先要保障生命的救援,而非新闻的精彩;首先要尊重受难者及其亲属的心理感受,而非报道本身的心理刺激效应。扬州广电总台王凌宇在《浅议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的“再度伤害”》一文中把汶川地震记者报道的“再度伤害”现象归纳了五类。这里不再赘述。

总之,防止“再度伤害”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应有之义。切不可因为这一问题在汶川地震报道中“瑕不掩瑜”而忘却发生过的教训。

(二)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的理念

坚持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的“知情权”,既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要求。

以往在灾难报道中出于制度形象和社会稳定的考虑,信息发布严重滞后,结果“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创造出了另一个更大的问题”。正如梁衡所说:“不管我们是多么希望把这些问题隔离开来,推迟付出心理、社会、经济和环境的代价,事实上是做不到的。付出得越迟,将来要偿还的代价越高。”(吴恒权《提高正确导向,提高创新能力》,“新闻战线”2008年8月)就如当年唐山大地震,三年后才报道伤亡数字,以至美国大学把它当成了“迟到新闻”的典型案例在新闻教学中反复引用。

痛定思痛,进入新世纪,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条例,以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如:

2003年8月,中央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

2005年5月,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

2006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始实施。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

2008年11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与此同时,胡锦涛同志2008年6月20日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明确提出:“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强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这一系列的法律、条例和讲话表明,政府的媒体意识、媒介素养在提高,表明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即正在由开始的“媒体控制”阶段、后来的“媒体管理”阶段,进入“媒体合作”阶段。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不再是单一的线性管控与从属的关系,而是变成合作、协调、制约与互动的关系(任陇婵《重大突发事件中广电媒体的角色定位》)。当然,这一系列法律、条例,更标志着我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与发布开始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因此,媒体应该利用这些法律、条例提供的空间,在信息报道的及时性、透明性、全面性上开创新的局面。

(三)充分调动各种媒体,使之在危机应对中的作用最大化

不少参评文章对不同媒体在危机报道中的不同作用与地位进行了全面论述。它不仅有利于不同媒体在危机报道中找到自己的感觉和位置,而且有利于政府在今后的危机处置中合理而充分地调动不同媒体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危机处置中积极的一环。

这些年关于广播的“弱势论”、“过时论”、“取代论”、“淡出论”不绝于耳。但在2008年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中广播的作用却给许多人上了一堂常识课,也给“重电视,轻广播”者送上了一副清醒剂。在参评作品中,有14篇文章专门谈了广播在突发事件中的特殊作用和独特优势。比如广播的抗破坏力强、安全性能高。广播的接收不受断电、断路的影响,具有较强的伴随性和传播的全地域性、全天候性;广播的信息采集、传输和播出便捷且成本低;广播是典型的一对多的传播,在危机传播中对于信息的权威性更容易掌控。这使得广播在2008年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初期,在一些地方成为“信息孤岛”时,只有广播能够单兵突进,成为其唯一的信息源,成为“唯一媒体”和“非常媒体”。在冰冻灾害时,一些省如河南的广播同多家政府部门合作,成了该省的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在汶川地震中,总参向前线部队下发收音机17万台,各地、各部门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收音机60万台,有效解决了灾区的信息传播问题。鉴于广播在突发事件中的独特作用,好几篇文章都提出,国家应把广播作为应急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建立以广播为平台的“应急信息中心”或“抗灾指挥中心”,在非常时期搞“广播办公”。这些建议值得政府认真考虑。

俞国明在《新闻的三重价值:公开、及时、平衡——关于国家应急机制中媒体价值构建的思考》一文中谈到新媒体时说:“传统上,我们一直相信只有训练有素的专业精英才能将重大信息报道好、解读好,但在互联网面前,这种理念已经受到了根本性颠覆:在互联网上,Web2 0的即时反应,互相纠偏、复合论证以及结构性的信息提纯,让我们对其微内容、微价值的聚合力量刮目相看。”

的确,到2008年,中国已有3亿网民、6亿部手机。网络的传播能力在急速扩张,网民、草根记者正在成为许多事情的第一报道者、第一评论者。当2008年中国年轻的网民们对西方媒体在拉萨“3·14”事件报道中的偏见和造假发出自己的声音并戳穿其假面时,网络的作用比所有传统媒体的总和都要大。

在危机传播中,网络等新媒体不仅是“了解民情,汇聚民智”(胡锦涛语)、掌握信息、引导舆论的一个重要渠道,而且是传统媒体的一个重要信息源、议程设置参照物,更是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必须重视发育和充分利用的一条臂膀。不少参评文章对此做了专门论述,不再展开。

(四)危机传播是跨文化传播的重要课题

在参评作品中,有6篇从跨文化传播角度对危机报道进行了探讨,这是令人欣喜的。这不仅因为在对外开放和卫星与网络时代,所谓“内宣”与“外宣”的物理界限越来越模糊,而且因为任何一国的突发事件都举世关注、争相报道。中国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上的取位、姿态、理念和做法也越来越成为外国观察中国媒体管理和新闻观念的一个重要窗口。在汶川地震中,中国媒体报道的及时、充分、透明,“以人为本”理念的弘扬,以及开放外国记者到灾区采访等受到国内外一致好评,以致英国《金融时报》的文章用了这样的标题《汶川地震:中国形象嬗变的信号》。到2008年5月18日,即汶川地震发生的一周内,世界113个国家和地区的298家电视机构使用了中央电视台有关地震报道的信号,仅此就足以说明,中国媒体有关汶川地震的报道实现了一次空前有效的跨文化传播。

但毋庸讳言,在危机报道上,还不时表现出犹疑摇摆。乌鲁木齐“7·5”事件的报道比较主动,而上一年的拉萨“3·14”事件就较被动。有参评文章提到,2008年“记者无疆界组织”成员干扰雅典奥运火炬取火仪式的画面在直播中被卡掉了。文章说,如果照播不误,不仅会表现中国人开放、自信的理念,而且会让人们看清这些跳梁者的嘴脸,激发国人团结一心、奋发图强办好奥运、办好中国自己的事。同样,当年温家宝总理在剑桥大学演讲有人扔鞋一事,央视两套节目同时转播,一套播出了这个场景,而对外的四套则卡掉了。而卡掉这一场景的还认为堵住了一个事故。这种观念未免过时。为什么伊拉克记者向布什扔鞋子的画面我们就播,而我国领导人遇到的同等境况却不播?如果照播不误,不仅可以驳夺西方认为中国媒体报喜不报忧的口实,而且可以提升中国及中国媒体坦然面对一些突发事件的自信、气度与胸怀。并告戒国人,中国不会在一片掌声和一路鲜花中前行,我们应学会坦然、从容地应对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不愿听到的声音。而这是一个成熟的大国、媒体和国民必备的气度和胸襟。

总之,灾难是最好的课堂。它不仅可以使党、政府和人民迅速地成熟起来,而且可以使媒体迅速地成熟起来。中国媒体在近年来一系列突发事件报道中的正面经验与反面教训,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而这次众多应征作品对于突发事件报道所做的探讨正是这笔财富的理性总结。相信它会使中国媒体在今后类似的报道中更加稳健而理性。因此,在结束本文时,首先要对所有提供参评作品的作者表示感谢,其次还要对支持这一征文活动的浙江省台州广播电视台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感谢。

本文系作者为《台州广电杯·重大突发事件和媒体应对策略》征文获奖作品集《重大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策略》(中广协会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年2月版)所写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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