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中国历史上的一大倒退就是公然复活了残酷的殉葬制度,先后有五代皇帝死后都逼迫侍寝的宫妃殉葬。直到明英宗时才明令废除宫妃殉葬,因而受到了后世的称赞。 殉葬是一种古老的风俗。古人迷信,认为人死后还会同生前一样生活,因而人死后,将其生前用过的物品一同从葬。在原始社会时,人们还只是将日常生活中使用过的工具、武器、日用品等与死者埋在一起,但到了奴隶社会,奴隶主视妻妾、奴隶等为私有物品,于是便将自己的妻妾、亲信以及大量奴隶一同陪葬,甚至残酷地将奴隶活活杀死来祭祀死人,以便供其在陰间继续奴役。商周时代,人殉人祭非常盛行,人殉就是用活人殉葬,人祭就是将活人杀死用以祭祀死者。
春秋战国时期殉葬的事情也不乏见。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时,竟用了一百七十多人殉葬,除了奴隶外,还有远近闻名的秦国“三良”:奄息、仲行和针虎。秦国百姓为之哀恸,于是作《黄鸟》诗哀悼他们,《诗经·秦风》就收录了这首诗。由于殉葬的做法实在太不人道了,有良心的人对之无不痛恨、抨击,孟子曾经引用孔子的话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见《孟子·梁惠王上》)意思是咒骂奴隶主和封建君王是“断子绝孙”之辈。荀子也毫不客气地斥责殉葬制度:“杀生而送死者谓之贼!”到了西汉中期以后,尽管私下还不时出现“奴仆殉主、妻妾殉夫”的事例,但殉葬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已经基本被废除。
然而,令人发指的是,这种起源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恶俗,到了明代居然又死灰复燃,明代皇室甚至公开推行殉葬制度。所以说,明代是中国封建王朝中最黑暗、最腐败、最荒婬无道的时期。明朝自开国皇帝朱元璋起,重开以妃嫔、宫女为死去皇帝殉葬的制度。据明人吕毖所撰《明朝小史》记载,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为他殉葬的伺寝妃嫔共有四十人,全部葬于南京的明孝陵,其中只有两人先于明太祖病故,其余三十八人都是被勒令殉葬的。朱元璋本人出身寒微,因穷苦而出家当过和尚,后来率领下层民众起义才登上皇位,却明目张胆地复活殉葬制度,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从中也可以看到,下层阶级的农民意识有时候是非常愚昧、非常反动的。他的第四个儿子永乐皇帝朱棣也效仿老子,死后用了十六名妃嫔(一说三十多名)殉葬。朱棣的儿子明仁宗朱高炽亦步亦趋,死后其献陵中也有五名宫妃陪葬。仁宗的儿子宣宗朱瞻基仍然子蹈父辙,在他的景陵中,共有十名宫妃被迫“殉节从葬”。宣宗的次子朱祁钰在“土木之变”英宗被瓦剌人俘去后即位为代宗(史称景帝),后英宗返回通过“夺门之变”复位,他被降为郕王,但死时仍用数名宫妃为其殉葬。还有的明朝皇帝变相地逼迫妃嫔为其殉葬,如末代皇帝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三月十九日晨,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杀入紫禁城内城,崇祯帝下诏命,后宫众妃嫔统统自缢,随后他自己也吊死在媒山(今景山),据说是为了不让后妃们遭受起义军的凌辱。
明代妃嫔殉葬大都采用缢死,其状很惨。朝鲜的《李朝实录》记述了明成祖(即永乐皇帝)死时,宫中妃嫔被强令殉葬的情形。殉葬人被处死的当日,先在庭中饱餐一顿,因为饥饿之魂是不受欢迎的。席间还有人致辞劝酒,当然都是些赞颂她们“烈举”的假话虚话。宴散后,被领至一室内,主持此事的嗣皇帝明仁宗走过来,与她们诀别,堂上早已准备好了就死的道具,殉葬者顿时哭声惨绝,但已是身不由己,除了乖乖就范之外,别无生路。这时宦官逼迫她们登上小木床,眼前荡着从梁上垂下来的绳索,妃嫔们将头伸入绳套中,宦官在后面撤走小床,妃嫔们便挣扎着气绝而亡。殉葬者中有两名朝鲜进贡的美女韩氏和崔氏,韩氏曾在仁宗与她们诀别时哀求让其回国服侍老母,但遭到断然拒绝。此刻,韩氏对乳母说了句:“娘,我去了!”话还未说完,脚下的小床已被宦官撤走,一命呜呼了。(www.xing528.com)
为明宣宗殉葬的宫妃中,有一名宫妃名叫郭爱,进宫不到一月,宣宗就病死,她也被迫成为殉葬人。临死前她写下一首绝命辞,含血泣泪痛诉这惨无人道的制度:“修短有数兮,不可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真是字字血,声声泪啊。还有个别被逼迫生殉(即活着被埋葬)的宫妃,则不惜花巨资买通营墓人,让其暗中留下活命通路,等墓封人去之后,再偷偷逃出陵墓,但这样活着逃出来的妃嫔没有几个。
明代的殉葬制实行了五朝,一直到明英宗朱祁镇时才被废止。英宗临终前,命太监牛玉执笔记录下口述遗嘱四条,其中第二条是“勿以嫔御殉葬”。当草拟的遗诏交到文臣手中润色时,大学士李贤等人阅后激动而叹:停止殉葬,真是件大好事,垂名千古!《明史·英宗本纪》赞道:废除宫妃殉葬,“此等盛事可法后事者矣”。尽管英宗一生中污点不少,如宠信和任用宦官王振,导致明朝中期宦祸兴起等,但在他复位改元之后,还是做了一些比较清明的变革,尤其是废止宫妃殉葬这一举措,使得明朝皇帝以活人殉葬的残酷制度得以结束,因而受到了后人的称赞。英宗之后,历代明朝皇帝也都一一遵循,再没有人殉葬了。
清人入关前也有殉葬的习俗,后来康熙在位时,御史朱斐上疏称“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建议彻底废除殉葬恶俗。康熙帝采纳他的意见,于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发布禁令,明令禁止八旗贵族以奴仆殉葬,清皇室率先做到了废除殉葬。从康熙起,再也没有出现殉葬现象,这一残酷的习俗终于被彻底革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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