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者应具备的几个素质
张 慧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十分关注的重要政治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是需要老干部工作者不断积极探索的课题。在当前,随着社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和老龄社会化的提前到来,大多数离退休老干部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激烈变化,身体也都步入了多病高发期、生活自理困难期和老年心理疾病高发期。这些变化特别是“三高”现象的发生,都给我们老干部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老干部工作者如何紧紧跟上形势的需求,扎扎实实地做好老干部工作,关键是要有比较全面、适应的工作素质。根据数年来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实践和思考,我认为新阶段老干部工作者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素质。
第一,应具备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是老干部工作者的首要条件。所谓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应包含这样四个内容:一是要有高度的政治、社会责任意识。老干部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功臣,他们为新中国的解放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改革、开放、发展中同样是维护稳定大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不管什么时候,老干部都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都应受到很好的关心和爱护。做好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把老干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做好。能否做好老干部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党的凝聚力,关系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社会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老干部工作。二是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老干部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老干部都具有很高的政治觉悟、政策理论素养,对政治、政策、理论的需求也很强烈。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对老干部的政治、生活政策待遇,至关重要。因此,所有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都要努力学习、认真领会和掌握党的老干部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并切实地贯彻落实到老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三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老干部工作又是一项责任心很强的工作,一定要认真细致,来不得半点马虎。老干部工作者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胸怀大局、淡泊名利、任劳任怨、乐于奉献,视每一个老干部为自己的亲人,把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与大局联系起来,付出十分的热情,做到十分的认真。四是要有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尊重客观规律,按照规律办事,不断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改进和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客观规律、基本经验和新途径、新方法。在开拓创新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www.xing528.com)
第二,应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离退休老干部革命、工作了几十年,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文化素养,有的还拥有相当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多方面的爱好专长。因此,做好老干部工作,就要求老干部工作者适应工作需求,拥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所谓较高的文化素质,除了一般性的知识技能要求之外,主要还应包含这样两个内容:一是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由于老干部工作具有服务、管理、教育的综合职能,内容繁杂细微,涉及方面广泛多样。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老同志们的文化知识渴求欲也在不断增长,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由单一而转为多方面多层次。因此,在文化知识结构上,作为老干部工作者就应当对多方面的文化知识有所了解、掌握,比如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医学、营养保健学等等,都应当学习、了解。注意从老同志的需求特点出发,坚持适其所需、授其所宜,以适应工作多方面的需要。二是要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艺术情趣。许多老干部在长期的工作、生活中,培养和形成了广泛的爱好和特长,如书画、摄影、舞蹈、歌唱和棋艺等。老干部工作者如果具有多方面的文化知识和兴趣爱好,掌握多种知识技能,并善于通过各种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为老同志们展示自我风采搭建平台,善于不断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对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组织和引导老干部崇尚科学文明、健康向上、多彩多姿的生活方式,提高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具有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作用及影响。
第三,应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老干部工作绝不是一般化的事务性工作,而是具有较高专门性要求的服务、管理性工作。老干部工作者如果不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是决然不能做好工作的。所谓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主要有这样几点:一是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老干部工作常常涉及各有关部门和老干部之间的关系,涉及老干部工作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涉及老干部、老干部工作部门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涉及老干部同事之间、家庭亲属、邻里社会多方面的关系,这就要求老干部工作者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协调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关系,善于化解矛盾、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争取最好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二是要有一定的依法办事的能力。在老干部工作中,随着社会的剧烈变化,老干部家庭、社会权益保障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再就是现在家庭功能的削弱、下降,一些老同志的家属、子女不愿意或不认真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把法律对赡养人所规定的应尽义务推诿给老同志原工作单位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还有的干涉老人婚姻自由,强占老人财产,甚至打骂、虐待老人。也有一些老同志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这些现象迫切要求老干部工作者,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积极帮助、支持、引导老干部自觉运用《老年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一个老干部工作者,都应当成为熟悉政策、熟悉法律,并善于运用政策和法规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人。
第四,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老干部服务、管理、教育工作任务繁杂、内容丰富;老干部的出身、经历、爱好、需求以及身体状况、脾气秉性等,也各不相同、个性鲜明。从住、行、病、丧到学习、政治、文体活动以及家庭生活等等,都需要老干部工作者仔细注意、认真对待、谨慎处理。在这样的工作生活中,老干部工作者往往处于矛盾的焦点、难点,我们既是党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执行者,又是落实政策、法规的协调、落实者。处理这些情况、矛盾,没有责任心不行,没有技能不行,没有热情不行,没有耐心不行,甚至没有一点任劳任怨、吃亏牺牲的精神也不行。所以,老干部工作者一定要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对能力,把每个老干部真心当作自己的亲人、长辈,对老同志的需求要了解,对老同志的心理要把握,对老同志的埋怨要忍得,对老同志的误解要担得,以真挚的情感、平和的心态厚爱老干部,和他们做知心朋友、忘年交;对自己也一定要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严于律己、作风过硬,在平凡的岗位上,在日常的工作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情,热热情情服务好每一位老干部,让老干部满意,让组织上放心,无愧于党的老干部工作者的光荣称号。(《山西日报》200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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