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荣
(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从六个方面为我们勾勒出一幅美好图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以传统文化视角观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既可见其兼收并蓄的博大之处,又可见其独树一帜的创新精神。在数千年的中华文化、哲学史上,和谐一直作为我们民族的主流思想贯穿始终。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既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合理吸取了中华传统思想文化的精华。当然,与我国传统和谐思想相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内涵更深刻,更充满新意。
一、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胡锦涛同志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我国曾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之下,缺少民主思想,只是到了近代,中国的一些思想家,比如严复、孙中山等在西方思想影响下,才提出了民主思想。五四运动后,民主思想可以说得到了广泛传播,但这只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这种民主有其局限性。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真正的民主才得以施行,民主才真正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但由于生产力水平、社会文明程度的限制,我们的民主在制度上还不够完善,水平还有待提高。现在,党中央把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提出来,不仅把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融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而且把民主作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关于法治,可以说我国传统中是有法治思想的。但这种法治缺乏平等精神,其法律所要竭力维护的是剥削阶级的利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中所包含的法治思想与以往的法治思想截然不同。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把法治提高到治国方略的战略高度,强调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法治是社会主义法治,它所要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法治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实现大多数人的民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胡锦涛同志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公平正义的论述集中在儒家关于“义”的学说中,儒家认为仁是义的基础,义是仁的阐发,而“仁义”又是通过“礼”也就是一种规范来实现的。荀子首先使用了“正义”这个词,并且从制度建构的角度把“正义”提高到了治国策略的高度。对于义、利的关系,在中国哲学史上有著名的“义利之辩”,但不论儒家还是墨家,事实上他们都没有正确地把握“义”与“利”的关系,前者割裂了两者,后者简单地把二者等同了起来。而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中,“义”和“利”的关系得到了正确的解决,它把公平主义与利益关系辩证地结合在了一起:公平正义为利益关系的协调提供外部环境保障,利益关系的协调进一步推动公平正义的实现。通过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来保证利益关系的协调,反过来又通过合理协调利益关系来使人民心情舒畅,进而使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得到维护。
三、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www.xing528.com)
胡锦涛同志指出:“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我国传统上的诚信,在儒家学说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信乃孔子用以教育学生的文、行、忠、信之一,也是仁者的恭、宽、信、敏、惠五行之一;所谓友爱,在历史上,有儒家由亲亲而生出的差等之爱,也有墨家的由人及己的无差等之爱,更有如洪秀全等的农民领袖提出的“天下女子皆为姐妹,男子皆为兄弟”的“宗教”式博爱。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诚信友爱,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赋予了它崭新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重要条件。同时,诚信也是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它规定了社会主义时代做人最重要、最根本的思想品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前提。友爱,则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之一,是个人在社会中建立友谊、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它扬弃了传统文化中的友爱思想,使其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服务。
四、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
胡锦涛同志指出:“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我国历史上有个现象,往往是乱世学术比较活跃,治世学术比较沉闷。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根源在于剥削阶级的专制制度。在专制国家的强盛期,专制力量过于强大,社会创造力的发挥受到极大的限制,导致整个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都缺乏活力。社会主义制度与过去的不同正在于它本质上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要使每个人的创造力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使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把社会创造力的充分发挥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
五、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
胡锦涛同志指出:“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对社会安定的欲求,自古以来就一直是人们所企盼的。我国古代对此最著名的论述就是《礼记·礼运》中的一段话:“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段话与其说是对过去原始社会的追忆,不如说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憧憬。但在这样的理想社会中,我们看不到社会管理的痕迹,它主要是靠着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或者说是靠自律来维持的。我们今天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点上建设和谐社会,还不能仅仅靠道德来规范社会,需要靠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来使社会有序安定,达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六、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胡锦涛同志指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天人合一”是我国传统哲学的一个核心思想。及至宋明理学,从陆象山到王阳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达到其高峰,他们用更精密、细致的理论,把“天人”关系的诠释做到了真正的所谓“合一”:“我心便是宇宙”、“心外无物”。这时的“天”已经不是物质意义上的天,而只是人的思想的向外延伸,不是人与天合,而是天与人合。这种“天人合一”实际上已经违背了自然规律,无法指导人与自然和睦相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合一,也是一种消极的合一。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则是以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理论作为内核和指导思想的,有着鲜明的现实性和实践性,是一种积极的、自觉的同一。只要我们把这一思想落实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就一定可以在发展的同时,科学控制人口,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积极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山西日报》200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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