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中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提出的新目标新战略,是全省3300多万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奋斗目标。税收作为实施宏观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经济杠杆,涉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山西建设,是新阶段地税工作肩负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实现地税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来指导税收工作实践,科学、理性、及时地调整传统税收理念和思维方式,把税收理念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实践中来。要牢固树立“大税收、大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为目标,以“各级党委政府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纳税人满意”为标准,自觉地把地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置于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的大局,坚持依法治税,提高征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实现税收与经济、税收与社会、征税与纳税的良性互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和谐山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www.xing528.com)
第一,确保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协调增长,为和谐山西建设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政府安排公共财政支出、加强社会管理、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都需要强大的财力作保证。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规范、最主要来源,是国家实施公共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任何时候都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完成组织收入的各项工作。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建立税收持续稳定均衡增长的新机制,健全经济税收形势分析制度、重点税源监控制度、税收收入预警机制,掌握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相关因素,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做强、做大收入“蛋糕”。同时,坚持“以税促费,税费并重”的原则,发挥地税部门执法优势,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规费征收任务,特别是今年要确保完成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代征任务。为了确保基金征收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重要意义、征收方式、征收标准,使地税干部的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位,使企业的纳费自觉性和主动性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将基金代征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基金和各项税收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坚持“一票否决”;要建立内部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和专项分析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煤炭企业比较集中、任务较重的基层征收单位,要合理调配征收力量,有效整合管理资源,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第二,充分运用税收调控手段,促进全省经济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的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区域和产业税收政策方面。地税部门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引导产业方向、促进结构调整为着力点,加强政策研究,正确把握税收政策蕴含的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结合经济发展态势,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征管措施,全力支持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服务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支柱产业和新型产业振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努力将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缓、抵、税前扣除、税前弥补亏损、提高起征点等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保证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惠及纳税人。要配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等重大工作部署,加强对焦炭、煤炭、钢铁、电力、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大征收稽查力度,切实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
第三,积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要密切关注失业人口增多、贫富悬殊加大、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等社会问题,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民政福利、社会保障、科技发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弱势群体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要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规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配,努力缩小地区、城乡、行业和个人的收入差距,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职能作用。
第四,坚持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为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一流的税收环境。重点是构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首先,要进一步落实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地税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强化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巩固和扩大“两制”的成果。要紧紧盯住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一步修订相关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制定出台“两制”实务标准化操作示范,切实解决纳税服务中存在的手续相对复杂、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其次,要深入开展文明和谐行业创建活动。紧扣“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这一宗旨,突出“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这一主题,牢牢抓住“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两大抓手,紧密结合地税工作特点,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再次,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力度,使所有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税收待遇,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各尽所能、平等竞争。要重视和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健全税收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及时、准确地办理好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等事宜,为纳税人依法行使权利创造必要的制度、组织和物质条件,确保纳税人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山西日报》200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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