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
刘 婷
(西安工业学院 人文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32)
摘 要: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追求效率最大化的要求,可能会引起市场机制的失灵或扭曲。因此,必须借助于国家和政府的力量,通过建立法治经济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和行政人员对自身行政行为的约束,来实现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公平、公正的竞争。
关键词:市场经济 政府 效率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先进技术武装起来的社会化、集约化、国际化大生产的现代化市场经济,倡导效率、竞争,崇尚公正、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内在具有效率的特点,要求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即追求帕累托最优。所谓帕累托最优指的是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如果不减少一些人的经济福利,就不能改善另一些人的经济福利,也就是说,一部分人处境的改善必须以另一部分人处境恶化为代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所有资源都是通过市场起基础配置作用的,因此它们都有效率要求,即要求资源由无效流向有效、由低效流向高效。但同时也会引发一些负效应,最突出的就是市场经济所崇尚公平、公正目标的失去。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一样,不但要有严密的规则,还要有除了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即国家和政府来监督,国家和政府利用它们的强制力量来保证规则的执行。总之,要实现市场经济效率最大化,并且保证不失公平、公正,就不能离开国家和政府的干预,但这种干预必须是有限的,不能是无限扩大的,否则就会破坏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那么如何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
一、法治经济
通过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也就是说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来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没有竞争也就没有市场经济。通过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这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之一。但这种竞争必须是以公平、合法为前提的,否则,市场机制就可能失灵或扭曲。在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中,竞争的行为也是多种多样的,不免会出现有些竞争者为了牟取最大化的利益,而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等,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必然会妨碍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通过实现市场经济法治化,可以约束经济人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合法的竞争。
同时,由于受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行政指令过多,进入竞争领域的市场主体往往是按照指令办事的,缺乏自主性,导致我国的经济体制缺乏生机和活力。通过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可以约束政府的权力,使政府不能任意干涉经济活动。如果政府行为不受制约,就没有经济自由可言,也就没有现代意义下的市场经济。
实现市场经济法治化,关键在于在实际中能够遵循一个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然而在现阶段,我国进入市场的法律还很有限,不太健全,一些关键的法律依然缺失,例如因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对国有企业比较重视,但对民营等非国有企业存有歧视;在整个市场经济中没有一部《反垄断法》,不能保证市场秩序的有序性。所以法治经济首先要制定一套完整的适应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以保证“有法可依”。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越多越好,因为如果法律不是对产权和公平竞争进行有效保护,而是过多地限制经济主体的自由,那么这样的法律越多,对市场经济的危害反而会越大。其次,就是要实现依法治市。在法律的贯彻实施中,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要公平执法,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实现公平竞争。
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国家和政府作为监督方,对于市场出现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地做出反映和纠正,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崇尚的公平、公正的理念就无从体现。所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是实现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强有力的保障。
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内部机构重复设置,人员长期超编,人浮于事;职能划分不清,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一系列文件、政策的出台、执行,往往经过多次会议,逐级下达,层层上传才能完成;实施电子政务,可以有效地解决在经济转型期如何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并不是将政府信息和网络技术简单的堆砌组合,而是在网络技术运用的基础上,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双向互动。
不少政府管理机构对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由“官”转变为“人民公仆”的意识没有树立,角色转换不到位,难以克服官僚作风,往往以权谋私,做出与建立政府初衷背道而驰的事,政府不能真正起到服务于公众的作用。通过实施电子政务,可以使政府提高政务处理的透明度,有效抵制官僚主义,防止政府的寻租行为的发生;通过网络技术使政府内部公开化、公平化,提高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真正做到服务型政府。而且通过互联网使政府可以与公众面对面,解决了公众在和政府打交道过程中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通过互联网使信息的发布、政务的处理等各方面更加直接、迅速,从而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二)政府从全能型向有限型的转变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就了中国政府成为一个“全能型政府”,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社会其他领域的管理,政府都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做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大大超越了政府职能之所在,反而造成政府管理的“越位”、“缺位”、“错位”,从而导致了政府的低效率工作。因此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把“全能型政府”转变成“有限政府”,关键在于权力与职责的科学界定,使政府做到自行其职,既是一个“有限政府”,同时更加是一个“有效政府”。
首先要推动政府与市场分开。市场经济就是要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还权于市场。但由于体制缺陷和利益驱动等原因,政府在市场经济关系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封锁等弊端产生,并且屡禁不止。政府行为的介入阻碍了各种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
其次要政企分开。目前,我们的政府对企业,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仍旧大量存在,而对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则明显不足,并没有彻底改变政企关系,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仍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所以政企分开,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自主性和活力,而且可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做政府自己“管得了,应该管,管得好”的事。(www.xing528.com)
最后是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之间职能的划分。近年来,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的各种社会性中介组织,已有了相当的规模,政府应该适当的把部分职能转移给中介组织,并给与科学的引导,使其能承担政府所让渡的职能。同时政府本身应当切实履行好宏观调控、监督协调、提供服务等项基本职能,以形成“强政府,大社会”的格局。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传统的政府审批体制大大降低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效率,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由于政府审批环节众多,过程漫长,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对经济活动、社会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行政审批的大量存在,必然会破坏市场的公平性,破坏资源的优化配置,扰乱了市场经济建设的秩序,政府利用他的“特权”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来配置资源,所以大量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为了得到各自的利益要求,不惜运用各种方式来赢得政府的支持,必然会引发“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产生,大大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正、公平的实现。
(四)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
政府公务员的行为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如果公务员腐败成风,处处都有“暗箱操作”,势必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大量不正当竞争存在。相反,如果公务员都高效、廉洁,那么市场经济在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下,就会按照自己的规律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的增长。同时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也直接关系到政府管理经济和调节经济结构的能力和效率。因此,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有效性,那么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关键在于行政人员转变自身的观念、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1.转变行政人员的观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政府的职能与角色也随之发生变化,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和金字塔式的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少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把自己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本来我们的政府机构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就应当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行使其权力,但事实上这种权力却被作为攫取利益的最佳工具。因此,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从传统的“领导”角色转变到现代公务员的轨道上来,以“民本位”、“服务本位”的观念取代“官本位”的思想,以建立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中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接轨,给中国的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努力培育竞争意识,增强效率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使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2.提高行政人员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现代管理注重的是科学管理,科学管理不再是以往的“经验管理”,而是注重科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政府管理来说,则需要行政人员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准,以便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制定正确、科学、可行的决策,并保证在实践中贯彻执行。例如,现阶段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那么对于行政人员来说,就必须将信息技术应用作为一门技能来掌握,否则就会妨碍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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