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喆曦
(西安工业学院 人文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32)
摘 要:随着社会形态的不断发展,社会制度也在发生相应的演变,而社会制度的对象是人的活动,本文在阐释社会制度与“经济人”伦理关系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经济人”伦理价值取向的行为,最后提出了规范“经济人”伦理的前提是完善社会制度的观点。
关键词:社会制度 “经济人”伦理 道德
一、社会制度与“经济人”伦理的关系
随着社会形态的不断发展,社会制度也在发生与之相适应的演进,所谓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制度的演进源于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伦理价值取向,而人们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又构成制度约束的一个最主要的方面,这种规范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理解,当人们对现实的理解与社会制度具有共识时,一致的价值取向会降低服从费用,提高这一制度的行使效率;而当人们对现实的理解与社会制度存在差异和矛盾时,行使这一制度的成本增加,最终使本来可行的制度崩溃,而全社会将为新制度的构建付出高昂的代价。
由此可见,制度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是各种经济行为的约束条件,而且“向人们提供一个日常生活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诺斯,1994年,第4页)。人与制度不只是约束与被约束的关系,而应涵盖个体和整体的关系,即制度演进符合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所表现的伦理价值取向,而大多数人的伦理价值取向又在被制度约束的状况下形成和发展。
制度实施的对象是人的活动,从“人性本恶”的西方文化起源的西方经济学,把人性从哲学范畴引申到经济学范畴,建立了“经济人(理性人)”的假设前提。而知道什么是利润最大化和知道怎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符合制度对“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的约束,同时似乎“经济人”的概念也可以解释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化转轨,传统的伦理价值取向在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下,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物欲横流、血腥敛财以及寻租现象。摒除开“经济人”作为经济理论研究平台的作用,将其移植到社会生活中来,我们认可它对人性求利的阐释,同时也应看到,不计成本的求利行为是一种非理性的表现,当然这里所谓的成本包括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
因此,将“经济人”的客观理性与意识形态的主观理性相结合,赋予“经济人”一定的伦理价值取向,才能使人的活动与社会制度的演进相和谐。
二、影响“经济人”伦理价值取向的行为分析
“经济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个体,从客观上讲可以把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看做是利润最大化,但作为社会化的人存在极大的个体差异,以求利为出发点的决策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而成本和收益除了物质上的,是否还包括道德上的付出和获得?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几种有关的行为来说明“经济人”在制度演进中应有的伦理价值取向。
1.搭便车行为
搭便车是指没有参加该产品的生产,或虽参加但不承担相应成本,却能从中获益的人。搭便车者生产成本的降低是建立在他人成本提高的基础上的,这和“经济人”的求利性相统一,这说明了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当收益超过成本时人们会违反游戏规则,如果能同样获利人们往往选择逃避责任。
2.机会主义行为
机会主义行为会引发社会成本的增加。人们为防止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就要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去了解交易对象的信誉,鉴定商品的真伪与质量,签订更加详细的交易合同,在被骗之后去打官司等等。所以,一个机会主义行为盛行的社会,会导致交易成本过高、大量社会资源被浪费;而一个道德状况良好的社会,则可大量节约交易成本,使有限社会资源获得节约而用于可以增进社会福利的其它方面。
3.道德与教养的行为代价和收益之比(www.xing528.com)
道德与教养往往是一个人知行观的出发点,道德与教养要通过长期的社会生活和家庭教育才能获得,譬如礼貌和谦虚的行为需要实施者付出教化的代价,如果在与他人的交往或互惠行为中得到回报,代价和收益成正比,这一行为就会得到长期而广泛的实施。如果收益较小,甚至是负收益,作为一个理性的行为主体就会在成本和收益之间权衡。
4.败德行为的“示范效应”
正如前面所分析,理性的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经济人的角度,败德行为主体所实施的败德行为同样是为了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他所得到的败德收益实质上是其他受害者的一种福利的净损失,净福利发生了转移,社会总福利并没有增加。败德者以小的成本获得大的收益,会起到强烈的“示范”效应,“群起而效之”破坏社会风气。
三、完善社会制度,规范“经济人”伦理
1.建立配套社会机制
即必须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义利并重的运营机制;公平公正、鼓励进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法制完善、伦理健全、自律律他的约束机制。一个社会的伦理价值取向取决于最基本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演进不仅仅源于社会生产效率的增长,同时也源于社会发展的政治目标、经济目标和伦理道德目标的统一性。整个社会要通过各种制度安排,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秩序。社会应当为公民提供公正的生存环境,应当建立起公正的社会秩序,如果说个人负有支持制度的义务,那么制度必须首先表现社会正义。社会不公平是引发不道德甚至故意反道德的原因之一,道德有赖于体现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秩序的支撑。
2.加强法制建设
从制度与法规层面控制经济人的行为,使之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法制观念。通过制定、完善法制建设而促进社会伦理道德建设,对于“经济人”来说,求利的目标应建立在法规的基础之上,并遵从以下伦理法则:①不损害他人财产和利益;②行使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③在社会交往中维护平等互利的原则;④诚实守信;⑤正当竞争。
3.通过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建立利益制约机制,为人民进行善恶选择提供制度保障
利益制约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是使利益关系处于规范和调节之中,保证合理、正当的利益的实现与履行。同时,对于利益失衡进行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和人民群众倡导的善行给予保护和奖励,对于违害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恶行进行相应的惩罚。善行得不到相应的奖励,恶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就为其他社会成员在冲突中选择善行带来阻碍,使社会正气得不到弘扬。一个社会出现善恶冲突与斗争,出现一定的不公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恶现象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和惩罚机制,而使善不能战胜恶以致无法遏止恶现象的蔓延。
一个社会建立起有效的扬善惩恶的机制,不仅可以为解决善恶冲突提供保障,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同时也会使“经济人”同时兼具“社会人”的责任,使其行为在不断完善的社会制度中得到规范。一旦进入市场的主体,“经济人”(法人和自然人)价值取向与伦理观念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时,便会表现为社会的进步,表现为社会制度的逐渐完善。
1.王小锡 世纪之交的经济伦理学 江苏社会科学 1999.2
3.叶敦平等 经济伦理的嬗变与适应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8
4.约翰·伊特韦尔等编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Z]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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