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报道创新扫描
媒体同仁常感新闻报道创新难,政治报道、会议报道创新尤难。但如果仔细回顾一下这些年媒体有关两会的报道,就会发现两会的报道创新十分喜人。
胡锦涛同志2008年6月20日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提出新闻报道必须从“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五个方面进行创新,以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十七大报告不仅提出必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重申中国仍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温总理的话说,所谓“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这个“不发达”不仅是指“生产力的不发达”,还指“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够完善和不够成熟”。
可喜的是上述一系列精神不仅正在变成媒体两会报道的指导思想,而且正在成为“两会”报道的切入口、操作点和生动实践。
每年的两会既是展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一年一度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行集中审视和大力推动的一个平台。这种审视和推动,既靠党和政府,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靠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
《人民日报》(2009年3月13日)发表“两会”“时评”:《中国的“年检”》。认为“两会”既是“对政府工作的‘年检’”,也是“对代表委员工作的‘年检’”,还是“对公民意识的‘年检’”。我以为还应加一条,即“两会”也是对媒体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的责任心、创造性和建设性的一次“年检”。
十六大以来,新闻媒体对“两会”的报道不断创新。这种创新又集中体现在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大义,从多角度点击和审视“两会”中的某些结构性、制度性、观念性、意识性和话语性等方面的缺失与不足,进行理性的解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从而成了“两会”沿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向不断完善和成熟的有力的舆论推手。
一、关于代表委员的结构问题
人民是政府的监督者,这种监督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代表委员来实现。因此,两会应最大限度地扩大普通人民群众的代表委员的比例,否则就可能变成政府和官员自己监督自己。而长期以来,在代表委员的结构上,确实存在官员过多的现象。这就不利于人民充分实现自己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针对这一情况,许多媒体从2005年起不断发表言论、文章和报道,提出改进意见。比如:《广州市人大代表近四成是“官员”——人大代表建议引入竞争机制,控制官员代表比例》(《北京青年报》2006年12月23日)、《“人代会”不是“官代会”》(《中国青年报》2005年2月23日)、《“人代会”可否减少官员代表》(《华夏时报》2005年2月23日)、《让更多的代表来自民间》(《中国青年报》2005年2月5日)、《社会各阶层都应有替自己说话的代表委员》(《中国青年报》2007年1月20日)、《人大代表中应有农民工》(《中国青年报》2005年2月17日)、《建议将“挂名委员”的名额让给农民工》(《解放日报》2007年2月3日)、《让弱势群体有更多代言人》(《中国青年报》2007年3月9日)等等。
事实上,这些意见已经发挥了作用。比如十一届人代会就首次有了农民工代表;十七大还提出,将逐步按城乡同等人口比例推选人大代表。
二、关于代表委员的平等意识问题
按照宪法及十七大提出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每个公民在政治上都应当是平等的。显然,在两会上,所有代表委员不管有无官职或官职大小,更应一律平等。但由于长期以来社会遗存的“官本文化”的影响,一方面,不少代表委员,特别是来自地方或基层的代表委员还十分缺乏政治平等和角色平等意识,因之就缺乏积极大胆参政问政的政治勇气;另一方面,媒体也自觉不自觉地把代表委员分成三六九等,在报道对象选择上存在着追官追星、厚此薄彼的现象,从而影响了代表委员的话语平等。针对这一情况,不少媒体也纷纷发表文章加以校正。如:《人大代表没有大小之分》(《杂文报》2005年2月4日)、《代表与委员的建议应受到同等重视》(《中国青年报》2007年3月2日)、《不要把名星委员当“明星”》(《新京报》2009年3月5日)、《把镜头多对准草根代表》(《新京报》2007年3月5日)、《谁来“熊抱”那些不知名的委员》(《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14日发表文章《如何保障“基层民意”有发声渠道》。文章说:“中国的社会问题大多在基层表现得最为突出,来自基层的代表委员对这些问题应当感受最深”,但“一些媒体的选择性‘屏蔽’”使基层代表委员“‘遁’之无形”。这家报纸在另一篇文章中说,2009年两会期间,一旦张艺谋等明星委员出现,便被记者团团围住,“恍惚间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盛会是娱乐明星的嘉年华”。媒体应“把更多的采访触角伸向来自基层的代表委员,从他们身上感知和记录下时代所需的民生映照。”
三、关于代表委员如何为民代言、接受监督问题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代议制度。而要使代表“代”得好,“议”得到位,显然还需要完善一些制度。《北京日报》就说,“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代表’的‘大会’,更是‘人民’的‘大会’”,因此,“要防止‘代理者’背离‘委托者’而使‘人民’‘等于零’”。(《北京日报》2009年2月23日)但长期以来,确有代表疏离选民,既不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呼声,也不接受选民监督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有媒体提出:《谁来监督人大代表》(《社会科学报》2002年12月19日)、《靠谁来激励人大代表积极履职?》(《中国青年报》2007年2月1日)、《人大代表是人民的嘴巴》(《新京报》2007年3月4日)、《人大代表提案不能闭门造车》(《中国青年报》),《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8日发表文章《两会“考场”上,代表委员如何面对“考官”》。文章援引白岩松在《新闻1+1》中的话说,两会是一个考场,议案提案是代表委员所要完成的考卷。而考官则是他们所“代言”的民众。该报同一天还发表评论《“凑数”的议案也是一种“渎职”》。文章说,一些提案议案“流于细枝末节,甚至有些是猎奇;还有一些虽然也是谈民生、谈经济,却是空洞无物,人云亦云,或缺少可操作性,感想多而办法少。有的是既无调查研究,也无原因分析,更无对策措施的‘三无提案’,或者临时凑数的‘应付提案’。”文章说,人大组织法和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议案必须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案应“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背离这些要求的‘凑数’的议案提案其实也是一种渎职。”
同是《新华每日电讯》,3月5日发表文章《民意如何凝聚,代表如何强势》,文章说,“两会”前夕,政法大学一教授在网上发表文章《我的代表在哪里》,后被媒体转载,标题为《请打通人大代表的民意渠道》。文章认为“一套正规的民意收集和反馈程序、人大履职的权力和义务还有待完善。”为此,有的媒体明确提出《向选民述职应成为代表的法定义务》(《新京报》2009年3月5日)。文章说:“各级人大代表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正因如此,人大代表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请从向选民述职做起,从接受选民的监督做起。”《北京日报》2009年2月23日则进一步提出:“必须探索构建‘代表向选民报告’、‘选民监督代表’的可行性机制。”
四、关于代表委员话语的地方性、行业性和全局性问题
尽管代表委员来自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但他们不仅是本地区、本行业的代表,更是全国人民的代表。因此,他们既应当站在地区或行业的立场上讲“方言”,讲“行话”,更应当站在全国的立场上,讲究话语的全局性。但不少代表委员仍视野狭窄,只了解或只关心本地区、本行业的事情,不知或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和提出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有媒体提出:《人大代表不是行业代表》(《中国青年报》2004年2月15日)、《两会的民意表达要突破地方性和行业性》(《中国青年报》2007年3月27日)、《“两会”不是为地方展示成绩和汇报工作的场所》。(《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8日)
当这一情况有所改观后,《新华每日电讯》2006年3月12日马上发表文章加以赞许:《跨地域反映社情民意,以公正态度看待问题,代表委员正在走出角色局限》。(www.xing528.com)
五、关于代表委员监督政府的职责、权力和意识问题
代表委员要有效地参政问政,必须弄清自己与一府两院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自己的职责是代表人民群众审议、监督甚至问责政府及两院的工作。但不少代表委员还不知自己的这一职责以及该如何履行这一职责。比如在安徽巢湖2006年的“两会”上,市长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而代表政府向市民道歉。就此有媒体报道说,市长的道歉“令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受感动”。对此,《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3月2日发表文章说:“市长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而代表政府向市民道歉,虽然应当肯定,但对于受人民重托、依法对政府工作行使监督权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言……不能对比自己‘官职’高的市长的道歉仅停留在感动上。而应多问几个‘为什么’、‘怎么办’。……如果仅仅为此深受感动,就很可能不再想到去追问、质询、提要求,使人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大打折扣。”这篇文章的题目是《参政议政多些质询,少些“感动”》。
与此相类似,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一些代表委员张口就说:“我学习了政府工作报告”如何如何,而不知其职责是“审议”而非“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对此,《人民公安报》2003年3月17日发表文章说:“人大代表‘不是来学习的’。”在2008年一次政协小组会上,一位委员说:“下面我再汇报第二个问题”,在场的温总理马上打断说:“不要汇报,你就直接提意见吧。”在2009年“两会”的一个小组会上温总理对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团卢双燕说:“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权力”。的确,在小组会上,许多代表委员还不善不敢“提意见”、“提要求”,发言常常跑题:“发言多,讨论少;汇报多,询问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这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就此,有媒体发表文章《审议别跑题》,认为“审议、讨论会场应该有质询、解释、讨论甚至质疑、争吵的声音出现。”
可喜的是,在“两会”上,已出现《委员越来越叫真儿》(《中国青年报》2006年3月6日)的情况。比如个别官员因为对代表委员的质询含糊其词、答非所问而遭到抢白。就此《齐鲁晚报》(2007年2月1日)发表文章《为代表委员抢白官员鼓掌》。文章说:“真正的和谐社会不是大家都绕着矛盾走,张嘴‘好好好’。代表委员抢白政府官员是民主制度的必要过程。”类似的报道还有《提意见应成代表“职业习惯”》(《工人日报》2008年3月8日)、《问政“针尖对麦芒”乃国家之福》(《新京报》2007年2月5日)。文章说:“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言问政”,“这说明我们正在欣喜地从纸上的法律条文逐步变成日常活生生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的过程。”
事实一再说明,一些地方政府所以敢胡作非为,人大监督不到位是个重要原因。比如一些贫困县居然把办公楼盖成白宫、盖成天安门,就说明人大监督的缺位或无力。对此,有媒体发表评论说:《有沉默的地方人大,就有奢华的地方政府》(《中国青年报》2007年3月13日)、《期待有更多的地方政府“勇于纳谏”》(《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2月10日)、《人大代表,看不懂的预算请你否决它》(《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2月18日)。《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第11期发表文章,认为2009年人代会对两高的报告“‘反对票增多’是一种进步”。首先,“反对票增多不仅更加符合常识和规律”,“是代表权利意识与民主观念进步的体现”,而且有助于高检、高法“审视自己的不足”。
针对一些地方人大代表虽然想行使监督权,但又常常感到无奈,《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12日)发表文章说,“我国的宪法和人大制度,实际上为人大代表履职设计了丰富的权力体系。除了眼下频频使用的议案建议权、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等,还有监督力度更具刚性的询问权、质询权、提出罢免议案,以及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力等。”“但在实践中,一些人大代表还没找准代表角色,往往自缚手脚,自设‘禁区’,使得法律赋予的多项权力‘休眠’。”以至“很多地方,人大的质询还没有打破‘零’的纪录,全国人大中的这类‘质询案’更是鲜见”。就此,《半月谈》2005年第5期也发表评论《人大代表要善用撒手锏》。文章说:“我国宪法和人大组织法早已授权代表一把‘撒手锏’——质询权。”“质询权带有强烈的问责性”,“人大代表闲置宪法和法律,不敢、不会、不知行使质询权,这意味着他们还没有真正学会如何当人大代表。”
六、代表委员参政问政要创造敢于直言的民主气氛
代表委员参政问政,首先是极其严肃的;其次,对政府及立法、司法工作进行审议又是极其复杂的,必须考虑国内与国外、全国与地方、需要与可能等多种因素。因此,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意见才是正常的;好好好,是是是,没有争论则是不正常的。但现在的小组审议和大会发言,常常是打和平球、唱太平歌,念现成的稿子,彼此平行作业,互不交叉,更谈不上不同意见的相互交锋。这显然会影响审议的质量和问政的水平。针对这种情况,有媒体发表文章:《期盼政协大会发言采用即席发言》(《中国青年报》2007年3月6日)、《即席发言可否成为两会固定程序》(《新京报》2007年2月9日)、《人大代表应敢于公开自己的政治见解》(《中国青年报》2007年2月20日)、《给独立思考者一点掌声》(《解放日报》2007年3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则发表文章《希望“炮手”归来》。所谓“炮手”是指“敢于直面问题,向不合理现象‘开炮’的代表委员。”
《中国青年报》还提出:“对于与人民利益相悖的议案提案,应该有人抢话筒说‘我反对’;对于经过慎重思考于民有利的正确提案,只要是实话,哪怕‘雷人’也要大声说出来,而不是做沉默的‘太平委员’。”(《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8日)
《北京日报》则明确提出,人大“应构建‘辩论制度’,让代表中的不同意见在充分的碰撞与磨合中经受鉴别”,然后才付诸表决。显然,这又是一种制度建设的建议。
除了以上有关“两会”的结构性、制度性、观念性、意识性和话语性的问题之外,更可喜的是,这些年不少媒体在“两会”的报道面上正在向着更深更广的领域拓展。
比如对于一些代表委员热衷于提出这样那样的立法议案提案,《经济参考报》2007年2月12日发表文章《立法不是万能良方》。文章说:“社会内容丰富多彩,社会调节手段也多种多样。有市场调节,有行政调节,有道德调节,法律调节只是众多调节手段中的一种。”“‘依法治国’是把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而非唯一的手段”,“和鄙视、漠视法律相比,过分依赖法律同样是一种迷失。”新华社2009年3月11日就报道了代表委员归纳的7种典型“失德行为”,报道的题目是《抗击危机,中国需要更多的“道德故事”》。还有媒体提出,“与其过分重视立法,不如同时更关注执法”。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已经不少,但有法不依的情况普遍存在,使法律形同虚设。
此外,针对干部腐败屡禁不绝,一些官员纷纷落马,新华社2009年3月12日、3月7日援引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于加强对权力监督的意见发表两篇报道:《让群众“决定”干部的升迁》、《群众评价说了算,干部才能向下看》。新华社2009年3月8日还发表文章:《代表点评“三拍”干部和政绩冲动》。文章说一些干部办事“先拍胸脯打包票,再拍脑门作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办事一挥手、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这种作风使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督成了一句空话,让一些干部得以胡作非为,严重破坏了党的声誉。
再如,网络在迅速发展,网络影响力在不断增大,网民在“两会”期间通过网络参政、问政越来越活跃,越来越积极。2009年“两会”期间,中国几大网站照例推出《总理,请听我说……》、《我有问题问总理》等民意调查栏目,各家网络媒体都有上万条网友提问和留言。与此同时,全国有31个省市自治区和23个中央单位的约136名官员触网,其中有22名省级党政领导一把手,和11名中央单位一把手,有的是回答网民提问,有的是接受网站采访。对官员来说,网络成了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种新的重要渠道;对网民来说,上网则成了他们问政的一个重要方式。网络可以说是两会期间两会会场之外的一个更大的信息场和舆论场。显然,如何利用网络有效地问政和了解社情民意,已经成为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大变化、一大议题。就此,上海《东方早报》2009年3月15日发表文章说:“两会一年才有一次,而网络每月、每天、每时、每一秒钟都畅通”,因此,《网民问政不应只是每年一次》。这方面的报道还有:《“不在场的民意”应同样得到重视》(《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19日)、《积极关注网上民意比选“代表”更重要》(这里指的是“网民代表”)(《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2月9日)、《延续“网络问政”,可让“网民”间接开两会》(《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3日)、《官员要学会网上听民意》(《人民日报》2009年2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5日发表文章《网络监督:备受争议却彰显力量》。文章说:“代表委员肯定网络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新形式,也提醒莫让‘自由’变‘暴力’。”该报同一天在另一篇文章中说:“虽然网上舆情不那么深思熟虑,但无疑有更多的‘原生态’。通过网络沟通民众与代表,无疑是值得善用的工具。”因为“民意只有多渠道得到释放,政策才能集中更多的民智,也才能惠及更多的民众。”
可以说,以上所有这些报道、言论和文章都具有“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都是一种创新性思维。这些年,所以“两会”年年都有新气象、新进步,其中媒体所做的创新性报道功不可没。
每年的“两会”是我们国家高端政治生活的一个高端的平台。既然媒体在“两会”报道上都能够如此创新,在日常的报道上同样更应该追求创新。即把在“两会”报道中的追求、理念、做法和经验,运用到日常的报道中去,从而提高新闻报道的整体创新水平,使新闻报道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系作者2009年3月20日在山东广电局举办的广播电视创新研讨会上的发言,载山东局《现代视听》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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